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真經集解卷之四
關燈
小
中
大
居之安也。
而不自見以矜能#3,不自貴以賤物,故無知之之見#4,忘愛之之心也。
文定曰:雖自知之,而不自見以示人;雖自愛之,而不自貴以眩人,蓋恐人之有厭有慕也。
此心未忘則猶有畏也,畏去而後大威至矣,是以去彼自見自貴者,而取此自知自愛者。
然聖人動靜皆天理,無去取,此開教引凡之說也。
右七十二章 河上名愛己。
此章祛妄惑以全真也。
勇於敢則殺,勇於不敢則活。
此兩者,或利或害。
天之所惡,孰知其故?是以聖人猶難之。
惡,去聲,剛強者死之徒,勇於此則殺也、害也。
柔弱者生之理,勇於此則活也、利也。
此乃必然之定理也,或有時而返常,故雲或利或害。
然強梁者殺之徒,實為天之所惡也,今偶然而未受其禍,孰能知其故哉,是以聖人猶難之。
列子曰:迎天意,揣利害,不如其已。
是也。
雖然,要其終而盡其變,則未始少失,故下文曆陳之。
溫公曰:聖人於天道,亦不敢易言之。
天之道,不争而善勝, 溫公曰:任物自然,而物莫能違。
不言而善應, 天何言哉,四時行焉,其於福善禍淫之應,信不差矣。
不召而自來, 神之格思,本無向背,如暑往則寒來,夫豈待召而後至哉。
坦然而善謀。
禦注曰:德行常易以知險。
天網恢恢,疏而不失。
蓋要終盡變,然後知其雖廣大而微細不遺也。
失或作漏。
右七十三章 河上名任為。
此章告人當勇於道,不當勇於力。
繼明天道之自然,而末又戒以天網之不漏,使人信之無疑也。
民常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 文定曰:政煩刑重#5,則民無所措其手足,故常不畏死,雖以死懼之,無益也。
苟民安於政,則常樂生畏死。
或有詭異亂群者,吾然後執而殺之,孰敢不服哉。
常有司殺者殺。
而代司殺者殺,是代大匠斲。
夫代大匠斲,希有不傷其手矣。
文定曰:司殺者,天也,理也。
方世之治,而詭奇亂群之人恣行於其間,則天之所棄也,因而殺之,則是天殺之,非我也。
否則是代司殺者殺矣,夫代大匠斲則傷其手,代司殺者殺則及其身矣。
程伊川謂德未成而先以功業為事者,有類乎是。
右七十四章 河上名制惑。
此章謂君無為則民知自勸之方。
右史張耒曰:夫物不患無殺之者,萬物泯泯必歸於滅盡而後止,則常有司殺者殺矣。
竊司殺之常理而移之以行其畏,非徒不足以懼物,而亦有所不及者。
然則操政刑死生之柄,驅一世之民使從之,殆非也。
民之饑,以其上食稅之多也,是以饑。
民之難治,以其上之有為也,是以難治。
禦注曰:賦重則民不足,政煩則奸僞滋起。
人之輕死,以其生生之厚也,是以輕死。
禦注曰:矜生太厚,則欲利甚勤;放僻邪侈,無不為矣。
文定曰:上以利欲先民,民亦争厚其生,雖死而求利不厭。
惟無以生為者,是賢於貴生也。
溫公曰:外其身而身存也。
右七十五章 河上名貪損。
此章戒有為之弊,惟忘其生則可以全生也。
王弼注謂此章疑非老子所作。
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堅強。
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
故堅強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
文定曰:沖氣在焉,則體無堅強之病;至理存焉,則事無堅強之累矣。
是以兵強則不勝,木強則共。
故堅強居下,柔弱處上。
共,如字,謂人共伐之也。
列子雲:兵強則滅,木強則折。
是矣。
夫物之精者常在上,而粗者常在下。
