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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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柴胡之半,以散少陽嘔結之實病。
而不名桂枝柴胡湯者,以太陽外證雖未去,而病機已見于少陽裡也。
故以柴胡冠桂枝之上,意在解少陽為主而散太陽為兼也。
支者,側也,小也。
支結者,即心下側之小結也。
【集注】方有執曰:支節,四肢骨節也。
支結,言支飲抟聚而結也。
發熱至微嘔,太陽之表也,故曰:外證未去。
程知曰:此邪入少陽,而太陽證未去者也。
發熱惡寒,支節煩疼,太陽證也;乃惡寒而微,但支節煩痛,而不頭項強痛,則太陽證亦稍減矣。
嘔而支結,少陽證也;乃嘔逆而微,但結于心下之偏旁,而不結于兩脅之間,則少陽亦尚淺也。
若此者,惟當以柴胡湯和解少陽,而加以桂枝湯發散太陽,此不易之法也。
柴胡桂枝湯方 柴胡(四兩)桂枝(一兩半)人參(一兩半)甘草(炙,一兩)半夏(洗,二合半)黃芩(一兩半)芍藥(一兩半)大棗(擘,六枚)生姜(切,一兩半) 上九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
【集解】柯琴曰:仲景書中最重柴、桂二方。
以桂枝解太陽肌表,又可以調諸經之肌表;小柴胡解少陽半表,亦可以和三陽之半表。
故于六經病外,獨有桂枝證、柴胡證之稱,見二方之任重不拘于經也。
如陽浮陰弱條,是仲景自為桂枝證之注釋;血弱氣盡條,是仲景自為柴胡證之注釋。
桂枝有壞病,柴胡亦有壞病。
桂枝有疑似證,柴胡亦有疑似證。
如病似桂枝證,腳攣急與胸中痞硬者,及病似柴胡證,本渴而飲水嘔,與但欲嘔胸中痛者是已。
此條言傷寒六七日,寒熱當退之時,反見發熱惡寒諸表證,更見心下支結諸裡證,表裡不解,法當表裡雙解之矣。
然惡寒微,則發熱亦微,可知支節煩疼,則一身骨節不疼;可知微嘔心下亦微結,故謂之支結,是表證雖不去而已輕,裡證雖已見而未甚。
故取桂枝之半以散太陽未盡之邪,取柴胡之半以解少陽微結之證。
口不渴身有微熱者,法當去人參,以六七日邪雖未解,而正已虛,故仍用之。
外證雖在,而病機已見于裡,故方以柴胡冠桂枝之上,為雙解兩陽之輕劑也。
傷寒五六日,已發汗而複下之,胸脅滿微結,小便不利,渴而不嘔,但頭汗出,往來寒熱,心煩者,此為未解也,柴胡桂枝幹姜湯主之。
【注】傷寒五六日,已發其汗,表未解而複下之,若邪陷入陽明之裡,則必作結胸痞硬,協熱下利等證。
今邪陷入少陽之裡,故令胸脅滿微結也。
小便不利渴而不嘔者,非停水之故,乃汗下損其津液也。
論中有身無汗,獨頭汗出,發熱不惡寒心煩者,乃陽明表熱郁而不得外越之頭汗也。
今但頭汗出,往來寒熱,心煩者,無陽明證,知為少陽表熱,郁而不和,上蒸之頭汗也。
此為少陽表裡未解之證,故主柴胡桂枝幹姜湯,以專解半表之邪,兼散半裡之結也。
【集注】林瀾曰:五六日,已經汗下之後,則邪當解。
今胸脅滿微結,寒熱心煩者,是邪猶在半表半裡之間也。
小便不利而渴,乃汗下後亡津液内燥也。
若有熱飲,其人必嘔,今渴而不嘔,知非飲熱也。
