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宣明五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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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問·宣明五氣篇》全)
五味所入:酸入肝,(酸化從木也。
)辛入肺,(辛化從金也。
)苦入心,(苦化從火也。
)鹹入腎,(鹹化從水也。
)甘入脾,(甘化從土也。
)是謂五入。
(五味各從其類,同氣相求也。
《九針論》仍有淡入胃一句。
) 五氣所病:心為噫,(噫,嗳氣也。
遍考《本經》,絕無嗳氣一證,而惟言噫者,蓋即此也。
按《九針論》曰:心為噫。
《刺禁論》曰:刺中心,一日死,其動為噫。
《痹論》曰:心痹者,嗌幹善噫。
是皆言噫出于心也。
然《診要經終論》曰:太陰終者,善噫善嘔。
《脈解篇》曰:太陰所謂上走心為噫者,陰盛而上走于陽明,陽明絡屬心,故曰上走心為噫也。
《口問篇》曰:寒氣客于胃,厥逆從下上散,複出于胃,故為噫。
由此觀之,是心脾胃三髒皆有是證,蓋由火土之郁,而氣有不得舒伸,故為此證。
噫,伊芳、隘二音。
《釋義》曰:飽食息也。
《禮記》注曰:不寤之聲。
)肺為咳,(肺主氣,其屬金,邪挾金聲,故病為咳。
咳,康益切。
)肝為語,(問答之聲曰語,語出于肝,象木有枝條,多委曲也。
)脾為吞,(脾受五味,故為吞。
象土包容,為物所歸也。
)腎為欠、為嚏,(欠,呵欠也。
嚏,噴嚏也。
陽未靜而陰引之,故為欠。
陽欲達而陰發之,故為嚏。
陰盛于下,氣化于水,所以皆屬乎腎。
故凡陽盛者不欠,下虛者無嚏,其由于腎也可知。
欠、嚏二義,具《口問篇》,詳本類後七十九。
嚏音帝。
)胃為氣逆、為哕、為恐,(胃為水谷之海,胃有不和,則為氣逆。
哕,呃逆也,胃中有寒則為哕。
恐,腎之志也,胃屬土,腎屬水,土邪傷腎則為恐,故皆涉于胃也。
哕,于決切。
詳義見針刺類五十三。
)大腸、小腸為洩,(大腸為傳道之府,小腸為受盛之府,小腸之清濁不分,則大腸之傳道不固,故為洩利。
) 下焦溢為水,(下焦為分注之所,氣不化則津液不行,故溢于肌肉而為水。
)膀胱不利為癃,不約為遺溺,(膀胱為津液之腑,其利與不利皆由氣化。
有邪實膀胱,氣不通利而為癃者;有腎氣下虛,津液不化而為癃者,此癃閉之有虛實也。
若下焦不能約束而為遺溺者,以膀胱不固,其虛可知。
然《本輸篇》曰:三焦者,太陽之别也,并太陽之正,入絡膀胱,約下焦,實則閉癃,虛則遺溺。
蓋三焦為中渎之腑,水道之所由出,故三焦亦屬膀胱也。
癃,良中切。
溺,娘料切。
)膽為怒,(怒為肝志而膽亦然者,肝膽相為表裡,其氣皆剛,而肝取決于膽也。
)是謂五病。
(髒腑各五也。
) 五精所并:精氣并于心則喜,(并,聚也,精氣五髒各有所藏也。
并于心者,火之氣也。
氣并于心則神有餘,故其志為喜。
然《本神篇》曰:肺喜樂無極則傷魄。
正以心火實而乘肺金也。
)并于肺則悲,(氣并于肺則乘肝而為悲,肝之虛也。
