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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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謂以言乎遠則不禦也,及與物辯,則《易》所謂以言乎迩則靜而正也。

    道以去本為遠,其去也,運而不留,應而不窮,遠則不禦者,非與物交之時乎?道以反本為迩,其反也,歸根而靜,靜而複命,迩則靜而正者,非與物辮之時乎? 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

     徽宗注曰:道覆載天地者也,天無不覆,地無不載,王者位天地之中,而與天地參,故亦大。

     疏義曰:道在太極之先而不為高,在六極之下而不為深,列子所謂天地之表不有大天地者乎,則道能覆載天地矣。

    輕清在上者為天,及其無窮,則星辰萬物無不覆焉。

    重濁在下者為地,及其廣厚,則華嶽河海無不載焉。

    王者體是,位乎其中,達為三才,有相通之用,辮為三極,有各立之體,固能拟天地而參諸身矣。

    此域中之大所以有四。

    雖然,由非大而列為大,猶未離乎有形,自太一而分為四,猶未離乎有數,雖曰有形而不礙於形,雖曰有數而不制於數,茲其所以為大欤? 域中有四大,而王處一焉。

     徽宗注曰:自道而降,則有方體,故雲域中。

    靜而聖,動而王,能貫三才而通之人道,於是為至。

    故與道同體,與天地同功,而同謂之大。

     疏義曰:道之未降,則合於渾淪而無分,故上言混成道之。

    既散則囿於方體而可見,故此言域中。

    方未離神天之本宗,是為靜而聖,及其應帝王之興起,是為動而王。

    惟由靜而動,由聖而王,斯能通天地人而盡人道之極。

    夫興事造業,其一上比者,王也。

    其一上比則與天同矣,蓋以王者能盡人道,能盡人道則同乎天故也。

    經曰:王乃天。

    夫王道如此之至宜乎?域中之大而與居其一也。

    夫然故道隐無名,獨與之遊,既與道同其體,天地設位,聖人成能,又與天地同其功,則道也、天地也、聖人也同出一本,貫而通之,盡人而同乎天,體天而同乎道,未可以差殊觀也。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徽宗注曰:人謂王也,天不産而萬物化,地不長而萬物育,帝王無為而天下功,其所法者,道之自然而已。

    道法自然,應物故也。

    自然非道之全,出而應物,故降而下法。

     疏義曰:上言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此言人法地,是以知其人謂王也。

    夫天無為以之清,任萬物之自滋,則不産而萬物化,斯天之神也。

    地無為以之甯,委衆形之自殖,則不長而萬物育,斯地之富也。

    上必無為而用天下,下必有為為天下,用則無為而天下功,帝王之大也。

    三者如此,凡以法道之自然故也。

    蓋人非不法天也,而曰法地,地非不法道也,而曰法天,則以語道必有其序故也。

    要之皆本於自然而已,故終之以道法自然。

    且即有物論之,則自然在其上,即非物論之,則自然在其下。

    有自則有他,有然則有滅,自然非道之全也,而道法之者,道出應物,其法之也降而下法故也。

    莊子曰:偶而應之者,道也。

    此之謂欤? 重為輕根章第二十六 重為輕根,靜為躁君。

    是以君子終日行不離辎重。

     徽宗注曰:重則不搖奪而有所守,故為輕根。

    靜則不妄動而有所制,故為躁君。

    靜重以自持,則失之者鮮,君子終日行不離辎重,是以履畏塗而無患。

     疏義曰:楊雄曰:取四重。

    重則不輕矣。

    經曰:守靜笃。

    靜則不撓矣。

    惟不輕,則物不能遷而中有所主,故不為搖奪而有所守。

    惟不撓,則未嘗躁進而能應群動,故不為妄動而有所制。

    重而有守,所以為輕根;靜而有制,所以為躁君。

    能自守以靜,則群動不能遷;能自持以重,則外物不能汨。

    失之者鮮,固其所也。

    凡物之行有累,則重而遲,無累則輕而速。

    行以輕為速,然必待辎重以自給,雖履畏塗而無中道之困,是以無患也。

     雖有榮觀,燕處超然。

     徽宗注曰:榮觀在物,燕處在身,身安然後物可樂。

     疏義曰:莊子曰:骈於明者,亂五色,淫文章,青黃驚散之煌煌。

    此榮觀所以為在物。

    孟子曰:四支之于安佚也。

    此燕處所以為在身。

    文王誕,先登于岸,其身安矣,然後台沼之樂見于靈台。

    身安然後物可樂,於此可見。

    是以雖有榮觀,必先以燕處超然也。

     如何萬乘之主,而以身輕天下。

     徽宗注曰:天下,大物也。

    有大物者,懔乎若朽索之馭六馬,故不可以身輕天下。

     疏義曰:無為而寡過易,有為而無累難,治天下者豈可易而為之耶?禹稱堯曰惟帝其難之,湯自謂曰栗栗危懼,凡以有為者,難於無累故爾。

    然則有大物者,宜懔乎若朽索之馭六馬,故不可以身輕天下。

     輕則失臣,躁則失君。

     徽宗注曰:不重則不威,故失臣。

    不倡而和則犯分,故失君。

     疏義曰:貌重則有威,自然之理也,不重則不威矣。

    蓋君尊而臣卑,唯君尊,故不欲輕。

    君倡臣和,自然之分也,不倡而和則犯分矣。

    蓋君先而臣從,惟臣從,故不欲躁。

     善行章第二十七 善行無轍迹, 徽宗注曰:所存者神,所過者化,故無轍迹。

     疏義曰:神無方無體而冥於道,故所存者神。

    化因形移易而涉於迹,故所過者化。

    在道者存而索至,在迹者過而不守其行,如此宜無轍迹可尋。

     善言無瑕谪, 徽宗注曰:和以天倪,因以曼衍,故無瑕谪。

    言行之大,始於拟議,而終於成變化。

    唯聖人為能善其.言行,而成變化之妙,故行無轍進之可尋,言無瑕谪之足累。

     疏義曰:天倪者,性命之端。

    曼衍者,無窮之變。

    和同乎性命之端,而因以無窮之變,則言而足終日,言而盡道,為言若此,宜無瑕谪之累。

    且自《易》觀之,象為天下之至赜,君子則拟象而言;爻為天下之至動,君子則議爻而動。

    言行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