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真經集解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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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其新成之功。
右十五章 河上名顯德。
此章句句有序,以主於成而若敝則盡矣。
如列子居鄭圃四十年,無人識者,便是這樣子。
審若西晉之風,又烏有此氣象哉? 緻虛極,守靜笃。
虛靜兼忘,是謂笃極。
萬物并作,吾以觀其複。
夫物芸芸,各歸其根。
芸芸者,動出之貌。
虛乃實之根,靜乃動之根,謂萬物皆作於性,皆複於性。
歸根曰靜,靜曰複命, 夫靜,天性也,乃命於我者如是而已,及乎感物則動矣。
惟動靜兩志,則動未嘗離靜,而複其本然之天矣。
文定曰:苟未能自複於性,雖止動息念以求靜,非靜也。
故惟歸根,然後為靜。
命者,性之妙也。
《易》謂窮理盡性以至於命是也。
複命曰常, 物未有能常者,惟至於命,則湛然常存矣。
知常曰明。
悟乎此,則明亦至矣。
不知常,妄作,兇。
即昧乎此,則緣物而動,皆妄也,其兇可知。
知常容, 徹見本元,則差别混融,通塞非礙,何所不容哉。
容乃公, 尚誰私乎? 公乃王, 文定曰:天下将往歸之矣。
王乃天, 黃茂材曰:王者與天為徒。
天乃道, 天法道也。
文定曰:天猶有形,至於道則極矣。
道乃久,役身不殆。
劉泾曰:所謂自古固存也。
右十六章 河上名歸根。
此章謂悟此道,則能虛能靜,與道同體。
太上,下知有之; 太樸上古之時,上如标枝,民如野鹿是也。
其次,親之譽之; 此以仁義結人者也。
其次,畏之侮之。
此以智力服人者也。
故信不足,有不信。
吾誠自信,則以道禦天下,足矣。
惟自信之誠不足,而後申之以勸賞,重之以刑政,而民始有不信之心矣。
猶兮其貴言。
功成事遂,百姓皆曰我自然。
希言自然而民服無為之化,則太古之治可複,故曰聲色之於化民,末也。
右十七章 河上名淳風。
此章贊太古無為之化,而警風俗之日下也。
大道廢,有仁義;智慧出,有大僞;六親不和,有孝慈;國家昏亂,有忠臣。
大道之隆,七義之實,隐然於其中而民不知,所謂純樸不殘,孰為犧樽是也。
然犧樽亦豈離純樸而别為一物哉,特其智慧已出而詐僞亦由是而滋矣。
文定曰:堯非不孝而獨稱舜,無瞽史也;伊周非不忠而獨稱龍逢、比幹,無桀纣也。
右十八章 河上名俗薄。
此章蓋深憫世道之不古也。
絕聖棄智,民利百倍; 惟不居其聖,則絕無自聖之心。
去小智則大智明,故使民各安其性命之情,而其利博矣。
絕仁棄義,民複孝慈; 夫仁義之實,本為孝慈。
惟假其名而忘其實,則其本迷矣。
故欲棄絕其進,而複其良知良能之初,則七義之實可不言而盡矣。
絕巧棄利,盜賊無有。
文定曰:巧所以便事也,利所以濟物也,二者非以為盜,而盜賊不得則無以行。
此三者,以為文不足,故令有所屬。
令,平聲。
屬,之欲切。
聖智、仁義、巧利,此三者皆道中之事,由後世徒徇其名,用之以為文飾,而内誠不足,乃專以智力持世,豈足為善治哉。
至於末流,必有不勝其害者矣。
故令反其本而有所統屬,則天下之民各複其性矣。
所謂有事不足以取天下,及我無為而民自化雲雲,是矣。
見素抱樸,少私寡欲。
見,賢遍切。
此乃屬之之地,棄絕之機要也。
右十九章 河上名還淳。
此章尊素樸之風,去私欲之累,則其利博矣。
《陰符經》雲:絕利一源,用師十倍。
是也。
或雲絕者非去絕之絕,乃極其至而人不可及之謂也。
必有絕聖然後能棄私智,下意同。
絕學無憂。
得道忘诠,釋然無累。
唯之與阿,相去幾何? 唯,維水切,聲順而恭應也。
