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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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火,底寒甚則龍升,故自利而渴;厥陰中有雷火,故有消渴。
太陽一照雷雨收聲,故發熱則利止,見厥而複利也。
魏荔彤曰:“自利”二字,乃未經誤下、誤汗、誤吐而成者,故知其髒本有寒也。
理中丸方 人參白術甘草(炙)幹姜(各三兩) 上四味,搗篩,蜜和為丸,如雞子黃許大,以沸湯數合,和一丸,研碎溫服之,日三四,夜二服。
腹中未熱,益至三四丸,然不及湯。
湯法以四物,根據兩數切,用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加減法:若臍上築者,腎氣動也,去術加桂四兩。
吐多者,去術加生姜三兩。
下多者,還用術;悸者,加茯苓二兩。
渴欲得水者,加術,足前成四兩半。
腹中痛者,加人參,足前成四兩半。
寒者,加幹姜,足前成四兩半。
腹滿者,去術加附子一枚。
服湯後,如食頃,飲熱粥一升許,微自溫,勿發揭衣被。
【集解】程應旄曰:陽之動,始于溫,溫氣得而谷精運,谷氣升而中氣贍,故名曰理中,實以燮理之功,予中焦之陽也。
蓋謂陽虛即中氣失守,膻中無發宣之用,六腑無灑陳之功,猶如釜薪失焰,故下至清谷,上失滋味,五髒淩奪,諸證所由來也。
參、術、炙草,所以守中州,幹姜辛以溫中,必假之以燃釜薪而騰陽氣,是以谷入于陰,長氣于陽,上輸華蓋,下攝州都,五髒六腑皆受氣矣,此理中之旨也。
若水寒互勝,即當脾腎雙溫,加之以附子,則命門益而土母溫矣。
白術補脾,得人參則壅氣,故臍下動氣,吐多腹滿,皆去術也。
加桂以伐腎邪,加生姜以止嘔也,加附子以消陰也。
下多者,濕勝也,還用術燥濕也。
渴欲飲水,飲渴也,加術使飲化津生也。
心下悸,停水也,加茯苓導水也。
腹中痛,倍人參,虛痛也。
寒者,加幹姜,寒甚也。
傷寒,本自寒下,醫複吐下之,寒格更逆吐下,若食入口即吐,幹姜黃連黃芩人參湯主之。
【按】經論中并無寒下之病,亦無寒下之文。
玩本條下文,寒格更逆吐下,可知寒下之“下”字,當是“格”字,文義始相屬。
注家皆釋胃寒下利,不但文義不屬,且與芩、連之藥不合。
【注】經曰:格則吐逆。
格者,吐逆之病名也。
朝食暮吐,脾寒格也;食入即吐,胃熱格也。
本自寒格,謂其人本自有朝食暮吐寒格之病也。
今病傷寒,醫見可吐、可下之證,遂執成法,複行吐、下,是寒格更逆于吐下也,當以理中湯溫其太陰,加丁香降其寒逆可也。
若食入口即吐,則非寒格乃熱格也,當用幹姜、人參安胃,黃連、黃芩降胃火也。
幹姜黃連黃芩人參湯方 幹姜黃連黃芩人參(各三兩) 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溫再服。
傷寒,醫下之,續得下利清谷不止,身疼痛者,急當救裡;後身疼痛,清便自調者,急當救表。
救裡宜四逆湯,救表宜桂枝湯。
【注】傷寒,醫不分表裡、寒熱、虛實而誤下之,續得下利清谷不止者,寒其裡也。
雖有通身疼痛之表未除,但下利清谷不止,裡寒已盛,法當急救其裡;俟便利自調,仍身疼痛不止,再救其表可也。
救裡宜四逆湯,溫中勝寒;救表宜桂枝湯,調營和衛也。
【集注】王三陽曰:此證當照顧協熱利,須審其利之色何如?與勢之緩急,不可輕投四逆、桂枝也。
喻昌曰:攻裡必須先表後裡,始無倒行逆施之患。
惟在裡之陰寒極盛,不得不急救其裡,俟裡證稍定,仍救其表,蓋謂救裡後再行救表也。
下利清谷,不可攻表,汗出必脹滿。
【注】此詳上條不先救裡而發其表,以明太陰、少陰同病之證也。
下利清谷,太陰寒邪已傳少陰,即有身痛不可攻表。
若誤攻其表,即使汗出,太陽表解而太陰寒凝,必脹滿矣。
下利,腹脹滿,身體疼痛者,先溫其裡,乃攻其表,溫裡宜四逆湯,攻表宜桂枝湯。
【注】此承上條互發其證,以明先裡後表之治也。
下利腹脹滿者,裡寒邪也;身體疼痛者,表寒邪也。
凡表裡寒邪之證同見,總以溫裡為急。
故當先溫其裡,後攻其表,溫裡宜四逆湯,攻表宜桂枝湯。
【集注】方有執曰:裡虛表實,惟其虛也,故必先之,惟其實也,故可後焉。
