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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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合病并病脈證并治篇
傷寒有六經之證,有六經之脈,證脈井然不雜,則可直指為某經之病。
若兩經、三經,陰陽混淆,不可以一經名者;或一經未罷又傳一經,二經、三經同病,不歸并一經者,則名曰合病。
或二經、三經同病,其後歸并一經自病者,則名曰并病。
論中所着合病、并病,雖單舉陽經,未及陰經,然陽經既有合病、并病,則陰經亦必有之可知矣。
如太陽病脈反沉,少陰病反發熱,是少陰、太陽合病也;陽明病脈遲,太陰病大實痛,是太陽、陽明合病也;少陽病脈細而厥,厥陰病嘔而發熱,是厥陰、少陽合病也;少陽病脈細而厥,厥陰病嘔而發熱,是厥陰、少陽合病也。
是雖無合病之名,而确有合病之實。
且三陽皆有發熱證,三陰皆有下利證,如發熱而下利,是陰陽合病也。
陰陽合病,若陽盛者屬陽經,則下利為實熱,即論中所謂太陽陽明、陽明少陽、太陽少陽合病者是也。
陰盛者屬陰經,則下利為虛寒,即論中所謂少陰下利反發熱不死,少陰下利清谷,裡寒外熱,不惡寒而面赤者是也。
蓋陽與陽合,不合于陰,為三陽合病,則不下利而自汗出,乃白虎湯證也;陰與陰合,不合于陽,為三陰合病,則不發熱而吐利厥逆,乃四逆湯證也。
誠以人之髒腑互根,陰陽相合,三陽既有合并之病,則三陰亦有合并之病,不待言矣。
太陽與陽明合病者,必自下利,葛根湯主之。
太陽與陽明合病,不下利,但嘔者,葛根加半夏湯主之。
【注】一經未罷,又傳一經,二經、三經同病,而不歸并一經者,謂之合病。
太陽與陽明合病者,謂太陽之發熱,惡寒無汗與陽明之煩熱不得眠等證,同時均病,表裡之氣,升降失常,故不下利,則上嘔也。
治法隻須先解太陽之表,表解而陽明之裡自和矣。
若利,則宜葛根湯表而升之,利自可止;嘔則加半夏,表而降之,嘔自可除也。
【集注】成無己曰:邪氣外盛,陽不主裡,則裡氣不和。
裡氣下而不上者,但利而不嘔;裡氣上逆而不下者,但嘔而不利,故以葛根湯以散表邪,加半夏以下逆氣也。
葛根湯方 葛根(四兩)麻黃(去節,三兩)桂枝(二兩)芍藥(二兩)甘草(炙,二兩)生姜(切,三兩)大棗(擘,十二枚) 上七味,咀,以水一鬥,先煮麻黃、葛根,減二升,去沫,納諸藥,煮取三升,溫服一升,覆取微似汗,不須啜粥,餘如桂枝法将息及禁忌。
葛根加半夏湯方 于葛根湯内,加半夏半升,餘根據葛根湯法。
【方解】是方即桂枝湯加麻黃、葛根也。
麻黃佐桂枝,發太陽榮衛之汗;葛根君桂枝,解陽明肌表之邪。
不曰桂枝湯加麻黃葛根,而以葛根命名者,其意重在陽明,以嘔利多屬陽明也。
二陽表急,非溫服覆而取汗,其表未易解也。
或嘔,或利,裡已失和,雖啜粥而胃亦不能輸精于皮毛,故不須啜粥也。
【集解】柯琴曰:李杲定為陽明經藥,潔古雲:未入陽明者,不可便服。
豈二子未讀仲景書耶?要之葛根、桂枝,俱是解肌和裡之劑,故有汗、無汗,下利、不下利,俱可用,與麻黃之專于發表者不同也。
汪琥曰:《外台方議》問曰:經雲下利不可發汗,發汗則脹滿。
今此下利又發汗者何也?答曰:少陰病下利清谷者,為裡虛,若更發汗,則脾虛而脹。
今太陽病未罷,或有頭痛、惡風寒等證,尚在于表,其脈尚帶浮,便傳入陽明而有口渴、身熱等證,又自下利,必須此方發散太陽之表,以中有葛根能除陽明之邪也。
故諸證但發熱,兼有裡而脈浮者,此方最善。
太陽與陽明合病,喘而胸滿者,不可下,宜麻黃湯。
【注】太陽陽明合病,不利不嘔者,是裡氣實不受邪也。
若喘而胸滿,是表邪盛,氣壅于胸肺間也。
邪在高分之表,非結胸也,故不可下,以麻黃湯發表通肺,喘滿自愈矣。
【集注】喻昌曰:兩經合病,當用兩經之藥,何得專用麻黃湯耶?蓋太陽、陽明兩邪相合,邪攻其胃,不嘔則利,故用葛根湯。
