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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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瘥後勞複食複陰陽易病脈證并治篇
傷寒新愈,起居作勞,因而複病,謂之勞複。
強食谷食,因而複病,謂之食複。
男女交接,複而自病,謂之房勞複。
男女交接,相易為病,謂之陰陽易,謂男傳不病之女,女傳不病之男,有如交易也。
蓋因其人新差,餘邪伏于髒腑,未經悉解,故犯之辄複也。
學人于臨證時,審其脈證而詳辨之,則施治自無誤矣。
大病瘥後,勞複者,枳實栀子豉湯主之。
若有宿食者,加大黃,如博棋子五六枚。
【注】大病瘥後,謂傷寒病新瘥後也。
勞複者,謂起居作勞複病,非房勞複也,宜枳實栀子豉湯主之。
溫覆,令微似汗自愈,不取其湧者,以熱不在胸而在經也。
若因過食複病者,謂之食複,以有宿食也,宜枳實桅子豉湯加大黃下之。
【集注】成無己曰:勞複則熱氣浮越,與枳實栀子豉湯以解之。
食複則胃有宿積,加大黃以下之。
王肯堂曰:傷寒之邪自外入,勞複之邪自内發。
枳實栀子豉湯方 枳實(炙,三枚)栀子(擘,十四枚)豉(綿裹,一升) 上三味,以清漿水七升,空煮取四升,納枳實、栀子,煮取二升,下豉更煮五六沸,去滓,溫分再服,覆令微似汗。
【方解】是方也,用清漿水七升,空煮至四升者,是欲水之熟而趨下,不欲上湧作吐也。
下豉煮五六沸即去滓者,取其清腐之氣走表,易于取汗也。
太陽用之以作吐,勞複用之以作汗。
仲景用方之妙,藥品雖同,煎法各異,故施用不同也,于此可類推矣。
【集解】方有執曰:大邪初退,血氣新虛,起居作勞,複生餘熱,乃用苦寒以發其微汗者,以勞傷之複熱,與初病之實熱不同倫也。
方中用清漿水七升,空煮至四升,全是欲水之熟而趨下,不至上湧作吐,與太陽中篇下後身熱取吐之法不同,所以覆令微似汗也。
傷寒瘥已,後更發熱,小柴胡湯主之。
脈浮者,以汗解之,脈沉實者,以下解之。
【注】此承上條詳言證脈,以别其治也。
傷寒瘥已,後更複發熱者,雖有勞複、食複之别,然須分或宜和、或宜汗、或宜下之不同。
如脈浮有表,當以汗解者,用枳實栀子豉湯汗之;脈沉有裡者,當以下解者,用枳實栀子豉加大黃湯下之;若無表裡證,當和解之者,用小柴胡湯和之。
對證施治,斯為合法。
【集注】方有執曰:此示病後不謹調理,緻複之大法。
脈浮,有所重感者也。
脈沉,飲食失節也。
魏荔彤曰:大病後不宜大汗,喻注謂用枳實栀豉湯以微汗是也。
大病後不宜大下,喻注謂枳實栀豉湯加大黃以微下是也。
然亦有不能盡該者,凡于汗下之中,留心其為大病之後,庶治複病,而不礙于大病後也。
大病瘥後,從腰以下有水氣者,牡蛎澤瀉散主之。
【注】傷寒病瘥後,從腰以下腫者,是有水氣也,宜牡蛎澤瀉散,峻逐水氣,恐緩則水盛,必上犯陽部也。
【集注】成無己曰:大病瘥後,脾胃氣虛,不能制約腎水,水溢下焦,故腰以下為腫也。
《金匮要略》雲:腰以下腫,當利小便,與牡蛎澤瀉散,利小便而散水可也。
牡蛎澤瀉散方 牡蛎(熬)澤瀉栝蒌根蜀漆(暖水洗去腥)商陸根(熬)海藻(洗去鹹)苦葶苈(熬,各等分) 上七味,異搗下篩為散,更入臼中治之。
白飲和服方寸匕,日三服。
小便利,止後服。
【方解】水停于内,外泛作腫,腰以上者,當汗之,小青龍、越婢是也;腰以下者,當利小便,此方是也。
以牡蛎破水之堅,澤瀉利水之蓄,海藻散水之泛,栝蒌根消水之腫,又以蜀漆、苦葶苈、商陸根辛苦有毒之品,直搗其巢,峻逐水氣,使從大、小二便而出。
然此方施之于形氣實者,其腫可随愈也,若病後土虛,不能制水,腎虛不能行水,則又當别論,慎不可服也。
大病瘥後,喜唾,久不了了,胸上有寒,當以丸藥溫之,宜理中丸。
【注】大病瘥後,喜唾,久不了了者,胃中虛寒,不能運化津液,聚而成唾,故唾日久無已時也,宜理中丸以溫補其胃,自可已也。
【集注】程知曰:病後陽氣不足,胃中虛寒,不内津液,故喜唾不了了。
