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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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壞病脈證并治篇 壞病者,謂不當汗而汗,不當吐而吐,不當下而下,即當汗、吐、下而過甚,或當汗、吐、下而失時,皆為施治失宜,所以成壞病也。

    凡三陰三陽,若汗、若吐、若下,若溫針、火熏、火熨、火灸、火劫等法,緻諸壞病者,有汗後亡陽,眩冒振惕,魄汗不收;有下後虛中,結胸痞硬,下利不止;有吐後煩亂腹滿;有溫針失血驚狂,甚至陽毒斑狂,陰躁欲死,神昏谵語,循衣摸床之類是也。

    其論散見諸篇,今合為一集,以便後學。

     其中或有挂漏,是在能三反者。

     太陽病三日,已發汗,若吐、若下、若溫針仍不解者,此為壞病,桂枝不中與也。

    觀其脈證,知犯何逆,随證治之。

     【注】太陽病三日,邪在三陽時也。

    若已經發汗,若吐、若下、若溫針,其法備施,病仍不解者,此為壞病,由施治失宜也。

    此時即有表證,桂枝亦不中與,當觀其脈證,知所誤犯者何逆,而随證治之,不可以成法拘也。

     【集注】方有執曰:既不可定以正名,則亦難以出其正治,故但示人以随機應變之微旨,一以貫之,斯言盡之矣。

     程知曰:病在太陽,治之不當,即成壞病,故初治不可不慎。

    桂枝不可與,以桂枝證罷也,若桂枝證仍在,則不謂之壞病矣。

     程應旄曰:如汗後亡陽動經、渴躁谵語,下後虛煩、結胸痞氣,吐後内煩腹脹滿,溫針後吐衄驚狂之類,紛纭錯出者,俱是為前治所壞,後人切不得執成法以救逆。

    所以前證雖屬桂枝,若壞則桂枝亦不中與也。

    觀其脈證,知犯何逆,随證治之。

    蓋欲反逆為順也,非從望、聞、問、切上,探出前後根因,無從随證用法,非頭痛醫頭之為随證治之也。

     吳人駒曰:不得拘三日為表病而與桂枝,當根據現下之變壞者而為救治。

     本太陽病不解,轉入少陽者,脅下硬滿,幹嘔,不能食,往來寒熱,尚未吐下,脈沉緊者,與小柴胡湯。

     若已吐、下、發汗、溫針,谵語,柴胡湯證罷,此為壞病,知犯何逆,以法治之。

     【按】脈沉緊,當是“脈沉弦”,若是沉緊,是寒實在胸,當吐之診也。

    惟“脈沉弦”,始與上文之義相屬,故可與小柴胡湯。

     【注】本太陽病不解,而見脅下硬滿,幹嘔不能食,往來寒熱等證。

    脈沉弦,是邪轉入少陽也,若未經吐下者,當與小柴胡湯,解其半表半裡之邪可也。

    其已經吐下、發汗、溫針者,則表裡俱虛,更加谵語,柴胡證罷,此為壞病,即小柴胡湯亦不中與也,當審其所犯何逆,随證以法治之可也。

     【集注】成無己曰:轉入少陽,柴胡證也。

    若已吐、下、發汗、溫針,不惟犯少陽三禁,更加溫針以迫劫之,損耗津液,胃中幹燥,必發谵語。

    柴胡證罷者,謂無脅下硬滿,幹嘔不能食,往來寒熱等證也,此為壞病。

     沈明宗曰:太陽不解而傳少陽,當與小柴胡和解,乃為定法。

    反以吐下、發汗、溫針,以犯少陽之戒,而邪熱陷入陽明,故發谵語,已為壞證。

    要知谵語乃陽明受病,即當知犯陽明之逆而治之;若無谵語,而見他經壞證,須證書憑脈,另以活法治之也。

     太陽病中風,以火劫發汗,邪風被火熱,血氣流溢,失其常度,兩陽相熏灼,其身發黃,陽盛則欲衄,陰虛則小便難,陰陽俱虛竭,身體則枯燥,但頭汗出,劑頸而還,腹滿微喘,口幹咽爛,或不大便,久則谵語,甚者至哕,手足躁擾,撚衣摸床。

    小便利者,其人可治。

     【注】太陽病中風,不以桂枝湯汗之,而以火劫發汗,故緻生諸逆也。

    風屬陽邪,被火益熱,故血氣流溢,失其常度也。

    以風火俱陽,故曰兩陽熏灼;熱蒸血瘀達于肌表,故其身發黃也。

    血為熱迫,故上逆欲衄;陰虛液竭,故小便難;陰陽虛竭,故身體枯燥;陽熱熏灼,陰液上越,故頭汗出劑頸而還也。

    熱傳太陰,故腹滿口燥;熱傳少陰,故口幹咽爛;熱壅于胸,故肺燥微喘;熱結于胃,故不大便。

    愈久則熱益深,故哕逆谵語,神明昏亂,手足躁擾,撚衣摸床之證見矣。

    凡此諸壞證,推求其源,皆由邪火逆亂,真陰立亡,多不可治。

    然或小便利者,則陰氣尚在,故猶為可治也,可不慎之于始哉!【集注】成無己曰:《内經》雲:諸脹腹大,皆屬于熱。

    腹滿微喘者,熱氣内郁也。

    經雲:火氣内發,上為口幹咽爛者,火熱上熏也。

    熱氣上而不下,則大便不硬,若熱氣下入胃中,消耗津液,則大便硬,故雲:或不大便,久則胃中燥熱,必發谵語。

    經雲:病深者,其聲哕,火氣太甚,正氣逆亂,故哕。

    經雲:四肢者,諸陽之本也,陽盛則動,故手足躁擾,撚衣摸床也。

    小便利者,是陰未竭,猶可治也。

     喻昌曰:此證陽邪挾火,擾亂陰分,而亡其陰,與前二條亡陽證,天淵懸絕。

    觀陽盛欲衄,身體枯燥諸句,則知此證宜急驅其陽,以存一線之陰,不得泥“陰陽俱虛竭”一語,而補其陽、劫其陰也。

    且頭汗為陽邪上壅,不下通于陰,所以劑頸以下不能得汗。

    設見衄血,則邪從衄解,頭間且無汗矣。

    設有汗,則邪從汗解,又不衄矣。

    後條火邪深入,必圊血,亦身體枯燥而不得汗,設有汗,便不圊血矣。

    讀古人書,全要會意,豈有得汗仍衄血、圊血之理哉!又曰:仲景以小便利一端,辨真陰之亡與未亡最細。

    蓋水出高源,小便利則津液不枯,肺氣不絕可知也;腎以膀胱為腑,小便利則膀胱之氣化行,腎水未絕可知也。

     程應旄曰:以上諸證,莫非邪火逆亂,真陰立亡之象。

    推求其原,一皆血氣流溢,失其常度,至于如此,邪風被火熱之害,可勝言哉!此際,欲治風而火勢沸騰,欲治火而風邪壅遏,何從治之?惟利小便一法。

    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