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缪刺巨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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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數也。
故自初一至十五,月日以盈,為之生數,當日增一,一即一刺也,至十五日,漸增至十五矣。
自十六至三十日,月日以縮,為之死數,當日減一刺,故十六日止十四,減至月終,唯一刺矣。
蓋每日一刺,以朔望為進止也。
) 邪客于足陽跷之脈,令人目痛從内始。
(陰陽跷脈,俱起于足跟,其氣上行,皆屬于目内,故病如此。
)刺外踝之下半寸所各二,左刺右,右刺左,如行十裡頃而已。
(外踝之下半寸所,足太陽申脈也,陽跷所生,故宜刺之。
) 人有所堕墜,惡血留内,腹中滿脹,不得前後。
先飲利藥,此上傷厥陰之脈,下傷少陰之絡,刺足内踝之下、然骨之前血脈出血,(先飲利藥,逐留内之瘀血也。
凡堕墜者,必病在筋骨,故上傷厥陰之脈,肝主筋也;下傷少陰之絡,腎主骨也。
刺然骨之前出血,即少陰絡也。
)刺足跗上動脈;(足厥陰之,太沖穴也。
按:王氏謂為陽明之沖陽,似與此無涉。
)不已,刺三毛上各一,見血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足厥陰之井,大敦穴也。
)善悲驚不樂,刺如右方。
(堕跌傷陰,神氣散失,故善悲驚不樂。
) 邪客于手陽明之絡,令人耳聾,時不聞音。
(手陽明之别者入耳,故為耳聾。
)刺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葉各一,立聞;(手陽明之井,商陽穴也。
)不已,刺中指爪甲上與肉交者,立聞。
(中指爪甲上,手厥陰之井,中沖穴也。
以心主之脈出耳後,合少陽完骨之下,故宜取之。
)其不時聞者,不可刺也。
(時或有聞者,尚為可治;其不聞者,絡氣已絕,刺亦無益,故不可刺也。
)耳中生風者,亦刺之如此數,左刺右,右刺左。
(耳中如風聲者,雖聾猶有所聞,故宜刺如前數,當左右缪取之。
) 凡痹往來,行無常處者,在分肉間痛而刺之。
以月死生為數,用針者随氣盛衰以為數,針過其日數則脫氣,不及日數則氣不瀉,左刺右,右刺左,病已止;不已,複刺之如法。
(在分肉間痛而刺之,謂随痛所在,求其絡而缪刺之也。
) 月生一日一,二日二,漸多之,十五日十五;十六日十四,漸少之。
(此即月死生之數,義如前。
按:本篇以月死生為數,如上節曰:用針者随氣盛衰以為數,針過其日數則脫氣,不及日數則氣不瀉。
此氣候之刺數也。
觀前二十九章曰:厥陰少陽,日一取之;太陰陽明,日二取之;少陰太陽,二日一取之。
此又諸經亦有刺數。
當與此參酌為用而别其盛衰,庶乎盡善。
) 邪客于足陽明之絡,令人鼽衄上齒寒。
(足陽明之脈,起于鼻之交中,下循鼻外入上齒,故絡病如此。
)刺足中趾次趾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左刺右,右刺左。
(中趾次趾,皆足陽明所出之經,即厲兌穴次也。
) 邪客于足少陽之絡,令人脅痛不得息,咳而汗出。
(足少陽支者下胸中,貫膈循脅肋,故為此病。
)刺足小趾次趾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足少陽之井竅陰穴也。
)不得息立已,汗出立止,咳者溫衣飲食一日已,左刺右,右刺左,病立已;不已,複刺如法。
(溫衣飲食,言飲食俱宜暖也。
) 邪客于足少陰之絡,令人嗌痛不可内食,無故善怒,氣上走贲上。
(足少陰之脈循喉嚨,故嗌痛不可内食。
其别者并經上走于心包,故善怒而氣上走于贲門之上。
蓋邪在少陰,腎水必虛,陰火上熾,故為嗌痛善怒等病。
内,納同。
贲,奔、秘二音。
)刺足下中央之脈各三,凡六刺,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足下中央,少陰之井,湧泉穴也。
左右俱痛者,各刺三。
痛在一邊者,缪刺之。
)嗌中腫,不能内唾,時不能出唾者,刺然骨之前出血,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然骨之前;足少陰之荥,然谷穴也。
) 邪客于足太陰之絡,令人腰痛,引少腹控,不可以仰息。
(足太陰之脈絡,上入腹,布胸脅而筋着于脊,故為病如此。
控,引也。
,季脅下也。
