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二、剛柔失守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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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乃己卯年司天,若不退位,則庚辰不能遷正。
)地已遷正,太陰司地,去歲少陰以作右間。
(庚辰在泉,太陰也,既已遷正,則己卯之少陰在泉者,以退作地之右間也。
)即天陽明而地太陰也,故地不奉天也。
(天陽明,己卯也。
地太陰,乙未也。
己乙非合,故地不奉天。
)乙己相會,金運太虛,反受火勝,故非太過也。
(乙庚不合而乙己合,故金運虛而火勝之。
)即姑洗之管,太商不應,火勝熱化,水複寒刑。
(庚金失守,則太商不應,姑洗之管,乃其律也。
金虛則火勝,火勝則水複,故當先熱而後寒。
)此乙庚失守,其後三年化成金疫也,速至壬午,徐至癸未,金疫至也。
大小善惡,推本年天數及太乙也。
(本年天數及太乙,言所至之年也。
又遇其逆則災大,若逢其順則災微。
)又隻如庚辰,如庚至辰,且應交司而治天,(若庚辰既合,則太陽寒水,當于交司之日而治天矣。
)即下乙未未得遷正者,即地甲午少陰未退位者,且乙庚不合德也,(乙未太陰乃本年在泉,甲午少陰乃上年在泉,若甲午未退則乙未不正,庚雖正于上,乙失守于下,乙庚不合,亦金運之虧也。
)即下乙未幹失剛,亦金運小虛也,有小勝,或無複,(乙未幹失剛,以柔不正而失其剛也。
柔失其正,故金曰小虛。
火有小勝及太陰氣至,則水不得行,故或無複也。
)後三年化疠,名曰金疠,其狀如金疫也,治法如前。
(金疫亦名殺疫,金疠亦名殺疠,其治法皆如前章。
) 假令壬午陽年太過,如辛巳天數有餘者,雖交後壬午年也,厥陰猶尚治天,(辛巳之厥陰當退不退,則壬雖陽木,亦不能正其運。
)地已遷正,陽明在泉,去歲丙申少陽以作右間,(壬午之丁酉陽明遷正在泉,辛巳之丙申少陽,當退作地之右間也。
)即天厥陰而地陽明,故地不奉天者也。
(以辛巳之天,臨壬午之地,故不相和奉也。
)丁辛相合會,木運太虛,反受金勝,故非太過也。
(辛不退,壬不正,丁不合壬而會辛,木運失守,金必勝之,亦猶不及也。
)即蕤賓之管,太角不應,金行燥勝,火化熱複。
(蕤賓之管,太角之律也。
陽木不正,故蕤賓失音,金所以勝,火所以複,而邪至矣。
) 甚即速,微即徐,疫至大小善惡,推疫至之年天數及太乙。
(其速其徐,總不出三年之外,而大小善惡,又當推疫至之年神也。
)又隻如壬至午,且應交司而治之,(壬與午,合其交司之日,則少陰治天矣。
)即下丁酉未得遷正者,即地下丙申少陽未得退位者,見丁壬不合德也,(丁酉陽明為本年在泉,丙申少陽乃上年在泉,丙申不退則丁酉不正,有壬無丁,木德不合也。
)即丁柔幹失剛,亦木運小虛也,有小勝小複,(柔不合剛,下不應上,亦為小虛,故有勝複。
)後三年化疠,名曰木疠,其狀如風疫,治法如前。
(木疠風疫,即後世風溫之類。
) 假令戊申陽年太過,如丁未天數太過者,雖交得戊申年也,太陰猶尚治天,(丁未之太陰不退位,戊申雖陽年太過,不能正其火運。
)地已遷正,厥陰在泉,去歲壬戌太陽已退位作右間,即天丁未,地癸亥,故地不奉天化也。
(戊申年天未正而地已正,則上年太陽在泉者,已退作地之右間矣。
是天仍丁未,地則癸亥,癸不得戊,故地不奉天之火化。
)丁癸相會,火運太虛,反受水勝,故非太過也。
(戊癸不合,火運必虛,故受水之勝。
)即夷則之管,上太征不應。
(夷則之管,火之律也。
上管屬陽,太征也。
下管屬陰,少征也。
戊不得正,故上之太征不應。
)此戊癸失守,其會後三年化疫也,速至庚戌。
大小善惡,推疫至之年天數及太乙。
(速在庚戌,遠在辛亥,三年内外,火氣為疫也。
)又隻如戊申,如戊至申,且應交司而治天,(戊申既合交司之日,少陽當治天也。
)即下癸亥未得遷正者,即地下壬戌太陽未退位者,見戊癸未合德也,(戊申年當厥陰癸亥在泉,若上年壬戌不退,則癸亥不正,戊癸火運不合其德也。
)即下癸柔幹失剛,見火運小虛也,有小勝,或無複也。
(火運不足,水必勝之,水勝則土複,當其複時而厥陰若正,則土或無複也。
)後三年化疠,名曰火疠也,治法如前。
(火疠,即後世所謂溫疫熱病之類,其針治之法如前章。
)治之法可寒之洩之。
