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符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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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曰同氣,然亦有君相上下之分,故特舉而辨之。
有天符歲會圖說,在《圖翼》二卷。
) 帝曰:五營運同天化者,命曰天符,餘知之矣。
願聞同地化者,何謂也? (《素問·六元正紀大論》)五營運同天化,如上文以中運而同司天之化,故曰天符。
此問同地化者,言中運之同在泉也。
)岐伯曰:太過而同天化者三,不及而同天化者亦三,太過而同地化者三,不及而同地化者亦三,此凡二十四歲也。
(同司天之化者,其太過不及各有三;同在泉之化者,其太過不及亦各有三也。
太過謂陽年,甲丙戊庚壬也。
不及謂陰年,乙丁己辛癸也。
二十四歲,義如下文。
)帝曰:願聞其所謂也。
岐伯曰:甲辰、甲戌太宮下加太陰,壬寅、壬申太角下加厥陰,庚子、庚午太商下加陽明,如是者三。
(下加者,以上加下也,謂以中運而加于在泉也。
太宮加太陰,皆土也。
太角加厥陰,皆木也。
太商加陽明,皆金也。
此上文所謂太過而同地化者三。
三者,太陰、厥陰、陽明也。
共六年,是為同天符。
)癸巳、癸亥少征下加少陽,辛醜、辛未少羽下加太陽,癸卯、癸酉少征下加少陰,如是者三。
(少征加少陽,皆火也。
少羽加太陽,皆水也。
少征加少陰,皆火也。
此上文所謂不及而同地化者亦三。
三者,少陽、太陽、少陰也。
共六年,是為同歲會。
) 戊子、戊午太征上臨少陰,戊寅、戊申太征上臨少陽,丙辰、丙戌太羽上臨太陽,如是者三。
(上臨者,以下臨上也,謂以中運而臨于司天也。
太征臨少陰、少陽,皆火也。
太羽臨太陽,皆水也。
此上文所謂太過而同天化者三。
三者,少陰、少陽、太陽也。
)丁巳、丁亥少角上臨厥陰,乙卯、乙酉少商上臨陽明,己醜、己未少宮上臨太陰,如是者三。
(少角上臨厥陰,皆木也。
少商上臨陽明,皆金也。
少宮上臨太陰,皆土也。
此上文所謂不及而同天化者亦三。
三者,厥陰、陽明、太陰也。
此上二節,太過六年,不及六年,共十二年,皆重言天符也。
而其中戊午、乙酉、己醜、己未,又為太乙天符。
但戊午有餘,而乙酉、己醜、己未為不及也。
)除此二十四歲,則不加不臨也。
(謂六十年中,除此二十四歲之外,則無同氣之加臨矣。
二十四歲詳義,亦見《圖翼》二卷天符歲會圖說。
)帝曰:加者何謂?岐伯曰:太過而加同天符,不及而加同歲會也。
(此複明上文下加之義也。
太過六年下加在泉者,謂之同天符。
不及六年下加在泉者,謂之同歲會。
) 帝曰:臨者何謂?岐伯曰:太過不及,皆曰天符,而變行有多少,病形有微甚,生死有早晏耳。
(此複明上文上臨之義也。
無論太過不及,上臨司天者,皆謂之天符,共十二年。
其變行有多少,因其氣之盛衰也,故病形死生,亦各有所不同耳。
按:此二論曰歲會,曰天符,曰太一天符,曰同天符,同歲會,其目凡五,皆上下符會,無所克侮,均為氣之相得,故于天時民病,多見平和;然其氣純而一,亦恐亢則為害,故曰變行有多少,病形有微甚,生死有早晏耳。
