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六步四周三合會同子甲相合命曰歲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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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問·六微旨大論》)
帝曰:願聞其步何如?(此連前章,而詳求其六步之數。
六步,即六氣之位數也。
)岐伯曰:所謂步者,六十度而有奇。
(一日一度,度即日也。
周歲共三百六十五日二十五刻,以六步分之,則每步得六十日又八十七刻半,故曰有奇也。
) 故二十四步,積盈百刻而成日也。
(二十四步,合四歲之步也。
積者,積二十四個八十七刻半,共得二千一百刻,是為二十一日。
以四歲全數合之,正得一千四百六十一日。
此共以二十四步之餘,積盈百刻,合成四歲之全日,而三合會同之氣數,于斯見矣。
詳如下文。
)帝曰:六氣應五行之變何如?岐伯曰:位有終始,氣有國中,上下不同,求之亦異也。
(此複求上文天道六六之節,地理之應六節氣位,及《天元紀大論》所謂上下相召、五六相合之至數也。
位,地位也。
氣,天氣也。
位有上下左右之終始,氣有前後升降之國中,以天之氣而加于地之位,則上下相錯,互有差移,故曰上下不同,求之亦異也。
國中詳義見後章。
)帝曰:求之奈何?岐伯曰:天氣始于甲,地氣始于子,子甲相合,命曰歲立,謹候其時,氣可與期。
(天氣有十幹而始于甲,地氣有十二支而始于子,子甲相合,即甲子也。
幹支合而六十年之歲氣立,歲氣立則有時可候,有氣可期矣。
)帝曰:願聞其歲六氣始終早晏何如?岐伯曰:明乎哉問也!甲子之歲,初之氣,天數始于水下一刻,終于八十七刻半;(甲子歲,六十年之首也。
初之氣,六氣之首,地之左間也。
始于水下一刻,漏水百刻之首,寅初刻也。
終于八十七刻半,謂每步之數,各得六十日又八十七刻半也。
故甲子歲初之氣,始于首日寅時初初刻,終于六十日後子時初四刻,至子之正初刻,則屬春分節而交于二之氣矣。
凡後之申子辰年皆同。
水下義,又見經絡類二十五。
有甲子等歲六氣終始日刻圖解,在《圖翼》二卷。
)二之氣,始于八十七刻六分,終于七十五刻;(此繼初氣而始于八十七刻六分,直子之正初刻也。
又加二氣之六十日餘八十七刻半,則此當終于七十五刻,直戌之正四刻也。
後義仿此。
)三之氣,始于七十六刻,終于六十二刻半;(始于七十六刻,亥初初刻也。
終于六十二刻半,酉初四刻也。
)四之氣,始于六十二刻六分,終于五十刻;(始于六十二刻六分,酉正初刻也。
終于五十刻,未正四刻也。
)五之氣,始于五十一刻,終于三十七刻半;(始于五十一刻,申初初刻也。
終于三十七刻半,午初四刻也。
)六之氣,始于三十七刻六分,終于二十五刻。
(始于三十七刻六分,午正初刻也。
終于二十五刻,辰正四刻也。
此二十五刻者,即歲餘法四分日之一也。
)所謂初六,天之數也。
(初六者,子年為首之六氣也。
此以天之氣數,而加于地之步位,故曰天之數也。
後仿此。
) 乙醜歲,初之氣,天數始于二十六刻,終于一十二刻半;(始于二十六刻,巳初初刻也。
終于一十二刻半,卯初四刻也。
凡後之巳酉醜年皆同。
)二之氣,始于一十二刻六分,終于水下百刻;(始于一十二刻六分,卯正初刻也。
終于水下百刻,醜正四刻也。
)三之氣,始于一刻,終于八十七刻半;(始于一刻,寅初初刻也。
終于八十七刻半,子初四刻也。
) 四之氣,始于八十七刻六分,終于七十五刻;(始于八十七刻六分,子正初刻
六步,即六氣之位數也。
)岐伯曰:所謂步者,六十度而有奇。
(一日一度,度即日也。
周歲共三百六十五日二十五刻,以六步分之,則每步得六十日又八十七刻半,故曰有奇也。
) 故二十四步,積盈百刻而成日也。
(二十四步,合四歲之步也。
積者,積二十四個八十七刻半,共得二千一百刻,是為二十一日。
以四歲全數合之,正得一千四百六十一日。
此共以二十四步之餘,積盈百刻,合成四歲之全日,而三合會同之氣數,于斯見矣。
詳如下文。
)帝曰:六氣應五行之變何如?岐伯曰:位有終始,氣有國中,上下不同,求之亦異也。
(此複求上文天道六六之節,地理之應六節氣位,及《天元紀大論》所謂上下相召、五六相合之至數也。
位,地位也。
氣,天氣也。
位有上下左右之終始,氣有前後升降之國中,以天之氣而加于地之位,則上下相錯,互有差移,故曰上下不同,求之亦異也。
國中詳義見後章。
)帝曰:求之奈何?岐伯曰:天氣始于甲,地氣始于子,子甲相合,命曰歲立,謹候其時,氣可與期。
(天氣有十幹而始于甲,地氣有十二支而始于子,子甲相合,即甲子也。
幹支合而六十年之歲氣立,歲氣立則有時可候,有氣可期矣。
)帝曰:願聞其歲六氣始終早晏何如?岐伯曰:明乎哉問也!甲子之歲,初之氣,天數始于水下一刻,終于八十七刻半;(甲子歲,六十年之首也。
初之氣,六氣之首,地之左間也。
始于水下一刻,漏水百刻之首,寅初刻也。
終于八十七刻半,謂每步之數,各得六十日又八十七刻半也。
故甲子歲初之氣,始于首日寅時初初刻,終于六十日後子時初四刻,至子之正初刻,則屬春分節而交于二之氣矣。
凡後之申子辰年皆同。
水下義,又見經絡類二十五。
有甲子等歲六氣終始日刻圖解,在《圖翼》二卷。
)二之氣,始于八十七刻六分,終于七十五刻;(此繼初氣而始于八十七刻六分,直子之正初刻也。
又加二氣之六十日餘八十七刻半,則此當終于七十五刻,直戌之正四刻也。
後義仿此。
)三之氣,始于七十六刻,終于六十二刻半;(始于七十六刻,亥初初刻也。
終于六十二刻半,酉初四刻也。
)四之氣,始于六十二刻六分,終于五十刻;(始于六十二刻六分,酉正初刻也。
終于五十刻,未正四刻也。
)五之氣,始于五十一刻,終于三十七刻半;(始于五十一刻,申初初刻也。
終于三十七刻半,午初四刻也。
)六之氣,始于三十七刻六分,終于二十五刻。
(始于三十七刻六分,午正初刻也。
終于二十五刻,辰正四刻也。
此二十五刻者,即歲餘法四分日之一也。
)所謂初六,天之數也。
(初六者,子年為首之六氣也。
此以天之氣數,而加于地之步位,故曰天之數也。
後仿此。
) 乙醜歲,初之氣,天數始于二十六刻,終于一十二刻半;(始于二十六刻,巳初初刻也。
終于一十二刻半,卯初四刻也。
凡後之巳酉醜年皆同。
)二之氣,始于一十二刻六分,終于水下百刻;(始于一十二刻六分,卯正初刻也。
終于水下百刻,醜正四刻也。
)三之氣,始于一刻,終于八十七刻半;(始于一刻,寅初初刻也。
終于八十七刻半,子初四刻也。
) 四之氣,始于八十七刻六分,終于七十五刻;(始于八十七刻六分,子正初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