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九 少陰篇 少陰前篇證治第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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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患脈陰陽俱緊。
反汗出者。
亡(音無)陽也。
此屬少陰。
法當咽痛而複吐利。
此言少陰裡證也。
太陽中篇第一條曰。
脈陰陽俱緊者。
名曰傷寒。
其第二條曰。
頭痛發熱。
身疼腰痛。
惡風無汗而喘者。
麻黃湯主之。
此曰病患脈陰陽俱緊。
則寒傷營之脈也。
傷寒本無汗。
今反汗出者。
以寒邪不在太陽之表。
而在少陰之裡。
命門之真火衰微。
不能升越其清陽而為衛氣。
衛陽不密。
玄府不閉。
故反汗出也。
蓋太陽脈緊則寒邪在表。
少陰脈緊則寒邪在裡。
以陰陽脈俱緊者當無汗。
而此又汗出。
故謂之反。
陽氣不能外固。
故曰無陽。
然真陽藏于兩腎之中。
故又曰屬少陰。
少陰之脈循喉嚨。
挾舌本。
蓋少陰真火衰微。
虛陽上泛。
故咽痛也。
陰邪上逆。
胃中虛寒則吐。
寒邪在裡。
中氣不守則利。
猶太陰之腹滿而吐。
自利益甚也。
能不以溫經複陽為治乎。
辨誤尚論雲。
無陽以護外。
所以邪不出而汗先出。
誤矣。
若太陽寒邪在表。
則當有汗出邪出之論。
若少陰寒邪在裡。
但複其陽。
陽回則陰寒自消。
猶東風解凍。
大氣一至。
堅冰自泮。
又何邪出之有哉。
少陰病。
欲吐不吐。
心煩但欲寐。
五六日自利而渴者。
屬少陰也。
虛故引水自救。
若小便色白者。
少陰病形悉具。
小便白者。
以下焦虛有寒。
不能制水。
故令色白也。
欲吐不吐者。
少陰真火衰微。
寒在下焦。
陰氣上逆。
寒邪犯胃。
胃寒故也。
心煩者。
少陰之脈從肺出絡心。
注胸中。
寒盛于下。
虛陽上迫。
故心煩也。
但欲寐。
與前第一條同義。
五六日。
邪傳少陰之候也。
自利而渴者。
陰寒在裡。
則胃陽不守。
故自利。
下焦無火。
則津液不升。
故渴也。
素問熱論雲。
五日少陰受之。
少陰脈貫腎絡于肺。
系舌本。
故口燥舌幹而渴。
況又見欲吐心煩但欲寐之證。
故雲屬少陰也。
然渴非陽邪。
因下焦無火。
不能蒸動氣液。
上焦無灌溉之潤。
且自利則水谷下趨。
而津液消亡矣。
夫腎者。
水髒也。
上古天真論雲。
腎者主水。
聚五髒六腑之精而藏之者也。
上枯下竭。
水髒虛涸。
故引水自救。
非熱燥而渴也。
如果熱邪作渴。
小盒飯赤。
若小便色白。
而又有欲吐心煩但欲寐之少陰病形悉具。
則其所以小便白者。
以下焦命門火虛。
但有寒氣在下。
無火不能制水。
故令色白也。
如此者。
急當以溫經複陽為治。
不可因渴生疑。
誤用寒涼。
枉人生命也。
少陰病。
下利脈微澀。
嘔而汗出。
必數更衣。
反少者。
當溫其上。
灸之。
陽氣衰少則脈數。
寒邪在經則脈澀。
陰邪下走則利。
上逆則嘔也。
腎髒之真陽衰微。
不能升越而為衛氣。
