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 溫病風溫痙濕 中證治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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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中熱者。
是也。
其人汗出惡寒。
身熱而渴也。
者。
盛夏暑熱中之邪氣也。
證三條。
有本證變證之不同。
蓋示人以病無定情。
證變不一。
勉人當随證立法。
無一定不移之治也。
此條先言本證之情形如此。
而以中熱二字通解字之義。
即内經熱論所謂病暑也。
王肯堂雲。
中中暑中熱。
名雖不同。
實一病也。
謂之者。
暑熱當令之時。
其氣因暑為邪耳。
非即夏月暑熱當令之正氣也。
夫冬月之寒邪。
感之則為傷寒。
而四時皆有不時之寒。
感之亦為傷寒。
春令之風邪。
感之則為中風。
而四時皆有不時之風。
感之亦為中風。
春盡夏初。
風邪未已。
溫熱初行。
感之則為風溫。
夏令之夏至以前。
熱氣未甚。
其氣尚溫。
其邪感之則為溫病。
即素問所謂先夏至日為病溫者是也。
然亦四時皆有不時之溫暖。
故有春溫冬溫之病。
即秋氣肅爽之時。
亦有感受非時之溫暖。
而成秋溫者矣。
惟中一證。
獨于盛暑中有之。
其他時令。
則絕無也。
大凡四時遊行于兩間之邪氣。
即陰陽升降。
氣候變化中之太過不及。
偏盛偏虛之乖氣也。
但借四時寒暑溫熱之氣。
中人而為風寒溫暑之病。
然皆因人之虛而中之耳。
故靈樞雲。
風雨寒暑。
不得虛邪。
不能獨傷人。
必因虛邪之風。
與身形兩虛相得。
乃客其形也。
是以中一症。
非盛夏之熱氣。
乃暑熱中之邪氣也。
即熱論所謂後夏至日者為病暑是也。
其氣之中人也。
亦必由營衛而入。
與風寒無異。
故曰太陽。
但較之中風。
則同一發熱汗出惡寒。
而多一渴證。
其所以渴者。
非若風寒本屬寒因。
至郁熱之邪入裡。
胃中熱燥。
方見渴證。
乃暑熱之邪。
其氣本熱。
不待入裡。
故中人即渴也。
若陽明證。
雖亦發熱汗出。
然不惡寒而反惡熱矣。
若邪入陽明之裡而渴欲飲水。
則亦無惡寒者矣。
此中風與中。
太陽與陽明之辨也。
然溫病亦發熱而渴。
以不惡寒者。
方為溫病。
雖身熱而渴。
則又惡寒矣。
此又中與溫病之殊也。
溫病與中。
皆夏令暑熱之邪。
症惡寒而溫病不惡寒者。
以溫邪為夏至以前之病。
純陽當令之時。
其溫熱之邪。
布于皮膚。
充于肌肉。
漸至入裡。
則表裡皆熱。
故不惡寒也。
證為夏至以後之病。
陽極陰生之後。
陰氣已長。
當暑汗大出之時。
腠理開張。
衛陽空疏。
表氣已虛。
不能勝受外氣。
故汗出惡寒也。
前太陽中風。
汗出惡風。
為表邪未解。
故以桂枝湯汗解之。
太陽陽明中風。
項背強。
KTKT汗出惡風者。
亦以太陽表症未罷。
故以桂枝加葛根湯汗解之。
至于熱邪入胃。
渴欲飲水。
口幹舌燥。
或大汗出後。
大煩渴不解。
脈洪大者。
方以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此條雖不立治法。
而于金匮要略中此條之下。
以發熱惡寒之證。
似乎表邪未解。
即以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何也。
蓋以風雖陽邪。
尚非溫暑可比。
故雖發熱汗出。
仍當以汗解為治。
暑屬純陽之氣。
本系熱邪。
況盛夏則暑汗大出。
内經熱論雖曰。
暑當與汗皆出而勿止。
然瘧論又雲。
令人汗出空疏。
腠理開。
故暑邪得入。
是熱邪乘腠理之虛而為證也。
所以即用石膏以治時令暑熱之邪。
又加人參以補汗出之表虛。
添津液而治燥渴也。
此條雖未言脈。
而下文之脈微弱。
及弦細芤遲。
皆虛脈也。
以暑熱之邪而脈不大。
汗出惡寒之症而脈不浮。
其為虛邪無疑。
證熱脈虛。
甯非人參白虎之治乎。
故曰脈虛身熱。
得之傷暑也。
世俗不知仲景立法。
原以桂枝治中風。
麻黃治傷寒。
而以青龍治溫。
白虎治暑。
先立四大柱。
而後察其證變。
通其治法。
以盡其變。
寒熱溫涼補瀉。
随症設施。
