沖虛至德真經鬳齋口義卷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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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管取做官人。
辛發三矢,皆為木槍所擊而落地。
辛遂拜之。
王辛後為光州武定都統。
及某至安豐,有王辛舊将亦言此事,與軒語一同。
軒忘其名矣。
然則紀昌、飛衛之相射,豈得謂誣乎? 造父之師曰泰豆氏。
造父之始從習禦也,執禮甚卑;泰豆三年不告。
造父執禮愈謹,乃告之曰:古詩言,良弓之子,必先為箕;良冶之子,必先為裘。
汝先觀吾趣。
趣如吾,然後六辔可持,六馬可禦。
造父曰:唯命所從。
泰豆乃立木為塗,僅可容足;計步而置,履之而行。
趣走往還,無跌失也。
造父學之,三日盡其巧。
泰豆歎曰:子何其敏也?得之捷乎。
凡所禦者,亦如此也。
曩汝之行,得之於足,應之於心。
推於禦也,齊輯乎辔銜之際,而急緩乎唇吻之和;正度於胸臆之中,而執節乎掌握之間。
内得於中心,而外合於馬志,是故能進退履繩而旋曲中規矩,取道緻遠而氣力有餘,誠得其術也。
得之於銜,應之於辔;得之於辔,應之於手;得之於手,應之於心。
則不以目視,不以策驅;心閑體正,六辔不亂,而二十四蹄所投無差;回旋進退,莫不中節。
然後輿輪之外可使無餘轍,馬蹄之外可使無餘地;未嘗覺山谷之崄,原隰之夷,視之一也。
吾術窮矣,汝其識之。
泰豆,亦古之善禦者也。
裘箕,古語也,已見《學記》。
學弓先學箕,皆竹器也。
冶,攻金也,與裘何預?此語素難通。
然《考工記》有裘氏,不知所主何事?此官既缺,恐當時所職或有近於冶者,今不可知矣。
先觀吾趣者,使學其行步也。
得之捷者,言其速成也。
辔街,唇吻在馬者也。
胸臆,掌握在人者也。
履繩而旋者,其路雖如繩之小,亦可以轉旋也。
曲中者,妙於中也。
氣力有餘禦者,不勞也,猶《考工》曰其衽不蔽之意也。
心閑身正者,禦之從容也。
二十四蹄,六馬之車也。
所投無差,馬行不亂也。
轍,軌也,車所行之道也。
車外無餘轍也者,車行不越乎轍之中也。
蹄外無餘地者,蹄不亂則其地不多也。
山谷雖險,原隰雖平,我視之皆一同也。
履木而行,其說似迂,觀今人緣竿履繩而蹑展者,則知世間自有此事。
列子言此,不過以為人間之技且有此神妙,況學道乎? 魏黑卵以昵嫌殺丘邴章。
丘邴章之子來丹謀報父之雠。
丹氣甚猛,形甚露,計粒而食,順風而趣,雖怒,不能稱丘以報之,恥假力於人,誓手劍以屠黑卵。
黑卵悍志絕衆,力抗百夫。
筋骨皮肉,非人類也。
延頸承刃,披胸受矢,铓锷推屈,而體無痕撻,負其才力,視來丹猶雛毂也。
來丹之友申他曰:子怨黑卵至矣,黑卵之易子過矣,将奚謀焉?來丹垂涕曰:願子為我謀。
申他曰:吾聞衛孔周其祖得殷帝之寶劍,一童子服之,卻三軍之衆,奚不請焉?來丹遂适衛,見孔周,執仆禦之禮,請先納妻子,後言所欲。
孔周曰:吾有三劍,唯子所擇;皆不能殺人,且先言其狀。
一曰含光,視之不可見,運之不知其有。
所觸也,泯然無際,經物而物不覺。
二曰承影,将旦昧爽之交,旦夕昏明之際,北面而察之,淡淡焉若有物存,莫識其狀。
其所觸也,竊竊焉有聲,經物而物不疾也。
三曰宵練,方晝則見影而不見光;方夜見光而不見形。
其觸物也,驗然而過,随過随合,覺疾而不血刃焉。
此三寶者,傳之十三世矣,而無施於事,匣而藏之,未嘗啟封。
來丹曰:雖然,吾必請其下者。
孔周乃歸其妻子,與齋七日。
晏陰之間,跪而授其下劍,來丹再拜受之以歸。
來丹遂執劍從黑卵。
時黑卵之醉偃牖下,自頸至腰三斬之。
黑卵不覺,來丹以黑卵之死,趣而退。
遇黑卵之子於門,擊之三下,如投虛。
