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痘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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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汗,去桔梗、升麻,加桂。
驚悸,加天麻、鈎藤,磨安神丸。
三四日痘出不快,肌膚慘慘然,毛屑起舉,去升麻,加桂、白芷。
五六日候當長大,如起不快,或皮薄易破,色不紅活,倍參、。
加芷、桂、乳、酒。
水,倍白術,加防己、白芍。
癢亦然。
癢甚,用豬鬃小帚輕搠之,或行熏法亦妙。
四肢不起,加桂枝、防風。
七八日乃貫漿時也,如停漿不貫,氣血淡白,或灌清水,加芷、桂、木香常服,不可缺糯米,乳、酒亦宜常服。
凡痘至此而寒戰,而洩瀉,而反白癢塌,皆不能免,一見此症,急以木香異功散,出入用之。
如膿色一足,唇舌轉紅,又須叱去,惟照本方加苓、芍,以助收斂耳。
拘滞之醫,徒執溫補,一偏之制也。
虛症而反見腹脹喘促,便秘而渴,麥冬湯主之。
咽喉煩躁,滋陰潤燥湯主之。
蓋此乃虛症變實非真實也。
倘疏利之劑,不察而姿意妄行,則方升之氣,又将轉而虛脫矣。
九日十日,亦惟本方加苓、芍耳,有雜症加減之。
至靥後癰毒等症,亦惟照後參之。
痘有純虛純實者,有先實後虛者,有從虛轉實者,如此方治症純虛也。
故始終不移,雖有增減,要皆補益氣血為主。
凡遇此症,必以此法行之,若蘇桔、十神等劑,切不宜用。
或曰:加減益氣,乃虛症所必需,然首尾不易,得無固乎,且參皆峻補之味,何可妄行若此。
予曰不然,用藥有訣,唇、舌,用藥之訣也,能識唇舌紅白而進退之,多用可也,常用可也。
即不用可也,何妄之有? 卷四痘瘡 見點三日訣 見點三日,死生判矣,斷于此時,方稱高列開竅,唯面部要緊,面者諸會之真,天庭印堂,尤面部最要緊者。
師曰:天庭為看 痘把柄,何者,元神所歸也。
元神者,元氣也。
小兒出痘,不過氣、血、毒三字,氣血又元氣所統也。
元氣勝毒,開落應期,毒勝元氣,内攻外剝,毒既勝矣。
又安望元氣之複勝哉。
天庭先見先起,先灌先靥,密而癢(毒盛氣不足),慘而黯(毒盛血不足),皆死症也。
毒從虛發,信矣哉。
凡見點磊落,摸過礙手,顔色潤澤,眼部以下先見,身熱漸退,吉症也。
蓋此等磊落礙手,稀而有神者也,色潤澤,謂有彩也。
天庭後見,元氣内固也,反是者逆。
葉錫侯曰:毒盛從上部先見,毒微從下部先見,如火之盛,而必先有焰于上也。
不由血領氣拘,而先上頭額者,則毒固可知,而生死亦從可知矣。
痘初出時,三五相連者,後必密,單見者稀,毒之淺深,于此可以預決。
形屬氣,色屬血,兩者俱可驗吉兇,定生死,人何專言血而不及氣。
氣無形難知,血有形易見,故見點三日,色如豬肝者死,如紅米飯者死,毒散漫于皮膚,如洗過大紅綢者重。
雖然,面部上有數十顆神彩奕奕者,尚可救活。
師曰:不慮形惡,慮無神;不慮色惡,慮無彩。
形綻而凸,彩潤而明,惡症緊要處,見有一二紅活可愛,雖兇亦吉。
何者?元氣猶存也。
程占五曰:有一二紅活可愛,雖兇亦吉。
何庸妄者,必诿之不治。
病家又有眼不識高明,甘視其孩抱之呼号而莫之救,哀哉。
大都自眉以上見點,有神彩悅目可愛,仍不瑣屑,又不歪邪,雖遍身稠密,雜症百出,總不至于死。
悅目二字,即予筆舌,亦難盡述,在學人心領意會而已。
見點頭焦神躁,舌苔而色或紫者,是血分毒熾,而未必不由内熱也。
見點白如水珠者重,若稀疏不密,人素色黃,而痘頗起發,氣至而血不至也。
當散火。
倘神不内甯,痘日增多,頂尖作子形, 毒大盛也,恐非藥所愈。
見兩日而大便尚秘,舌上無苔,知是血熱,非毒壅也,急行清解,本方加枳殼、明粉治之,否則恐灌漿時。
嘔痛作瀉而不起,本方内芎、歸宜倍用。
見點色白不紅,不可便作虛治。
白而無神,唇舌淡白,或吐或瀉,虛症也。
若白而起色,唇舌赤紅,非虛也。
三日後漸變深紫,其誤人不淺,見點腳冰冷者,不必慮之,氣未下行也。
初見時,大小不一。
有色點如沸者,曰夾疹,本方加救苦丹治之。
又有一等瑣屑紅點,隐隐肉間,曰夾痧,治亦同之。