阿,烏何切,聲高而慢應也。
善之與惡,相去何若?人之所畏,不可不畏。
若未至乎絕學之地,當知此心寂然無為,於善惡未發之時,乃渾然之本體,至正至善者也。
及乎趨善向惡,皆為動也,然有是身不能不感,故當緻察於感物而動之時。
謂恭與善,則原於理義之正;而慢與惡,則汩於形氣之私。
其於二者之間,相去不容以發,而天理人欲分焉。
惟欲易流,人莫不然,是不可不畏也。
苟能於此察之精而擇之審,守之固而養之熟,乃至於動而無動,靜而無靜,則雖感應無窮,而湛然虛明者自若,乃純乎天理,了無對待,則慢與惡何有哉。
荒兮其未央哉。
荒大而莫知其畔岸,則是未嘗倚乎恭慢之一偏也。
衆人熙熙,如享太牢,如登春台。
我獨怕兮其未兆,若嬰兒之未孩。
怕,白各切,靜也。
心目所經,外境方盛,随時逐物而不知其非。
惟上聖徹見其妄,遇之漠然不動,如嬰兒之未至提孩,心無所着故也。
乘乘兮,若無所歸。
曹曰:乘萬物而遊,無所系累也。
衆人皆有餘,我獨若遺。
遺,忘也,蓋有若無也。
我愚人之心也哉,純純兮。
禦注曰:天機不張,而默與道契,茲謂大智。
俗人昭昭,我獨若昏;俗人察察,我獨悶悶。
昭昭,光耀目衒也。
若昏,謂不分别也。
察察,明而不容貌。
悶,葉音,莫奔切,寬裕貌。
澹兮其若海,飂兮似無所止。
飂,力幽切,如長風飄揚之狀。
夫淵靜容物,乃混然之全體;變動不居,乃大用之流行。
衆人皆有以,我獨頑且鄙。
以,用也,頑然無知也。
鄙,野也。
人皆知有用之用,而莫知無用之用也。
我獨異於人,而貴食於母。
文定曰:道者,萬物之母。
衆人徇物忘道,而聖人脫遺萬物以道為宗,如嬰兒求食於母也。
右二十章 河上名異俗。
此章首示絕以立标;複舉谕以明理,次格凡聖以對辯#2,終論獨行以返宗也。
或曰唯阿同出於聲,善惡同出於為。
達人大觀,本實非異,正如臧谷亡羊之意也。
此故太上忘情,是非俱泯者之所為。
然學者直須於善惡不可名處着眼始得,若直以為善與惡同耳,則是任天下入於惡而不之顧,豈理也哉。
道德真經集解卷之一竟 #1不如揣之:原本作『不知揣之』,據十萬本改。
#2對辯:原本作『對卞』,據十萬本改。
右十五章 河上名顯德。
此章句句有序,以主於成而若敝則盡矣。
如列子居鄭圃四十年,無人識者,便是這樣子。
審若西晉之風,又烏有此氣象哉? 緻虛極,守靜笃。
虛靜兼忘,是謂笃極。
萬物并作,吾以觀其複。
夫物芸芸,各歸其根。
芸芸者,動出之貌。
虛乃實之根,靜乃動之根,謂萬物皆作於性,皆複於性。
歸根曰靜,靜曰複命, 夫靜,天性也,乃命於我者如是而已,及乎感物則動矣。
惟動靜兩志,則動未嘗離靜,而複其本然之天矣。
文定曰:苟未能自複於性,雖止動息念以求靜,非靜也。
故惟歸根,然後為靜。
命者,性之妙也。
《易》謂窮理盡性以至於命是也。
複命曰常, 物未有能常者,惟至於命,則湛然常存矣。
知常曰明。
悟乎此,則明亦至矣。
不知常,妄作,兇。
即昧乎此,則緣物而動,皆妄也,其兇可知。
知常容, 徹見本元,則差别混融,通塞非礙,何所不容哉。
容乃公, 尚誰私乎? 公乃王, 文定曰:天下将往歸之矣。
王乃天, 黃茂材曰:王者與天為徒。
天乃道, 天法道也。
文定曰:天猶有形,至於道則極矣。
道乃久,役身不殆。
劉泾曰:所謂自古固存也。
右十六章 河上名歸根。
此章謂悟此道,則能虛能靜,與道同體。
太上,下知有之; 太樸上古之時,上如标枝,民如野鹿是也。
其次,親之譽之; 此以仁義結人者也。
其次,畏之侮之。
此以智力服人者也。
故信不足,有不信。
吾誠自信,則以道禦天下,足矣。
惟自信之誠不足,而後申之以勸賞,重之以刑政,而民始有不信之心矣。
猶兮其貴言。
功成事遂,百姓皆曰我自然。
希言自然而民服無為之化,則太古之治可複,故曰聲色之於化民,末也。
右十七章 河上名淳風。
此章贊太古無為之化,而警風俗之日下也。