衛氣不密。
故汗出也。
必數更衣。
反少者。
即裡急後重之謂也。
蓋古之所謂滞下。
今之所謂痢疾。
利與痢同。
蓋古人所通用也。
此因寒邪下利。
非濕熱痢之可比。
乃下焦陽虛。
清陽不能升舉。
少陰寒甚。
陰氣内迫而下攻也。
陽氣陷入陰中。
陰陽兩相牽掣。
緻陰邪欲下走而不得。
故數更衣。
陽氣雖不得上行。
猶能提吸而使之反少。
經雲。
清氣在下。
則生飧洩。
清氣者。
下焦清陽之氣也。
皆寒在下焦。
清陽不升之病也。
當溫其上。
前注皆謂灸頂上之百會穴。
以升其陽。
蓋百會乃督脈之巅頂。
為諸陽之總會。
灸之亦足以提吸陽氣。
但未知果合仲景立法之義否。
或曰。
仲景無明文。
未可強解。
以意測之。
非必巅頂。
然後謂之上也。
蓋腎居下焦而胃雖居中。
然亦在腎之上。
胃脘之陽。
為後天根本。
故有胃氣者生也。
言數更衣而反少。
則下利不快。
但因下焦無火。
不得以苦寒之藥攻其下。
當以補暖升陽之藥溫其胃。
且灸之。
則下焦之清陽升越。
胃中之陽氣流行。
清陽升而濁陰降。
水谷分消而下利自止矣。
灸之者。
灸少陰之脈穴。
或更灸胃之三脘也。
即前所謂當灸之。
附子湯主之之法。
及下文灸少陰七壯之類也。
少陰病。
下利便膿血者。
桃花湯主之。
見少陰證而下利。
為陰寒之邪在裡。
濕滞下焦。
大腸受傷。
故皮坼血滞。
變為膿血。
滑利下脫。
故以溫中固脫之桃花湯主之。
x桃花湯方x赤石脂(一斤一半全用一半篩末)幹姜(一兩)粳米(一升) 上三味。
以水七升。
煮米令熟。
去滓。
内赤石脂末方寸匕。
溫服七合。
日三服。
若一服愈。
餘勿服。
桃花湯。
非濕熱暴利。
積多氣實之所宜。
蓋所以治陰寒虛滑之劑也。
李時珍雲。
赤石脂。
手足陽明藥也。
體重性澀。
故能收濕止血而固下。
味甘氣溫。
反汗出者。
亡(音無)陽也。
此屬少陰。
法當咽痛而複吐利。
此言少陰裡證也。
太陽中篇第一條曰。
脈陰陽俱緊者。
名曰傷寒。
其第二條曰。
頭痛發熱。
身疼腰痛。
惡風無汗而喘者。
麻黃湯主之。
此曰病患脈陰陽俱緊。
則寒傷營之脈也。
傷寒本無汗。
今反汗出者。
以寒邪不在太陽之表。
而在少陰之裡。
命門之真火衰微。
不能升越其清陽而為衛氣。
衛陽不密。
玄府不閉。
故反汗出也。
蓋太陽脈緊則寒邪在表。
少陰脈緊則寒邪在裡。
以陰陽脈俱緊者當無汗。
而此又汗出。
故謂之反。
陽氣不能外固。
故曰無陽。
然真陽藏于兩腎之中。
故又曰屬少陰。
少陰之脈循喉嚨。
挾舌本。
蓋少陰真火衰微。
虛陽上泛。
故咽痛也。
陰邪上逆。
胃中虛寒則吐。
寒邪在裡。
中氣不守則利。
猶太陰之腹滿而吐。
自利益甚也。
能不以溫經複陽為治乎。
辨誤尚論雲。
無陽以護外。
所以邪不出而汗先出。
誤矣。
若太陽寒邪在表。
則當有汗出邪出之論。
若少陰寒邪在裡。
但複其陽。
陽回則陰寒自消。
猶東風解凍。
大氣一至。
堅冰自泮。
又何邪出之有哉。
少陰病。
欲吐不吐。
心煩但欲寐。
五六日自利而渴者。
屬少陰也。
虛故引水自救。
若小便色白者。
少陰病形悉具。
小便白者。
以下焦虛有寒。
不能制水。
故令色白也。
欲吐不吐者。
少陰真火衰微。
