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元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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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焰明而質暗,焰虛而質實,焰動而質靜,焰上而質下,以此證之,則其氣之與質,固自有上下之分,亦豈非君相之辨乎?是以君火居上,為日之明,以昭天道,故于人也屬心,而神明出焉。
相火居下,為原泉之溫,以生養萬物,故于人也屬腎,而元陽蓄焉。
所以六氣之序,君火在前,相火在後,前者肇物之生,後者成物之實。
而三百六十日中,前後二火所主者,止四五六七月,共一百二十日,以成一歲化育之功,此君相二火之為用也。
或曰:六氣中五行各一,惟火言二何也?曰:天地之道,陰陽而已,陽主生,陰主殺,使陽氣不充,則生意終于不廣,故陽道實,陰道虛,陽氣剛,陰氣柔,此天地陰陽當然之道。
且六氣之分,屬陰者三,濕燥寒是也;屬陽者二,風熱而已。
使火無君相之化,則陰勝于陽而殺甚于生矣,此二火之所以必不可無也。
若因惟火有二,便謂陽常有餘而專意抑之,則伐天之和,伐生之本,莫此為甚。
此等大義,學人最宜詳察。
《至真要大論》雲:少陰不司氣化。
義詳本類二十四。
《生氣通天論》雲:天運當以日光明。
義詳疾病類五。
俱當參閱。
)五六相合,而七百二十氣為一紀,凡三十歲;(天以六期為備,地以五歲為周,周餘一氣,終而複會。
如五個六,三十歲也;六個五,亦三十歲也。
故五六相合,而七百二十氣為一紀,凡三十歲也。
然此以大數言之耳,若詳求之,則三十年之數,正與一歲之度相合。
蓋一歲之數,凡三百六十日,六分分之為六氣,各得六十日也;五分分之為五運,各得七十二日也;七十二分分之為七十二候,各得五日也。
三十年之數,凡三百六十月,六分分之,各得六十月;五分分之,各得七十二月;七百二十分分之,各得十五日,是為一氣,又曰一節。
此五六之大會,而元會運世之數皆自此起,故謂之一紀,又謂之一世。
)千四百四十氣,凡六十歲而為一周,不及太過,斯皆見矣。
(以三十年而倍之,則得此數,是為六十年花甲一周也。
其間運五氣六,上下相臨之數,盡具于此。
故凡太過不及、逆順勝複之氣,皆于此而可見矣。
) 帝曰:夫子之言,上終天氣,下畢地紀,可謂悉矣。
餘願聞而藏之,上以治民,下以治身,使百姓昭着,上下和親,德澤下流,子孫無憂,傳之後世,無有終時,可得聞乎?(此以下皆明五六之義也。
觀帝言上以治民,則聖帝重民之意,為可知矣。
)鬼臾區曰:至數之機,迫迮以微,其來可見,其往可追。
敬之者昌,慢之者亡,無道行私,必得天殃。
(至數之機,即五六相合之類也。
迫迮以微,謂天地之氣數,其精微切近,無物不然也。
其來可見,其往可追,謂因氣可以察至,因至可以求數也。
然至數之微,為安危所系,故敬之者昌,慢之者亡。
敬者,如攝生類諸章所載,凡協議于道者皆是也。
設或無道行私,而逆天妄為,天殃必及之矣,可不慎哉!迮音窄,近也。
)謹奉天道,請言真要。
(至真之要道也。
)帝曰:善言始者,必會于終,善言近者,必知其遠,(必精明于道者,庶能言始以會終,言近以知遠。
)是則至數極而道不惑,所謂明矣。
願夫子推而次之,令有條理,簡而不匮,久而不絕,易用難忘,為之綱紀,至數之要,願盡聞之。
(至數之義,本經所見不一,詳會通奇恒類。
簡,要也。
匮,乏也。
)鬼臾區曰:昭乎哉問!明乎哉道!如鼓之應桴,響之應聲也。
(桴,鼓椎也。
發者為聲,應者為響。
桴音孚。
)臣聞之,甲己之歲,土運統之;乙庚之歲,金運統之;丙辛之歲,水運統之;丁壬之歲,木運統之;戊癸之歲,火運統之。
(此即五行之應天幹也,是為五運。
詳義見下章及圖翼五運圖解。
)帝曰:其于三陰三陽,合之奈何?鬼臾區曰:子午之歲,上見少陰;醜未之歲,上見太陰;寅申之歲,上見少陽;卯酉之歲,上見陽明;辰戌之歲,上見太陽;巳亥之歲,上見厥陰。
(此即三陰三陽之應地支也,是為六氣。
上者言司天,如子午之歲,上見少陰司天是也。
十二年皆然。
)少陰所謂标也,厥陰所謂終也。
(标,首也。
終,盡也。
六十年陰陽之序,始于子午,故少陰謂标。
盡于巳亥,故厥陰謂終。
)厥陰之上,風氣主之;少陰之上,熱氣主之;太陰之上,濕氣主之;少陽之上,相火主之;陽明之上,燥氣主之;太陽之上,寒氣主之。
所謂本也,是謂六元。
(三陰三陽者,由六氣之化為之主,而風化厥陰,熱化少陰,濕化太陰,火化少陽,燥化陽明,寒化太陽,故六氣謂本,三陰三陽謂标也。