非獨拘拘于大順散。
蒼術白虎湯。
香薷飲。
治暑諸方而已也。
辨誤暑病一門。
從來議論繁多。
紛紛莫定。
劉氏雲。
潔古謂靜而得之為中暑。
動而得之為中熱。
東垣謂避暑于
是也。
其人汗出惡寒。
身熱而渴也。
者。
盛夏暑熱中之邪氣也。
證三條。
有本證變證之不同。
蓋示人以病無定情。
證變不一。
勉人當随證立法。
無一定不移之治也。
此條先言本證之情形如此。
而以中熱二字通解字之義。
即内經熱論所謂病暑也。
王肯堂雲。
中中暑中熱。
名雖不同。
實一病也。
謂之者。
暑熱當令之時。
其氣因暑為邪耳。
非即夏月暑熱當令之正氣也。
夫冬月之寒邪。
感之則為傷寒。
而四時皆有不時之寒。
感之亦為傷寒。
春令之風邪。
感之則為中風。
而四時皆有不時之風。
感之亦為中風。
春盡夏初。
風邪未已。
溫熱初行。
感之則為風溫。
夏令之夏至以前。
熱氣未甚。
其氣尚溫。
其邪感之則為溫病。
即素問所謂先夏至日為病溫者是也。
然亦四時皆有不時之溫暖。
故有春溫冬溫之病。
即秋氣肅爽之時。
亦有感受非時之溫暖。
而成秋溫者矣。
惟中一證。
獨于盛暑中有之。
其他時令。
則絕無也。
大凡四時遊行于兩間之邪氣。
即陰陽升降。
氣候變化中之太過不及。
偏盛偏虛之乖氣也。
但借四時寒暑溫熱之氣。
中人而為風寒溫暑之病。
然皆因人之虛而中之耳。
故靈樞雲。
風雨寒暑。
不得虛邪。
不能獨傷人。
必因虛邪之風。
與身形兩虛相得。
乃客其形也。
是以中一症。
非盛夏之熱氣。
乃暑熱中之邪氣也。
即熱論所謂後夏至日者為病暑是也。
其氣之中人也。
亦必由營衛而入。
與風寒無異。
故曰太陽。
但較之中風。
則同一發熱汗出惡寒。
而多一渴證。
其所以渴者。
非若風寒本屬寒因。
至郁熱之邪入裡。
胃中熱燥。
方見渴證。
乃暑熱之邪。
其氣本熱。
不待入裡。
故中人即渴也。
若陽明證。
雖亦發熱汗出。
然不惡寒而反惡熱矣。
若邪入陽明之裡而渴欲飲水。
則亦無惡寒者矣。
此中風與中。
太陽與陽明之辨也。
然溫病亦發熱而渴。
以不惡寒者。
方為溫病。
雖身熱而渴。
則又惡寒矣。
此又中與溫病之殊也。
溫病與中。
皆夏令暑熱之邪。
症惡寒而溫病不惡寒者。
以溫邪為夏至以前之病。
純陽當令之時。
其溫熱之邪。
布于皮膚。
充于肌肉。
漸至入裡。
則表裡皆熱。
故不惡寒也。
證為夏至以後之病。
陽極陰生之後。
陰氣已長。
當暑汗大出之時。
腠理開張。
衛陽空疏。
表氣已虛。
不能勝受外氣。
故汗出惡寒也。
前太陽中風。
汗出惡風。
為表邪未解。
故以桂枝湯汗解之。
太陽陽明中風。
項背強。
KTKT汗出惡風者。
亦以太陽表症未罷。
故以桂枝加葛根湯汗解之。
至于熱邪入胃。
渴欲飲水。
口幹舌燥。
或大汗出後。
大煩渴不解。
脈洪大者。
方以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此條雖不立治法。
而于金匮要略中此條之下。
以發熱惡寒之證。
似乎表邪未解。
即以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何也。
蓋以風雖陽邪。
尚非溫暑可比。
故雖發熱汗出。
仍當以汗解為治。
暑屬純陽之氣。
本系熱邪。
況盛夏則暑汗大出。
内經熱論雖曰。
暑當與汗皆出而勿止。
然瘧論又雲。
令人汗出空疏。
腠理開。
故暑邪得入。
是熱邪乘腠理之虛而為證也。
所以即用石膏以治時令暑熱之邪。
又加人參以補汗出之表虛。
添津液而治燥渴也。
此條雖未言脈。
而下文之脈微弱。
及弦細芤遲。
皆虛脈也。
以暑熱之邪而脈不大。
汗出惡寒之症而脈不浮。
其為虛邪無疑。
證熱脈虛。
甯非人參白虎之治乎。
故曰脈虛身熱。
得之傷暑也。
世俗不知仲景立法。
原以桂枝治中風。
麻黃治傷寒。
而以青龍治溫。
白虎治暑。
先立四大柱。
而後察其證變。
通其治法。
以盡其變。
寒熱溫涼補瀉。
随症設施。
非獨拘拘于大順散。
蒼術白虎湯。
香薷飲。
治暑諸方而已也。
辨誤暑病一門。
從來議論繁多。
紛紛莫定。
劉氏雲。
潔古謂靜而得之為中暑。
動而得之為中熱。
東垣謂避暑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