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關燈
辨瘥後勞複食複陰陽易病脈證并治篇 傷寒新愈,起居作勞,因而複病,謂之勞複。

    強食谷食,因而複病,謂之食複。

    男女交接,複而自病,謂之房勞複。

    男女交接,相易為病,謂之陰陽易,謂男傳不病之女,女傳不病之男,有如交易也。

    蓋因其人新差,餘邪伏于髒腑,未經悉解,故犯之辄複也。

    學人于臨證時,審其脈證而詳辨之,則施治自無誤矣。

     大病瘥後,勞複者,枳實栀子豉湯主之。

    若有宿食者,加大黃,如博棋子五六枚。

     【注】大病瘥後,謂傷寒病新瘥後也。

    勞複者,謂起居作勞複病,非房勞複也,宜枳實栀子豉湯主之。

    溫覆,令微似汗自愈,不取其湧者,以熱不在胸而在經也。

    若因過食複病者,謂之食複,以有宿食也,宜枳實桅子豉湯加大黃下之。

     【集注】成無己曰:勞複則熱氣浮越,與枳實栀子豉湯以解之。

    食複則胃有宿積,加大黃以下之。

     王肯堂曰:傷寒之邪自外入,勞複之邪自内發。

     枳實栀子豉湯方 枳實(炙,三枚)栀子(擘,十四枚)豉(綿裹,一升) 上三味,以清漿水七升,空煮取四升,納枳實、栀子,煮取二升,下豉更煮五六沸,去滓,溫分再服,覆令微似汗。

     【方解】是方也,用清漿水七升,空煮至四升者,是欲水之熟而趨下,不欲上湧作吐也。

    下豉煮五六沸即去滓者,取其清腐之氣走表,易于取汗也。

    太陽用之以作吐,勞複用之以作汗。

    仲景用方之妙,藥品雖同,煎法各異,故施用不同也,于此可類推矣。

     【集解】方有執曰:大邪初退,血氣新虛,起居作勞,複生餘熱,乃用苦寒以發其微汗者,以勞傷之複熱,與初病之實熱不同倫也。

    方中用清漿水七升,空煮至四升,全是欲水之熟而趨下,不至上湧作吐,與太陽中篇下後身熱取吐之法不同,所以覆令微似汗也。

     傷寒瘥已,後更發熱,小柴胡湯主之。

    脈浮者,以汗解之,脈沉實者,以下解之。

     【注】此承上條詳言證脈,以别其治也。

    傷寒瘥已,後更複發熱者,雖有勞複、食複之别,然須分或宜和、或宜汗、或宜下之不同。

    如脈浮有表,當以汗解者,用枳實栀子豉湯汗之;脈沉有裡者,當以下解者,用枳實栀子豉加大黃湯下之;若無表裡證,當和解之者,用小柴胡湯和之。

    對證施治,斯為合法。

     【集注】方有執曰:此示病後不謹調理,緻複之大法。

    脈浮,有所重感者也。

    脈沉,飲食失節也。

     魏荔彤曰:大病後不宜大汗,喻注謂用枳實栀豉湯以微汗是也。

    大病後不宜大下,喻注謂枳實栀豉湯加大黃以微下是也。

    然亦有不能盡該者,凡于汗下之中,留心其為大病之後,庶治複病,而不礙于大病後也。

     大病瘥後,從腰以下有水氣者,牡蛎澤瀉散主之。

     【注】傷寒病瘥後,從腰以下腫者,是有水氣也,宜牡蛎澤瀉散,峻逐水氣,恐緩則水盛,必上犯陽部也。

     【集注】成無己曰:大病瘥後,脾胃氣虛,不能制約腎水,水溢下焦,故腰以下為腫也。

    《金匮要略》雲:腰以下腫,當利小便,與牡蛎澤瀉散,利小便而散水可也。

     牡蛎澤瀉散方 牡蛎(熬)澤瀉栝蒌根蜀漆(暖水洗去腥)商陸根(熬)海藻(洗去鹹)苦葶苈(熬,各等分) 上七味,異搗下篩為散,更入臼中治之。

    白飲和服方寸匕,日三服。

    小便利,止後服。

     【方解】水停于内,外泛作腫,腰以上者,當汗之,小青龍、越婢是也;腰以下者,當利小便,此方是也。

    以牡蛎破水之堅,澤瀉利水之蓄,海藻散水之泛,栝蒌根消水之腫,又以蜀漆、苦葶苈、商陸根辛苦有毒之品,直搗其巢,峻逐水氣,使從大、小二便而出。

    然此方施之于形氣實者,其腫可随愈也,若病後土虛,不能制水,腎虛不能行水,則又當别論,慎不可服也。

     大病瘥後,喜唾,久不了了,胸上有寒,當以丸藥溫之,宜理中丸。

     【注】大病瘥後,喜唾,久不了了者,胃中虛寒,不能運化津液,聚而成唾,故唾日久無已時也,宜理中丸以溫補其胃,自可已也。

     【集注】程知曰:病後陽氣不足,胃中虛寒,不内津液,故喜唾不了了。

    前牡蛎澤瀉用散者,欲其戀肺而下水也;此理中用丸者,欲其溫胃而收唾也。

     喻昌曰:身中津液,因胃寒凝結而成濁唾,久而不清,其人必消瘦索澤,故不用湯藥蕩滌,而用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