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真經集解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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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乃可久之道也。
上善若水。
水善利萬物而不争,人之所惡,故幾於道。
處,上聲。
惡,去聲。
幾音機,近也。
守柔處下,乃俗之所惡,而實近於道。
然麗乎形,則於道有間,故曰幾也。
居善地, 卑以自牧,猶就下也。
心善淵, 淵靜而虛明,此皆先存其體也。
蓋必有牧謙淵靜之德,然後五者之功用所以行也。
與善仁, 與虛而不與盈,澤博而不求報,無私而已。
言善信, 誠信之言,不待期而符契。
如潮汐之無爽,及塞必止-,決必流,鑒妍媸而不妄,行險地而不失也。
政善治, 正容而物悟,清靜而民化,亦猶平中準而滌衆垢也。
事善能, 趨變任事,各當其可,猶随器方圓,任載輕重。
及避礙就通,而不滞於一也。
動善時。
時行時止,猶春泮而冬凝。
夫惟不争,故無尤矣。
有德有功而不争,乃德之至,此其所以為上善。
夫如是,複何尤哉?尤,過也,怨也。
右八章 河上名易性。
此章以水喻上善,明不争之行也。
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銳之,不可長保。
已音以,止也。
揣,初委切,治也。
文定曰:知盈之必溢而以持固之,不若不盈之安也。
知說之必折而以揣先之,不如揣之不可必恃也#1。
若夫聖人無積,尚安有盈?循理而行,尚安有銳?無盈則無所用持,無銳則無所用揣矣。
金玉滿堂,莫之能守;富貴而驕,自遺其咎。
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
遺,唯季切,贻也。
能體四時代謝之序,亦可以見天道。
劉師立曰:盈則必虛,戒之在滿;銳則必鈍,戒之在進;金玉必累,戒之在責;富貴易淫,戒之在傲。
功成名遂必危,在乎知止而不失其正。
此言深欲救人,謂非必處山林絕人事,然後可以入道,雖居乎富貴功名之域,皆可勤而行之。
右九章 河迅名運夷。
此章明修身當體自然之理。
載營魄抱一,能無離乎? 離,平聲。
此《資福延壽經》所謂守煉精魄,自然沖沖之意。
載乃登乘之義,古文用字多有此例。
魄乃形魄精魄之謂。
營魄抱一,猶衛形葆精之義。
蓋以魂禦魄,抱一而不離也。
專氣緻柔,能如嬰兒乎? 此襲氣母之義。
文公曰:專非守之謂,隻是專一無間斷,純純全全,如嬰兒然,了無知之之心,則柔亦至矣。
蓋才有一毫發露,便是剛了。
滌除玄覽,能無疵乎? 此洗心藏密之義。
滌,洗也。
除,遣也。
玄覽,心照妙理也。
疵,病也。
夫玄妙之見不除,是為解縛;滌除之迹猶存,是為覺礙。
無疵則法愛忘而能所雙泯矣。
愛民治國,能無為乎? 此言推其緒餘以及人。
雖至於愛民治國,一以刍狗遇之可也。
天門開阖,能為雌乎? 此言出入往來酬酢變化而主靜也。
天者,自然之門。
開阖者,變化之道。
雌靜者,蓄養之德。
為雌或作無雌,謂雌靜而不滞於靜乃無雌也。
或雲無雌,乃無陰邪以間之也。
明白四達,能無知乎? 此寂感無邊方也。
文定曰:蓋是心無所不知,而未嘗有能知之心。
夫心一而已,苟又有知之之心,則是二也。
上三者言精氣神,則修身之事也。
乃存體以政用,謂盡己之性以至於命,而極其大而化之之地也。
下三者言其用效,則治人之事也。
乃即用以歸體,盡人物之性而見諸事業之間,乃至與天為徒,而精神四達,上下并流,故功參化育而不居,以大其無我之公,此聖人之能事'天道之玄功也,所以下文乃申言之。
生之畜之,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是謂玄德。
長,上聲。
畜,許六切,養也。
潛被默通,不自彰顯,忘功忘物,洞入冥極。
右十章 河上名能為。
此章為說不一。
如劉泾曰:黃帝雲:動以營生謂之魂。
碧虛曰:營,魂也。
《白虎通》雲:營營,不定貌也。
載,乘也。
謂使形常乘載魂魄,抱守太和純一之氣,令無散離也。
