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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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官大帝府,與依格考校、計功推賞外,所合牒請照會,須至移文。

     牒請照會回祠,聽候天庭,推恩施行。

    謹牒。

     日真功曹香官使者等照劄 靈寶大法司 當司檢會,先據某鄉貫同三官狀,至齋醮圓成,所有建齋之初,及散壇設醮日分,當直功曹、三界直符、監齋直事、香官使者,往來傳奏,翊衛壇場,效勤本職,并無違阙。

    除已具朱表,聞奏三天,乞降敕命施行,及申三官大帝府,與依格考校、計功酬賞外,仰各行照會,聽候推恩施行,須至指揮。

     右劄,付四直功曹香官使者等。

    準此。

     年 月 日劄 嶽府将兵照劄 靈寶大法司 當司檢會,先據某鄉貫同三官狀,至齋醮圓成,所有元申嶽府,關請到衛壇将吏。

    除已具朱表,聞奏上帝,乞降敕命施行,及申三官大帝府,與依格考校、計功酬賞外,合行發回本所。

    今有束嶽泰山府公狀一通,仰齎持前去候到,分明通落,仍依舊着役外,各行照會,聽候推恩施行,須至指揮。

     右劄,付東嶽泰山府差到衛壇将吏等。

    準此。

     年 月 日劄後二劄同 城隍将吏照劄 靈寶大法司 當司檢會,先據某鄉貫同三官狀,至齋醮圓成,所有元牒城隍司,關請到衛壇将吏。

    除已具朱表,聞奏上帝,乞降敕命施行,及申三官大帝府,與依格考校、計功酬賞外,合行發回本所。

    今有城隍司公牒一封,仰齎持前去候到,分明通落,仍依舊着役外,各行照會,聽候推恩施行,須至指揮。

     右劄,付城隍司差到衛壇将吏等。

    準此。

     土地等照劄 靈寶大法司 當司檢會,先據某鄉貫同三官狀,至齋醮圓成,所有當界土地等神,翊衛壇場,效勤本職,并無違缺。

    除己具朱表,聞奏上帝,乞降敕命施行,及申三官大帝府,與依格考校、計功酬賞外,合行照會,聽候天庭,推恩施行,須至指揮。

     右劄,付某處土地等神。

    準此。

     泰山沿路土地照引 并仿此行遣,内改換作:所有泰山沿路土地等,傳遞往來,并無違缺。

     日直功曹關 靈寶大法司 今發文字,下項 一奏狀一函,重封印全,上詣三天門下上清天樞院請進。

     一疏六函,申狀一函,重封印全,上詣五方五老五帝天君聖前、靈寶經籍度三師真君聖前、上清靈寶聖師真君聖前、三天大聖天師真君聖前、靈寶監齋大法師真君聖前、三元三官大帝聖前申上,除已上下并封印全,須至關發者。

     右關某日功曹使者,請照會齎管前去,疾速請進。

    申上雲程之中,毋令稽滞時刻。

    故關。

     錢馬狀同前式 錢馬單同前式 無上黃籙大齋立成儀卷之十四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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