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 溫病風溫痙濕 濕病證治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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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
此方乃太陽上編誤下之後。
脈促胸滿微惡寒之桂枝去芍藥湯而加附子。
非汗後遂漏不止之桂枝加附子湯也。
桂枝附子湯乃去芍藥者。
故另立一名而無加字。
桂枝加附子湯乃不去芍藥者。
即于桂枝全湯中加入。
故多一加字。
若不去芍藥之酸收。
即為傷寒無汗之禁劑矣。
然既曰傷寒而不用麻黃湯。
獨取桂枝者。
非但用之以解散衛分風邪。
因其見證皆屬陰寒。
陽氣已弱。
脈已浮虛。
不宜大汗。
若大汗之。
非惟犯上文汗大出者。
但風氣去濕氣在之戒。
具有亡陽之禍。
故用桂枝附子湯。
但令微微似欲汗出。
則風濕皆去。
不必用術燥濕也。
觀仲景立法處方無不各有深意。
如太陰發汗而用桂枝湯。
厥陰攻表亦用桂枝湯。
其義自見。
即使少陰之用麻黃。
亦必與附子同用者。
陰經皆以陽氣為重故也。
又如金匮所載雲。
濕家身煩疼。
可與麻加術湯發其汗為宜。
慎不可以火攻之一節。
因承上文身疼發熱。
面黃而喘。
頭痛鼻塞。
煩而脈大。
無陰寒之症。
故不用附子而忌火攻。
既見頭痛發熱邪。
在陽經。
況有濕氣而身體煩疼。
自宜發汗。
故用麻黃全湯。
更加術以燥濕也。
又金匮濕病條中。
更有風濕脈浮。
身重汗出惡風者。
不用桂枝湯加減。
而用防己黃湯主之者。
以脈浮汗出惡風。
似乎風邪在表。
應用桂枝。
而仲景又偵知其衛氣已虛。
皮膚不密。
毛孔不閉。
所以汗出惡風。
乃濕家之表虛者。
故用防己利水。
以黃固表。
白術甘草燥濕補中而已。
皆因其表氣已虛。
衛陽不固。
并微似汗之桂枝。
亦不輕用矣。
非用意淵深。
而能制方若是邪。
x去桂枝加白術湯。
即術附湯。
x桂枝附子去桂枝加白術湯者。
即于桂枝附子湯方内。
去桂枝。
加術三兩。
餘根據前法。
去桂枝加白術湯者。
即術附湯也。
因承上文桂枝附子湯加減。
故雲去桂枝加白術湯也。
古方術上無白字。
故稱術附湯。
成氏不曉。
誤附于太陽上編遂漏不止之桂枝加附子湯後。
前既無仲景原文。
方法後但虛懸此方。
殊無着落用處。
緻方氏無從查考。
遂謂加減舊缺。
有補出之說。
喻氏僅采取方氏條辨作尚論篇。
故亦不能分辨。
方中用附子二枚。
古之附子。
乃山野所生。
或小于今之種莳者。
亦未可為定法。
恐是後人傳寫之誤。
以愚意度之。
當以應用之分兩為度。
桂枝四兩。
即宋之一兩八分。
元則較重于宋。
今更重矣。
生姜三兩。
即宋之八錢。
附子若用一枚。
約重一兩二三錢。
炮過可得幹者三錢半。
若分三次服。
亦不為過。
前人有古方不可治今病之說。
皆不知古今斤兩不同故也。
風濕相搏。
骨節煩疼掣痛。
不得屈伸。
近之則痛劇。
汗出短氣。
小便不利。
惡風不欲去衣。
或微腫者。
甘草附子湯主之。
風濕相搏。
與前文同義。
掣痛者。
謂筋骨肢節抽掣疼痛也。
不得屈伸。
寒濕之邪。
流着于筋骨肢節之間。
故拘攣不得屈伸也。
近之則痛劇者。
即煩疼之甚也。
疼而煩甚。
人近之則聲步皆畏。
如動觸之而其痛愈劇也。
汗出。
即中風汗自出也。
短氣。
邪在胸膈而氣不得伸也。
小便不利。
寒濕在中。
清濁不得升降。
下焦真陽之氣化不行也。
惡風不欲去衣。
風邪在表也。
或微腫者。
濕淫肌肉。
經所謂濕傷肉也。
風邪寒濕搏聚而不散。
故以甘草附子湯主之。
x甘草附子湯方x甘草(二兩)附子(二枚去皮)白術(二兩)桂枝(四兩) 上四味。
以水六升。
煮取三升。
去滓。
溫服一升。
日三服。
得微汗則解。
能食。
汗出複煩者。
服五合。
恐一升多者。
服六七合為妙。
風邪在表。
故汗出惡風而不欲去衣。
非桂枝不足以汗解衛邪。
濕淫在經。
非術不足以助土燥濕。
因寒濕流于關節。
緻骨節煩疼掣痛而不得屈伸。
下焦無火。
氣化不行而小便不利。
故用附子以溫經散寒。
則陽回氣暖而筋脈和同。
東風解凍而水泉流動矣。
經雲。
陽氣者。
精則養神。
柔則養筋。
筋柔則無掣痛不得屈伸之患矣。
