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七、刺灸癫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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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樞·癫狂篇》《素問·長刺節論》《通評虛實論》)
目外決于面者為銳,在内近鼻者為内;上為外,下為内。
(《靈樞·癫狂篇》。
目,眼角也。
目之外角曰銳,目之内角曰内,此以中外言也。
若以上下言之,則目之上網亦曰外,目之下網亦曰内。
按:本篇所論,癫狂厥逆之病,而此節所言目若不相涉者何也?蓋以癫狂等疾,須察神氣,欲察其神,當從目始。
且内外、上網下網,各有分屬,病在何經,于此可驗,故首及之,示人以知所先也。
音漬。
)癫疾始生,先不樂,頭重痛,視舉目赤,甚作極已而煩心,候之于顔,取手太陽、陽明、太陰,血變而止。
(先不樂,神志将亂也。
頭重痛、視舉目赤,厥氣上行也。
甚作極已而煩心,躁急不甯也。
此皆癫疾将作之兆。
顔,天庭也。
候之于顔,邪色必見于此也。
當取手太陽支正、小海,手陽明偏曆、溫溜,手太陰太淵、列缺等穴,瀉去邪血,必待其血色變而後止針也。
)癫疾始作而引口啼呼喘悸者,候之手陽明、太陽,左強者攻其右,右強者攻其左,血變而止。
(引口者,牽引歪斜也。
或為啼呼,或為喘悸,當候于手陽明太陽二經,察病所在而刺之,穴如前。
強,堅強也。
左右牽引,病多在絡,故左強者當攻右,右強者當攻左,必候其血變而止,此缪刺之法也。
悸音匮,心動也。
)癫疾始作,先反僵,因而脊痛,候之足太陽、陽明、太陰、手太陽,血變而止。
(反僵,反張僵仆也。
足太陽之委陽、飛陽、仆參、金門,足陽明三裡、解溪,足太陰隐白、公孫等穴皆主之。
手陽明經穴同前。
僵音姜。
)治癫疾者,常與之居,察其所當取之處。
病至,視之有過者瀉之,置其血于瓠壺之中,至其發時,血獨動矣,不動,灸窮骨二十壯,窮骨者骨也。
(凡治癫疾者,須常與之居,庶得察其病在何經,及當取之處,不緻謬誤也。
故必于病至之時,視其有過之所,刺出其血以驗其可灸與否。
瓠壺,瓠盧也。
若前病發而瓠中之血不動者,乃可灸之。
骨,即督脈之長強穴。
瓠音戶。
音氐。
)骨癫疾者,齒諸分肉皆滿,而骨居汗出煩。
嘔多沃沫,氣下洩,不治。
(骨癫疾者,病深在骨也。
其齒諸穴分肉之間,皆邪氣壅閉,故為脹滿。
形則羸,唯骨獨居,汗出于外,煩悶于内,已為危證;若嘔多沃沫,氣洩于下者,尤為脾腎俱敗,必不可治。
音坎,又海敢切,義詳經絡類十三。
,美本切,又音瞞。
)筋癫疾者,身倦攣,急大,刺項大經之大杼脈。
嘔多沃沫,氣下洩,不治。
(筋癫疾者,病在筋也。
其身倦怠拘攣,其脈急大,當刺項下足太陽經之大杼穴。
若上而嘔沫,下而洩氣,亦不治之證。
)脈癫疾者,暴仆,四肢之脈皆脹而縱。
脈滿,盡刺之出血;不滿,灸之挾項太陽,灸帶脈于腰相去三寸,諸分肉本輸。
嘔多沃沫,氣下洩,不治。
(脈癫疾者,病在血脈也。
暴仆,猝倒也。
縱,弛縱也。
治此者,如脈脹滿,則盡刺之以出其血。
如脈不滿,則灸足太陽經挾項之天柱、大杼穴,又灸足少陽經之帶脈穴,此穴相去于腰計三寸許。
諸分肉本輸,謂諸經分肉之間及四肢之輸,凡脹縱之所,皆當取也。
若嘔沫洩氣者,亦不必治。
)癫疾者,疾發如狂者,死不治。
