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四、五髒熱病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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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少陰之絡貫腰脊,故先為腰痛。
其脈循内踝之後以上内,故為。
又其直者循喉嚨挾舌本,邪火耗傷腎水,故苦渴數飲。
腎與太陽為表裡,太陽之脈從巅下背,抵腰走足,故為身熱。
音杭。
音酸。
)熱争則項痛而強,寒且,足下熱,不欲言。
(熱争在表,則太陽經也。
太陽之脈别下項,故項痛而強。
熱争在裡,則少陰經也。
少陰之脈斜走足心,上内,挾舌本,故為寒且,足熱不言等病。
)其逆則項痛員員澹澹然。
(員員,義見前。
澹澹,精神短少貌。
陰虛無氣之候也。
)戊己甚,壬癸大汗,氣逆則戊己死。
(戊己土,克腎者也。
壬癸水,腎所王也。
)刺足少陰、太陽。
(水髒之表裡也。
)諸汗者,至其所勝日汗出也。
(氣王之日,即所勝也。
王則勝邪,故汗出而病愈。
) 肝熱病者,左頰先赤;(此下言面部五髒之色也。
肝屬木,應在東方,故肝熱者,左頰當先赤。
)心熱病者,顔先赤;(心屬火,其應南方。
顔,額也,亦曰庭。
)脾熱病者,鼻先赤;(脾屬土,其應中央,故鼻先赤。
)肺熱病者,右頰先赤;(肺屬金,其應在西,故右頰先赤。
)腎熱病者,頤先赤。
(腎屬水,應在北,故兩頤先赤。
)病雖未發,見赤色者刺之,名曰治未病。
(病雖未見,而赤色已見于五部,則為病之先兆,當求其髒而預治之,所謂防于未然也。
) 熱病從部所起者,至期而已;(此下言諸熱病,并刺治之法也。
從部所起者,至期而已,謂如肝色先見于左頰,至甲乙日即當汗解之類是也。
餘髒義同。
)其刺之反者,三周而已;(反,謂瀉虛補實也。
病而反治,其病必甚,其愈反遲。
三周者,謂三遇所勝之日而後已。
)重逆則死。
(一誤者尚待三周,再誤者焉得不死?)諸治熱病,以飲之寒水乃刺之,必寒衣之,居止寒處,身寒而止也。
(先飲寒水而後刺,欲其陰氣自内達表而熱洩于外也,故必寒衣寒處,皆欲其避溫就涼耳。
)熱病先胸脅痛,手足躁,刺足少陽,補足太陰,(足少陽之脈下胸中,循脅裡,故為胸脅痛。
脾主四肢而甲木乘之,則風淫末疾,故手足躁擾。
木強土弱,所以當瀉足少陽之實,補足太陰之虛。
王氏注曰:胸脅痛,丘墟主之。
補足太陰之脈,當于井荥取也。
)病甚者為五十九刺。
(五十九刺,義詳針刺類三十九、四十。
)熱病始手臂痛者,刺手陽明太陰而汗出止。
(王氏曰:手臂痛,列缺主之。
列缺者,手太陰之絡也。
欲汗出,商陽主之。
商陽者,手陽明之井也。
)熱病始于頭首者,刺項太陽而汗出止。
(王氏曰:天柱主之。
)熱病始于足胫者,刺足陽明而汗出止。
(按:《寒熱病篇》曰:足陽明可汗出。
當是内庭、陷谷二穴。
詳義見針刺類五十四。
)熱病先身重骨痛耳聾,好瞑,刺足少陰,病甚為五十九刺。
(腎主骨,在竅為耳,熱邪居之,故為身重骨痛耳聾。
熱傷真陰,則志氣昏倦,故好瞑。