文定曰:聖人性定而神凝,不為物遷,雖以魄為舍,而神欲行,魄無不從,則神常載魄矣。
衆人以物役性,神昏而不治,則神聽於魄。
耳目用於聲色,口鼻勞於臭味。
魄所欲行而神從之,則魄常載神矣。
故教之以抱神載魄,使兩者不相離也。
文公曰:以車承人謂之載,古今世俗之通言也。
以人登車亦謂之載,則古文史類多有之。
如《漢紀》雲:劉章從谒者與載。
韓集雲:婦人以孺子載。
蓋皆此意。
營者,字與熒同,而為晶明光炯之意。
其所謂魄,亦若予論於《九歌》耳。
蓋以魂陽動而魄陰靜,魂火二、而魄水一,謂以魂加魄,以動守靜,以火迫水,以二守一,而不相離,如人登車而常載於其上,則魂安靜而魄精明,火不燥而水不缢,固長生久視之要也。
但為之說者不能深考,如河上公以營為魂,則固非字義,而又并言人載魂魄之上以得生,當愛養之,則又失其文意。
獨其載字之義,粗為得之。
若王輔嗣以載為處,以營魄為人所常居之處。
則亦河上之意。
至於近世而蘇子由、王元澤之說出焉。
洪慶善亦謂陽氣充魄為魂,魂能運動則其生全矣。
而且皆以載為以車承人之義矣,是不惟非其文意,且若此,則是将使神常勞動動而魄亦不得以少息。
雖幸免於物欲沉溺之累,而窈冥之中,精一之妙反為強陽所挾,以馳骛於紛拏膠擾之塗,卒以陷於衆人傷生損壽之域,而不自知也。
《九歌辯證》或問魂魄之義,曰:子産有言:物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陽曰魂。
孔子曰:氣也者,神之威也。
魄也者,鬼之盛也。
鄭氏注曰:噓吸出入者,氣也。
耳目之精明為魄。
氣則魂之謂也。
《淮南子》曰:天氣為魂,地氣為魄。
高誘注曰:魂,人陽神也。
魄,人陰神也。
此數說者,其於魂魄之義詳矣。
蓋嘗推之物生始化雲者,謂受形之初,精血之聚,其間有靈者名之曰魄也。
既生魄陽曰魂者,既生此魄,便有暖氣,其問有神者,名之曰魂也。
二者既合,然後有物。
《易》所謂精氣為物者是也。
及其散也,則魂遊而為神,魄降而為鬼矣。
說者乃不考此,而但據左疏之言,其以神靈分陰陽者,雖若有理,但以噓吸之動者為魄,則失之矣。
其言附形之靈,附氣之神,似亦近是,又謂魄識少而魂識多,則非也。
但有運用畜藏之異耳。
揚子雲又以日月之光明論之,則固以月之體質為魄,而日之光耀為魂也。
謂日以其光加於月魄而為之明,如人登車而載於其上也。
故曰月未望,則載魄于西。
既望則終魄于東,
上善若水。
水善利萬物而不争,人之所惡,故幾於道。
處,上聲。
惡,去聲。
幾音機,近也。
守柔處下,乃俗之所惡,而實近於道。
然麗乎形,則於道有間,故曰幾也。
居善地, 卑以自牧,猶就下也。
心善淵, 淵靜而虛明,此皆先存其體也。
蓋必有牧謙淵靜之德,然後五者之功用所以行也。
與善仁, 與虛而不與盈,澤博而不求報,無私而已。
言善信, 誠信之言,不待期而符契。
如潮汐之無爽,及塞必止-,決必流,鑒妍媸而不妄,行險地而不失也。
政善治, 正容而物悟,清靜而民化,亦猶平中準而滌衆垢也。
事善能, 趨變任事,各當其可,猶随器方圓,任載輕重。
及避礙就通,而不滞於一也。
動善時。
時行時止,猶春泮而冬凝。
夫惟不争,故無尤矣。
有德有功而不争,乃德之至,此其所以為上善。
夫如是,複何尤哉?尤,過也,怨也。
右八章 河上名易性。
此章以水喻上善,明不争之行也。
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銳之,不可長保。
已音以,止也。
揣,初委切,治也。
文定曰:知盈之必溢而以持固之,不若不盈之安也。
知說之必折而以揣先之,不如揣之不可必恃也#1。
若夫聖人無積,尚安有盈?循理而行,尚安有銳?無盈則無所用持,無銳則無所用揣矣。
金玉滿堂,莫之能守;富貴而驕,自遺其咎。
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
遺,唯季切,贻也。
能體四時代謝之序,亦可以見天道。
劉師立曰:盈則必虛,戒之在滿;銳則必鈍,戒之在進;金玉必累,戒之在責;富貴易淫,戒之在傲。
功成名遂必危,在乎知止而不失其正。
此言深欲救人,謂非必處山林絕人事,然後可以入道,雖居乎富貴功名之域,皆可勤而行之。
右九章 河迅名運夷。
此章明修身當體自然之理。
載營魄抱一,能無離乎? 離,平聲。
此《資福延壽經》所謂守煉精魄,自然沖沖之意。
