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南政北政陰陽交尺寸反

關燈
(《素問·至真要大論》) 帝曰:天地之氣,何以候之(《素問·五營運大論》此欲因脈候以察天地之氣也。

    )
岐伯曰:天地之氣,勝複之作,不形于診也。

    脈法曰:天地之變,無以脈診。

    此之謂也。

    (天地之氣,有常有變。

    其常氣之形于診者,如春弦夏洪秋毛冬石,及厥陰之至其脈弦,少陰之至其脈鈎,太陰之至其脈沉,少陽之至大而浮,陽明之至短而澀,太陽之至大而長者,皆是也。

    若其勝複之氣,卒然初至,安得遽變其脈而形于診乎?故天地之變,有不可以脈診,而當先以形證求之者。

    如《氣交變大論》曰應常不應卒,亦此之謂。

    )
帝曰:間氣何如?(間氣,謂司天在泉左右之間氣,而脈亦當有應之也。

    夫此間氣者,謂之為常則氣有變遷,謂之為變則歲有定位,蓋帝因上文雲天地之變,無以脈診,故複舉此常中之變,以求夫脈之應也。

    )
岐伯曰:随氣所在,期于左右。

    (氣在左則左應,氣在右則右應。

    左右者左右寸尺也。

    詳如下文。

    )
帝曰:期之奈何?岐伯曰:從其氣則和,違其氣則病,(氣至脈亦至,從其氣也,故曰和。

    氣至脈不至,氣未至而脈至,違其氣也,故為病。

    《至真要大論》曰:至而和則平,至而甚則病,至而反則病,至而不至者病,未至而至者病,陰陽易者危。

    )
不當其位者病,(應左而右,應右而左,應上而下,應下而上也。

    )
疊移其位者病,(疊,更也。

    應見不見而移易于他位也。

    )
失守其位者危,(克賊之脈見,而本位失守也。

    )
尺寸反者死,陰陽交者死。

    (此二句之義,一以尺寸言,一以左右言,皆以少陰為之主也。

    如陰當在尺,則陽當在寸,陰當在寸,則陽當在尺,左右亦然。

    若陰之所在,脈宜不應而響應,陽之所在,脈宜應而反不應,其在尺寸則謂之反,其在左右則謂之交,皆當死也。

    尺寸反者,惟子午卯酉四年有之。

    陰陽交者,惟寅申巳亥辰戌醜未八年有之。

    若尺寸獨然,或左右獨然,是為氣不應,非反非交也。

    )
先立其年,以知其氣,左右應見,然後乃可以言死生之逆順。

    (先立其年之南北政,及司天在泉左右間應見之氣,則知少陰君主之所在,脈當不應,而逆順乃可見矣。

    此章詳義,具南北政圖說中,在《圖翼》二卷。

    )
帝曰:夫子言察陰陽所在而調之,論言人迎與寸口相應,若引繩小大齊等,命曰平(《素問·至真要大論》。

    論言,《靈樞·禁服篇》也。

    此引本論之察陰陽者,以人迎寸口為言。

    蓋人迎在頭,寸口在手,陰陽相應,則大小齊等,是為平也。

    )
陰之所在,寸口何如?(陰,少陰也。

    少陰所在,脈當不應于寸口,有不可不察也。

    )
岐伯曰:視歲南北,可知之矣。

    (甲己二歲為南政,乙庚丙辛丁壬戊癸八年為北政。

    南政居南而定其上下左右,故于人之脈則南應于寸,北應于尺。

    北政居北而定其上下左右,故北應于寸而南應于尺。

    一曰:五運以土為尊,故惟甲己土運為南政,其他皆北政也。

    有推原南北政圖說,在《圖翼》二卷。

    )
帝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