甘草所以緩陰氣之急。
且為桂枝湯中本有之物。
因湯中之芍藥。
能收斂助陰。
故去之耳。
雖名之曰甘草附子湯。
實用桂枝去芍藥湯。
以汗解風邪。
增入附子白術。
以驅寒燥濕也。
此方乃太陽上編誤下之後。
脈促胸滿微惡寒之桂枝去芍藥湯而加附子。
非汗後遂漏不止之桂枝加附子湯也。
桂枝附子湯乃去芍藥者。
故另立一名而無加字。
桂枝加附子湯乃不去芍藥者。
即于桂枝全湯中加入。
故多一加字。
若不去芍藥之酸收。
即為傷寒無汗之禁劑矣。
然既曰傷寒而不用麻黃湯。
獨取桂枝者。
非但用之以解散衛分風邪。
因其見證皆屬陰寒。
陽氣已弱。
脈已浮虛。
不宜大汗。
若大汗之。
非惟犯上文汗大出者。
但風氣去濕氣在之戒。
具有亡陽之禍。
故用桂枝附子湯。
但令微微似欲汗出。
則風濕皆去。
不必用術燥濕也。
觀仲景立法處方無不各有深意。
如太陰發汗而用桂枝湯。
厥陰攻表亦用桂枝湯。
其義自見。
即使少陰之用麻黃。
亦必與附子同用者。
陰經皆以陽氣為重故也。
又如金匮所載雲。
濕家身煩疼。
可與麻加術湯發其汗為宜。
慎不可以火攻之一節。
因承上文身疼發熱。
面黃而喘。
頭痛鼻塞。
煩而脈大。
無陰寒之症。
故不用附子而忌火攻。
既見頭痛發熱邪。
在陽經。
況有濕氣而身體煩疼。
自宜發汗。
故用麻黃全湯。
更加術以燥濕也。
又金匮濕病條中。
更有風濕脈浮。
身重汗出惡風者。
不用桂枝湯加減。
而用防己黃湯主之者。
以脈浮汗出惡風。
似乎風邪在表。
應用桂枝。
而仲景又偵知其衛氣已虛。
皮膚不密。
毛孔不閉。
所以汗出惡風。
乃濕家之表虛者。
故用防己利水。
以黃固表。
白術甘草燥濕補中而已。
皆因其表氣已虛。
衛陽不固。
并微似汗之桂枝。
亦不輕用矣。
非用意淵深。
而能制方若是邪。
x去桂枝加白術湯。
即術附湯。
x桂枝附子去桂枝加白術湯者。
即于桂枝附子湯方内。
去桂枝。
加術三兩。
餘根據前法。
去桂枝加白術湯者。
即術附湯也。
因承上文桂枝附子湯加減。
故雲去桂枝加白術湯也。
古方術上無白字。
故稱術附湯。
成氏不曉。
誤附于太陽上編遂漏不止之桂枝加附子湯後。
前既無仲景原文。
方法後但虛懸此方。
殊無着落用處。
緻方氏無從查考。
遂謂加減舊缺。
有補出之說。
喻氏僅采取方氏條辨作尚論篇。
故亦不能分辨。
方中用附子二枚。
古之附子。
乃山野所生。
或小于今之種莳者。
亦未可為定法。
恐是後人傳寫之誤。
以愚意度之。
當以應用之分兩為度。
桂枝四兩。
即宋之一兩八分。
元則較重于宋。
今更重矣。
生姜三兩。
即宋之八錢。
附子若用一枚。
約重一兩二三錢。
炮過可得幹者三錢半。
若分三次服。
亦不為過。
前人有古方不可治今病之說。
皆不知古今斤兩不同故也。
風濕相搏。
骨節煩疼掣痛。
不得屈伸。
近之則痛劇。
汗出短氣。
小便不利。
惡風不欲去衣。
或微腫者。
甘草附子湯主之。
風濕相搏。
與前文同義。
掣痛者。
謂筋骨肢節抽掣疼痛也。
不得屈伸。
寒濕之邪。
流着于筋骨肢節之間。
故拘攣不得屈伸也。
近之則痛劇者。
即煩疼之甚也。
疼而煩甚。
人近之則聲步皆畏。
如動觸之而其痛愈劇也。
汗出。
即中風汗自出也。
短氣。
邪在胸膈而氣不得伸也。
小便不利。
寒濕在中。
清濁不得升降。
下焦真陽之氣化不行也。
惡風不欲去衣。
風邪在表也。
或微腫者。
濕淫肌肉。
經所謂濕傷肉也。
風邪寒濕搏聚而不散。
故以甘草附子湯主之。
x甘草附子湯方x甘草(二兩)附子(二枚去皮)白術(二兩)桂枝(四兩) 上四味。
以水六升。
煮取三升。
去滓。
溫服一升。
日三服。
得微汗則解。
能食。
汗出複煩者。
服五合。
恐一升多者。
服六七合為妙。
風邪在表。
故汗出惡風而不欲去衣。
非桂枝不足以汗解衛邪。
濕淫在經。
非術不足以助土燥濕。
因寒濕流于關節。
緻骨節煩疼掣痛而不得屈伸。
下焦無火。
氣化不行而小便不利。
故用附子以溫經散寒。
則陽回氣暖而筋脈和同。
東風解凍而水泉流動矣。
經雲。
陽氣者。
精則養神。
柔則養筋。
筋柔則無掣痛不得屈伸之患矣。
甘草所以緩陰氣之急。
且為桂枝湯中本有之物。
因湯中之芍藥。
能收斂助陰。
故去之耳。
雖名之曰甘草附子湯。
實用桂枝去芍藥湯。
以汗解風邪。
增入附子白術。
以驅寒燥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