寒在下焦。
陰氣上逆。
寒邪犯胃。
胃寒故也。
心煩者。
少陰之脈從肺出絡心。
注胸中。
寒盛于下。
虛陽上迫。
故心煩也。
但欲寐。
與前第一條同義。
五六日。
邪傳少陰之候也。
自利而渴者。
陰寒在裡。
則胃陽不守。
故自利。
下焦無火。
則津液不升。
故渴也。
素問熱論雲。
五日少陰受之。
少陰脈貫腎絡于肺。
系舌本。
故口燥舌幹而渴。
況又見欲吐心煩但欲寐之證。
故雲屬少陰也。
然渴非陽邪。
因下焦無火。
不能蒸動氣液。
上焦無灌溉之潤。
且自利則水谷下趨。
而津液消亡矣。
夫腎者。
水髒也。
上古天真論雲。
腎者主水。
聚五髒六腑之精而藏之者也。
上枯下竭。
水髒虛涸。
故引水自救。
非熱燥而渴也。
如果熱邪作渴。
小盒飯赤。
若小便色白。
而又有欲吐心煩但欲寐之少陰病形悉具。
則其所以小便白者。
以下焦命門火虛。
但有寒氣在下。
無火不能制水。
故令色白也。
如此者。
急當以溫經複陽為治。
不可因渴生疑。
誤用寒涼。
枉人生命也。
少陰病。
下利脈微澀。
嘔而汗出。
必數更衣。
反少者。
當溫其上。
灸之。
陽氣衰少則脈數。
寒邪在經則脈澀。
陰邪下走則利。
上逆則嘔也。
腎髒之真陽衰微。
不能升越而為衛氣。
衛氣不密。
故汗出也。
必數更衣。
反少者。
即裡急後重之謂也。
蓋古之所謂滞下。
今之所謂痢疾。
利與痢同。
蓋古人所通用也。
此因寒邪下利。
非濕熱痢之可比。
乃下焦陽虛。
清陽不能升舉。
少陰寒甚。
陰氣内迫而下攻也。
陽氣陷入陰中。
陰陽兩相牽掣。
緻陰邪欲下走而不得。
故數更衣。
陽氣雖不得上行。
猶能提吸而使之反少。
經雲。
清氣在下。
則生飧洩。
清氣者。
下焦清陽之氣也。
皆寒在下焦。
清陽不升之病也。
當溫其上。
前注皆謂灸頂上之百會穴。
以升其陽。
蓋百會乃督脈之巅頂。
為諸陽之總會。
灸之亦足以提吸陽氣。
但未知果合仲景立法之義否。
或曰。
仲景無明文。
未可強解。
以意測之。
非必巅頂。
然後謂之上也。
蓋腎居下焦而胃雖居中。
然亦在腎之上。
胃脘之陽。
為後天根本。
故有胃氣者生也。
言數更衣而反少。
則下利不快。
但因下焦無火。
不得以苦寒之藥攻其下。
當以補暖升陽之藥溫其胃。
且灸之。
則下焦之清陽升越。
胃中之陽氣流行。
清陽升而濁陰降。
水谷分消而下利自止矣。
灸之者。
灸少陰之脈穴。
或更灸胃之三脘也。
即前所謂當灸之。
附子湯主之之法。
及下文灸少陰七壯之類也。
少陰病。
下利便膿血者。
桃花湯主之。
見少陰證而下利。
為陰寒之邪在裡。
濕滞下焦。
大腸受傷。
故皮坼血滞。
變為膿血。
滑利下脫。
故以溫中固脫之桃花湯主之。
x桃花湯方x赤石脂(一斤一半全用一半篩末)幹姜(一兩)粳米(一升) 上三味。
以水七升。
煮米令熟。
去滓。
内赤石脂末方寸匕。
溫服七合。
日三服。
若一服愈。
餘勿服。
桃花湯。
非濕熱暴利。
積多氣實之所宜。
蓋所以治陰寒虛滑之劑也。
李時珍雲。
赤石脂。
手足陽明藥也。
體重性澀。
故能收濕止血而固下。
味甘氣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