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 溫病風溫痙濕 濕病證治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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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開發之藥。
納之鼻中。
以宣洩頭中之寒濕則愈。
朱奉議及王氏準繩。
俱用瓜蒂散。
濕家。
其人但頭汗出。
背強。
欲得被覆向火。
若下之早。
則哕胸滿小便不利。
舌上如苔者。
以丹田有熱。
胸中有寒。
渴欲得水而不能飲。
則口燥煩也。
此言霧露寒濕之邪中人也。
太陽之經脈。
挾背脊而行于兩旁。
寒濕中之。
故背強。
寒邪在表。
所以欲得被覆而向火也。
寒濕之邪。
留着于太陽之經。
陽氣不得流行。
以頭為諸陽之會。
諸陰絡不能至頭。
皆劑頸而還。
陽氣不行。
獨聚于頭。
故其人但頭汗出。
所謂清邪中上也。
當表邪未解之時。
若早下之。
則寒濕之邪。
乘下後之虛。
内陷入胃。
胃氣傷敗而哕。
哕者。
俗所謂冷呃是也。
哕而胸滿。
小便不利者。
寒濕在中。
胃氣不行。
三焦不運。
上焦之氣不降。
則濁氣郁塞而胸滿。
下焦之清陽不升。
則氣化不行而小便不利也。
舌上如苔者。
若熱邪入胃。
則舌上或黃或黑。
或芒刺。
或幹硬。
或燥裂。
皆苔也。
此雲如苔乃濕滑而色白似苔非苔也。
然何以緻此。
因寒濕之邪。
陷入于裡而在胸膈。
命門之真陽。
不得上升而在下焦。
上下不通。
故曰丹田有熱。
胸中有寒。
下焦之真火。
既不得上達。
即所謂清陽不升。
是下焦無蒸騰之用。
氣液不得上騰而為涕唾。
故渴。
又以寒濕在胸。
道路阻絕。
故雖欲得水而不能飲。
則口燥而煩渴也。
仲景雖不立治法。
然以理推之。
邪在太陽之表。
則當汗解。
頭汗既出。
不當用麻黃。
胸中之寒邪當去。
下焦之氣化當行。
于法當溫。
則下文之桂枝附子湯。
甘草附子湯。
即其治也。
前人拟陷胸湯。
恐非其治。
即五苓散理中湯。
雖近于理。
猶未盡善。
何也。
以但能溫中而不能解外。
故必以用桂枝者為妥也。
濕家下之。
額上汗出。
微喘。
小便利者死。
若下利不止者亦死。
治濕但有汗法。
及利小便法而無下法。
上文因寒邪在表。
下早即有哕而胸滿。
小便不利之變。
然為寒濕所中。
陽氣已傷而誤下之。
必緻亡陽變逆而死矣。
夫濕邪在表。
本宜于汗。
若誤下之。
緻虛陽欲亡而上奔。
額上汗出而喘。
乃孤陽絕于上也。
濕邪在裡。
唯恐其小便不利。
下後而小便反利。
及下利不止者。
腎主二陰之竅而不攝。
是真陽脫于下也。
上絕下脫。
故皆為死證也。
病者一身盡疼。
發熱。
日晡所劇者。
此名風濕。
此病傷于汗出當風。
或久傷取冷所緻也。
一身盡疼者。
濕流關節也。
發熱者。
風邪在表也。
日晡所。
陽明氣旺之時也。
風為陽邪。
濕為淫氣。
風濕之邪。
留着于肌肉關節之間。
陰陽應象論所謂濕傷肉者是也。
以陽明專主肌肉。
故至陽明氣旺之時而劇也。
風濕兩傷。
故曰此名風濕。
然此病因何得之。
皆傷于汗出當風故也。
蓋汗欲出則陽氣已動。
腠理已開。
陰液已出矣。
汗出當風。
則風乘腠理之開而入矣。
風邪既入。
汗不得出。
以離經之汗液。
既不得外出皮毛。
又不能内返經絡。
留于腠理肌肉之中而為濕矣。
雖非泥水雨雪之濕。
亦非霧露岚瘴之比。
乃人身汗液之濕也。
濕雖不同。
而其為病則大同小異。
與他濕同然也。
所以濕流于關節肌肉而身疼。
風入皮膚腠理而發熱也。
其或暑汗當出之時。
久傷于取冷太過。
使欲出之汗。
不得外洩。
留着于肌肉腠理之所緻。
與汗出當風。
無以異也。
此處雖無治法。
然仲景于金匮要略此文之下。
即有麻黃杏仁薏苡甘草湯。
溫服取汗之法。
即其治也。
問曰。
風濕相搏。
一身盡疼痛。
法當汗出而解。
值天陰雨不止。
醫雲。
此可發汗。
汗之不愈者。
何也。
答曰。
發其汗。
汗大出者。
但風氣去。
濕氣在。
是故不愈也。
若治風濕者。
發其汗。
但微微似欲汗出者。
風濕俱去也。
此又設為問答。
以明風濕兼治之法也。
風濕相搏。
謂風濕兩相搏聚。
而使一身盡疼也。
天陰雨不止。
言又值濕氣盛行之時也。
