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經絡之辨刺診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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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樞經脈篇脈度篇) 黃帝曰:經脈十二者,伏行分肉之間,深而不見;其常見者,足太陰過于外踝之上,無所隐故也。

    諸脈之浮而常見者,皆絡脈也。

    (靈樞經脈篇。

    足太陰當作手太陰。

    經脈深而直行,故手足十二經脈,皆伏行分肉之間,不可得見。

    其有見者,惟手太陰一經,過于手外踝之上,因其骨露皮淺,故不能隐。

    下文雲經脈者常不可見也,其虛實也以氣口知之,正謂此耳。

    此外諸脈,凡浮露于外而可見者,皆絡脈也。

    分肉,言肉中之分理也。

    )
六經絡,手陽明少陽之大絡,起于五指間,上合肘中。

    (此舉手絡之最大者,以明視絡之法也。

    手足各有六經,而手六經之絡,則惟陽明少陽之絡為最大。

    手陽明之絡名偏曆,左腕後三寸上側間,别走太陰;手少陽之絡名外關,在臂表腕後二寸兩筋間,邪行向内,曆陽明、太陰别走厥陰。

    二絡之下行者,陽明出合谷之次,分絡于大食二指;少陽出陽池之次,散絡于中名小三指,故起于五指間。

    其上行者,總合于肘中内廉厥陰曲澤之次。

    凡人手背之露筋者,皆顯然可察,俗謂之青筋,此本非筋非脈,即蓄血之大絡也。

    凡浮絡之在外者,皆可推此而知耳。

    )
飲酒者,衛氣先行皮膚、先充絡脈,絡脈先盛,故衛氣已平,營氣乃滿,而經脈大盛。

    (衛氣者,水谷之悍氣也,其氣疾滑利,不入于經。

    酒亦水谷之悍氣,其疾之性亦然。

    故飲酒者,必随衛氣先達皮膚,先充絡脈,絡脈先盛,則衛氣已平,而後營氣滿,經脈乃盛矣。

    平,猶潮平也,即盛滿之謂。

    愚按:脈有經絡,經在内,絡在外;氣有營衛,營在内,衛在外。

    今飲酒者,其氣自内達外,似宜先經而後絡,茲乃先絡而後經者何也?蓋營氣者,猶原泉之混混,循行地中,周流不息者也,故曰營行脈中。

    衛氣者,猶雨霧之郁蒸,透徹上下,遍及萬物者也,故曰衛行脈外。

    是以雨霧之出于地,必先入百川而後歸河海;衛氣之出于胃,必先充絡脈而後達諸經,故經水篇以十二經分發十二水。

    然則經即大地之江河,絡猶原野之百川也。

    此經絡營衛之辨。

    )
脈之卒然動者,皆邪氣居之,留于本末;不動則熱,不堅則陷且空,不與衆同,是以知其何脈之動也。

    (上文言飲酒者能緻經脈之盛,故脈之平素不甚動而卒然動者,皆邪氣居之,留于經脈之本末而然耳。

    邪氣者,即指酒氣為言。

    酒邪在脈,則浮絡者雖不動,亦必熱也;雖大而不堅,故陷且空也。

    此浮絡與經脈之不同,故可因之以知其動者為何經之脈也。

    此特舉飲酒為言者,正欲見其動與不動,空與不空,而經脈絡脈為可辨矣。

    )
雷公曰:何以知經脈之與絡脈異也?黃帝曰:經脈者常不可見也,其虛實也以氣口知之,脈之見者皆絡脈也。

    (氣口者,手太陰肺經也。

    肺朝百脈,氣口為脈之大會,凡十二經脈,深不可見,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