仲景曰:少陰之為病,但欲寐也。
義與此同。
刺足少陰者,如王氏曰:據經無正主穴,當補瀉井荥耳。
若其病甚,則當用五十九刺如前。
)熱病先眩冒而熱,胸脅滿,刺足少陰少陽。
(頭腦運轉曰眩,腦者骨之充
其脈循内踝之後以上内,故為。
又其直者循喉嚨挾舌本,邪火耗傷腎水,故苦渴數飲。
腎與太陽為表裡,太陽之脈從巅下背,抵腰走足,故為身熱。
音杭。
音酸。
)熱争則項痛而強,寒且,足下熱,不欲言。
(熱争在表,則太陽經也。
太陽之脈别下項,故項痛而強。
熱争在裡,則少陰經也。
少陰之脈斜走足心,上内,挾舌本,故為寒且,足熱不言等病。
)其逆則項痛員員澹澹然。
(員員,義見前。
澹澹,精神短少貌。
陰虛無氣之候也。
)戊己甚,壬癸大汗,氣逆則戊己死。
(戊己土,克腎者也。
壬癸水,腎所王也。
)刺足少陰、太陽。
(水髒之表裡也。
)諸汗者,至其所勝日汗出也。
(氣王之日,即所勝也。
王則勝邪,故汗出而病愈。
) 肝熱病者,左頰先赤;(此下言面部五髒之色也。
肝屬木,應在東方,故肝熱者,左頰當先赤。
)心熱病者,顔先赤;(心屬火,其應南方。
顔,額也,亦曰庭。
)脾熱病者,鼻先赤;(脾屬土,其應中央,故鼻先赤。
)肺熱病者,右頰先赤;(肺屬金,其應在西,故右頰先赤。
)腎熱病者,頤先赤。
(腎屬水,應在北,故兩頤先赤。
)病雖未發,見赤色者刺之,名曰治未病。
(病雖未見,而赤色已見于五部,則為病之先兆,當求其髒而預治之,所謂防于未然也。
) 熱病從部所起者,至期而已;(此下言諸熱病,并刺治之法也。
從部所起者,至期而已,謂如肝色先見于左頰,至甲乙日即當汗解之類是也。
餘髒義同。
)其刺之反者,三周而已;(反,謂瀉虛補實也。
病而反治,其病必甚,其愈反遲。
三周者,謂三遇所勝之日而後已。
)重逆則死。
(一誤者尚待三周,再誤者焉得不死?)諸治熱病,以飲之寒水乃刺之,必寒衣之,居止寒處,身寒而止也。
(先飲寒水而後刺,欲其陰氣自内達表而熱洩于外也,故必寒衣寒處,皆欲其避溫就涼耳。
)熱病先胸脅痛,手足躁,刺足少陽,補足太陰,(足少陽之脈下胸中,循脅裡,故為胸脅痛。
脾主四肢而甲木乘之,則風淫末疾,故手足躁擾。
木強土弱,所以當瀉足少陽之實,補足太陰之虛。
王氏注曰:胸脅痛,丘墟主之。
補足太陰之脈,當于井荥取也。
)病甚者為五十九刺。
(五十九刺,義詳針刺類三十九、四十。
)熱病始手臂痛者,刺手陽明太陰而汗出止。
(王氏曰:手臂痛,列缺主之。
列缺者,手太陰之絡也。
欲汗出,商陽主之。
商陽者,手陽明之井也。
)熱病始于頭首者,刺項太陽而汗出止。
(王氏曰:天柱主之。
)熱病始于足胫者,刺足陽明而汗出止。
(按:《寒熱病篇》曰:足陽明可汗出。
當是内庭、陷谷二穴。
詳義見針刺類五十四。
)熱病先身重骨痛耳聾,好瞑,刺足少陰,病甚為五十九刺。
(腎主骨,在竅為耳,熱邪居之,故為身重骨痛耳聾。
熱傷真陰,則志氣昏倦,故好瞑。
仲景曰:少陰之為病,但欲寐也。
義與此同。
刺足少陰者,如王氏曰:據經無正主穴,當補瀉井荥耳。
若其病甚,則當用五十九刺如前。
)熱病先眩冒而熱,胸脅滿,刺足少陰少陽。
(頭腦運轉曰眩,腦者骨之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