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六六九九以正天度而歲氣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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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月不及日,并五星之退度耳。

    故天之與日,正會于子半之中,是為一歲之首,即冬至節也。

    自子半之後,則天漸餘而東,日漸縮而西,而時序節令從茲更改矣。

    五星之行,亦各有度。

    如木曰歲星,其行一年一宮,十二年一周天。

    火曰熒惑,其行六十一日有零過一宮,七百四十日一周天。

    土曰鎮星,其行二十八月過一宮,二十八年一周天。

    金曰太白,其行一月一宮,一歲一周天。

    水曰辰星,常随太陽而行,然或前或後,不出三十度之外,亦一月一宮,一歲一周天。

    凡此五星,皆所以佐日月而循序如緯者也。

    此行有分紀之謂。

    )周有道理。

    (按渾天說曰:天地之體,狀如鳥卵,天包地外,猶殼裹黃,其形體混然,周旋無已,故曰混天。

    然則周天之度,何從考正?乃于日行之數,有以見之。

    日之行度,不及于天,故以每日所短之數,紀為一度,凡行三百六十五日又四分日之一,竟天一周,複會于舊宿之處,故紀天為三百六十五度又四分度之一,而周天二十八宿均此數焉。

    其行則自東而升,自西而降。

    安定胡氏曰:人一呼一吸為一息,一息之間,大約天行八十裡。

    凡人晝夜呼吸,總計一萬三千五百息,以八十裡之數因之,共得一百八萬裡。

    考之洛書甄曜度及春秋考異郵,皆雲周天一百七萬一千裡,其大概亦不相遠,此周天圍圓之數也。

    以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分之,則每度得二千九百三十二裡,又千四百六十一分裡之三百四十八。

    以圍三徑一言之,則周天上下四旁,直徑三十五萬七千裡。

    地面去天,又減此之半,而三光出入乎其中,此周有道理之謂。

    )
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而有奇焉,故大小月三百六十五日而成歲,(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者,言日月之退度也。

    日月循天營運,俱自東而西,天行速,日行遲,月行又遲。

    天體至圓,繞地左旋,常一日一周而過日一度。

    日行遲,亦一日繞地一周,而比天少行一度。

    凡積三百六十五日又二十五刻,仍至舊處而與天會,是為一歲,此日行之數也,故曰日行一度。

    月行又遲,亦一日繞地一周,而比天少十三度又十九分度之七,積二十七日半有奇而與天會,是為一月,此月行之數也,故曰月行十三度而有奇焉。

    然于正度之外,陽氣尚盈,陰氣常縮,是為盈縮,氣有盈縮,故月有大小。

    盈者氣盈,天之數也。

    縮者朔虛,日月之數也。

    凡月有三十日,歲有十二月,是一歲之數,當以三百六十日為常。

    然天之氣盈,每于過日一度之外,仍盈十三分七厘八絲三忽有奇,積三百六十日,共得四千九百三十五分,以日法九百四十分為一日除之,合盈五日又二百三十五分,其合于刻數,則為二十五刻零。

    此一歲三百六十日之外,天行過日之數也。

    月之朔虛,一日常不及日十二度十九分度之七,積二十九日又九百四十分日之四百九十九,其合于刻數,則為五十三刻零,而與日會。

    是每月常虛四百四十一分,積十二個月,共得五千二百九十二分,以日法九百四十分為一日除之,則每歲合虛五日又五百九十二分,其合于刻數,則為六十三刻零,故一歲日數,止實得三百五十四日又三十七刻。

    以成數為言,則一歲約少六日,是當六大六小矣,此一歲月不及日之數也。

    故朱子曰:氣言則三百六十五日,朔言則三百五十四日,舉氣盈朔虛之中數言,則三百六十日。

    堯典舉成數言,故曰三百六十六日也。

    此大小月三百六十五日而成歲之謂。

    )
積氣餘而盈閏矣。

    (積氣餘者,歲氣餘分之積而成閏也。

    一歲之日,以三百六十為常數,而月少于日,故每年止三百五十四日又三十七刻,而十二晦朔盡矣。

    是周歲月不及日者,凡五日又六十三刻為朔虛。

    日又少于天,故周天之數,共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是周歲天多于日者,凡五日又二十五刻為氣盈。

    合氣盈朔虛,共得十日零八十八刻,此一歲氣餘之數而閏生焉。

    故以三歲而計,則得三十二日又六十四刻,是一閏而有餘。

    以五歲而計,則得五十四日又四十刻,是再閏而不足。

    故以十九年而計,則得二百六日又七十二刻,以月法二十九日零五十三刻除之,正得七個月不差時刻。

    此所以十九年而七閏,則氣朔分齊,是謂一章。

    大約三十二個月有奇置一閏,雖不盡同,亦不相遠。

    故三年不置閏,則春之一月入于夏,子之一月入于醜。

    積之之久,至于三失閏則春季皆為夏,十二失閏則子年皆為醜,寒暑反易,歲時變亂,農桑庶務,全失其時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