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動氣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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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氣一證。
皆見于臍之上下左右。
故謂之臍間動氣。
但仲景六經證治中。
全不吐露半字。
而獨于叔和諸可與不可中見之。
何也。
想仲景氏本無此名。
自叔和始創立其說耳。
所謂動氣者。
即仲景所謂心下悸。
臍下悸臍旁悸是也。
心下臍下。
即臍上臍下也。
臍旁。
即臍之左右也。
悸者。
築築然跳動也。
想叔和因之改名立義。
則動氣二字。
較之悸字似覺顯明易曉。
然所嫌者。
但有禁汗禁下。
及誤汗誤下之變。
而不明言其故。
并不立治法。
使後人臨症束手。
既不能闡明仲景之意。
反沉埋仲景之法于幽暗之中。
令後之學人。
毫無罅縫可尋。
是所謂非惟無益而又害之也。
其可謂之立法善後乎。
愚竊論之。
仲景論中。
如小建中湯心中悸而煩之治也。
炙甘草湯脈結代而心動悸之治也。
桂枝甘草湯發汗過多。
叉手冒心而悸之治也。
真武湯頭眩身動。
振振欲擗地。
發熱心下悸之治也。
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發汗後。
欲作奔豚。
臍下悸之治也。
凡此諸悸。
皆太陽誤治之虛邪所緻也。
更有太陽病而小便利者。
以裡無熱邪故也。
胃無熱邪而飲水過多。
緻水停心下而悸也。
少陽一經。
有傷寒脈弦細頭痛發熱者。
已屬少陽而不可發汗矣。
若發其汗。
則邪氣入胃而谵語。
此因胃不和則煩而悸。
此誤汗之悸也。
少陽中風。
兩耳無聞。
目赤胸滿而煩。
在少陽已禁吐下。
若吐下之。
則悸而驚矣。
此誤吐誤下之悸也。
至于三陰。
皆陰盛陽虛之悸。
惟陽明一經。
皆實熱之症。
故獨無悸病。
是以知動氣一證。
皆屬虛邪。
難于汗下。
況初症當汗之時。
本絕無動氣者。
病至動氣。
為日已多。
邪已在裡。
甯可更發其汗乎。
惟舌苔黃黑幹濃。
胃脘至腹。
按之尚痛者。
雖在動氣之時。
猶有可下之症。
然動之甚。
而邪結膠固。
形體瘦脫。
元氣虛竭者。
亦為不治。
若症不犯劇而可治者。
雖至愈後。
飲食漸增。
形體漸複。
尚有動氣未除者。
可見臍為人之命蒂。
臍中一穴。
名曰神阙。
上則水分建裡三脘諸穴。
為後天脾胃之所居。
飲食變化之關隘。
下則陰交石門關元氣海等穴。
為先天真陽之所藏。
升降呼吸之根源。
左右則天樞二穴也。
至真要大論雲。
身半以上。
其氣三矣。
天之分也。
天氣主之。
身半以下。
其氣三矣。
地之分也。
地氣主之。
以名命氣。
以氣命處。
身半所謂天樞也。
上勝而下病者。
以地名之。
下勝而上病者。
以天名之。
此皆所以辨天地陰陽勝複之氣。
以及六氣屈複報氣者也。
觀此。
則臍之關系非細。
其可令邪氣犯之。
使髒氣受傷。
緻升降流行之氣。
窒礙阻塞而至築築然跳動乎。
然雖非輕症。
而亦非不治之症。
惟随證之輕重以為輕重而已。
如叔和諸可與不可中。
其不可汗條下。
有動氣在右。
不可發汗。
發汗則衄而渴。
心苦煩飲即吐水。
愚謂病至動氣。
為日不少。
已屬虛邪在裡。
甯有發汗之理。
所以發汗則虛陽上厥。
故衄而且渴。
心苦煩矣。
而不知汗後亡陽。
則胃陽虛損。