觀上文二十四年之間,惟于歲會八年,曰所謂歲會,氣之平也,則其他之不平可知。
故曰制則生化,然則無制者乃為害矣。
所以有至而不至、未至而至之變,皆其氣之偏耳。
不可因其為和,便以為常而不之察也。
)
有天符歲會圖說,在《圖翼》二卷。
) 帝曰:五營運同天化者,命曰天符,餘知之矣。
願聞同地化者,何謂也? (《素問·六元正紀大論》)五營運同天化,如上文以中運而同司天之化,故曰天符。
此問同地化者,言中運之同在泉也。
)岐伯曰:太過而同天化者三,不及而同天化者亦三,太過而同地化者三,不及而同地化者亦三,此凡二十四歲也。
(同司天之化者,其太過不及各有三;同在泉之化者,其太過不及亦各有三也。
太過謂陽年,甲丙戊庚壬也。
不及謂陰年,乙丁己辛癸也。
二十四歲,義如下文。
)帝曰:願聞其所謂也。
岐伯曰:甲辰、甲戌太宮下加太陰,壬寅、壬申太角下加厥陰,庚子、庚午太商下加陽明,如是者三。
(下加者,以上加下也,謂以中運而加于在泉也。
太宮加太陰,皆土也。
太角加厥陰,皆木也。
太商加陽明,皆金也。
此上文所謂太過而同地化者三。
三者,太陰、厥陰、陽明也。
共六年,是為同天符。
)癸巳、癸亥少征下加少陽,辛醜、辛未少羽下加太陽,癸卯、癸酉少征下加少陰,如是者三。
(少征加少陽,皆火也。
少羽加太陽,皆水也。
少征加少陰,皆火也。
此上文所謂不及而同地化者亦三。
三者,少陽、太陽、少陰也。
共六年,是為同歲會。
) 戊子、戊午太征上臨少陰,戊寅、戊申太征上臨少陽,丙辰、丙戌太羽上臨太陽,如是者三。
(上臨者,以下臨上也,謂以中運而臨于司天也。
太征臨少陰、少陽,皆火也。
太羽臨太陽,皆水也。
此上文所謂太過而同天化者三。
三者,少陰、少陽、太陽也。
)丁巳、丁亥少角上臨厥陰,乙卯、乙酉少商上臨陽明,己醜、己未少宮上臨太陰,如是者三。
(少角上臨厥陰,皆木也。
少商上臨陽明,皆金也。
少宮上臨太陰,皆土也。
此上文所謂不及而同天化者亦三。
三者,厥陰、陽明、太陰也。
此上二節,太過六年,不及六年,共十二年,皆重言天符也。
而其中戊午、乙酉、己醜、己未,又為太乙天符。
但戊午有餘,而乙酉、己醜、己未為不及也。
)除此二十四歲,則不加不臨也。
(謂六十年中,除此二十四歲之外,則無同氣之加臨矣。
二十四歲詳義,亦見《圖翼》二卷天符歲會圖說。
)帝曰:加者何謂?岐伯曰:太過而加同天符,不及而加同歲會也。
(此複明上文下加之義也。
太過六年下加在泉者,謂之同天符。
不及六年下加在泉者,謂之同歲會。
) 帝曰:臨者何謂?岐伯曰:太過不及,皆曰天符,而變行有多少,病形有微甚,生死有早晏耳。
(此複明上文上臨之義也。
無論太過不及,上臨司天者,皆謂之天符,共十二年。
其變行有多少,因其氣之盛衰也,故病形死生,亦各有所不同耳。
按:此二論曰歲會,曰天符,曰太一天符,曰同天符,同歲會,其目凡五,皆上下符會,無所克侮,均為氣之相得,故于天時民病,多見平和;然其氣純而一,亦恐亢則為害,故曰變行有多少,病形有微甚,生死有早晏耳。
觀上文二十四年之間,惟于歲會八年,曰所謂歲會,氣之平也,則其他之不平可知。
故曰制則生化,然則無制者乃為害矣。
所以有至而不至、未至而至之變,皆其氣之偏耳。
不可因其為和,便以為常而不之察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