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生氣邪氣皆本于陰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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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髓者骨之充,骨者髓之府,精髓耗傷,故高骨壞而不為用。
)凡陰陽之要,陽密乃固。
(陽為陰之衛,陰為陽之宅,必陽氣閉密于外,無所妄耗,則邪不能害,而陰氣完固于内,此培養陰陽之要,即生氣通天之道也。
)兩者不和,若春無秋,若冬無夏,因而和之,是為聖度。
(兩,陰陽也。
不和,偏病也。
若春無秋,若冬無夏,猶言歲氣乖則生道廢也。
故聖人之法天者,在乎和陰陽而已。
)故陽強不能密,陰氣乃絕,(強,亢也。
孤陽獨用,不能固密,則陰氣耗而竭絕矣。
痹論曰:陰氣者,靜則神藏,躁則消亡。
躁即陽強不密之謂。
)陰平陽秘,精神乃治,(平,即靜也。
秘,即固也。
人生所賴,惟精與神,精以陰生,神從陽化,故陰平陽秘,則精神治矣。
)陰陽離決,精氣乃絕,(決,絕也。
有陽無陰則精絕,有陰無陽則氣絕,兩相離決,非病則亡,正以見陰陽不可偏廢也。
)因于露風,乃生寒熱。
(上文言風瘧、風客淫氣,皆未悉風之為義,故此複言之,而并及四時之邪也。
因于露風者,寒邪外侵,陽氣内拒,陰陽相薄,故生寒熱。
)是以春傷于風,邪氣留連,乃為洞洩。
(春傷于風,木邪勝也。
留連既久,則克制脾土,故為洞洩。
)夏傷于暑,秋為瘧。
(暑義見前。
夏傷暑邪,若不即病而留延至秋,寒郁為熟,故寒熱交争而為虐。
音皆,義見後四十八。
)秋傷于濕,上逆而咳,發為痿厥。
(濕土用事于長夏之末,故秋傷于濕也。
秋氣通于肺,濕郁成熱,則上乘肺金,故氣逆而為咳嗽。
然太陰陽明論曰:傷于濕者,下先受之。
上文言因于濕者,大筋短,小筋弛長,短為拘,弛長為痿。
所以濕氣在下,則為痿為厥,痿多屬熱,厥則因寒也。
)冬傷于寒,春必溫病。
(冬傷寒邪,則寒毒藏于陰分,至春夏陽氣上升,新邪外應,乃變而為溫病。
上四節與陰陽應象大論同,詳義見陰陽類一。
)四時之氣,更傷五髒。
(風暑寒濕疊相勝負,故四時之氣更傷五髒。
然時氣外傷,陽邪也。
五髒内應,陰氣也。
惟内不守而後外邪得以犯之。
上文五節,即所以明陰氣不守之為病。
) 陰之所生,本在五味,陰之五宮,傷在五味。
(此下言陰之所以生者在五味,而所以傷者亦在五味也。
五宮,五髒也。
六節藏象論曰:地食人以五味。
夫味得地氣,故能生五髒之陰,若五味不節,則各有所克,反傷其陰矣。
義如下文。
)是故味過于酸,肝氣以津,脾氣乃絕。
(津,溢也。
酸入肝,過于酸則肝氣溢。
酸從木化,木實則克土,故脾氣乃絕。
)味過于鹹,大骨氣勞,短肌,心氣抑。
(鹹入腎,腎主骨,過于鹹則傷腎,故大骨氣勞。
勞,困劇也。
鹹走血,血傷故肌肉短縮。
鹹從水化,水勝則克火,故心氣抑。