其精必柔,其粗必強,理勢然也。
而天下亦未有剛強而能居人上者。
莊子曰:以懦弱謙下為表。
是也。
達真子曰:善勝敵者不争,皆意不在於強也。
木之強大,則人必共伐之。
兵以柔弱緻其勝,木以柔弱緻其存。
中是以堅強可居其下,而柔弱可處其上也,人之立性固不異此。
右七十六章 河上名戒強。
此章言用柔弱可以保沖和之氣。
天之道,其猶張弓乎?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有餘者損之,不足者補之。
天之道損有餘,補不足。
人之道則不然,損不足以奉有餘。
天道無私,常适乎中,故滿招損,謙受益,時乃天道。
葉夢得曰:張弓者挽之而後發,是亦斂之於己,而後施之於物者也。
以平正為主,調和為常,故與天道同,此其高下抑揚,有餘不足,無不中其節者。
其取之不在外也,蓋出於自然,故無私而均。
人則反是,而不求於内,是以每損人之不足,以奉己之有餘,蓋出於使然,故多私而不均。
開元注引損上益下為益,損下益上為損,二卦之義亦明。
孰能損有餘而奉不足於天下者?其惟道乎。
是以聖人為而不恃,功成不居,其不欲見賢邪? 惟有道者為能為天之所為,亦不恃其為,不居其功。
若使為而恃,功而居,則賢見於世矣。
賢見於世,則是以有餘自奉也。
右七十七章 河上名天道。
此章明道之用中正而無私,惟觀天之道知之。
而聖人則與之同也。
天下莫柔弱於水,而攻堅強莫之能勝,以其無以易之也。
以其善下柔弱之性不易,故不失己而能勝物。
柔之勝剛,弱之勝強,天下莫不知,而莫之能行。
觀水可喻,則事近而理明,豈難知哉。
惟信道不笃,所以莫能行。
是以聖人言:受國之垢,是為社稷主;受國之不祥,是為天下王。
溫公曰:含垢納污,乃能成其大。
正言若反。
正言合道,若反於俗,蓋反於小智之近情,乃合於大道之至正。
右七十八章 河上名任信。
而不自見以矜能#3,不自貴以賤物,故無知之之見#4,忘愛之之心也。
文定曰:雖自知之,而不自見以示人;雖自愛之,而不自貴以眩人,蓋恐人之有厭有慕也。
此心未忘則猶有畏也,畏去而後大威至矣,是以去彼自見自貴者,而取此自知自愛者。
然聖人動靜皆天理,無去取,此開教引凡之說也。
右七十二章 河上名愛己。
此章祛妄惑以全真也。
勇於敢則殺,勇於不敢則活。
此兩者,或利或害。
天之所惡,孰知其故?是以聖人猶難之。
惡,去聲,剛強者死之徒,勇於此則殺也、害也。
柔弱者生之理,勇於此則活也、利也。
此乃必然之定理也,或有時而返常,故雲或利或害。
然強梁者殺之徒,實為天之所惡也,今偶然而未受其禍,孰能知其故哉,是以聖人猶難之。
列子曰:迎天意,揣利害,不如其已。
是也。
雖然,要其終而盡其變,則未始少失,故下文曆陳之。
溫公曰:聖人於天道,亦不敢易言之。
天之道,不争而善勝, 溫公曰:任物自然,而物莫能違。
不言而善應, 天何言哉,四時行焉,其於福善禍淫之應,信不差矣。
不召而自來, 神之格思,本無向背,如暑往則寒來,夫豈待召而後至哉。
坦然而善謀。
禦注曰:德行常易以知險。
天網恢恢,疏而不失。
蓋要終盡變,然後知其雖廣大而微細不遺也。
失或作漏。
右七十三章 河上名任為。
此章告人當勇於道,不當勇於力。
繼明天道之自然,而末又戒以天網之不漏,使人信之無疑也。
民常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 文定曰:政煩刑重#5,則民無所措其手足,故常不畏死,雖以死懼之,無益也。
苟民安於政,則常樂生畏死。
或有詭異亂群者,吾然後執而殺之,孰敢不服哉。
常有司殺者殺。
而代司殺者殺,是代大匠斲。
夫代大匠斲,希有不傷其手矣。