)刺腰尻之解,兩胂之上是腰俞,以月死生為數,發針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腰尻骨解兩胂之上者,督脈腰俞之
故自初一至十五,月日以盈,為之生數,當日增一,一即一刺也,至十五日,漸增至十五矣。
自十六至三十日,月日以縮,為之死數,當日減一刺,故十六日止十四,減至月終,唯一刺矣。
蓋每日一刺,以朔望為進止也。
) 邪客于足陽跷之脈,令人目痛從内始。
(陰陽跷脈,俱起于足跟,其氣上行,皆屬于目内,故病如此。
)刺外踝之下半寸所各二,左刺右,右刺左,如行十裡頃而已。
(外踝之下半寸所,足太陽申脈也,陽跷所生,故宜刺之。
) 人有所堕墜,惡血留内,腹中滿脹,不得前後。
先飲利藥,此上傷厥陰之脈,下傷少陰之絡,刺足内踝之下、然骨之前血脈出血,(先飲利藥,逐留内之瘀血也。
凡堕墜者,必病在筋骨,故上傷厥陰之脈,肝主筋也;下傷少陰之絡,腎主骨也。
刺然骨之前出血,即少陰絡也。
)刺足跗上動脈;(足厥陰之,太沖穴也。
按:王氏謂為陽明之沖陽,似與此無涉。
)不已,刺三毛上各一,見血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足厥陰之井,大敦穴也。
)善悲驚不樂,刺如右方。
(堕跌傷陰,神氣散失,故善悲驚不樂。
) 邪客于手陽明之絡,令人耳聾,時不聞音。
(手陽明之别者入耳,故為耳聾。
)刺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葉各一,立聞;(手陽明之井,商陽穴也。
)不已,刺中指爪甲上與肉交者,立聞。
(中指爪甲上,手厥陰之井,中沖穴也。
以心主之脈出耳後,合少陽完骨之下,故宜取之。
)其不時聞者,不可刺也。
(時或有聞者,尚為可治;其不聞者,絡氣已絕,刺亦無益,故不可刺也。
)耳中生風者,亦刺之如此數,左刺右,右刺左。
(耳中如風聲者,雖聾猶有所聞,故宜刺如前數,當左右缪取之。
) 凡痹往來,行無常處者,在分肉間痛而刺之。
以月死生為數,用針者随氣盛衰以為數,針過其日數則脫氣,不及日數則氣不瀉,左刺右,右刺左,病已止;不已,複刺之如法。
(在分肉間痛而刺之,謂随痛所在,求其絡而缪刺之也。
) 月生一日一,二日二,漸多之,十五日十五;十六日十四,漸少之。
(此即月死生之數,義如前。
按:本篇以月死生為數,如上節曰:用針者随氣盛衰以為數,針過其日數則脫氣,不及日數則氣不瀉。
此氣候之刺數也。
觀前二十九章曰:厥陰少陽,日一取之;太陰陽明,日二取之;少陰太陽,二日一取之。
此又諸經亦有刺數。
當與此參酌為用而别其盛衰,庶乎盡善。
) 邪客于足陽明之絡,令人鼽衄上齒寒。
(足陽明之脈,起于鼻之交中,下循鼻外入上齒,故絡病如此。
)刺足中趾次趾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左刺右,右刺左。
(中趾次趾,皆足陽明所出之經,即厲兌穴次也。
) 邪客于足少陽之絡,令人脅痛不得息,咳而汗出。
(足少陽支者下胸中,貫膈循脅肋,故為此病。
)刺足小趾次趾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足少陽之井竅陰穴也。
)不得息立已,汗出立止,咳者溫衣飲食一日已,左刺右,右刺左,病立已;不已,複刺如法。
(溫衣飲食,言飲食俱宜暖也。
) 邪客于足少陰之絡,令人嗌痛不可内食,無故善怒,氣上走贲上。
(足少陰之脈循喉嚨,故嗌痛不可内食。
其别者并經上走于心包,故善怒而氣上走于贲門之上。
蓋邪在少陰,腎水必虛,陰火上熾,故為嗌痛善怒等病。
内,納同。
贲,奔、秘二音。
)刺足下中央之脈各三,凡六刺,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足下中央,少陰之井,湧泉穴也。
左右俱痛者,各刺三。
痛在一邊者,缪刺之。
)嗌中腫,不能内唾,時不能出唾者,刺然骨之前出血,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然骨之前;足少陰之荥,然谷穴也。
) 邪客于足太陰之絡,令人腰痛,引少腹控,不可以仰息。
(足太陰之脈絡,上入腹,布胸脅而筋着于脊,故為病如此。
控,引也。
,季脅下也。
)刺腰尻之解,兩胂之上是腰俞,以月死生為數,發針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腰尻骨解兩胂之上者,督脈腰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