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星之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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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兼玄,火失色而兼蒼,土失色而兼赤,金失色而兼黃,水失色而兼白也。

    其所以然者,如木氣有餘則土星失色而兼赤,赤為木之子,而又為土之母,子母氣必相應,故兼見也,此正其循環相承之妙。

    )不及,則色兼其所不勝。

    (木不及則兼白,火不及則兼玄,土不及則兼蒼,金不及則兼赤,水不及則兼黃,兼其所相制也。

    )
肖者瞿瞿,莫知其妙,闵闵之當,孰者為良?(肖,取法也。

    瞿瞿,卻顧貌。

    闵闵,多憂也。

    夫天道難窮,談非容易,雖欲取法者瞿瞿多顧,然皆莫得知其妙,故于闵闵之才,能當憂世之任者,果孰為良哉?蓋甚言難其人也。

    《靈蘭秘典論》曰:消者瞿瞿,孰知其要?文義與此稍異,詳藏象類一。

    )
妄行無征,示畏侯王。

    (知天道者,既難其人,故每有妄行之徒,用無征之說,以示畏侯王,言而不應,反惑其敬畏修德之心。

    若此輩者,不惟無補于事,而适足為誤事之罪人也。

    )
帝曰:其災應何如?岐伯曰:亦各從其化也,故時至有盛衰,淩犯有逆順,留守有多少,形見有善惡,宿屬有勝負,征應有吉兇矣。

    (時至,歲時之更至也。

    五星之運,當其時則盛,非其時則衰。

    退而東行淩犯者,星遲于天,故為順,災輕。

    進而西行淩犯者,星速于天,故為逆,災重。

    留守日多則災深,留守日少則災淺。

    形見有喜潤之色為善,形見有怒燥憂喪之色為惡。

    宿屬,謂二十八宿及十二辰位,各有五行所屬之異。

    凡五星所臨,太過逢王,不及逢衰,其災更甚。

    太過有制,不及得助,其災必輕。

    即勝負也。

    五星之為德為化者吉,為災為變者兇,皆征應也。

    王氏曰:火犯留守逆臨,則有誣訟獄之憂,金犯則有刑殺氣郁之憂,木犯則有震驚風鼓之憂,土犯則有中滿下利腫之憂,水犯則有寒氣沖之憂,故曰征應有吉兇也。

    )
帝曰:其善惡何謂也?岐伯曰:有喜有怒,有憂有喪,有澤有燥,此象之常也,必謹察之。

    (王氏曰:五星之見也,從夜深見之。

    人見之喜,星之喜也。

    見之畏,星之怒也。

    光色微曜,乍明乍暗,星之憂也。

    光色迥然,不彰不瑩,不與衆同,星之喪也。

    光色圓明,不盈不縮,怡然瑩然,星之喜也。

    光色勃然臨人,芒彩滿溢,其象懔然,星之怒也。

    澤,明潤也。

    燥,幹枯也。

    班固曰:五行精氣,其成形在地,則結為木火土金水。

    其成象在天,則木合歲星居東,火合熒惑居南,金合太白居西,水合辰星居北,土合鎮星居中央。

    分旺四時,則春木、夏火、秋金、冬水各旺七十二日,土旺四季辰戌醜未之月各十八日。

    合之為三百六十日。

    其為色也,則木青、火赤、金白、水黑、土黃。

    其為分野,各有歸度。

    旺相休廢,其色不同,旺則光芒,相則内實,休則光芒無角,不動搖,廢則光少色。

    白圜者喪,赤圜者兵,青圜者夏水,黑圜者疾多死,黃圜吉。

    白角者哭泣之聲,赤角者犯我城,黑角者水行窮兵。

    太史公曰:五星同色,天下偃兵,百姓安甯,五谷蕃昌,春風秋雨,冬寒夏暑,日不食朔,月不食望,是為有道之國,必有聖人在乎其位也。

    瑩,榮、用二音。

    )
帝曰:六者高下異乎?岐伯曰:象見高下,其應一也,故人亦應之。

    (有此象則有此應,高下雖異,氣應則一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