前牡蛎澤瀉用散者,欲其戀肺而下水也;此理中用丸者,欲其溫胃而收唾也。
喻昌曰:身中津液,因胃寒凝結而成濁唾,久而不清,其人必消瘦索澤,故不用湯藥蕩滌,而用丸
強食谷食,因而複病,謂之食複。
男女交接,複而自病,謂之房勞複。
男女交接,相易為病,謂之陰陽易,謂男傳不病之女,女傳不病之男,有如交易也。
蓋因其人新差,餘邪伏于髒腑,未經悉解,故犯之辄複也。
學人于臨證時,審其脈證而詳辨之,則施治自無誤矣。
大病瘥後,勞複者,枳實栀子豉湯主之。
若有宿食者,加大黃,如博棋子五六枚。
【注】大病瘥後,謂傷寒病新瘥後也。
勞複者,謂起居作勞複病,非房勞複也,宜枳實栀子豉湯主之。
溫覆,令微似汗自愈,不取其湧者,以熱不在胸而在經也。
若因過食複病者,謂之食複,以有宿食也,宜枳實桅子豉湯加大黃下之。
【集注】成無己曰:勞複則熱氣浮越,與枳實栀子豉湯以解之。
食複則胃有宿積,加大黃以下之。
王肯堂曰:傷寒之邪自外入,勞複之邪自内發。
枳實栀子豉湯方 枳實(炙,三枚)栀子(擘,十四枚)豉(綿裹,一升) 上三味,以清漿水七升,空煮取四升,納枳實、栀子,煮取二升,下豉更煮五六沸,去滓,溫分再服,覆令微似汗。
【方解】是方也,用清漿水七升,空煮至四升者,是欲水之熟而趨下,不欲上湧作吐也。
下豉煮五六沸即去滓者,取其清腐之氣走表,易于取汗也。
太陽用之以作吐,勞複用之以作汗。
仲景用方之妙,藥品雖同,煎法各異,故施用不同也,于此可類推矣。
【集解】方有執曰:大邪初退,血氣新虛,起居作勞,複生餘熱,乃用苦寒以發其微汗者,以勞傷之複熱,與初病之實熱不同倫也。
方中用清漿水七升,空煮至四升,全是欲水之熟而趨下,不至上湧作吐,與太陽中篇下後身熱取吐之法不同,所以覆令微似汗也。
傷寒瘥已,後更發熱,小柴胡湯主之。
脈浮者,以汗解之,脈沉實者,以下解之。
【注】此承上條詳言證脈,以别其治也。
傷寒瘥已,後更複發熱者,雖有勞複、食複之别,然須分或宜和、或宜汗、或宜下之不同。
如脈浮有表,當以汗解者,用枳實栀子豉湯汗之;脈沉有裡者,當以下解者,用枳實栀子豉加大黃湯下之;若無表裡證,當和解之者,用小柴胡湯和之。
對證施治,斯為合法。
【集注】方有執曰:此示病後不謹調理,緻複之大法。
脈浮,有所重感者也。
脈沉,飲食失節也。
魏荔彤曰:大病後不宜大汗,喻注謂用枳實栀豉湯以微汗是也。
大病後不宜大下,喻注謂枳實栀豉湯加大黃以微下是也。
然亦有不能盡該者,凡于汗下之中,留心其為大病之後,庶治複病,而不礙于大病後也。
大病瘥後,從腰以下有水氣者,牡蛎澤瀉散主之。
【注】傷寒病瘥後,從腰以下腫者,是有水氣也,宜牡蛎澤瀉散,峻逐水氣,恐緩則水盛,必上犯陽部也。
【集注】成無己曰:大病瘥後,脾胃氣虛,不能制約腎水,水溢下焦,故腰以下為腫也。
《金匮要略》雲:腰以下腫,當利小便,與牡蛎澤瀉散,利小便而散水可也。
牡蛎澤瀉散方 牡蛎(熬)澤瀉栝蒌根蜀漆(暖水洗去腥)商陸根(熬)海藻(洗去鹹)苦葶苈(熬,各等分) 上七味,異搗下篩為散,更入臼中治之。
白飲和服方寸匕,日三服。
小便利,止後服。
【方解】水停于内,外泛作腫,腰以上者,當汗之,小青龍、越婢是也;腰以下者,當利小便,此方是也。
以牡蛎破水之堅,澤瀉利水之蓄,海藻散水之泛,栝蒌根消水之腫,又以蜀漆、苦葶苈、商陸根辛苦有毒之品,直搗其巢,峻逐水氣,使從大、小二便而出。
然此方施之于形氣實者,其腫可随愈也,若病後土虛,不能制水,腎虛不能行水,則又當别論,慎不可服也。
大病瘥後,喜唾,久不了了,胸上有寒,當以丸藥溫之,宜理中丸。
【注】大病瘥後,喜唾,久不了了者,胃中虛寒,不能運化津液,聚而成唾,故唾日久無已時也,宜理中丸以溫補其胃,自可已也。
【集注】程知曰:病後陽氣不足,胃中虛寒,不内津液,故喜唾不了了。
前牡蛎澤瀉用散者,欲其戀肺而下水也;此理中用丸者,欲其溫胃而收唾也。
喻昌曰:身中津液,因胃寒凝結而成濁唾,久而不清,其人必消瘦索澤,故不用湯藥蕩滌,而用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