(此言針治之外,又當藥治者如此。
火邪為疠,故宜寒之洩之。
由此觀之,則凡上文五剛化疫,五柔化疠,或針或藥,皆宜因氣施治,又在不言可知也。
)
)地已遷正,太陰司地,去歲少陰以作右間。
(庚辰在泉,太陰也,既已遷正,則己卯之少陰在泉者,以退作地之右間也。
)即天陽明而地太陰也,故地不奉天也。
(天陽明,己卯也。
地太陰,乙未也。
己乙非合,故地不奉天。
)乙己相會,金運太虛,反受火勝,故非太過也。
(乙庚不合而乙己合,故金運虛而火勝之。
)即姑洗之管,太商不應,火勝熱化,水複寒刑。
(庚金失守,則太商不應,姑洗之管,乃其律也。
金虛則火勝,火勝則水複,故當先熱而後寒。
)此乙庚失守,其後三年化成金疫也,速至壬午,徐至癸未,金疫至也。
大小善惡,推本年天數及太乙也。
(本年天數及太乙,言所至之年也。
又遇其逆則災大,若逢其順則災微。
)又隻如庚辰,如庚至辰,且應交司而治天,(若庚辰既合,則太陽寒水,當于交司之日而治天矣。
)即下乙未未得遷正者,即地甲午少陰未退位者,且乙庚不合德也,(乙未太陰乃本年在泉,甲午少陰乃上年在泉,若甲午未退則乙未不正,庚雖正于上,乙失守于下,乙庚不合,亦金運之虧也。
)即下乙未幹失剛,亦金運小虛也,有小勝,或無複,(乙未幹失剛,以柔不正而失其剛也。
柔失其正,故金曰小虛。
火有小勝及太陰氣至,則水不得行,故或無複也。
)後三年化疠,名曰金疠,其狀如金疫也,治法如前。
(金疫亦名殺疫,金疠亦名殺疠,其治法皆如前章。
) 假令壬午陽年太過,如辛巳天數有餘者,雖交後壬午年也,厥陰猶尚治天,(辛巳之厥陰當退不退,則壬雖陽木,亦不能正其運。
)地已遷正,陽明在泉,去歲丙申少陽以作右間,(壬午之丁酉陽明遷正在泉,辛巳之丙申少陽,當退作地之右間也。
)即天厥陰而地陽明,故地不奉天者也。
(以辛巳之天,臨壬午之地,故不相和奉也。
)丁辛相合會,木運太虛,反受金勝,故非太過也。
(辛不退,壬不正,丁不合壬而會辛,木運失守,金必勝之,亦猶不及也。
)即蕤賓之管,太角不應,金行燥勝,火化熱複。
(蕤賓之管,太角之律也。
陽木不正,故蕤賓失音,金所以勝,火所以複,而邪至矣。
) 甚即速,微即徐,疫至大小善惡,推疫至之年天數及太乙。
(其速其徐,總不出三年之外,而大小善惡,又當推疫至之年神也。
)又隻如壬至午,且應交司而治之,(壬與午,合其交司之日,則少陰治天矣。
)即下丁酉未得遷正者,即地下丙申少陽未得退位者,見丁壬不合德也,(丁酉陽明為本年在泉,丙申少陽乃上年在泉,丙申不退則丁酉不正,有壬無丁,木德不合也。
)即丁柔幹失剛,亦木運小虛也,有小勝小複,(柔不合剛,下不應上,亦為小虛,故有勝複。
)後三年化疠,名曰木疠,其狀如風疫,治法如前。
(木疠風疫,即後世風溫之類。
) 假令戊申陽年太過,如丁未天數太過者,雖交得戊申年也,太陰猶尚治天,(丁未之太陰不退位,戊申雖陽年太過,不能正其火運。
)地已遷正,厥陰在泉,去歲壬戌太陽已退位作右間,即天丁未,地癸亥,故地不奉天化也。
(戊申年天未正而地已正,則上年太陽在泉者,已退作地之右間矣。
是天仍丁未,地則癸亥,癸不得戊,故地不奉天之火化。
)丁癸相會,火運太虛,反受水勝,故非太過也。
(戊癸不合,火運必虛,故受水之勝。
)即夷則之管,上太征不應。
(夷則之管,火之律也。
上管屬陽,太征也。
下管屬陰,少征也。
戊不得正,故上之太征不應。
)此戊癸失守,其會後三年化疫也,速至庚戌。
大小善惡,推疫至之年天數及太乙。
(速在庚戌,遠在辛亥,三年内外,火氣為疫也。
)又隻如戊申,如戊至申,且應交司而治天,(戊申既合交司之日,少陽當治天也。
)即下癸亥未得遷正者,即地下壬戌太陽未退位者,見戊癸未合德也,(戊申年當厥陰癸亥在泉,若上年壬戌不退,則癸亥不正,戊癸火運不合其德也。
)即下癸柔幹失剛,見火運小虛也,有小勝,或無複也。
(火運不足,水必勝之,水勝則土複,當其複時而厥陰若正,則土或無複也。
)後三年化疠,名曰火疠也,治法如前。
(火疠,即後世所謂溫疫熱病之類,其針治之法如前章。
)治之法可寒之洩之。
(此言針治之外,又當藥治者如此。
火邪為疠,故宜寒之洩之。
由此觀之,則凡上文五剛化疫,五柔化疠,或針或藥,皆宜因氣施治,又在不言可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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