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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原其本,則祖仙饒洞天。

    初為府吏,用心公平,執法嚴正,斷獄不枉,衆心惬适。

    昭格乾象靈光,下燭地藏為之開辟,而秘文出見,即斯鬼錄之法,實皇天之所賜也。

    祖仙洞天以謂,天人雖異,理則一緻。

    即仿以國家法律參校,深得輕重之意,而定其刑罰之例。

    然則鬼神有影響而不可執着,無所施其鞭撲,有罪犯則苦役之。

    故《豐都律》言鬼以負山之勞,龍以穿池之役,則若是之,有徒役也。

    《女青鬼律》雲:當天圓三雨,則若世之有流竄也。

    《九地律》雲:無上滅形則若世之處置也。

    《玄都律》雲:分形散影,即若世之法外也。

    以此行於世間,斷治鬼神,最為詳密。

    臣夙緣幸會,上觀真科,遭遇名師,得以傳授。

    十數年間,嘗於洪州西山玉隆觀、江州廬山太平觀、南康軍簡寂觀、舒州靈仙觀,博求妙本,前後所收《上清鬼律》共五部,校對訛舛,一依舊本,排定編次。

    鬼律七門五十六條,玉格十六條,行法儀式四十八條,總計一百二十條,分為三卷。

    逐一勘當,纖悉周備,遂以所得新故之文,焚上天阙,申驅邪院等處,繼獲報應分明,更無遺缺,是謂完本。

    若乃隻自奉行,隐默不傳于世,則其功未廣,恐違天意而贻陰譴也。

    是以繕寫投進,抑嘗聞昔之以道禦天,下者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其神不傷人,以至兩不相傷而德交歸焉。

    然後為盛治之極緻,豈不偉哉。

    伏惟皇帝陛下,操至權而獨運斡萬化於不測,百神受職,庶民安堵,則馭之者固自有道矣。

    臣且區區以進此者,非特欲乞頒行四方,以廣其傳。

    庶幾天下法師皆得完本,依此行持,使遐邦僻邑、祆邪靈怪皆不得以傷人,是亦少裨陛下道化之萬一也。

    臣謹拜手稽首而為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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