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腎風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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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問·評熱病論》《奇病論》附:中風治法) 帝曰:有病腎風者,面然,壅害于言,可刺不?(《素問·評熱病論》)

    ,浮腫也。

    然,失色貌。

    壅,重濁不清也。

    腎脈循喉嚨挾舌本,病風則腎脈不利,故壅害于言語。

    音附。

    音芒。

    )岐伯曰:虛不當刺,不當刺而刺,後五日其氣必至。

    (虛者本不當刺,若為腫為實,以針瀉之,則真氣愈虛,邪必乘虛而至。

    後五日者,髒氣一周而複至其所傷之藏,病氣因而甚矣。

    )
帝曰:其至何如?岐伯曰:至必少氣時熱,時熱從胸背上至頭,汗出手熱,口幹苦渴,小便黃,目下腫,腹中鳴,身重難以行,月事不來,煩而不能食,不能正偃,正偃則咳,病名曰風水,論在刺法中。

    (腎主水,風在腎經,即名風水。

    論在刺法中,即《水熱穴論》也,詳針刺類三十八。

    此節諸釋,俱如下文:惟熱從胸背上至頭及手熱等義未之及,或脫簡也。

    此病以腎陰不足而複刺之,則重傷真陰,乃成是病。

    蓋腎與膀胱為表裡,腎經自足上注胸中,膀胱經自頭項下行肩背,陰虛則陽勝,故熱從肩背上至頭而汗出也。

    手心主之脈入掌中,腎水不足則心火有餘,故又為手熱。

    《平人氣象論》曰:面腫曰風。

    足胫腫曰水。

    詳本類後五十九。

    )
帝曰:願聞其說。

    岐伯曰:邪之所湊,其氣必虛,(邪必因虛而入,故邪之所湊,其氣必虛。

    經文止此二句,奈何後人有續之者曰:留而不去,其病則實。

    此言大有不通。

    夫湊即邪之實也,又何必留而後實耶?留而實者,固然有之,愈留而愈虛者,尤為不少。

    倘執前言為成訓,則未免虛實誤用。

    斯言也,不惟為贅,且為害矣,當察之。

    )
陰虛者陽必湊之,故少氣時熱而汗出也。

    (陰虛則無氣,故為少氣時熱。

    陽主散而湊于陰分,故汗出。

    )
小便黃者,少腹中有熱也。

    (少腹有熱,邪在陰也,故小便黃。

    )
不能正偃者,胃中不和也。

     正偃則咳甚,上迫肺也。

    (正偃,仰卧也。

    腎脈貫肝膈入肺中,其支者注胸中,腎邪自下而上,則胃氣逆而不和,故正偃則咳甚而上迫于肺。

    )
諸有水氣者,微腫先見于目下也。

    帝曰:何以言?岐伯曰:水者陰也,目下亦陰也,腹者至陰之所居,故水在腹者,必使目下腫也。

    (目下腫如卧蠶者,其腹必有水氣也。

    )
真氣上逆,故口苦舌幹,卧不得正偃,正偃則咳出清水也。

    諸水病者,故不得卧,卧則驚,驚則咳甚也。

    (水邪留滞于髒,故為氣逆。

    氣逆則不得正卧,故驚而咳甚。

    )
腹中鳴者,病本于胃也。

    薄脾則煩不能食,食不能下者,胃脘隔也。

    身重難以行者,胃脈在足也。

    (脾胃屬土,所以制水,土弱則寒水反侮之,故腹中鳴而食不下。

    胃主肌肉,其脈行于足,水氣居于肉中,故身重不能行。

    )
月事不來者,胞脈閉也,胞脈者屬心而絡于胞中,今氣上迫肺,心氣不得下通,故月事不來也。

    (胞即子宮,相火之所在也。

    心主血脈,君火之所居也。

    陽氣上下交通,故胞脈屬心而絡于胞中以通月事。

    今氣上迫肺,則陰邪遏絕陽道,心氣不得下行,故胞脈閉而月事斷矣。

    凡如上文者,皆虛不當刺之病,可見誤刺之害為不小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