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七、刺灸癫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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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悲也,喜忘苦怒善恐者,得之憂饑,治之取手太陰、陽明,血變而止,及取足太陰、陽明。
(此下六節,皆言狂病也。
神不足則悲,魂傷則狂忘不精,志傷則善忘其前言,肝乘脾則苦怒,血不足則善恐,皆得之憂而且饑,緻傷髒氣也。
取手太陰之太淵、列缺,手陽明之偏曆、溫溜,足太陰之隐白、公孫,足陽明之三裡、解溪等穴,并可治之,必俟其血色變而止針也。
)狂始發,少卧不饑,自高賢也,自辯智也,自尊貴也,善罵詈,日夜不休,治之取手陽明、太陽、太陰、舌下、少陰,視之盛者皆取之,不盛釋之也。
(上節言始生,病生之初也。
此節言始發,病成而發也。
其為少卧不饑等候,狂病之發,大概如此。
手陽明、太陽、太陰經穴俱如前。
舌下者,任脈之廉泉也。
少陰者,心經之神門、少沖也。
于此諸經,必視其盛者皆取之,若其不盛則當釋之無論也。
諸治皆然。
)狂言、驚、善笑、好歌樂、妄行不休者,得之大恐,治之取手陽明、太陽、太陰。
(恐傷志,故為驚為笑為歌樂妄行也。
手陽明、太陽、太陰穴,俱見前第二節。
) 狂,目妄見、耳妄聞、善呼者,少氣之所生也,治之取手太陽、太陰、陽明、足太陰、頭兩。
(氣衰則神怯,所以妄見妄聞而驚呼也。
手太陽、太陰、陽明、足太陰經穴,俱見前二節四節。
頭兩,義亦如前。
)狂者多食,善見鬼神,善笑而不發于外者,得之有所大喜,治之取足太陰、太陽、陽明,後取手太陰、太陽、陽明。
(多食見鬼善暗笑者,以大喜傷神所緻。
《難經》曰:脫陽者見鬼,脫陰者目盲也。
足太陰、太陽、陽明穴,如前四節。
手太陰、太陽、陽明穴,如前二節。
)狂而新發,未應如此者,先取曲泉左右動脈,及盛者見血,有頃已,不已以法取之,灸骨二十壯。
(未應如此者,謂狂病新起,未有如上文五節之見證也。
宜先取足厥陰肝經之曲泉穴,左右皆刺之,及諸經之脈有盛者皆出其血,有頃病當自已,如不已則當照前五節求法以取之,仍灸督脈之長強穴二十壯。
) 病在諸陽脈,且寒且熱,諸分且寒且熱,名曰狂(《素問·長刺節論》。
陽勝則為狂病,凡病在諸陽分,而經脈分肉之間且寒且熱者,皆陽邪亂其血氣,熱極則生寒也,故病為狂。
)刺之虛脈,視分盡熱病已止。
(刺之虛脈,謂瀉其盛者使之虛也。
然必視針下諸分盡熱,則氣至邪退,其病已而止針也。
)病初發歲一發不治,月一發不治,月四五發名曰癫病。
(陰勝則為癫病。
歲一發、月一發者,氣深道遠,有宿本也,故不易治。
月四五發者,暴疾耳,其來速其去亦速,此為可治者也。
)刺諸分諸脈,其無寒者,以針調之,病已止。
(諸分諸脈,刺法如前。
若其無寒者,則癫疾亦有陽邪,或瀉或補,當用針調之也。
按:《甲乙經》曰:刺諸分其脈尤寒者,以針補之。
是仍言為陰證。
) 刺痫驚脈五(《素問·通評虛實論》。
五脈如下文。
痫音閑,癫病。
)針手太陰各五刺經,(刺手太陰之經,經渠穴也。
各五,以左右手各五也。
下亦然。
