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五髒五六腑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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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于商丘,商丘内踝之下陷者之中也,為經。
(此脾經之所行為經也,屬陰金。
)入于陰之陵泉,陰之陵泉,輔骨之下,陷者之中也,伸而得之,為合。
(此脾經之所入為合也,屬陰水。
)足太陰也。
(以上脾之五,皆足太陰經也。
) 腎出于湧泉,湧泉者足心也,為井木。
(此腎經之所出為井也,屬陰木。
)溜于然谷,然谷然骨之下者也,為荥。
(此腎經之所溜為荥也,屬陰火。
)注于太溪,太溪内踝之後,跟骨之上陷中者也,為。
(此腎經之所注為也,屬陰土。
) 行于複留,複留上内踝二寸,動而不休,為經。
(此腎經之所行為經也,屬陰金。
)入于陰谷,陰谷輔骨之後,大筋之下,小筋之上也,按之應手,屈膝而得之,為合。
(此腎經之所入為合也,屬陰水。
)足少陰經也。
(以上腎之五,皆足少陰經也。
) 膀胱出于至陰,至陰者足小趾之端也,為井金。
(此膀胱經所出為井也。
以下凡六腑之井皆屬陽金,故六十四難謂之陽井金也。
)溜于通谷,通谷本節之前外側也,為荥。
(此膀胱經所溜為荥也,屬陽水。
)注于束骨,束骨本節之後陷者中也,為。
(此膀胱經所注為也,屬陽木。
)過于京骨,京骨足外側大骨之下,為原。
(本篇惟六腑有原而五髒則無,前十二原篇所言五髒之原,即本篇五髒之,然則陰經之即原也。
陽經之原自而過,本為同氣,亦當屬陽木。
下仿此。
詳義見圖翼四卷十二原解中。
)行于昆侖,昆侖在外踝之後,跟骨之上,為經。
(此膀胱經所行為經也,屬陽火。
)入于委中,委中中央,為合,委而取之。
(此膀胱經所入為合也,屬陽土。
)足太陽也。
(以上膀胱六,皆足太陽經也。
) 膽出于竅陰,竅陰者足小趾次趾之端也,為井金。
(此膽經之所出為井也,屬陽金。
)溜于俠,俠足小趾次趾之間也,為荥。
(此膽經之所溜為荥也,屬陽水。
)注于臨泣,臨泣上行一寸半陷者中也,為;(此膽經之所注為也,屬陽木。
)過于丘墟,丘墟外踝之前下陷者中也,為原。
(此膽經之所過為原也,亦屬陽木。
)行于陽輔,陽輔外踝之上,輔骨之前,及絕骨之端也,為經。
(此膽經之所行為經也,屬陽火。
)入于陽之陵泉,陽之陵泉在膝外陷者中也,為合,伸而得之。
(此膽經之所入為合也,屬陽土。
)足少陽也。
(以上膽之六,皆足少陽經也。
) 胃出于厲兌,厲兌者足大趾内次趾之端也,為井金。
(此胃經之所出為井也,屬陽金。
)溜于内庭,内庭次趾外間也,為荥。
(此胃經之所溜為荥也。
屬陽水。
)注于陷谷,陷谷者上中趾内間上行二寸陷中者也,為。
(此胃經之所注為也,屬陽木。
)過于沖陽,沖陽足跗上五寸陷者中也,為原,搖足而得之。
(此胃經之所過為原也,亦當屬木。
)行于解,解上沖陽一寸半陷者中也,為經。
(此胃經之所行為經也,屬陽火。
)入于下陵,下陵膝下三寸骨外三裡也,為合。
(此胃經之所入為合也,屬陽土。
)複下三裡三寸為巨虛上廉,複下上廉三寸為巨虛下廉也,大腸屬上,小腸屬下,足陽明胃脈也,大腸小腸皆屬于胃,(三裡下三寸為上廉,上廉下三寸為下廉,大腸屬上廉,小腸屬下廉。
蓋胃為六腑之長,而大腸小腸皆與胃連,居胃之下,氣本一貫,故皆屬于胃,而其下亦合于足陽明經也。
)是足陽明也。
