二、陰陽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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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
象大浮也。
二陰搏至,腎沉不浮也。
(脈色十五。
又三陰三陽次序,詳疾病七。
) 巨陽者,諸陽之屬也。
(疾病三十九。
) 兩陽合于前,故曰陽明。
兩陰交盡,故曰厥陰。
足之陽者,陰中之少陽也;足之陰者,陰中之太陰也。
手之陽者,陽中之太陽也;手之陰者,陽中之少陰也。
腰以上者為陽,腰以下者為陰。
其于五髒也,心為陽中之太陽,肺為陽中之少陰,肝為陰中之少陽,脾為陰中之至陰,腎為陰中之太陰。
(經絡三十四。
) 人生有形,不離陰陽。
(針刺九。
) 人有陰陽,治分五态,(藏象三十。
) 内有陰陽,外亦有陰陽。
在内者五髒為陰,六腑為陽;在外者筋骨為陰,皮膚為陽。
(針刺三十一。
) 陰者主髒,陽者主腑;陽受氣于四末,陰受氣于五髒。
(針刺二十八。
) 三陽在頭。
三陰在手。
(脈色二十六。
) 陽受氣于上焦,以溫皮膚分肉之間。
(疾病二十。
) 重陽之人,其神易動。
多陽者多喜,多陰者多怒。
(針刺二十二。
) 審其陰陽,以别柔剛,陽病治陰,陰病治陽,定其血氣,各守其鄉。
(論治八。
) 所謂陰者,真藏也。
所謂陽者,胃脘之陽也。
别于陽者,知病處也;别于陰者,知死生之期。
所謂陰陽者,去者為陰,至者為陽;靜者為陰,動者為陽;遲者為陰,數者為陽。
(脈色二十六。
) 陰氣者,靜則神藏,躁則消亡,飲食自倍,腸胃乃傷。
(疾病六十七。
) 陽氣起于足五趾之表,陰脈者集于足下而聚于足心。
陰氣起于五趾之裡,集于膝下而聚于膝上。
(疾病三十四。
) 微妙在脈,不可不察,察之有紀,從陰陽始,始之有經,從五行生,生之有度,四時為宜,補瀉勿失,與天地如一,得一之精,以知死生。
是故聲合五音,色合五行,脈合陰陽。
(脈色九。
) 陽氣盡、陰氣盛則目瞑,陰氣盡而陽氣盛則寤矣。
(疾病七十九。
) 凡陽有五,五五二十五陽。
(脈色二十六。
) 奪陰者死,奪陽者狂。
(針刺五十九。
) 五行者,金木水火土也,更貴更賤,以知死生,以決成敗,而定五髒之氣,間甚之時,死生之期也。
(疾病二十四。
) 木得金而伐,火得水而滅,土得木而達,金得火而缺,水得土而絕,萬物盡然,不可勝竭。
(針刺類九。
) 君火以明,相火以位。
(運氣三。
) 甲己之歲,土運統之;乙庚之歲,金運統之;丙辛之歲,水運統之;丁壬之歲,木運統之;戊癸之歲,火運統之。
(運氣三。
) 帝曰:願聞平氣。
岐伯曰:木曰敷和,火曰升明,土曰備化,金曰審平,水曰靜順。
帝曰:不及奈何?岐伯曰:木曰委和,火曰伏明,土曰卑監,金曰從革,水曰涸流。
帝曰:太過何如?岐伯曰:木曰發生,火曰赫曦,土曰敦阜,金曰堅成,水曰流衍。
(運氣十三。
) 顯明之右,君火之位也;君火之右,退行一步,相火治之;複行一步,土氣治之;複行一步,金氣治之;複行一步,水氣治之;複行一步,木氣治之;複行一步,君火治之。
相火之下,水氣承之;水位之下,土氣承之;土位之下,風氣承之;風位之下,金氣承之;金位之下,火氣承之;君火之下,陰精承之。
(運氣六。
) 少陰君火,不司氣化。
(運氣二十四。
) 土者生萬物而法天地。
(藏象七。
) 木發無時,水随火也。
(運氣二十三。
) 君位臣則順,臣位君則逆,所謂二火也。
(運氣類七。
) 壯火之氣衰,少火之氣壯。
壯火食氣,氣食少火。
壯火散氣,少火生氣。
(陰陽一。
) 少水不能滅盛火,而陽獨治,獨治者不能生長也。
肝一陽也,心二陽也,腎孤髒也,一水不能勝二火,故不能凍栗,病名曰骨痹。