文定曰:司殺者,天也,理也。
方世之治,而詭奇亂群之人恣行於其間,則天之所棄也,因而殺之,則是天殺之,非我也。
否則是代司殺者殺矣,夫代大匠斲則傷其手,代司殺者殺則及其身矣。
程伊川謂德未成而先以功業為事者,有類乎是。
右七十四章 河上名制惑。
此章謂君無為則民知自勸之方。
右史張耒曰:夫物不患無殺之者,萬物泯泯必歸於滅盡而後止,則常有司殺者殺矣。
竊司殺之常理而移之以行其畏,非徒不足以懼物,而亦有所不及者。
然則操政刑死生之柄,驅一世之民使從之,殆非也。
民之饑,以其上食稅之多也,是以饑。
民之難治,以其上之有為也,是以難治。
禦注曰:賦重則民不足,政煩則奸僞滋起。
人之輕死,以其生生之厚也,是以輕死。
禦注曰:矜生太厚,則欲利甚勤;放僻邪侈,無不為矣。
文定曰:上以利欲先民,民亦争厚其生,雖死而求利不厭。
惟無以生為者,是賢於貴生也。
溫公曰:外其身而身存也。
右七十五章 河上名貪損。
此章戒有為之弊,惟忘其生則可以全生也。
王弼注謂此章疑非老子所作。
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堅強。
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
故堅強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
文定曰:沖氣在焉,則體無堅強之病;至理存焉,則事無堅強之累矣。
是以兵強則不勝,木強則共。
故堅強居下,柔弱處上。
共,如字,謂人共伐之也。
列子雲:兵強則滅,木強則折。
是矣。
夫物之精者常在上,而粗者常在下。
其精必柔,其粗必強,理勢然也。
而天下亦未有剛強而能居人上者。
莊子曰:以懦弱謙下為表。
是也。
達真子曰:善勝敵者不争,皆意不在於強也。
木之強大,則人必共伐之。
兵以柔弱緻其勝,木以柔弱緻其存。
中是以堅強可居其下,而柔弱可處其上也,人之立性固不異此。
右七十六章 河上名戒強。
此章言用柔弱可以保沖和之氣。
天之道,其猶張弓乎?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有餘者損之,不足者補之。
天之道損有餘,補不足。
人之道則不然,損不足以奉有餘。
天道無私,常适乎中,故滿招損,謙受益,時乃天道。
葉夢得曰:張弓者挽之而後發,是亦斂之於己,而後施之於物者也。
以平正為主,調和為常,故與天道同,此其高下抑揚,有餘不足,無不中其節者。
其取之不在外也,蓋出於自然,故無私而均。
人則反是,而不求於内,是以每損人之不足,以奉己之有餘,蓋出於使然,故多私而不均。
開元注引損上益下為益,損下益上為損,二卦之義亦明。
孰能損有餘而奉不足於天下者?其惟道乎。
是以聖人為而不恃,功成不居,其不欲見賢邪? 惟有道者為能為天之所為,亦不恃其為,不居其功。
若使為而恃,功而居,則賢見於世矣。
賢見於世,則是以有餘自奉也。
右七十七章 河上名天道。
此章明道之用中正而無私,惟觀天之道知之。
而聖人則與之同也。
天下莫柔弱於水,而攻堅強莫之能勝,以其無以易之也。
以其善下柔弱之性不易,故不失己而能勝物。
柔之勝剛,弱之勝強,天下莫不知,而莫之能行。
觀水可喻,則事近而理明,豈難知哉。
惟信道不笃,所以莫能行。
是以聖人言:受國之垢,是為社稷主;受國之不祥,是為天下王。
溫公曰:含垢納污,乃能成其大。
正言若反。
正言合道,若反於俗,蓋反於小智之近情,乃合於大道之至正。
右七十八章 河上名任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