汗大出而濕氣尚在者。
以風乃無形之邪。
外襲皮毛。
故随汗可去。
濕乃重濁之氣。
淫着于肌肉。
流滞于關節之間。
不能随迅發之大汗而驟出。
故大汗則風氣去而濕氣在也。
若治風濕
納之鼻中。
以宣洩頭中之寒濕則愈。
朱奉議及王氏準繩。
俱用瓜蒂散。
濕家。
其人但頭汗出。
背強。
欲得被覆向火。
若下之早。
則哕胸滿小便不利。
舌上如苔者。
以丹田有熱。
胸中有寒。
渴欲得水而不能飲。
則口燥煩也。
此言霧露寒濕之邪中人也。
太陽之經脈。
挾背脊而行于兩旁。
寒濕中之。
故背強。
寒邪在表。
所以欲得被覆而向火也。
寒濕之邪。
留着于太陽之經。
陽氣不得流行。
以頭為諸陽之會。
諸陰絡不能至頭。
皆劑頸而還。
陽氣不行。
獨聚于頭。
故其人但頭汗出。
所謂清邪中上也。
當表邪未解之時。
若早下之。
則寒濕之邪。
乘下後之虛。
内陷入胃。
胃氣傷敗而哕。
哕者。
俗所謂冷呃是也。
哕而胸滿。
小便不利者。
寒濕在中。
胃氣不行。
三焦不運。
上焦之氣不降。
則濁氣郁塞而胸滿。
下焦之清陽不升。
則氣化不行而小便不利也。
舌上如苔者。
若熱邪入胃。
則舌上或黃或黑。
或芒刺。
或幹硬。
或燥裂。
皆苔也。
此雲如苔乃濕滑而色白似苔非苔也。
然何以緻此。
因寒濕之邪。
陷入于裡而在胸膈。
命門之真陽。
不得上升而在下焦。
上下不通。
故曰丹田有熱。
胸中有寒。
下焦之真火。
既不得上達。
即所謂清陽不升。
是下焦無蒸騰之用。
氣液不得上騰而為涕唾。
故渴。
又以寒濕在胸。
道路阻絕。
故雖欲得水而不能飲。
則口燥而煩渴也。
仲景雖不立治法。
然以理推之。
邪在太陽之表。
則當汗解。
頭汗既出。
不當用麻黃。
胸中之寒邪當去。
下焦之氣化當行。
于法當溫。
則下文之桂枝附子湯。
甘草附子湯。
即其治也。
前人拟陷胸湯。
恐非其治。
即五苓散理中湯。
雖近于理。
猶未盡善。
何也。
以但能溫中而不能解外。
故必以用桂枝者為妥也。
濕家下之。
額上汗出。
微喘。
小便利者死。
若下利不止者亦死。
治濕但有汗法。
及利小便法而無下法。
上文因寒邪在表。
下早即有哕而胸滿。
小便不利之變。
然為寒濕所中。
陽氣已傷而誤下之。
必緻亡陽變逆而死矣。
夫濕邪在表。
本宜于汗。
若誤下之。
緻虛陽欲亡而上奔。
額上汗出而喘。
乃孤陽絕于上也。
濕邪在裡。
唯恐其小便不利。
下後而小便反利。
及下利不止者。
腎主二陰之竅而不攝。
是真陽脫于下也。
上絕下脫。
故皆為死證也。
病者一身盡疼。
發熱。
日晡所劇者。
此名風濕。
此病傷于汗出當風。
或久傷取冷所緻也。
一身盡疼者。
濕流關節也。
發熱者。
風邪在表也。
日晡所。
陽明氣旺之時也。
風為陽邪。
濕為淫氣。
風濕之邪。
留着于肌肉關節之間。
陰陽應象論所謂濕傷肉者是也。
以陽明專主肌肉。
故至陽明氣旺之時而劇也。
風濕兩傷。
故曰此名風濕。
然此病因何得之。
皆傷于汗出當風故也。
蓋汗欲出則陽氣已動。
腠理已開。
陰液已出矣。
汗出當風。
則風乘腠理之開而入矣。
風邪既入。
汗不得出。
以離經之汗液。
既不得外出皮毛。
又不能内返經絡。
留于腠理肌肉之中而為濕矣。
雖非泥水雨雪之濕。
亦非霧露岚瘴之比。
乃人身汗液之濕也。
濕雖不同。
而其為病則大同小異。
與他濕同然也。
所以濕流于關節肌肉而身疼。
風入皮膚腠理而發熱也。
其或暑汗當出之時。
久傷于取冷太過。
使欲出之汗。
不得外洩。
留着于肌肉腠理之所緻。
與汗出當風。
無以異也。
此處雖無治法。
然仲景于金匮要略此文之下。
即有麻黃杏仁薏苡甘草湯。
溫服取汗之法。
即其治也。
問曰。
風濕相搏。
一身盡疼痛。
法當汗出而解。
值天陰雨不止。
醫雲。
此可發汗。
汗之不愈者。
何也。
答曰。
發其汗。
汗大出者。
但風氣去。
濕氣在。
是故不愈也。
若治風濕者。
發其汗。
但微微似欲汗出者。
風濕俱去也。
此又設為問答。
以明風濕兼治之法也。
風濕相搏。
謂風濕兩相搏聚。
而使一身盡疼也。
天陰雨不止。
言又值濕氣盛行之時也。
汗大出而濕氣尚在者。
以風乃無形之邪。
外襲皮毛。
故随汗可去。
濕乃重濁之氣。
淫着于肌肉。
流滞于關節之間。
不能随迅發之大汗而驟出。
故大汗則風氣去而濕氣在也。
若治風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