)味過于甘,心氣喘滿,色黑,腎氣不衡。
(甘入脾,過于甘則滞緩上焦,故心氣喘滿。
甘從土化,土勝則水病,故黑色見于外而腎氣不衡于内。
衡,平也。
)味過于苦,脾氣不濡,胃氣乃濃。
(苦入心,過于苦則心陽受傷,而脾失所養,氣乃不濡。
濡者,潤也。
脾氣不濡則胃氣留滞,故曰乃濃。
濃者,脹滿之謂。
五味論曰,苦入于胃,五谷之氣皆不能勝苦,苦入下脘,三焦之道皆閉而不通,故變嘔者,其義亦此。
濡音儒。
)味過于辛,筋脈沮弛,精神乃央。
(沮,壞也。
弛,縱也。
央,殃同。
辛入肺,過于辛則肺氣乘肝,肝主筋,故筋脈沮弛。
辛散氣則精神耗傷,故曰乃央。
沮音苴,将魚、将禦二切。
弛,施、始二音。
)是故謹和五味,骨正筋柔,氣血以流,湊理以密,如是則氣骨以精,謹道如法,長有天命。
(五味入口,藏于胃以養五髒氣,故當謹和五味,則骨正筋柔,氣血以流。
蓋凡在内者,皆陰氣為之主也。
然陰氣在裡,湊理在外,若不相及,而此曰湊理以密者,緣陰陽表裡,原自相根據,不惟陽密足以固陰,而陰強乃能壯陽也。
故如上文之邪因于外,而為喘喝,為痿厥,為精亡,為洞洩咳嗽等證,此陽病之及于陰也。
又如煩勞大怒,飲食起居之不節,而為煎厥,為形氣絕,為筋脈腸痔氣逆骨壞等證,是傷于陰者亦能病及外體陽分,此陰之所以不可忽也。
大都本篇之意,在帝則首言陽氣,以發通天之大本;在伯則續言陰氣,以備陰陽之全義。
故在前則言氣,氣本于天以養陽也;在後則言味,味本于地以養陰也。
其所以詳言陰陽者,蓋欲分表裡,明精氣,辨邪正之本末耳。
然本篇首曰通天,中曰服天氣,末曰長有天命,所重在天,則其重在陽氣可知矣,故言地者無非天也,言陰者無非陽也。
通篇大義,在陽氣者若天與日,失其所則折壽而不彰,一言可以蔽之矣。
)
)凡陰陽之要,陽密乃固。
(陽為陰之衛,陰為陽之宅,必陽氣閉密于外,無所妄耗,則邪不能害,而陰氣完固于内,此培養陰陽之要,即生氣通天之道也。
)兩者不和,若春無秋,若冬無夏,因而和之,是為聖度。
(兩,陰陽也。
不和,偏病也。
若春無秋,若冬無夏,猶言歲氣乖則生道廢也。
故聖人之法天者,在乎和陰陽而已。
)故陽強不能密,陰氣乃絕,(強,亢也。
孤陽獨用,不能固密,則陰氣耗而竭絕矣。
痹論曰:陰氣者,靜則神藏,躁則消亡。
躁即陽強不密之謂。
)陰平陽秘,精神乃治,(平,即靜也。
秘,即固也。
人生所賴,惟精與神,精以陰生,神從陽化,故陰平陽秘,則精神治矣。
)陰陽離決,精氣乃絕,(決,絕也。
有陽無陰則精絕,有陰無陽則氣絕,兩相離決,非病則亡,正以見陰陽不可偏廢也。
)因于露風,乃生寒熱。
(上文言風瘧、風客淫氣,皆未悉風之為義,故此複言之,而并及四時之邪也。
因于露風者,寒邪外侵,陽氣内拒,陰陽相薄,故生寒熱。
)是以春傷于風,邪氣留連,乃為洞洩。
(春傷于風,木邪勝也。
留連既久,則克制脾土,故為洞洩。
)夏傷于暑,秋為瘧。
(暑義見前。
夏傷暑邪,若不即病而留延至秋,寒郁為熟,故寒熱交争而為虐。
音皆,義見後四十八。
)秋傷于濕,上逆而咳,發為痿厥。
(濕土用事于長夏之末,故秋傷于濕也。
秋氣通于肺,濕郁成熱,則上乘肺金,故氣逆而為咳嗽。
