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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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真經疏義卷之六 太學生江澄疏 跂者不立章第二十四 跂者不立,跨者不行。

     徽宗注曰:跂而欲立,跨而欲行,違性之常,而冀形之适,難矣。

    以德為循,則有足者皆至。

     疏義曰:跂者支而不正,則不能疑然有立矣。

    跨者行之不遽,則不能憧憧往來矣。

    跋而欲立,跨而欲行,是不能安於恬惔、适性而止者也。

    違性之常,而冀形之适,難矣。

    惟知率性自得,而以德為循,不矯拂以為僞,則有足者可至,若叔山無趾王骀之兀者,無所不至矣。

     自見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無功,自矜者不長。

    其在道也,曰餘食贅行。

     徽宗注曰:自見則智不足以周物,故不明。

    自是則七不足以同衆,故不彰。

    有其善,喪厥善,故無功。

    矜其能,喪厥功,故不長。

    道之所在,以深為根,以約為紀,泰色淫志,豈道也哉?故於食為餘,於行為贅。

     疏義曰:蔽於一己之見,則於事有所不燭,故智不足以周物而不明。

    私於一己之是,則於是有所不從,故仁不足以同衆而不彰。

    惟不伐者,然後天下不與之争功,若有其善,則其善喪矣,何功之有?惟不矜者,然後天下不與之争能,若矜其能,則其功喪矣,何長之有?惟聖人與道為一,以深為根,退藏於密,而得夫不自見之明;以約為紀,不志乎期費,而得夫不自是之彰。

    去泰而無泰色,未嘗自伐。

    去奢而無淫志,未嘗自矜。

    此所以聖益聖也。

    苟不知出此,豈所以為道乎?其於食則為餘,其於行則為贅,皆券外之所有,而非券内也。

     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也。

     徽宗注曰:侈於性則盈,天之所虧,地之所變,人之所惡也,故有道者不處。

     疏義曰:天道虧盈而益謙,地道變盈而流謙,人道惡盈而好謙。

    若乃泰色淫志以自處,是侈於性而自盈矣,宜為天之所虧,地之所變,人之所惡也。

    聖人不然,常以濡弱謙下為表,彼不知滿假多累而侈性以自盈,宜有道者所不處。

     有物混成章第二十五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徽宗注曰:氣形質具而未相離曰渾淪,合於渾淪則其成不虧,《易》所謂太極者是也。

    天地亦待是而後生,故雲先天地生。

    然有生也,而非不生之妙,故謂之物。

     疏義曰:太初者,氣之始。

    太素者,質之始。

    三者未分名曰渾淪。

    渾淪之初,大樸未散,《易》所謂太極者是也。

    故合於渾淪,而其成不虧。

    《易》有太極,是生兩儀。

    太極者,兩儀之所受中,故天地待是以生。

    入於無生,則一氣渾淪而冥乎至赜;降於有生,則輕清重濁而見於有象。

    有生也,豈為不生之妙乎?謂之物,固其所也。

     寂兮寥兮, 徽宗注曰:寂兮寥兮,則不涉于動,不交于物,湛然而已。

     疏義曰:寂然不動,則寂者未始涉于動也。

    太虛寥廓,則寥者未始交于物也。

    不涉于動,不交于物,則無聲無臭,湛然而已。

     獨立而不改, 徽宗注曰:大定持之,不與物化,言道之體。

     疏義曰:自本自根,自古固存,萬物莫能傾,萬變莫能遷,此之謂大定持之。

    若是則萬化無極,而道常自若,茲非道之體乎? 周行而不殆, 徽宗注曰:利用出入,往來不窮,言道之用。

     疏義曰:物出而與之俱出,物入而與之俱入,民鹹用之,無往不存,此之謂利用出入。

    若是則一往一來,而所以常無窮,茲非道之用乎? 可以為天下母。

     徽宗注曰:萬物恃之以生。

     疏義曰:生者不能自生,惟不生者能生生。

    萬物之生,所以必恃於道也。

    經曰:萬物恃之以生而不辭。

    又曰:天下有始,以為天下母。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 徽宗注曰:物生而後有象,象而後有滋,滋而後有數。

    名生於實,實有數焉,字者滋而已。

    道常無名,故字之大者,對小之稱,故可名焉。

    道之妙則小而幽,道之中則大而顯。

     疏義曰:左氏曰:物生而後有象,象而後有滋,滋而後有數。

    物生以水,水茲而滋者,滋也。

    可婁以聚,可支以散者,數也。

    滋者,數之先見,未至於凝形。

    數者,滋之已成,固囿於實體。

    物成數定,多寡可見者,名之所生,故名生於實,實有數焉。

    字而子之,令轉生出者,字之為義,故字者滋而已。

    無名天地之始,道則生天生地,故道常無名。

    精小之微,垺大之盛,故大者對小之稱。

    無名則道之妙,道之妙則小而幽故也。

    所以字之大則道之中,道之中則大而顯故也。

    所以可名焉,複於至幽,則小而與物辨,所謂道之妙則小而幽也。

    顯於至變,則大而與物交,所謂道之中則大而顯也。

     大曰逝, 徽宗注曰:運而不留故曰逝。

     疏義曰:《語》曰:逝者如斯夫,不合晝夜。

    則逝以言其不留,故運而不留,所以為逝。

    道之大,雖不外乎形數,然運而無積,故大曰逝。

     逝曰遠, 徽宗注曰:應而不窮故曰遠。

     疏義曰:經曰:玄德深矣遠矣。

    則遠以言不窮,故應而不窮者,所以為遠。

    道之逝,雖未離乎往來,然未始有封,故逝曰遠。

     遠曰反。

     徽宗注曰:歸根曰靜,靜而複命,故曰反。

    道之中體,方名其大,則偏覆包含而無所殊易,所謂以言乎遠則不禦也。

    動者靜,作者息,則反複其道,不離于性,《易》所謂以言乎迩則靜而正也。

     疏義曰:反者道之動,則反者複乎靜,所謂歸根曰靜,靜曰複命也。

    夫道顯於至變,則大而與物交;道複於至幽,故小而與物辯。

    惟與物交,故可名其大,覆載萬物,一視同仁,褊覆包含而無所殊。

    惟與物辮,故可名以小,動者以靜,作者以息,反複其道,不離于性。

    方與物交,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