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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籙劄紫庭,得受此經,不恭科,怠慢不信天真,輕洩聖文,使世見聞,為玉童所奏,七祖父母被考。
右出《洞真四極明科》 《紫書丹字月魂隐文》,妄說以告三人,死沒鬼官,不得成仙。
右出《洞真黃炁陽精經》 太上曰:洩漏天文隐書,已告天帝#6,誅其三祖,又下三官,絕其身命,生被水火,死為下鬼。
右出《洞真太上八素真經》 高聖君曰:受七聖玄紀回天九霄白簡青籙之文,師授不盟,輕洩寶文,弟子受而無信;竊披玉篇,同被風刀之考,七祖充責,三塗五苦,萬劫不原。
五帝神兵恒紏漏洩#7,明慎奉行。
右出《洞真七聖元紀經#8》 受曲素訣辭之法,不交人物,求感冥應,必可授者乃得傳之,傳非其人,妄洩寶經,則七祖父母受冥栲於地獄。
右出《洞真曲素訣辭經#9》 夫有宿命應見此文者,必有神仙定錄也。
玉帝寶秘不傳於世,妄說之者,則九天刺奸,奏於帝君,言子之罪,太上使五帝神兵罰子之身,七祖父母受考水官。
右出《洞真青要紫書經》 自無玄名於丹台,緑字於玉清,不得而輕傳。
自非神挺異骨,登玄嶽而告盟,列金青以誓靈,此文不可得而授,其音不可得而聞。
輕洩,七祖充責,已身殒喪,負考三塗。
右出《洞真玉佩隐元洞飛内文經#10》 太上道君曰:夫有宿命,應得見此文者,皆玄挺開會,必有神仙定分。
此之神經不傳於世,又妄說之者,則三天刺奸,上聞帝君,告子之罪,以為宣漏之愆。
右出《洞真黃素四十四方經》 傳之違科負盟,三祖考于水官,已無仙冀,死為下鬼。
右出《洞真藏景錄形神經》 合真之人當得此文,得者寶秘,勿妄輕傳;洩露靈篇,九祖被考,充責鬼官。
右出《洞真太霄琅書經》
右出《洞真四極明科》 《紫書丹字月魂隐文》,妄說以告三人,死沒鬼官,不得成仙。
右出《洞真黃炁陽精經》 太上曰:洩漏天文隐書,已告天帝#6,誅其三祖,又下三官,絕其身命,生被水火,死為下鬼。
右出《洞真太上八素真經》 高聖君曰:受七聖玄紀回天九霄白簡青籙之文,師授不盟,輕洩寶文,弟子受而無信;竊披玉篇,同被風刀之考,七祖充責,三塗五苦,萬劫不原。
五帝神兵恒紏漏洩#7,明慎奉行。
右出《洞真七聖元紀經#8》 受曲素訣辭之法,不交人物,求感冥應,必可授者乃得傳之,傳非其人,妄洩寶經,則七祖父母受冥栲於地獄。
右出《洞真曲素訣辭經#9》 夫有宿命應見此文者,必有神仙定錄也。
玉帝寶秘不傳於世,妄說之者,則九天刺奸,奏於帝君,言子之罪,太上使五帝神兵罰子之身,七祖父母受考水官。
右出《洞真青要紫書經》 自無玄名於丹台,緑字於玉清,不得而輕傳。
自非神挺異骨,登玄嶽而告盟,列金青以誓靈,此文不可得而授,其音不可得而聞。
輕洩,七祖充責,已身殒喪,負考三塗。
右出《洞真玉佩隐元洞飛内文經#10》 太上道君曰:夫有宿命,應得見此文者,皆玄挺開會,必有神仙定分。
此之神經不傳於世,又妄說之者,則三天刺奸,上聞帝君,告子之罪,以為宣漏之愆。
右出《洞真黃素四十四方經》 傳之違科負盟,三祖考于水官,已無仙冀,死為下鬼。
右出《洞真藏景錄形神經》 合真之人當得此文,得者寶秘,勿妄輕傳;洩露靈篇,九祖被考,充責鬼官。
右出《洞真太霄琅書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