(癫病發于陰,狂病發于陽。
故二十難曰:重陽者狂:重陰者癫也。
然陽多有餘,故狂發無時,其狀疾而暴;陰多不足,故癫發有期,其狀靜而徐。
此癫狂之辨也。
今以癫疾而如狂者,陽邪盛極而陰之竭也,故死不治。
) 狂始生,先
(《靈樞·癫狂篇》。
目,眼角也。
目之外角曰銳,目之内角曰内,此以中外言也。
若以上下言之,則目之上網亦曰外,目之下網亦曰内。
按:本篇所論,癫狂厥逆之病,而此節所言目若不相涉者何也?蓋以癫狂等疾,須察神氣,欲察其神,當從目始。
且内外、上網下網,各有分屬,病在何經,于此可驗,故首及之,示人以知所先也。
音漬。
)癫疾始生,先不樂,頭重痛,視舉目赤,甚作極已而煩心,候之于顔,取手太陽、陽明、太陰,血變而止。
(先不樂,神志将亂也。
頭重痛、視舉目赤,厥氣上行也。
甚作極已而煩心,躁急不甯也。
此皆癫疾将作之兆。
顔,天庭也。
候之于顔,邪色必見于此也。
當取手太陽支正、小海,手陽明偏曆、溫溜,手太陰太淵、列缺等穴,瀉去邪血,必待其血色變而後止針也。
)癫疾始作而引口啼呼喘悸者,候之手陽明、太陽,左強者攻其右,右強者攻其左,血變而止。
(引口者,牽引歪斜也。
或為啼呼,或為喘悸,當候于手陽明太陽二經,察病所在而刺之,穴如前。
強,堅強也。
左右牽引,病多在絡,故左強者當攻右,右強者當攻左,必候其血變而止,此缪刺之法也。
悸音匮,心動也。
)癫疾始作,先反僵,因而脊痛,候之足太陽、陽明、太陰、手太陽,血變而止。
(反僵,反張僵仆也。
足太陽之委陽、飛陽、仆參、金門,足陽明三裡、解溪,足太陰隐白、公孫等穴皆主之。
手陽明經穴同前。
僵音姜。
)治癫疾者,常與之居,察其所當取之處。
病至,視之有過者瀉之,置其血于瓠壺之中,至其發時,血獨動矣,不動,灸窮骨二十壯,窮骨者骨也。
(凡治癫疾者,須常與之居,庶得察其病在何經,及當取之處,不緻謬誤也。
故必于病至之時,視其有過之所,刺出其血以驗其可灸與否。
瓠壺,瓠盧也。
若前病發而瓠中之血不動者,乃可灸之。
骨,即督脈之長強穴。
瓠音戶。
音氐。
)骨癫疾者,齒諸分肉皆滿,而骨居汗出煩。
嘔多沃沫,氣下洩,不治。
(骨癫疾者,病深在骨也。
其齒諸穴分肉之間,皆邪氣壅閉,故為脹滿。
形則羸,唯骨獨居,汗出于外,煩悶于内,已為危證;若嘔多沃沫,氣洩于下者,尤為脾腎俱敗,必不可治。
音坎,又海敢切,義詳經絡類十三。
,美本切,又音瞞。
)筋癫疾者,身倦攣,急大,刺項大經之大杼脈。
嘔多沃沫,氣下洩,不治。
(筋癫疾者,病在筋也。
其身倦怠拘攣,其脈急大,當刺項下足太陽經之大杼穴。
若上而嘔沫,下而洩氣,亦不治之證。
)脈癫疾者,暴仆,四肢之脈皆脹而縱。
脈滿,盡刺之出血;不滿,灸之挾項太陽,灸帶脈于腰相去三寸,諸分肉本輸。
嘔多沃沫,氣下洩,不治。
(脈癫疾者,病在血脈也。
暴仆,猝倒也。
縱,弛縱也。
治此者,如脈脹滿,則盡刺之以出其血。
如脈不滿,則灸足太陽經挾項之天柱、大杼穴,又灸足少陽經之帶脈穴,此穴相去于腰計三寸許。
諸分肉本輸,謂諸經分肉之間及四肢之輸,凡脹縱之所,皆當取也。
若嘔沫洩氣者,亦不必治。
)癫疾者,疾發如狂者,死不治。
(癫病發于陰,狂病發于陽。
故二十難曰:重陽者狂:重陰者癫也。
然陽多有餘,故狂發無時,其狀疾而暴;陰多不足,故癫發有期,其狀靜而徐。
此癫狂之辨也。
今以癫疾而如狂者,陽邪盛極而陰之竭也,故死不治。
) 狂始生,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