黑卵之子方笑曰:汝何蚩而三招予?來丹知劍之不能殺人也,歎而歸。
黑卵既醒,怒其妻曰:醉而露我,使我嗌疾而腰急。
其子曰:疇昔來丹之來,遇我於門,三招我,亦使我體疾而支強,彼其厭我哉。
昵嫌,私怨也。
氣甚猛,威甚銳也。
形甚露,骨立也。
順風而趣,其行弱也。
悍志絕衆,其志勇悍過人也。
痕撻,痕迹也。
雛鷇,初生之禽也。
易子過矣,甚輕汝也。
三劍之名,方言厭勝之術也。
泯然無際者,泯沒而不見邊際也。
将旦昧爽之交,日初出之時也。
旦夕昏明之際,日将入之時也。
旦夕,猶言日暮也。
昏明,欲昏而欲明也。
晝則見影,夜則見光,,隻有光影而無形也。
馬善,合作騞。
騞然,微有聲者。
請其下者,求其第三劍也。
因其醉而斬之,疑其已死,遂趨行而退回也。
擊之如投虛,劍已過如無物也。
蚩與癡同。
丹之三擊,彼以為三招,如兒戲也。
嗌疾,喉急也。
支強,肢體強急而不柔和也。
蓋言厭勝之術自有神異,而況學道乎?以此說而入其書,皆有意存焉,非徒誇誕大言也。
周穆王大征西戎,西戎獻锟铻之劍,火浣之布。
其劍長尺有咫,練鋼赤刃,用之切玉如切泥焉。
火浣之布,浣之必投於火;布則火色,垢則布色;出火而振之,皓然疑乎雪。
皇子以為無此物,傳之者妄。
蕭叔曰:皇子果於自信,果於誣理哉。
練鋼,煉熟之鋼金也。
赤刃,金精,其色赤也。
如切泥,言柔軟也。
切玉之劍,今雖未見,火浣之布,今人嘗見之,世間自有此事。
果於自信者,言皇子但信其耳目所及,而不知天下有此神異之事,遂以傳者為妄,是誣理也。
從前鋪說,至此方結以兩句,蓋謂人各以其淺近之見而疑此廣大之言,非知理者也。
沖虛至德真經鬳齋口義卷之五竟 #1峒:原作『同』,據明本改。
#2居:原作『屋』,據明本改。
#3齔:原作『齔』,據明本改。
#4鄧林:明本無。
#5耳:原作『言』,據明本改。
#6幹:原作『于』,據明本改。
#7鈞:明本作『鈎』。
#8疊:原本無,據明本補。
#9原本『高山』前有『登』字,據明本删。
#10招:原作『指』,據明本改。
#11青:原作『書』,據明本改。
辛發三矢,皆為木槍所擊而落地。
辛遂拜之。
王辛後為光州武定都統。
及某至安豐,有王辛舊将亦言此事,與軒語一同。
軒忘其名矣。
然則紀昌、飛衛之相射,豈得謂誣乎? 造父之師曰泰豆氏。
造父之始從習禦也,執禮甚卑;泰豆三年不告。
造父執禮愈謹,乃告之曰:古詩言,良弓之子,必先為箕;良冶之子,必先為裘。
汝先觀吾趣。
趣如吾,然後六辔可持,六馬可禦。
造父曰:唯命所從。
泰豆乃立木為塗,僅可容足;計步而置,履之而行。
趣走往還,無跌失也。
造父學之,三日盡其巧。
泰豆歎曰:子何其敏也?得之捷乎。
凡所禦者,亦如此也。
曩汝之行,得之於足,應之於心。
推於禦也,齊輯乎辔銜之際,而急緩乎唇吻之和;正度於胸臆之中,而執節乎掌握之間。
内得於中心,而外合於馬志,是故能進退履繩而旋曲中規矩,取道緻遠而氣力有餘,誠得其術也。
得之於銜,應之於辔;得之於辔,應之於手;得之於手,應之於心。
則不以目視,不以策驅;心閑體正,六辔不亂,而二十四蹄所投無差;回旋進退,莫不中節。
然後輿輪之外可使無餘轍,馬蹄之外可使無餘地;未嘗覺山谷之崄,原隰之夷,視之一也。
吾術窮矣,汝其識之。
泰豆,亦古之善禦者也。
裘箕,古語也,已見《學記》。
學弓先學箕,皆竹器也。
冶,攻金也,與裘何預?此語素難通。
然《考工記》有裘氏,不知所主何事?此官既缺,恐當時所職或有近於冶者,今不可知矣。
先觀吾趣者,使學其行步也。
得之捷者,言其速成也。
辔街,唇吻在馬者也。
胸臆,掌握在人者也。
履繩而旋者,其路雖如繩之小,亦可以轉旋也。
曲中者,妙於中也。
氣力有餘禦者,不勞也,猶《考工》曰其衽不蔽之意也。
心閑身正者,禦之從容也。
二十四蹄,六馬之車也。
所投無差,馬行不亂也。