載乃登乘之義,古文用字多有此例。
魄乃形魄精魄之謂。
營魄抱一,猶衛形葆精之義。
蓋以魂禦魄,抱一而不離也。
專氣緻柔,能如嬰兒乎? 此襲氣母之義。
文公曰:專非守之謂,隻是專一無間斷,純純全全,如嬰兒然,了無知之之心,則柔亦至矣。
蓋才有一毫發露,便是剛了。
滌除玄覽,能無疵乎? 此洗心藏密之義。
滌,洗也。
除,遣也。
玄覽,心照妙理也。
疵,病也。
夫玄妙之見不除,是為解縛;滌除之迹猶存,是為覺礙。
無疵則法愛忘而能所雙泯矣。
愛民治國,能無為乎? 此言推其緒餘以及人。
雖至於愛民治國,一以刍狗遇之可也。
天門開阖,能為雌乎? 此言出入往來酬酢變化而主靜也。
天者,自然之門。
開阖者,變化之道。
雌靜者,蓄養之德。
為雌或作無雌,謂雌靜而不滞於靜乃無雌也。
或雲無雌,乃無陰邪以間之也。
明白四達,能無知乎? 此寂感無邊方也。
文定曰:蓋是心無所不知,而未嘗有能知之心。
夫心一而已,苟又有知之之心,則是二也。
上三者言精氣神,則修身之事也。
乃存體以政用,謂盡己之性以至於命,而極其大而化之之地也。
下三者言其用效,則治人之事也。
乃即用以歸體,盡人物之性而見諸事業之間,乃至與天為徒,而精神四達,上下并流,故功參化育而不居,以大其無我之公,此聖人之能事'天道之玄功也,所以下文乃申言之。
生之畜之,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是謂玄德。
長,上聲。
畜,許六切,養也。
潛被默通,不自彰顯,忘功忘物,洞入冥極。
右十章 河上名能為。
此章為說不一。
如劉泾曰:黃帝雲:動以營生謂之魂。
碧虛曰:營,魂也。
《白虎通》雲:營營,不定貌也。
載,乘也。
謂使形常乘載魂魄,抱守太和純一之氣,令無散離也。
文定曰:聖人性定而神凝,不為物遷,雖以魄為舍,而神欲行,魄無不從,則神常載魄矣。
衆人以物役性,神昏而不治,則神聽於魄。
耳目用於聲色,口鼻勞於臭味。
魄所欲行而神從之,則魄常載神矣。
故教之以抱神載魄,使兩者不相離也。
文公曰:以車承人謂之載,古今世俗之通言也。
以人登車亦謂之載,則古文史類多有之。
如《漢紀》雲:劉章從谒者與載。
韓集雲:婦人以孺子載。
蓋皆此意。
營者,字與熒同,而為晶明光炯之意。
其所謂魄,亦若予論於《九歌》耳。
蓋以魂陽動而魄陰靜,魂火二、而魄水一,謂以魂加魄,以動守靜,以火迫水,以二守一,而不相離,如人登車而常載於其上,則魂安靜而魄精明,火不燥而水不缢,固長生久視之要也。
但為之說者不能深考,如河上公以營為魂,則固非字義,而又并言人載魂魄之上以得生,當愛養之,則又失其文意。
獨其載字之義,粗為得之。
若王輔嗣以載為處,以營魄為人所常居之處。
則亦河上之意。
至於近世而蘇子由、王元澤之說出焉。
洪慶善亦謂陽氣充魄為魂,魂能運動則其生全矣。
而且皆以載為以車承人之義矣,是不惟非其文意,且若此,則是将使神常勞動動而魄亦不得以少息。
雖幸免於物欲沉溺之累,而窈冥之中,精一之妙反為強陽所挾,以馳骛於紛拏膠擾之塗,卒以陷於衆人傷生損壽之域,而不自知也。
《九歌辯證》或問魂魄之義,曰:子産有言:物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陽曰魂。
孔子曰:氣也者,神之威也。
魄也者,鬼之盛也。
鄭氏注曰:噓吸出入者,氣也。
耳目之精明為魄。
氣則魂之謂也。
《淮南子》曰:天氣為魂,地氣為魄。
高誘注曰:魂,人陽神也。
魄,人陰神也。
此數說者,其於魂魄之義詳矣。
蓋嘗推之物生始化雲者,謂受形之初,精血之聚,其間有靈者名之曰魄也。
既生魄陽曰魂者,既生此魄,便有暖氣,其問有神者,名之曰魂也。
二者既合,然後有物。
《易》所謂精氣為物者是也。
及其散也,則魂遊而為神,魄降而為鬼矣。
說者乃不考此,而但據左疏之言,其以神靈分陰陽者,雖若有理,但以噓吸之動者為魄,則失之矣。
其言附形之靈,附氣之神,似亦近是,又謂魄識少而魂識多,則非也。
但有運用畜藏之異耳。
揚子雲又以日月之光明論之,則固以月之體質為魄,而日之光耀為魂也。
謂日以其光加於月魄而為之明,如人登車而載於其上也。
故曰月未望,則載魄于西。
既望則終魄于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