《本神篇》曰:肝悲哀動中則傷魂。
)并于肝則憂,(氣并于肝,則乘脾而為憂,脾之虛也。
《本神篇》曰:脾憂愁不解則傷意。
)并于脾則畏,(氣并于脾,則脾實乘腎,故為畏。
《本神
)辛入肺,(辛化從金也。
)苦入心,(苦化從火也。
)鹹入腎,(鹹化從水也。
)甘入脾,(甘化從土也。
)是謂五入。
(五味各從其類,同氣相求也。
《九針論》仍有淡入胃一句。
) 五氣所病:心為噫,(噫,嗳氣也。
遍考《本經》,絕無嗳氣一證,而惟言噫者,蓋即此也。
按《九針論》曰:心為噫。
《刺禁論》曰:刺中心,一日死,其動為噫。
《痹論》曰:心痹者,嗌幹善噫。
是皆言噫出于心也。
然《診要經終論》曰:太陰終者,善噫善嘔。
《脈解篇》曰:太陰所謂上走心為噫者,陰盛而上走于陽明,陽明絡屬心,故曰上走心為噫也。
《口問篇》曰:寒氣客于胃,厥逆從下上散,複出于胃,故為噫。
由此觀之,是心脾胃三髒皆有是證,蓋由火土之郁,而氣有不得舒伸,故為此證。
噫,伊芳、隘二音。
《釋義》曰:飽食息也。
《禮記》注曰:不寤之聲。
)肺為咳,(肺主氣,其屬金,邪挾金聲,故病為咳。
咳,康益切。
)肝為語,(問答之聲曰語,語出于肝,象木有枝條,多委曲也。
)脾為吞,(脾受五味,故為吞。
象土包容,為物所歸也。
)腎為欠、為嚏,(欠,呵欠也。
嚏,噴嚏也。
陽未靜而陰引之,故為欠。
陽欲達而陰發之,故為嚏。
陰盛于下,氣化于水,所以皆屬乎腎。
故凡陽盛者不欠,下虛者無嚏,其由于腎也可知。
欠、嚏二義,具《口問篇》,詳本類後七十九。
嚏音帝。
)胃為氣逆、為哕、為恐,(胃為水谷之海,胃有不和,則為氣逆。
哕,呃逆也,胃中有寒則為哕。
恐,腎之志也,胃屬土,腎屬水,土邪傷腎則為恐,故皆涉于胃也。
哕,于決切。
詳義見針刺類五十三。
)大腸、小腸為洩,(大腸為傳道之府,小腸為受盛之府,小腸之清濁不分,則大腸之傳道不固,故為洩利。
) 下焦溢為水,(下焦為分注之所,氣不化則津液不行,故溢于肌肉而為水。
)膀胱不利為癃,不約為遺溺,(膀胱為津液之腑,其利與不利皆由氣化。
有邪實膀胱,氣不通利而為癃者;有腎氣下虛,津液不化而為癃者,此癃閉之有虛實也。
若下焦不能約束而為遺溺者,以膀胱不固,其虛可知。
然《本輸篇》曰:三焦者,太陽之别也,并太陽之正,入絡膀胱,約下焦,實則閉癃,虛則遺溺。
蓋三焦為中渎之腑,水道之所由出,故三焦亦屬膀胱也。
癃,良中切。
溺,娘料切。
)膽為怒,(怒為肝志而膽亦然者,肝膽相為表裡,其氣皆剛,而肝取決于膽也。
)是謂五病。
(髒腑各五也。
) 五精所并:精氣并于心則喜,(并,聚也,精氣五髒各有所藏也。
并于心者,火之氣也。
氣并于心則神有餘,故其志為喜。
然《本神篇》曰:肺喜樂無極則傷魄。
正以心火實而乘肺金也。
)并于肺則悲,(氣并于肺則乘肝而為悲,肝之虛也。
《本神篇》曰:肝悲哀動中則傷魂。
)并于肝則憂,(氣并于肝,則乘脾而為憂,脾之虛也。
《本神篇》曰:脾憂愁不解則傷意。
)并于脾則畏,(氣并于脾,則脾實乘腎,故為畏。
《本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