發汗後,腹脹滿者,濃樸生姜半夏甘草人參湯主之。
【注】發汗後表已解而腹滿者,太陰裡虛之脹滿也。
故以濃樸生姜甘草半夏人參湯主之。
消脹散
太陽一照雷雨收聲,故發熱則利止,見厥而複利也。
魏荔彤曰:“自利”二字,乃未經誤下、誤汗、誤吐而成者,故知其髒本有寒也。
理中丸方 人參白術甘草(炙)幹姜(各三兩) 上四味,搗篩,蜜和為丸,如雞子黃許大,以沸湯數合,和一丸,研碎溫服之,日三四,夜二服。
腹中未熱,益至三四丸,然不及湯。
湯法以四物,根據兩數切,用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加減法:若臍上築者,腎氣動也,去術加桂四兩。
吐多者,去術加生姜三兩。
下多者,還用術;悸者,加茯苓二兩。
渴欲得水者,加術,足前成四兩半。
腹中痛者,加人參,足前成四兩半。
寒者,加幹姜,足前成四兩半。
腹滿者,去術加附子一枚。
服湯後,如食頃,飲熱粥一升許,微自溫,勿發揭衣被。
【集解】程應旄曰:陽之動,始于溫,溫氣得而谷精運,谷氣升而中氣贍,故名曰理中,實以燮理之功,予中焦之陽也。
蓋謂陽虛即中氣失守,膻中無發宣之用,六腑無灑陳之功,猶如釜薪失焰,故下至清谷,上失滋味,五髒淩奪,諸證所由來也。
參、術、炙草,所以守中州,幹姜辛以溫中,必假之以燃釜薪而騰陽氣,是以谷入于陰,長氣于陽,上輸華蓋,下攝州都,五髒六腑皆受氣矣,此理中之旨也。
若水寒互勝,即當脾腎雙溫,加之以附子,則命門益而土母溫矣。
白術補脾,得人參則壅氣,故臍下動氣,吐多腹滿,皆去術也。
加桂以伐腎邪,加生姜以止嘔也,加附子以消陰也。
下多者,濕勝也,還用術燥濕也。
渴欲飲水,飲渴也,加術使飲化津生也。
心下悸,停水也,加茯苓導水也。
腹中痛,倍人參,虛痛也。
寒者,加幹姜,寒甚也。
傷寒,本自寒下,醫複吐下之,寒格更逆吐下,若食入口即吐,幹姜黃連黃芩人參湯主之。
【按】經論中并無寒下之病,亦無寒下之文。
玩本條下文,寒格更逆吐下,可知寒下之“下”字,當是“格”字,文義始相屬。
注家皆釋胃寒下利,不但文義不屬,且與芩、連之藥不合。
【注】經曰:格則吐逆。
格者,吐逆之病名也。
朝食暮吐,脾寒格也;食入即吐,胃熱格也。
本自寒格,謂其人本自有朝食暮吐寒格之病也。
今病傷寒,醫見可吐、可下之證,遂執成法,複行吐、下,是寒格更逆于吐下也,當以理中湯溫其太陰,加丁香降其寒逆可也。
若食入口即吐,則非寒格乃熱格也,當用幹姜、人參安胃,黃連、黃芩降胃火也。
幹姜黃連黃芩人參湯方 幹姜黃連黃芩人參(各三兩) 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溫再服。
傷寒,醫下之,續得下利清谷不止,身疼痛者,急當救裡;後身疼痛,清便自調者,急當救表。
救裡宜四逆湯,救表宜桂枝湯。
【注】傷寒,醫不分表裡、寒熱、虛實而誤下之,續得下利清谷不止者,寒其裡也。
雖有通身疼痛之表未除,但下利清谷不止,裡寒已盛,法當急救其裡;俟便利自調,仍身疼痛不止,再救其表可也。
救裡宜四逆湯,溫中勝寒;救表宜桂枝湯,調營和衛也。
【集注】王三陽曰:此證當照顧協熱利,須審其利之色何如?與勢之緩急,不可輕投四逆、桂枝也。
喻昌曰:攻裡必須先表後裡,始無倒行逆施之患。
惟在裡之陰寒極盛,不得不急救其裡,俟裡證稍定,仍救其表,蓋謂救裡後再行救表也。
下利清谷,不可攻表,汗出必脹滿。
【注】此詳上條不先救裡而發其表,以明太陰、少陰同病之證也。
下利清谷,太陰寒邪已傳少陰,即有身痛不可攻表。
若誤攻其表,即使汗出,太陽表解而太陰寒凝,必脹滿矣。
下利,腹脹滿,身體疼痛者,先溫其裡,乃攻其表,溫裡宜四逆湯,攻表宜桂枝湯。
【注】此承上條互發其證,以明先裡後表之治也。
下利腹脹滿者,裡寒邪也;身體疼痛者,表寒邪也。
凡表裡寒邪之證同見,總以溫裡為急。
故當先溫其裡,後攻其表,溫裡宜四逆湯,攻表宜桂枝湯。
【集注】方有執曰:裡虛表實,惟其虛也,故必先之,惟其實也,故可後焉。
發汗後,腹脹滿者,濃樸生姜半夏甘草人參湯主之。
【注】發汗後表已解而腹滿者,太陰裡虛之脹滿也。
故以濃樸生姜甘草半夏人參湯主之。
消脹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