今邪攻其肺所以喘而胸滿,麻黃杏仁者,肺氣喘逆之專藥也。
魏荔彤曰:二經合病,獨見證于胸肺之間,喘而作
若兩經、三經,陰陽混淆,不可以一經名者;或一經未罷又傳一經,二經、三經同病,不歸并一經者,則名曰合病。
或二經、三經同病,其後歸并一經自病者,則名曰并病。
論中所着合病、并病,雖單舉陽經,未及陰經,然陽經既有合病、并病,則陰經亦必有之可知矣。
如太陽病脈反沉,少陰病反發熱,是少陰、太陽合病也;陽明病脈遲,太陰病大實痛,是太陽、陽明合病也;少陽病脈細而厥,厥陰病嘔而發熱,是厥陰、少陽合病也;少陽病脈細而厥,厥陰病嘔而發熱,是厥陰、少陽合病也。
是雖無合病之名,而确有合病之實。
且三陽皆有發熱證,三陰皆有下利證,如發熱而下利,是陰陽合病也。
陰陽合病,若陽盛者屬陽經,則下利為實熱,即論中所謂太陽陽明、陽明少陽、太陽少陽合病者是也。
陰盛者屬陰經,則下利為虛寒,即論中所謂少陰下利反發熱不死,少陰下利清谷,裡寒外熱,不惡寒而面赤者是也。
蓋陽與陽合,不合于陰,為三陽合病,則不下利而自汗出,乃白虎湯證也;陰與陰合,不合于陽,為三陰合病,則不發熱而吐利厥逆,乃四逆湯證也。
誠以人之髒腑互根,陰陽相合,三陽既有合并之病,則三陰亦有合并之病,不待言矣。
太陽與陽明合病者,必自下利,葛根湯主之。
太陽與陽明合病,不下利,但嘔者,葛根加半夏湯主之。
【注】一經未罷,又傳一經,二經、三經同病,而不歸并一經者,謂之合病。
太陽與陽明合病者,謂太陽之發熱,惡寒無汗與陽明之煩熱不得眠等證,同時均病,表裡之氣,升降失常,故不下利,則上嘔也。
治法隻須先解太陽之表,表解而陽明之裡自和矣。
若利,則宜葛根湯表而升之,利自可止;嘔則加半夏,表而降之,嘔自可除也。
【集注】成無己曰:邪氣外盛,陽不主裡,則裡氣不和。
裡氣下而不上者,但利而不嘔;裡氣上逆而不下者,但嘔而不利,故以葛根湯以散表邪,加半夏以下逆氣也。
葛根湯方 葛根(四兩)麻黃(去節,三兩)桂枝(二兩)芍藥(二兩)甘草(炙,二兩)生姜(切,三兩)大棗(擘,十二枚) 上七味,咀,以水一鬥,先煮麻黃、葛根,減二升,去沫,納諸藥,煮取三升,溫服一升,覆取微似汗,不須啜粥,餘如桂枝法将息及禁忌。
葛根加半夏湯方 于葛根湯内,加半夏半升,餘根據葛根湯法。
【方解】是方即桂枝湯加麻黃、葛根也。
麻黃佐桂枝,發太陽榮衛之汗;葛根君桂枝,解陽明肌表之邪。
不曰桂枝湯加麻黃葛根,而以葛根命名者,其意重在陽明,以嘔利多屬陽明也。
二陽表急,非溫服覆而取汗,其表未易解也。
或嘔,或利,裡已失和,雖啜粥而胃亦不能輸精于皮毛,故不須啜粥也。
【集解】柯琴曰:李杲定為陽明經藥,潔古雲:未入陽明者,不可便服。
豈二子未讀仲景書耶?要之葛根、桂枝,俱是解肌和裡之劑,故有汗、無汗,下利、不下利,俱可用,與麻黃之專于發表者不同也。
汪琥曰:《外台方議》問曰:經雲下利不可發汗,發汗則脹滿。
今此下利又發汗者何也?答曰:少陰病下利清谷者,為裡虛,若更發汗,則脾虛而脹。
今太陽病未罷,或有頭痛、惡風寒等證,尚在于表,其脈尚帶浮,便傳入陽明而有口渴、身熱等證,又自下利,必須此方發散太陽之表,以中有葛根能除陽明之邪也。
故諸證但發熱,兼有裡而脈浮者,此方最善。
太陽與陽明合病,喘而胸滿者,不可下,宜麻黃湯。
【注】太陽陽明合病,不利不嘔者,是裡氣實不受邪也。
若喘而胸滿,是表邪盛,氣壅于胸肺間也。
邪在高分之表,非結胸也,故不可下,以麻黃湯發表通肺,喘滿自愈矣。
【集注】喻昌曰:兩經合病,當用兩經之藥,何得專用麻黃湯耶?蓋太陽、陽明兩邪相合,邪攻其胃,不嘔則利,故用葛根湯。
今邪攻其肺所以喘而胸滿,麻黃杏仁者,肺氣喘逆之專藥也。
魏荔彤曰:二經合病,獨見證于胸肺之間,喘而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