)太陽五,(亦以手太陽經穴言,當是陽谷穴。
)刺手少陰經絡旁者一,(手少陰之經穴,靈台也,在絡穴通裡之旁,故曰絡旁者一。
)足陽明一,(亦言經穴解溪也。
)上踝五寸刺三針。
(足少陽膽經之絡,光明穴也。
三針,即三。
)
(此下六節,皆言狂病也。
神不足則悲,魂傷則狂忘不精,志傷則善忘其前言,肝乘脾則苦怒,血不足則善恐,皆得之憂而且饑,緻傷髒氣也。
取手太陰之太淵、列缺,手陽明之偏曆、溫溜,足太陰之隐白、公孫,足陽明之三裡、解溪等穴,并可治之,必俟其血色變而止針也。
)狂始發,少卧不饑,自高賢也,自辯智也,自尊貴也,善罵詈,日夜不休,治之取手陽明、太陽、太陰、舌下、少陰,視之盛者皆取之,不盛釋之也。
(上節言始生,病生之初也。
此節言始發,病成而發也。
其為少卧不饑等候,狂病之發,大概如此。
手陽明、太陽、太陰經穴俱如前。
舌下者,任脈之廉泉也。
少陰者,心經之神門、少沖也。
于此諸經,必視其盛者皆取之,若其不盛則當釋之無論也。
諸治皆然。
)狂言、驚、善笑、好歌樂、妄行不休者,得之大恐,治之取手陽明、太陽、太陰。
(恐傷志,故為驚為笑為歌樂妄行也。
手陽明、太陽、太陰穴,俱見前第二節。
) 狂,目妄見、耳妄聞、善呼者,少氣之所生也,治之取手太陽、太陰、陽明、足太陰、頭兩。
(氣衰則神怯,所以妄見妄聞而驚呼也。
手太陽、太陰、陽明、足太陰經穴,俱見前二節四節。
頭兩,義亦如前。
)狂者多食,善見鬼神,善笑而不發于外者,得之有所大喜,治之取足太陰、太陽、陽明,後取手太陰、太陽、陽明。
(多食見鬼善暗笑者,以大喜傷神所緻。
《難經》曰:脫陽者見鬼,脫陰者目盲也。
足太陰、太陽、陽明穴,如前四節。
手太陰、太陽、陽明穴,如前二節。
)狂而新發,未應如此者,先取曲泉左右動脈,及盛者見血,有頃已,不已以法取之,灸骨二十壯。
(未應如此者,謂狂病新起,未有如上文五節之見證也。
宜先取足厥陰肝經之曲泉穴,左右皆刺之,及諸經之脈有盛者皆出其血,有頃病當自已,如不已則當照前五節求法以取之,仍灸督脈之長強穴二十壯。
) 病在諸陽脈,且寒且熱,諸分且寒且熱,名曰狂(《素問·長刺節論》。
陽勝則為狂病,凡病在諸陽分,而經脈分肉之間且寒且熱者,皆陽邪亂其血氣,熱極則生寒也,故病為狂。
)刺之虛脈,視分盡熱病已止。
(刺之虛脈,謂瀉其盛者使之虛也。
然必視針下諸分盡熱,則氣至邪退,其病已而止針也。
)病初發歲一發不治,月一發不治,月四五發名曰癫病。
(陰勝則為癫病。
歲一發、月一發者,氣深道遠,有宿本也,故不易治。
月四五發者,暴疾耳,其來速其去亦速,此為可治者也。
)刺諸分諸脈,其無寒者,以針調之,病已止。
(諸分諸脈,刺法如前。
若其無寒者,則癫疾亦有陽邪,或瀉或補,當用針調之也。
按:《甲乙經》曰:刺諸分其脈尤寒者,以針補之。
是仍言為陰證。
) 刺痫驚脈五(《素問·通評虛實論》。
五脈如下文。
痫音閑,癫病。
)針手太陰各五刺經,(刺手太陰之經,經渠穴也。
各五,以左右手各五也。
下亦然。
)太陽五,(亦以手太陽經穴言,當是陽谷穴。
)刺手少陰經絡旁者一,(手少陰之經穴,靈台也,在絡穴通裡之旁,故曰絡旁者一。
)足陽明一,(亦言經穴解溪也。
)上踝五寸刺三針。
(足少陽膽經之絡,光明穴也。
三針,即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