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用寒遠寒用熱遠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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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也。

    )岐伯曰:悉乎哉問也!發表不遠熱,攻裡不遠寒。

    (中于表者多寒邪,故發表之治不能遠熱,夏月亦然。

    郁于裡者多熱邪,故攻裡之治,不能遠寒,冬月亦然。

    愚按:此二句大意,全在發攻二字。

    發者,逐之于外也。

    攻者,逐之于内也。

    寒邪在表,非溫熱之氣不能散,故發表者不遠熱;熱郁在内,非沉寒之物不能除,故攻裡者不遠寒,此必然之理也。

    然亦有用小柴、白虎、益元、冷水之類而取汗愈病者何也?此因表裡俱熱,故當涼解,非發之之謂也。

    又有用理中、四逆、回陽之類而除痛去積者何也?此因陰寒留滞,故當溫中,非攻之之謂也。

    所謂發者,開其外之固也。

    攻者,伐其内之實也。

    今之昧者,但見外感發熱等病,不能察人傷于寒而傳為熱者有本寒标熱之義,辄用芩連等藥以清其标;亦焉知邪寒在表,藥寒在裡,以寒得寒,氣求聲應,緻使内外合邪,遂不可解,此發表用寒之害也。

    其于春秋冬三季,及土金水三氣治令,陰勝陽微之時為尤甚。

    故凡寒邪在表未散,外雖熾熱而内無熱證者,正以火不在裡,最忌寒涼,此而誤人,是不知當發者不可遠熱也。

    又如内傷喘痛脹滿等證,多有三陰虧損者,今人但見此類,不辨虛寒,便用硝黃之屬,且雲先去其邪,然後固本,若近乎理;亦焉知有假實真虛之病而複伐之,則病未去而元氣不能支矣,此而誤人,是不知當攻者方不遠寒也。

    二者之害,餘見之多矣,不得不特表出之,以為當事者之戒。

    )
帝曰:不發不攻而犯寒犯熱何如?(言不因發表而犯熱,不因攻裡而犯寒,則其病當何如?犯,謂不當用而誤用也。

    )
岐伯曰:寒熱内賊,其病益甚。

    (以水濟水,以火濟火,則寒熱内賊而病益甚矣。

    )
帝曰:願聞無病者何如?岐伯曰:無者生之,有者甚之。

    (無病而犯寒熱者,則生寒生熱。

    有病而犯寒熱者,則寒熱反甚。

    )
帝曰:生者何如?岐伯曰:不遠熱則熱至,不遠寒則寒至。

    寒至則堅否腹滿、痛急下利之病生矣。

    (寒至則陽衰不能運化,故為是病。

    )
熱至則身熱吐下霍亂、癰疽瘡瘍、瞀郁注下、螈腫脹、嘔鼽衄頭痛、骨節變肉痛、血溢血洩、淋之病生矣。

    (熱至則火灼諸經,故為是病。

    瞀,茂、務二音。

    ,如雲切。

    螈音翅。

    )
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時必順之,犯者治以勝也。

    (時必順之,治當順時也。

    若有所誤犯,則當治之以勝,如犯熱者勝以鹹寒,犯寒者勝以甘熱,犯涼者勝以苦溫,犯溫者勝以辛涼,治以所勝則可解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