轍,軌也,車所行之道也。
車外無餘轍也者,車行不越乎轍之中也。
蹄外無餘地者,蹄不亂則其地不多也。
山谷雖險,原隰雖平,我視之皆一同也。
履木而行,其說似迂,觀今人緣竿履繩而蹑展者,則知世間自有此事。
列子言此,不過以為人間之技且有此神妙,況學道乎? 魏黑卵以昵嫌殺丘邴章。
丘邴章之子來丹謀報父之雠。
丹氣甚猛,形甚露,計粒而食,順風而趣,雖怒,不能稱丘以報之,恥假力於人,誓手劍以屠黑卵。
黑卵悍志絕衆,力抗百夫。
筋骨皮肉,非人類也。
延頸承刃,披胸受矢,铓锷推屈,而體無痕撻,負其才力,視來丹猶雛毂也。
來丹之友申他曰:子怨黑卵至矣,黑卵之易子過矣,将奚謀焉?來丹垂涕曰:願子為我謀。
申他曰:吾聞衛孔周其祖得殷帝之寶劍,一童子服之,卻三軍之衆,奚不請焉?來丹遂适衛,見孔周,執仆禦之禮,請先納妻子,後言所欲。
孔周曰:吾有三劍,唯子所擇;皆不能殺人,且先言其狀。
一曰含光,視之不可見,運之不知其有。
所觸也,泯然無際,經物而物不覺。
二曰承影,将旦昧爽之交,旦夕昏明之際,北面而察之,淡淡焉若有物存,莫識其狀。
其所觸也,竊竊焉有聲,經物而物不疾也。
三曰宵練,方晝則見影而不見光;方夜見光而不見形。
其觸物也,驗然而過,随過随合,覺疾而不血刃焉。
此三寶者,傳之十三世矣,而無施於事,匣而藏之,未嘗啟封。
來丹曰:雖然,吾必請其下者。
孔周乃歸其妻子,與齋七日。
晏陰之間,跪而授其下劍,來丹再拜受之以歸。
來丹遂執劍從黑卵。
時黑卵之醉偃牖下,自頸至腰三斬之。
黑卵不覺,來丹以黑卵之死,趣而退。
遇黑卵之子於門,擊之三下,如投虛。
黑卵之子方笑曰:汝何蚩而三招予?來丹知劍之不能殺人也,歎而歸。
黑卵既醒,怒其妻曰:醉而露我,使我嗌疾而腰急。
其子曰:疇昔來丹之來,遇我於門,三招我,亦使我體疾而支強,彼其厭我哉。
昵嫌,私怨也。
氣甚猛,威甚銳也。
形甚露,骨立也。
順風而趣,其行弱也。
悍志絕衆,其志勇悍過人也。
痕撻,痕迹也。
雛鷇,初生之禽也。
易子過矣,甚輕汝也。
三劍之名,方言厭勝之術也。
泯然無際者,泯沒而不見邊際也。
将旦昧爽之交,日初出之時也。
旦夕昏明之際,日将入之時也。
旦夕,猶言日暮也。
昏明,欲昏而欲明也。
晝則見影,夜則見光,,隻有光影而無形也。
馬善,合作騞。
騞然,微有聲者。
請其下者,求其第三劍也。
因其醉而斬之,疑其已死,遂趨行而退回也。
擊之如投虛,劍已過如無物也。
蚩與癡同。
丹之三擊,彼以為三招,如兒戲也。
嗌疾,喉急也。
支強,肢體強急而不柔和也。
蓋言厭勝之術自有神異,而況學道乎?以此說而入其書,皆有意存焉,非徒誇誕大言也。
周穆王大征西戎,西戎獻锟铻之劍,火浣之布。
其劍長尺有咫,練鋼赤刃,用之切玉如切泥焉。
火浣之布,浣之必投於火;布則火色,垢則布色;出火而振之,皓然疑乎雪。
皇子以為無此物,傳之者妄。
蕭叔曰:皇子果於自信,果於誣理哉。
練鋼,煉熟之鋼金也。
赤刃,金精,其色赤也。
如切泥,言柔軟也。
切玉之劍,今雖未見,火浣之布,今人嘗見之,世間自有此事。
果於自信者,言皇子但信其耳目所及,而不知天下有此神異之事,遂以傳者為妄,是誣理也。
從前鋪說,至此方結以兩句,蓋謂人各以其淺近之見而疑此廣大之言,非知理者也。
沖虛至德真經鬳齋口義卷之五竟 #1峒:原作『同』,據明本改。
#2居:原作『屋』,據明本改。
#3齔:原作『齔』,據明本改。
#4鄧林:明本無。
#5耳:原作『言』,據明本改。
#6幹:原作『于』,據明本改。
#7鈞:明本作『鈎』。
#8疊:原本無,據明本補。
#9原本『高山』前有『登』字,據明本删。
#10招:原作『指』,據明本改。
#11青:原作『書』,據明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