大道廢,有仁義;智慧出,有大僞;六親不和,有孝慈;國家昏亂,有忠臣。
大道之隆,七義之實,隐然於其中而民不知,所謂純樸不殘,孰為犧樽是也。
然犧樽亦豈離純樸而别為一物哉,特其智慧已出而詐僞亦由是而滋矣。
文定曰:堯非不孝而獨稱舜,無瞽史也;伊周非不忠而獨稱龍逢、比幹,無桀纣也。
右十八章 河上名俗薄。
此章蓋深憫世道之不古也。
絕聖棄智,民利百倍; 惟不居其聖,則絕無自聖之心。
去小智則大智明,故使民各安其性命之情,而其利博矣。
絕仁棄義,民複孝慈; 夫仁義之實,本為孝慈。
惟假其名而忘其實,則其本迷矣。
故欲棄絕其進,而複其良知良能之初,則七義之實可不言而盡矣。
絕巧棄利,盜賊無有。
文定曰:巧所以便事也,利所以濟物也,二者非以為盜,而盜賊不得則無以行。
此三者,以為文不足,故令有所屬。
令,平聲。
屬,之欲切。
聖智、仁義、巧利,此三者皆道中之事,由後世徒徇其名,用之以為文飾,而内誠不足,乃專以智力持世,豈足為善治哉。
至於末流,必有不勝其害者矣。
故令反其本而有所統屬,則天下之民各複其性矣。
所謂有事不足以取天下,及我無為而民自化雲雲,是矣。
見素抱樸,少私寡欲。
見,賢遍切。
此乃屬之之地,棄絕之機要也。
右十九章 河上名還淳。
此章尊素樸之風,去私欲之累,則其利博矣。
《陰符經》雲:絕利一源,用師十倍。
是也。
或雲絕者非去絕之絕,乃極其至而人不可及之謂也。
必有絕聖然後能棄私智,下意同。
絕學無憂。
得道忘诠,釋然無累。
唯之與阿,相去幾何? 唯,維水切,聲順而恭應也。
阿,烏何切,聲高而慢應也。
善之與惡,相去何若?人之所畏,不可不畏。
若未至乎絕學之地,當知此心寂然無為,於善惡未發之時,乃渾然之本體,至正至善者也。
及乎趨善向惡,皆為動也,然有是身不能不感,故當緻察於感物而動之時。
謂恭與善,則原於理義之正;而慢與惡,則汩於形氣之私。
其於二者之間,相去不容以發,而天理人欲分焉。
惟欲易流,人莫不然,是不可不畏也。
苟能於此察之精而擇之審,守之固而養之熟,乃至於動而無動,靜而無靜,則雖感應無窮,而湛然虛明者自若,乃純乎天理,了無對待,則慢與惡何有哉。
荒兮其未央哉。
荒大而莫知其畔岸,則是未嘗倚乎恭慢之一偏也。
衆人熙熙,如享太牢,如登春台。
我獨怕兮其未兆,若嬰兒之未孩。
怕,白各切,靜也。
心目所經,外境方盛,随時逐物而不知其非。
惟上聖徹見其妄,遇之漠然不動,如嬰兒之未至提孩,心無所着故也。
乘乘兮,若無所歸。
曹曰:乘萬物而遊,無所系累也。
衆人皆有餘,我獨若遺。
遺,忘也,蓋有若無也。
我愚人之心也哉,純純兮。
禦注曰:天機不張,而默與道契,茲謂大智。
俗人昭昭,我獨若昏;俗人察察,我獨悶悶。
昭昭,光耀目衒也。
若昏,謂不分别也。
察察,明而不容貌。
悶,葉音,莫奔切,寬裕貌。
澹兮其若海,飂兮似無所止。
飂,力幽切,如長風飄揚之狀。
夫淵靜容物,乃混然之全體;變動不居,乃大用之流行。
衆人皆有以,我獨頑且鄙。
以,用也,頑然無知也。
鄙,野也。
人皆知有用之用,而莫知無用之用也。
我獨異於人,而貴食於母。
文定曰:道者,萬物之母。
衆人徇物忘道,而聖人脫遺萬物以道為宗,如嬰兒求食於母也。
右二十章 河上名異俗。
此章首示絕以立标;複舉谕以明理,次格凡聖以對辯#2,終論獨行以返宗也。
或曰唯阿同出於聲,善惡同出於為。
達人大觀,本實非異,正如臧谷亡羊之意也。
此故太上忘情,是非俱泯者之所為。
然學者直須於善惡不可名處着眼始得,若直以為善與惡同耳,則是任天下入於惡而不之顧,豈理也哉。
道德真經集解卷之一竟 #1不如揣之:原本作『不知揣之』,據十萬本改。
#2對辯:原本作『對卞』,據十萬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