然此六者,皆天元一氣之所化,一分為六,故曰六元。
本篇曰天元紀者,義本諸此。
)帝曰:光乎哉道!明乎哉論!請着之玉版,藏之金匮,署曰天元紀。
(着之玉版,垂永久也。
藏之金匮,示珍重也。
署,表識也。
)
相火居下,為原泉之溫,以生養萬物,故于人也屬腎,而元陽蓄焉。
所以六氣之序,君火在前,相火在後,前者肇物之生,後者成物之實。
而三百六十日中,前後二火所主者,止四五六七月,共一百二十日,以成一歲化育之功,此君相二火之為用也。
或曰:六氣中五行各一,惟火言二何也?曰:天地之道,陰陽而已,陽主生,陰主殺,使陽氣不充,則生意終于不廣,故陽道實,陰道虛,陽氣剛,陰氣柔,此天地陰陽當然之道。
且六氣之分,屬陰者三,濕燥寒是也;屬陽者二,風熱而已。
使火無君相之化,則陰勝于陽而殺甚于生矣,此二火之所以必不可無也。
若因惟火有二,便謂陽常有餘而專意抑之,則伐天之和,伐生之本,莫此為甚。
此等大義,學人最宜詳察。
《至真要大論》雲:少陰不司氣化。
義詳本類二十四。
《生氣通天論》雲:天運當以日光明。
義詳疾病類五。
俱當參閱。
)五六相合,而七百二十氣為一紀,凡三十歲;(天以六期為備,地以五歲為周,周餘一氣,終而複會。
如五個六,三十歲也;六個五,亦三十歲也。
故五六相合,而七百二十氣為一紀,凡三十歲也。
然此以大數言之耳,若詳求之,則三十年之數,正與一歲之度相合。
蓋一歲之數,凡三百六十日,六分分之為六氣,各得六十日也;五分分之為五運,各得七十二日也;七十二分分之為七十二候,各得五日也。
三十年之數,凡三百六十月,六分分之,各得六十月;五分分之,各得七十二月;七百二十分分之,各得十五日,是為一氣,又曰一節。
此五六之大會,而元會運世之數皆自此起,故謂之一紀,又謂之一世。
)千四百四十氣,凡六十歲而為一周,不及太過,斯皆見矣。
(以三十年而倍之,則得此數,是為六十年花甲一周也。
其間運五氣六,上下相臨之數,盡具于此。
故凡太過不及、逆順勝複之氣,皆于此而可見矣。
) 帝曰:夫子之言,上終天氣,下畢地紀,可謂悉矣。
餘願聞而藏之,上以治民,下以治身,使百姓昭着,上下和親,德澤下流,子孫無憂,傳之後世,無有終時,可得聞乎?(此以下皆明五六之義也。
觀帝言上以治民,則聖帝重民之意,為可知矣。
)鬼臾區曰:至數之機,迫迮以微,其來可見,其往可追。
敬之者昌,慢之者亡,無道行私,必得天殃。
(至數之機,即五六相合之類也。
迫迮以微,謂天地之氣數,其精微切近,無物不然也。
其來可見,其往可追,謂因氣可以察至,因至可以求數也。
然至數之微,為安危所系,故敬之者昌,慢之者亡。
敬者,如攝生類諸章所載,凡協議于道者皆是也。
設或無道行私,而逆天妄為,天殃必及之矣,可不慎哉!迮音窄,近也。
)謹奉天道,請言真要。
(至真之要道也。
)帝曰:善言始者,必會于終,善言近者,必知其遠,(必精明于道者,庶能言始以會終,言近以知遠。
)是則至數極而道不惑,所謂明矣。
願夫子推而次之,令有條理,簡而不匮,久而不絕,易用難忘,為之綱紀,至數之要,願盡聞之。
(至數之義,本經所見不一,詳會通奇恒類。
簡,要也。
匮,乏也。
)鬼臾區曰:昭乎哉問!明乎哉道!如鼓之應桴,響之應聲也。
(桴,鼓椎也。
發者為聲,應者為響。
桴音孚。
)臣聞之,甲己之歲,土運統之;乙庚之歲,金運統之;丙辛之歲,水運統之;丁壬之歲,木運統之;戊癸之歲,火運統之。
(此即五行之應天幹也,是為五運。
詳義見下章及圖翼五運圖解。
)帝曰:其于三陰三陽,合之奈何?鬼臾區曰:子午之歲,上見少陰;醜未之歲,上見太陰;寅申之歲,上見少陽;卯酉之歲,上見陽明;辰戌之歲,上見太陽;巳亥之歲,上見厥陰。
(此即三陰三陽之應地支也,是為六氣。
上者言司天,如子午之歲,上見少陰司天是也。
十二年皆然。
)少陰所謂标也,厥陰所謂終也。
(标,首也。
終,盡也。
六十年陰陽之序,始于子午,故少陰謂标。
盡于巳亥,故厥陰謂終。
)厥陰之上,風氣主之;少陰之上,熱氣主之;太陰之上,濕氣主之;少陽之上,相火主之;陽明之上,燥氣主之;太陽之上,寒氣主之。
所謂本也,是謂六元。
(三陰三陽者,由六氣之化為之主,而風化厥陰,熱化少陰,濕化太陰,火化少陽,燥化陽明,寒化太陽,故六氣謂本,三陰三陽謂标也。
然此六者,皆天元一氣之所化,一分為六,故曰六元。
本篇曰天元紀者,義本諸此。
)帝曰:光乎哉道!明乎哉論!請着之玉版,藏之金匮,署曰天元紀。
(着之玉版,垂永久也。
藏之金匮,示珍重也。
署,表識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