(以上皆胃之,即足陽明經也。
) 三焦者,上合手少陽,出于關沖,關沖者手小指次指之端也,為井金。
(此三焦之所出為井也,屬陽金。
按:諸經皆不言上合,而此下三經獨言之者,蓋以三焦并中下而
(此脾經之所行為經也,屬陰金。
)入于陰之陵泉,陰之陵泉,輔骨之下,陷者之中也,伸而得之,為合。
(此脾經之所入為合也,屬陰水。
)足太陰也。
(以上脾之五,皆足太陰經也。
) 腎出于湧泉,湧泉者足心也,為井木。
(此腎經之所出為井也,屬陰木。
)溜于然谷,然谷然骨之下者也,為荥。
(此腎經之所溜為荥也,屬陰火。
)注于太溪,太溪内踝之後,跟骨之上陷中者也,為。
(此腎經之所注為也,屬陰土。
) 行于複留,複留上内踝二寸,動而不休,為經。
(此腎經之所行為經也,屬陰金。
)入于陰谷,陰谷輔骨之後,大筋之下,小筋之上也,按之應手,屈膝而得之,為合。
(此腎經之所入為合也,屬陰水。
)足少陰經也。
(以上腎之五,皆足少陰經也。
) 膀胱出于至陰,至陰者足小趾之端也,為井金。
(此膀胱經所出為井也。
以下凡六腑之井皆屬陽金,故六十四難謂之陽井金也。
)溜于通谷,通谷本節之前外側也,為荥。
(此膀胱經所溜為荥也,屬陽水。
)注于束骨,束骨本節之後陷者中也,為。
(此膀胱經所注為也,屬陽木。
)過于京骨,京骨足外側大骨之下,為原。
(本篇惟六腑有原而五髒則無,前十二原篇所言五髒之原,即本篇五髒之,然則陰經之即原也。
陽經之原自而過,本為同氣,亦當屬陽木。
下仿此。
詳義見圖翼四卷十二原解中。
)行于昆侖,昆侖在外踝之後,跟骨之上,為經。
(此膀胱經所行為經也,屬陽火。
)入于委中,委中中央,為合,委而取之。
(此膀胱經所入為合也,屬陽土。
)足太陽也。
(以上膀胱六,皆足太陽經也。
) 膽出于竅陰,竅陰者足小趾次趾之端也,為井金。
(此膽經之所出為井也,屬陽金。
)溜于俠,俠足小趾次趾之間也,為荥。
(此膽經之所溜為荥也,屬陽水。
)注于臨泣,臨泣上行一寸半陷者中也,為;(此膽經之所注為也,屬陽木。
)過于丘墟,丘墟外踝之前下陷者中也,為原。
(此膽經之所過為原也,亦屬陽木。
)行于陽輔,陽輔外踝之上,輔骨之前,及絕骨之端也,為經。
(此膽經之所行為經也,屬陽火。
)入于陽之陵泉,陽之陵泉在膝外陷者中也,為合,伸而得之。
(此膽經之所入為合也,屬陽土。
)足少陽也。
(以上膽之六,皆足少陽經也。
) 胃出于厲兌,厲兌者足大趾内次趾之端也,為井金。
(此胃經之所出為井也,屬陽金。
)溜于内庭,内庭次趾外間也,為荥。
(此胃經之所溜為荥也。
屬陽水。
)注于陷谷,陷谷者上中趾内間上行二寸陷中者也,為。
(此胃經之所注為也,屬陽木。
)過于沖陽,沖陽足跗上五寸陷者中也,為原,搖足而得之。
(此胃經之所過為原也,亦當屬木。
)行于解,解上沖陽一寸半陷者中也,為經。
(此胃經之所行為經也,屬陽火。
)入于下陵,下陵膝下三寸骨外三裡也,為合。
(此胃經之所入為合也,屬陽土。
)複下三裡三寸為巨虛上廉,複下上廉三寸為巨虛下廉也,大腸屬上,小腸屬下,足陽明胃脈也,大腸小腸皆屬于胃,(三裡下三寸為上廉,上廉下三寸為下廉,大腸屬上廉,小腸屬下廉。
蓋胃為六腑之長,而大腸小腸皆與胃連,居胃之下,氣本一貫,故皆屬于胃,而其下亦合于足陽明經也。
)是足陽明也。
(以上皆胃之,即足陽明經也。
) 三焦者,上合手少陽,出于關沖,關沖者手小指次指之端也,為井金。
(此三焦之所出為井也,屬陽金。
按:諸經皆不言上合,而此下三經獨言之者,蓋以三焦并中下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