丹毒亦然。
但有此症,必正痘悅目可愛,方為痧疹之夾。
不然,是痘也,最當别之。
又有痘出數顆,而夾疹遍身,圓淨疏朗,形色紅活,現兩日而盡沒,見者莫不驚愕
驚悸,加天麻、鈎藤,磨安神丸。
三四日痘出不快,肌膚慘慘然,毛屑起舉,去升麻,加桂、白芷。
五六日候當長大,如起不快,或皮薄易破,色不紅活,倍參、。
加芷、桂、乳、酒。
水,倍白術,加防己、白芍。
癢亦然。
癢甚,用豬鬃小帚輕搠之,或行熏法亦妙。
四肢不起,加桂枝、防風。
七八日乃貫漿時也,如停漿不貫,氣血淡白,或灌清水,加芷、桂、木香常服,不可缺糯米,乳、酒亦宜常服。
凡痘至此而寒戰,而洩瀉,而反白癢塌,皆不能免,一見此症,急以木香異功散,出入用之。
如膿色一足,唇舌轉紅,又須叱去,惟照本方加苓、芍,以助收斂耳。
拘滞之醫,徒執溫補,一偏之制也。
虛症而反見腹脹喘促,便秘而渴,麥冬湯主之。
咽喉煩躁,滋陰潤燥湯主之。
蓋此乃虛症變實非真實也。
倘疏利之劑,不察而姿意妄行,則方升之氣,又将轉而虛脫矣。
九日十日,亦惟本方加苓、芍耳,有雜症加減之。
至靥後癰毒等症,亦惟照後參之。
痘有純虛純實者,有先實後虛者,有從虛轉實者,如此方治症純虛也。
故始終不移,雖有增減,要皆補益氣血為主。
凡遇此症,必以此法行之,若蘇桔、十神等劑,切不宜用。
或曰:加減益氣,乃虛症所必需,然首尾不易,得無固乎,且參皆峻補之味,何可妄行若此。
予曰不然,用藥有訣,唇、舌,用藥之訣也,能識唇舌紅白而進退之,多用可也,常用可也。
即不用可也,何妄之有? 卷四痘瘡 見點三日訣 見點三日,死生判矣,斷于此時,方稱高列開竅,唯面部要緊,面者諸會之真,天庭印堂,尤面部最要緊者。
師曰:天庭為看 痘把柄,何者,元神所歸也。
元神者,元氣也。
小兒出痘,不過氣、血、毒三字,氣血又元氣所統也。
元氣勝毒,開落應期,毒勝元氣,内攻外剝,毒既勝矣。
又安望元氣之複勝哉。
天庭先見先起,先灌先靥,密而癢(毒盛氣不足),慘而黯(毒盛血不足),皆死症也。
毒從虛發,信矣哉。
凡見點磊落,摸過礙手,顔色潤澤,眼部以下先見,身熱漸退,吉症也。
蓋此等磊落礙手,稀而有神者也,色潤澤,謂有彩也。
天庭後見,元氣内固也,反是者逆。
葉錫侯曰:毒盛從上部先見,毒微從下部先見,如火之盛,而必先有焰于上也。
不由血領氣拘,而先上頭額者,則毒固可知,而生死亦從可知矣。
痘初出時,三五相連者,後必密,單見者稀,毒之淺深,于此可以預決。
形屬氣,色屬血,兩者俱可驗吉兇,定生死,人何專言血而不及氣。
氣無形難知,血有形易見,故見點三日,色如豬肝者死,如紅米飯者死,毒散漫于皮膚,如洗過大紅綢者重。
雖然,面部上有數十顆神彩奕奕者,尚可救活。
師曰:不慮形惡,慮無神;不慮色惡,慮無彩。
形綻而凸,彩潤而明,惡症緊要處,見有一二紅活可愛,雖兇亦吉。
何者?元氣猶存也。
程占五曰:有一二紅活可愛,雖兇亦吉。
何庸妄者,必诿之不治。
病家又有眼不識高明,甘視其孩抱之呼号而莫之救,哀哉。
大都自眉以上見點,有神彩悅目可愛,仍不瑣屑,又不歪邪,雖遍身稠密,雜症百出,總不至于死。
悅目二字,即予筆舌,亦難盡述,在學人心領意會而已。
見點頭焦神躁,舌苔而色或紫者,是血分毒熾,而未必不由内熱也。
見點白如水珠者重,若稀疏不密,人素色黃,而痘頗起發,氣至而血不至也。
當散火。
倘神不内甯,痘日增多,頂尖作子形, 毒大盛也,恐非藥所愈。
見兩日而大便尚秘,舌上無苔,知是血熱,非毒壅也,急行清解,本方加枳殼、明粉治之,否則恐灌漿時。
嘔痛作瀉而不起,本方内芎、歸宜倍用。
見點色白不紅,不可便作虛治。
白而無神,唇舌淡白,或吐或瀉,虛症也。
若白而起色,唇舌赤紅,非虛也。
三日後漸變深紫,其誤人不淺,見點腳冰冷者,不必慮之,氣未下行也。
初見時,大小不一。
有色點如沸者,曰夾疹,本方加救苦丹治之。
又有一等瑣屑紅點,隐隐肉間,曰夾痧,治亦同之。
丹毒亦然。
但有此症,必正痘悅目可愛,方為痧疹之夾。
不然,是痘也,最當别之。
又有痘出數顆,而夾疹遍身,圓淨疏朗,形色紅活,現兩日而盡沒,見者莫不驚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