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陰陽應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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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燥勝者,為津液枯涸、内外幹澀之病。

    )寒勝則浮,(寒勝者陽氣不行,為脹滿浮虛之病,即醫和雲陰淫寒疾之類。

    )
濕勝則濡瀉。

    (脾惡濕而喜燥,濕勝者必侵脾胃,為水谷不分濡瀉之病,即醫和雲雨淫腹疾之類。

    濡音如,濕滞也。

    )
天有四時五行,以生長收藏,以生寒暑燥濕風。

    (四時者,春夏秋冬。

    五行者,木火土金水。

    合而言之,則春屬木而主生,其化以風;夏屬火而主長,其化以暑;長夏屬土而主化,其化以濕;秋屬金而主收,其化以燥;冬屬水而主藏,其化以寒。

    五行各一,惟火有君相之分。

    此言寒暑燥濕風者,即五行之化也。

    五營運等論言寒暑燥濕風火者,是為六氣也。

    )
人有五髒,化五氣,以生喜怒悲憂恐。

    (五髒者,心肺肝脾腎也。

    五氣者,五髒之氣也。

    由五氣以生五志。

    如本論及五營運大論,俱言心在志為喜,肝在志為怒,脾在志為思,肺在志為憂,腎在志為恐。

    天元紀大論亦以悲作思。

    )
故喜怒傷氣,寒暑傷形。

    (喜怒傷内故傷氣,寒暑傷外故傷形。

    舉喜怒言,則悲憂恐同矣。

    舉寒暑言,則燥濕風同矣。

    上文言寒傷形、熱傷氣,與此二句似乎不同,蓋彼以陰陽分形氣,此以内外分形氣也。

    )
暴怒傷陰,暴喜傷陽。

    (氣為陽,血為陰。

    肝藏血,心藏神。

    暴怒則肝氣逆而血亂,故傷陰。

    暴喜則心氣緩而神逸,故傷陽。

    如行針篇曰:多陽者多喜,多陰者多怒。

    亦各從其類也。

    )
厥氣上行,滿脈去形。

    (厥,逆也。

    言寒暑喜怒之氣,暴逆于上,則陽獨實,故滿脈。

    陽亢則陰離,故去形。

    此孤陽之象也。

    脈經曰:諸浮脈無根者死。

    有表無裡者死。

    其斯之謂。

    )
喜怒不節,寒暑過度,生乃不固。

    (固,堅也。

    )
故重陰必陽,重陽必陰。

    (重者,重疊之義,謂當陰時而複感寒,陽時而複感熱,或以天之熱氣傷人陽分,天之寒氣傷人陰分,皆謂之重。

    蓋陰陽之道,同氣相求,故陽傷于陽,陰傷于陰;然而重陽必變為陰證,重陰必變為陽證,如以熱水沐浴身反涼,涼水沐浴身反熱,因小可以喻大,下文八句,即其征驗。

    此與上文重寒則熱、寒極生熱,義相上下,所當互求。

    重,平聲。

    )
故曰:冬傷于寒,春必病溫;(冬傷于寒者,以類相求,其氣入腎,其寒侵骨。

    其即病者,為直中陰經之傷寒;不即病者,至春夏則陽氣發越,營氣漸虛,所藏寒毒,外合陽邪而變為溫病。

    然其多從足太陽始者,正以腎與膀胱為表裡,受于陰而發于陽也。

    愚按:傷寒溫疫,多起于冬不藏精,及辛苦饑餓之人。

    蓋冬不藏精,則邪能深入,而辛苦之人,其身常暖,其衣常薄,暖時竅開,薄時忍寒,兼以饑餓勞倦,緻傷中氣,則寒邪易入,待春而發,此所以大荒之後,必有大疫,正為此也。

    但此輩疫氣既盛,勢必傳染,又必于虛者先受其氣,則有不必冬寒而病者矣。

    避之之法,必節欲節勞,仍勿忍饑而近其氣,自可無慮。

    )
春傷于風,夏生飧洩;(春傷于風,木氣通于肝膽,即病者乃為外感,若不即病而留連于夏,脾土當令,木邪相侮,變為飧洩也。

    飧音孫,完谷而洩也。

    )
夏傷于暑,秋必瘧;(夏傷于暑,金氣受邪,即病者乃為暑證,若不即病而暑汗不出,延至于秋,新涼外束,邪郁成熱,金火相拒,寒熱交争,故病為瘧。

    音皆。

    )
秋傷于濕,冬生咳嗽。

    (夏秋之交,土金用事,秋傷于濕,其即病者,濕氣通脾,故為濡洩等證,若不即病,而濕蓄金藏,久之變熱,至冬則外寒内熱,相搏乘肺,病為咳嗽。

    生氣通天論亦雲:秋傷于濕,上逆而咳。

    按此四節,春夏以木火傷人而病反寒,秋冬以寒濕傷人而病反熱,是即上文重陰必陽、重陽必陰之義。

    )
故曰:天地者,萬物之上下也;(天覆物,故在上。

    地載物,故在下。

    五運行大論曰:所謂上下者歲上下見陰陽之所在也。

    以司天在泉言,見運氣類四。

    )
陰陽者,血氣之男女也;(陽為氣為男,陰為血為女。

    )
左右者,陰陽之道路也;(陽左而升,陰右而降。

    五營運大論曰:左右者,諸上見厥陰,左少陰,右太陽之類。

    以司天在泉左右間氣言,見同前。

    )
水火者,陰陽之征兆也;(征,證也。

    兆,見也。

    陰陽不可見,水火即其證而可見也。

    )
陰陽者,萬物之能始也。

    (能始者,能為變化生成之元始也,能始則能終矣。

    )
故曰:陰在内,陽之守也;陽在外,陰之使也。

    (陰性靜,故為陽之守;陽性動,故為陰之使。

    守者守于中,使者運于外。

    以法象言,則地守于中,天運于外;以人倫言,則妻守于中,夫運于外;以氣血言,則營守于中,衛運于外。

    故朱子曰:陽以陰為基,陰以陽為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