(疾病四十五。
) 水之精為志,火之精為神。
一水不勝五火,故目盲。
(疾病八十。
) 二火不勝三水。
(疾病九。
)
二陰搏至,腎沉不浮也。
(脈色十五。
又三陰三陽次序,詳疾病七。
) 巨陽者,諸陽之屬也。
(疾病三十九。
) 兩陽合于前,故曰陽明。
兩陰交盡,故曰厥陰。
足之陽者,陰中之少陽也;足之陰者,陰中之太陰也。
手之陽者,陽中之太陽也;手之陰者,陽中之少陰也。
腰以上者為陽,腰以下者為陰。
其于五髒也,心為陽中之太陽,肺為陽中之少陰,肝為陰中之少陽,脾為陰中之至陰,腎為陰中之太陰。
(經絡三十四。
) 人生有形,不離陰陽。
(針刺九。
) 人有陰陽,治分五态,(藏象三十。
) 内有陰陽,外亦有陰陽。
在内者五髒為陰,六腑為陽;在外者筋骨為陰,皮膚為陽。
(針刺三十一。
) 陰者主髒,陽者主腑;陽受氣于四末,陰受氣于五髒。
(針刺二十八。
) 三陽在頭。
三陰在手。
(脈色二十六。
) 陽受氣于上焦,以溫皮膚分肉之間。
(疾病二十。
) 重陽之人,其神易動。
多陽者多喜,多陰者多怒。
(針刺二十二。
) 審其陰陽,以别柔剛,陽病治陰,陰病治陽,定其血氣,各守其鄉。
(論治八。
) 所謂陰者,真藏也。
所謂陽者,胃脘之陽也。
别于陽者,知病處也;别于陰者,知死生之期。
所謂陰陽者,去者為陰,至者為陽;靜者為陰,動者為陽;遲者為陰,數者為陽。
(脈色二十六。
) 陰氣者,靜則神藏,躁則消亡,飲食自倍,腸胃乃傷。
(疾病六十七。
) 陽氣起于足五趾之表,陰脈者集于足下而聚于足心。
陰氣起于五趾之裡,集于膝下而聚于膝上。
(疾病三十四。
) 微妙在脈,不可不察,察之有紀,從陰陽始,始之有經,從五行生,生之有度,四時為宜,補瀉勿失,與天地如一,得一之精,以知死生。
是故聲合五音,色合五行,脈合陰陽。
(脈色九。
) 陽氣盡、陰氣盛則目瞑,陰氣盡而陽氣盛則寤矣。
(疾病七十九。
) 凡陽有五,五五二十五陽。
(脈色二十六。
) 奪陰者死,奪陽者狂。
(針刺五十九。
) 五行者,金木水火土也,更貴更賤,以知死生,以決成敗,而定五髒之氣,間甚之時,死生之期也。
(疾病二十四。
) 木得金而伐,火得水而滅,土得木而達,金得火而缺,水得土而絕,萬物盡然,不可勝竭。
(針刺類九。
) 君火以明,相火以位。
(運氣三。
) 甲己之歲,土運統之;乙庚之歲,金運統之;丙辛之歲,水運統之;丁壬之歲,木運統之;戊癸之歲,火運統之。
(運氣三。
) 帝曰:願聞平氣。
岐伯曰:木曰敷和,火曰升明,土曰備化,金曰審平,水曰靜順。
帝曰:不及奈何?岐伯曰:木曰委和,火曰伏明,土曰卑監,金曰從革,水曰涸流。
帝曰:太過何如?岐伯曰:木曰發生,火曰赫曦,土曰敦阜,金曰堅成,水曰流衍。
(運氣十三。
) 顯明之右,君火之位也;君火之右,退行一步,相火治之;複行一步,土氣治之;複行一步,金氣治之;複行一步,水氣治之;複行一步,木氣治之;複行一步,君火治之。
相火之下,水氣承之;水位之下,土氣承之;土位之下,風氣承之;風位之下,金氣承之;金位之下,火氣承之;君火之下,陰精承之。
(運氣六。
) 少陰君火,不司氣化。
(運氣二十四。
) 土者生萬物而法天地。
(藏象七。
) 木發無時,水随火也。
(運氣二十三。
) 君位臣則順,臣位君則逆,所謂二火也。
(運氣類七。
) 壯火之氣衰,少火之氣壯。
壯火食氣,氣食少火。
壯火散氣,少火生氣。
(陰陽一。
) 少水不能滅盛火,而陽獨治,獨治者不能生長也。
肝一陽也,心二陽也,腎孤髒也,一水不能勝二火,故不能凍栗,病名曰骨痹。
(疾病四十五。
) 水之精為志,火之精為神。
一水不勝五火,故目盲。
(疾病八十。
) 二火不勝三水。
(疾病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