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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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於利害之塗而恬不知懼,以小善為無益而弗為,以小惡為無傷而弗去,故惡積而不可揜,罪大而不可解。

    莊子所謂宵人之罹外刑,《易》所謂荷校滅耳,兇,此也。

    迹其所為得,非不畏其威緻然耶? 無狹其所居, 徽宗注曰:居者,性之宅,人之性至大不可圍,而曲士不可以語於道者,狹其所居故也。

    擴而充之,則充滿天地,包裹六極,無自而不可。

    孟子曰:居天下之廣居。

     疏義曰:泰定之宇,充滿天地而莫窮其畛域,周流六虛而莫究其端倪,則一性之宅,至大而不可圍,恢恢乎有餘地矣。

    世之昧者,蔽於一曲,見物不見道,妄鑿垣牆而植蓬蒿,而其居始狹,以曲士不可以語道故也。

    欲其廣大流通而複性之常,必有為之發節者,然後礙者斯達,塞者斯通,擴而充之,且将上際下蟠而彌滿天地,無不覆冒而包裹六極,其居為廣居,而未嘗狹隘褊小矣。

    孟子所謂居天下之廣居,亦以不狹其居故也。

    莊子曰:狶韋氏之囿,黃帝之圃,有虞氏之宮,湯武之室。

    蓋以道降而愈下,而居且狹故也。

     無厭其所生。

     徽宗注曰:生者,氣之聚,人之生通乎物之所造,而厭其所生者,曰一晝之所為,有梏亡之矣。

    梏之反覆,則夜氣不足以存,彼保合大和,而無中道夭者,無厭其所生故也。

     疏義曰:人之生也,雜乎芒茹,變而有氣,氣變而有形,形變而有生,則生者,一氣之暫聚也。

    凡受陰陽之氣以成形者,夜則靜與陰同止,入而與物辮,晝則動與陽同作,出而與物交,人之生固已通乎晝夜之道,而與物之所造同矣。

    是故與物辯則萬慮息而向晦,與物交則萬緒起而泛應,苟不知存生以自衛,而多方以喪生,孟子所謂旦晝之所為,有梏亡之矣是也。

    梏之反覆不一,雖夜氣且不足以存,其勿喪良心亦雲鮮矣。

    惟純氣之守者,以直養而無害,則天地之大和,足以保之使勿散,合之使勿離矣。

    夫然故可以全生,可以盡年,曷有中道之夭哉?非無厭其所生,曷緻是耶? 夫惟不厭,是以不厭。

     徽宗注曰:禍福無不自己求之者。

     疏義曰:榮辱之來,必象其德,禍福無門,惟人所召,則善惡之報,殃慶各以其類至,未有不自己求之者也。

    然則秀锺五行,靈備萬物,賦自然之性者,欲緻其生之不厭,誠不可自厭其生也。

    昔封人為禾,耕而鹵莽,耘而滅裂,乃各随其所報,及深耕而熟耰,則其禾繁以滋。

    孰謂治形理心,不有似封人之所謂欤?善養生者,宜解乎此。

     是以聖人自知不自見,自愛不自貴,故去彼取此。

     徽宗注曰:聖人有自知之明,而不自見以矜其能;有自愛之仁,而不自貴以臨物。

    若是者,處物不傷物,物莫之能傷也。

    方且樂天而無憂,何威怒之足畏乎?聖人之所去取,抑可見矣。

     疏義曰:自知者明,聖人有自知之明,雖旁燭無疆,豈自見以矜我哉?惟不自見以矜其能,乃所以為知之盛,自見者不明故也。

    自愛者仁之至,聖人有自愛之仁,雖博施濟衆,豈自貴以賤物哉?惟不自貴以臨物,所以為愛之至,自後者人先之故也。

    以是禦人群,斯能措天下安平泰,處物不傷物,物莫之能傷也。

    宜其樂天以保天下,而無威怒之足畏欤?聖人去彼取此,夫豈外於自知不自見,自愛不自貴者哉? 勇於敢則殺章第七十三 勇於敢則殺,勇於不敢則活。

     徽宗注曰:剛強者,死之徒。

    柔弱者,生之徒。

    勇於敢者,能勇而已。

    能勇而不能怯,非成材也,适足殺其軀而已。

    故子路好勇,孔子以謂無所取材。

    勇於不敢,則知所以持後。

    持後者,處先之道也。

    列子曰:天下有常勝之道曰柔。

     疏義曰:堅則毀·矣,銳則挫矣,剛強所以為死之徒也。

    柔之勝剛,弱之勝強,柔弱所以為生之徒也。

    世之人徒知勇於敢,毅然有進而不顧,曾不知至柔足以馳騁天下之至堅,所以為道之用者,獨存而常今也。

    子路遊聖人之門,乃不知道之用,而未免乎行行之強,能勇不能怯,又何所取材哉?适足以殺其軀而已。

    若夫知雄守雌者,非不能勇於敢也,蓋其自處乎柔靜,與物委蛇而同其波,将複歸於嬰兒,可謂勇於不敢則活也。

    此廣成子處其和,以修身千二百歲,形未嘗衰者,以勇於不敢故也。

    《傳》曰:自後者,人先之。

    勇於不敢,則知持後之道矣。

    能持後則能處先,惟知常勝之道在柔者,可以語此。

    故列子曰:天下有常勝之道曰柔。

     此兩者,或利或害。

     徽宗注曰:有所正者有所差,有所拂者有所宜。

     疏義曰:人所謂到於道為倒,道所謂到於人為倒。

    勇於敢者若有所利,天實害之。

    勇於不敢者若有所害,天實利之。

    蓋天下之理,有所正者有所差,有所拂者有所宜,相為代謝,相為消長,自然而然也。

    知此兩者,則利害之理判然明矣。

     天之所惡,孰知其故? 徽宗注曰:畸於人者,伴於天。

    人之所利,天之所惡,人孰從而知之? 疏義曰:人不勝天久矣,蔽於人而不知天者,方且以人勝天,任情而行昧。

    夫天之所惡,鳥能畸於人而侔於天哉?然則天之小人,人之君子,天之君子,人之小人,自然之理也。

     是以聖人猶難之。

     徽宗注曰:順天者存,逆天者亡,雖聖人不敢易也。

     疏義曰:惠迪吉,故順天者存;從逆兇,故逆天者亡。

    知人之所為,不可不知天之所為也。

    莊子曰:有而為之其易邪?易之者,(白+臯)天不宜。

    聖人與天為徒,配神明而贊化育,宜無所難也,猶不敢多易,況其下者乎? 天之道,不争而善勝, 徽宗注曰:萬物之出,與之出而不辭,萬物之歸,與之歸而不逢,是謂不争。

    消息滿虛,物之與俱,而萬物之多,皆所受命,是謂不争而善勝。

     疏義曰:天道運而無所積,故萬物成。

    唯運而無積,故能斡旋萬物,自無出有,陽以熙之,萬彙以滋,則出於機者,與之出而不辭,陰以肅之,萬物以成,則歸其根者,與之歸而不逢。

    宰制維綱,千變萬化,獨立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