中氣已寒。
飲即吐水矣。
當拟以水入即吐之治可也。
又雲。
動氣在左。
不可發汗。
發汗則頭眩汗不止。
筋惕肉。
愚謂此亦邪氣在裡。
而不必攻表。
故汗之則徒傷衛氣。
真陽
皆見于臍之上下左右。
故謂之臍間動氣。
但仲景六經證治中。
全不吐露半字。
而獨于叔和諸可與不可中見之。
何也。
想仲景氏本無此名。
自叔和始創立其說耳。
所謂動氣者。
即仲景所謂心下悸。
臍下悸臍旁悸是也。
心下臍下。
即臍上臍下也。
臍旁。
即臍之左右也。
悸者。
築築然跳動也。
想叔和因之改名立義。
則動氣二字。
較之悸字似覺顯明易曉。
然所嫌者。
但有禁汗禁下。
及誤汗誤下之變。
而不明言其故。
并不立治法。
使後人臨症束手。
既不能闡明仲景之意。
反沉埋仲景之法于幽暗之中。
令後之學人。
毫無罅縫可尋。
是所謂非惟無益而又害之也。
其可謂之立法善後乎。
愚竊論之。
仲景論中。
如小建中湯心中悸而煩之治也。
炙甘草湯脈結代而心動悸之治也。
桂枝甘草湯發汗過多。
叉手冒心而悸之治也。
真武湯頭眩身動。
振振欲擗地。
發熱心下悸之治也。
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發汗後。
欲作奔豚。
臍下悸之治也。
凡此諸悸。
皆太陽誤治之虛邪所緻也。
更有太陽病而小便利者。
以裡無熱邪故也。
胃無熱邪而飲水過多。
緻水停心下而悸也。
少陽一經。
有傷寒脈弦細頭痛發熱者。
已屬少陽而不可發汗矣。
若發其汗。
則邪氣入胃而谵語。
此因胃不和則煩而悸。
此誤汗之悸也。
少陽中風。
兩耳無聞。
目赤胸滿而煩。
在少陽已禁吐下。
若吐下之。
則悸而驚矣。
此誤吐誤下之悸也。
至于三陰。
皆陰盛陽虛之悸。
惟陽明一經。
皆實熱之症。
故獨無悸病。
是以知動氣一證。
皆屬虛邪。
難于汗下。
況初症當汗之時。
本絕無動氣者。
病至動氣。
為日已多。
邪已在裡。
甯可更發其汗乎。
惟舌苔黃黑幹濃。
胃脘至腹。
按之尚痛者。
雖在動氣之時。
猶有可下之症。
然動之甚。
而邪結膠固。
形體瘦脫。
元氣虛竭者。
亦為不治。
若症不犯劇而可治者。
雖至愈後。
飲食漸增。
形體漸複。
尚有動氣未除者。
可見臍為人之命蒂。
臍中一穴。
名曰神阙。
上則水分建裡三脘諸穴。
為後天脾胃之所居。
飲食變化之關隘。
下則陰交石門關元氣海等穴。
為先天真陽之所藏。
升降呼吸之根源。
左右則天樞二穴也。
至真要大論雲。
身半以上。
其氣三矣。
天之分也。
天氣主之。
身半以下。
其氣三矣。
地之分也。
地氣主之。
以名命氣。
以氣命處。
身半所謂天樞也。
上勝而下病者。
以地名之。
下勝而上病者。
以天名之。
此皆所以辨天地陰陽勝複之氣。
以及六氣屈複報氣者也。
觀此。
則臍之關系非細。
其可令邪氣犯之。
使髒氣受傷。
緻升降流行之氣。
窒礙阻塞而至築築然跳動乎。
然雖非輕症。
而亦非不治之症。
惟随證之輕重以為輕重而已。
如叔和諸可與不可中。
其不可汗條下。
有動氣在右。
不可發汗。
發汗則衄而渴。
心苦煩飲即吐水。
愚謂病至動氣。
為日不少。
已屬虛邪在裡。
甯有發汗之理。
所以發汗則虛陽上厥。
故衄而且渴。
心苦煩矣。
而不知汗後亡陽。
則胃陽虛損。
中氣已寒。
飲即吐水矣。
當拟以水入即吐之治可也。
又雲。
動氣在左。
不可發汗。
發汗則頭眩汗不止。
筋惕肉。
愚謂此亦邪氣在裡。
而不必攻表。
故汗之則徒傷衛氣。
真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