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十三

關燈
傳授之法,皆師及弟子相授,以崇玄秘。

    授非其人,不遵法度,為洩宣天寶,漏慢違誓,死為下鬼,及七祖受風火之罪,自非同契#11甯當閉口。

     右出《洞真九真中經》 師不依年限而授,弟子則身受風刀之考。

     右出《洞真變化寶真上經》 九赤者,乃九天之炁飛玄羽章,結成玉文,輕洩宣露,傳非其人,七祖獲考,身沒河源。

     又曰:受者不關天靈,侍經玉童玉女列奏高上#12罰以五帝神兵,輕洩者,罰於九祖考滅,已身受而不盟,殃延七祖#13,身被風刀,自然天經#14。

    故上元君告於五帝曰:經非盟而不告,受不關而失真。

    彼此死生之責,學者宜依文而奉焉。

     右出《洞真九赤斑符五帝内真經》輕洩寶文,失盟形殘#15,七玄之祖,受考鬼官。

     右出《洞真龍景九文赤書經》 傳非其人,身入風火,七祖父母長考于水官。

     右出《洞真金虎真符》 傳非其人,為北帝所奏,殃延七祖,長充鬼責,身沒形殘。

     右出《洞真高上玉清刻名内文》 無上秘要卷之三十三竟 #1洞玄寶文:敦煌寫本作『洞元寶元』。

     #2殗:敦煌寫本作『淹』。

     #3籙:敦煌寫本作『錄』。

     #4琅:敦煌寫本作『朗』。

     #5官:敦煌寫本作『骨』。

     #6帝:敦煌寫本作『章』。

     #7紏:敦煌寫本作『糺』。

     #8元紀:敦煌寫本作『玄記』。

     #9訣:敦煌寫本作『決』。

     #10佩:敦煌寫本作『佩』。

    元:敦煌寫本作『玄』。

     #11契:敦煌寫本作『炁』。

     #12侍:敦煌寫本作『得』。

     #13殃延七祖:敦煌寫本作『殃逮七玄』。

     #14天:敦煌寫本作『失』。

     #15形:敦煌寫本作『刑』。

    
0.040871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