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始真經言外旨卷之四

關燈
星佐,有以信升者為土星佐。

    有以不仁沉者木賊之,不義沉者金賊之,不禮沉者火賊之,不智沉者水賊之,不信沉者土賊之。

    魂魄半之,則在人問,升魂為貴,降魄為賤,靈魂為賢,厲魄為愚,輕魂為明,重魄為暗。

    揚魂為羽,鈍魄為毛,明魂為神,幽魄為鬼。

    其形其居,其識其好,一本作名皆以五行契之。

    惟五行之數,參差不一,所以萬物之多,盈天地問猶未已也。

    以五事歸五行,以五行作五蟲,可勝言哉。

    譬猶兆龜數曹,至誠自契,五行應之,誠苟不至,兆之數之,無一應者。

    聖人假物以遊世,五行不得不對。

     抱一子曰:雲白今之楷字也,楷字出於秦之程邈變篆為隸而後有也,在當時字體與今不同。

    字,古之雲字;字,古之白字。

    是則鬼為魂,鬼為魄,於古文則然,則從虛,輕清故為風,,古風字。

    則從身,重濁故為氣,皖古氣字。

    然則古人制字亦或有道焉。

    風屬木,氣屬金,木主升,金主降,以五常而升者,為五星之佐,反五常而沉者,為五行所賊。

    《楞嚴》所迷升沉之報,與此同義。

    魂魄相半則在人閑,然常人止有三魂七魄,故魂多者為貴,為賢為明,為羽為神,魄多者為賤,為愚為暗,為毛為鬼,而其識其好皆契五行,惟五行參差不一,故胎卵濕化,有色無色,有想無想等類衆生,盈天地間,生生不已也。

    然聖人本無我,不假於物則不能遊世,如火不附木,則無所托形,然物之在世,豈能堅久哉,聖人鈴以五行對之,然後生生不窮,如水火相克,卻成既濟,金木相克,卻成夫婦,皆對法也。

    是道也,如兆龜數着,至誠自契,誠若不至,則五行無一應者矣。

     關尹子曰:三者具有魂,魂者識,目者精,色者神,見之者,為魂耳口鼻心之類。

    在此生者,愛為精,為彼生父本,觀為神,為彼生母本,愛觀雖異,識生#3,彼生生本,在彼生者,一為父,故受氣於父氣,為水,一一為母,故受血於母血,為火,有父有母,彼生生矣。

    惟其愛之無識,如鎖之交,觀之無識,如燈之照,吾識不萌,吾生何有。

     抱一子曰:目耳鼻口心,謂之五根,聲色香味事,謂之五塵,觀聽嗅嘗思,謂之五識。

    五根主於精,精有我無人之物也,五塵主於神,神無我即物而見也,五識主於魂,故曰魂識,益根塵識三者具而後有魂也。

    父以精愛,母以神觀,愛為水,觀為火,水為氣,火為血,父精母血交,而識存乎中,此降本流末,生生不窮之理也。

    若夫愛無識,而如鎖之交,觀無識,而如燈之照,則吾識未嘗萌,吾生何嘗有哉。

     關尹子曰:如檸叩鼓,鼓之形者,我之有也,鼓之聲者,我之感也,檸已往矣,餘聲尚在,終亦不存而已矣。

    鼓之形如我之精,鼓之聲如我之神,其餘聲者,猶之魂魄。

    知夫倏往倏來,則五行之氣我何有哉。

     抱一子曰:精如鼓,神如聲,餘聲如魂魄,固矣,然則鼓不叩則不生聲,精不感則不生神,叩鼓以杆,标亡,則雖有餘聲,終亦不存矣,感精以氣,氣亡,則雖有魂魄,終亦不存矣,是則五行之氣倏往倏來,我本無有,而我之所有
0.052802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