然太陰陽明論曰:傷于濕者,下先受之。
上文言因于濕者,大筋短,小筋弛長,短為拘,弛長為痿。
所以濕氣在下,則為痿為厥,痿多屬熱,厥則因寒也。
)冬傷于寒,春必溫病。
(冬傷寒邪,則寒毒藏于陰分,至春夏陽氣上升,新邪外應,乃變而為溫病。
上四節與陰陽應象大論同,詳義見陰陽類一。
)四時之氣,更傷五髒。
(風暑寒濕疊相勝負,故四時之氣更傷五髒。
然時氣外傷,陽邪也。
五髒内應,陰氣也。
惟内不守而後外邪得以犯之。
上文五節,即所以明陰氣不守之為病。
) 陰之所生,本在五味,陰之五宮,傷在五味。
(此下言陰之所以生者在五味,而所以傷者亦在五味也。
五宮,五髒也。
六節藏象論曰:地食人以五味。
夫味得地氣,故能生五髒之陰,若五味不節,則各有所克,反傷其陰矣。
義如下文。
)是故味過于酸,肝氣以津,脾氣乃絕。
(津,溢也。
酸入肝,過于酸則肝氣溢。
酸從木化,木實則克土,故脾氣乃絕。
)味過于鹹,大骨氣勞,短肌,心氣抑。
(鹹入腎,腎主骨,過于鹹則傷腎,故大骨氣勞。
勞,困劇也。
鹹走血,血傷故肌肉短縮。
鹹從水化,水勝則克火,故心氣抑。
)味過于甘,心氣喘滿,色黑,腎氣不衡。
(甘入脾,過于甘則滞緩上焦,故心氣喘滿。
甘從土化,土勝則水病,故黑色見于外而腎氣不衡于内。
衡,平也。
)味過于苦,脾氣不濡,胃氣乃濃。
(苦入心,過于苦則心陽受傷,而脾失所養,氣乃不濡。
濡者,潤也。
脾氣不濡則胃氣留滞,故曰乃濃。
濃者,脹滿之謂。
五味論曰,苦入于胃,五谷之氣皆不能勝苦,苦入下脘,三焦之道皆閉而不通,故變嘔者,其義亦此。
濡音儒。
)味過于辛,筋脈沮弛,精神乃央。
(沮,壞也。
弛,縱也。
央,殃同。
辛入肺,過于辛則肺氣乘肝,肝主筋,故筋脈沮弛。
辛散氣則精神耗傷,故曰乃央。
沮音苴,将魚、将禦二切。
弛,施、始二音。
)是故謹和五味,骨正筋柔,氣血以流,湊理以密,如是則氣骨以精,謹道如法,長有天命。
(五味入口,藏于胃以養五髒氣,故當謹和五味,則骨正筋柔,氣血以流。
蓋凡在内者,皆陰氣為之主也。
然陰氣在裡,湊理在外,若不相及,而此曰湊理以密者,緣陰陽表裡,原自相根據,不惟陽密足以固陰,而陰強乃能壯陽也。
故如上文之邪因于外,而為喘喝,為痿厥,為精亡,為洞洩咳嗽等證,此陽病之及于陰也。
又如煩勞大怒,飲食起居之不節,而為煎厥,為形氣絕,為筋脈腸痔氣逆骨壞等證,是傷于陰者亦能病及外體陽分,此陰之所以不可忽也。
大都本篇之意,在帝則首言陽氣,以發通天之大本;在伯則續言陰氣,以備陰陽之全義。
故在前則言氣,氣本于天以養陽也;在後則言味,味本于地以養陰也。
其所以詳言陰陽者,蓋欲分表裡,明精氣,辨邪正之本末耳。
然本篇首曰通天,中曰服天氣,末曰長有天命,所重在天,則其重在陽氣可知矣,故言地者無非天也,言陰者無非陽也。
通篇大義,在陽氣者若天與日,失其所則折壽而不彰,一言可以蔽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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