傷寒汗出則和,今但頭汗出,餘處無汗者,津液不足而未和也,與柴胡桂枝幹姜湯,以解表裡而複津液也。
汪琥曰:傷寒頭汗出者,乃陽郁于表,非陽虛于上也。
柴胡桂枝幹姜湯方 柴胡(半斤)桂枝(三兩)幹姜(二兩)栝蒌根(四兩)黃芩(三兩)牡蛎(二兩)甘草(炙,二兩) 上七味,以水一鬥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初服微煩,複服汗出便愈。
【方解】少陽表裡未解,故以柴胡桂枝合劑而主之,即小柴胡湯之變法也。
去人參者,因其正氣不虛;減半夏者,以其不嘔,恐助燥也。
加栝蒌根,以其能止渴兼生津液也;倍柴胡加桂枝,以主少陽之表;加牡蛎,以軟少陽之結。
幹姜佐桂枝,以散往來之寒;黃芩佐柴胡,以除往來之熱,且可制幹姜不益心煩也。
諸藥寒溫不一,必需甘草以和之。
初服微煩,藥力未及;複服汗出即愈者,可知此證非汗出不解也。
服柴胡湯已,渴者,屬陽明,以法治之。
【注】風寒之邪從陽明而傳少陽,起初不渴,今服柴胡湯已,反渴者,是少陽轉屬陽明也。
以法治之,謂當分其經腑見證而治之也。
葛根、白虎、調胃間,各從其宜而用之可耳!【集注】方有執曰:已,畢也。
服柴胡湯已畢而渴,則非暫渴,其為熱已入胃亡津液而渴可知,故曰:屬陽明也。
沈明宗曰:服柴胡湯已渴者,乃少陽之邪不傳三陰,而轉入陽明矣,即當随陽明現證而治,故謂以法治之。
鄭重光曰:少陽、陽明之病機,在嘔渴中分,渴則轉屬陽明,嘔則仍在少陽。
如嘔多雖有陽明證,不可攻之,因病未離少陽也,服柴胡湯渴當止。
若服柴胡湯已加渴者,是熱入胃腑。
耗津消水,此屬陽明胃病也。
傷寒五六日,頭汗出,微惡寒,手足冷,心下滿,口不欲食,大便硬,脈細者,此為陽微結,必有表複有裡也,脈沉亦在裡也。
汗出為陽微,假令純陰結,不得複有外證,悉入在裡,此為半在裡半在外也。
脈雖沉緊,不得為少陰病,所以然者,陰不得有汗,今頭汗出,故知非少陰也,可與小柴胡湯。
設不了了者,得屎而解。
【按】脈細,當是“脈沉細”,觀本條下文,“脈沉亦在裡也”之“亦”字,自知。
脈雖沉緊之“緊”字,當是“細”字。
本條上文并無“緊”字,如何說脈雖沉緊,“雖”字何所謂耶?必是傳寫之誤。
【注】傷寒五六日,雖表有頭汗出,微惡寒之陽邪未罷,裡有心下滿,口不欲食,大便硬之陽結已形,但手足冷脈沉細,則陽邪所結殊微也,故曰,此為陽微結,必有表複有裡也。
然脈沉細,似乎裡陰盛,而頭汗出,則為表陽郁也。
假令純陰結,則不得複有頭汗出之外證,始合悉入在裡之純陰結矣。
夫既非悉入在裡之純陰結,此必為半在裡、半在表之陽微結也,故脈雖沉細,不得為少陰病。
所以然者,三陰不得有汗,今頭汗出,故知非少陰也。
可與小柴胡湯者,和其不通身汗出微惡寒也。
設不了了者,必大便之硬未除,自宜利其大便使得屎而解也。
【集注】喻昌曰:陽微結者,陽邪微結未盡散也。
舊注作陽氣衰微,故邪氣結聚大差。
果爾,則頭汗出為亡陽之證,非半表半裡之證矣;果爾,則陰結又是陰氣衰微矣。
玩本文假令純陰結,及陽邪若不微結,是純陰邪内結,則不得複有外證等語,其義甚明。
程知曰:此言少陽病有似少陰者,當細辨其脈證也。
程應旄曰:凡脈細、脈沉,皆陰脈也。
今與陽證同見,則為陽熱郁結之診,無關少陰也。
可見陽氣一經郁結,不但陽證似陰,并陽脈亦似陰矣。
沈明宗曰:得屎而解,當用大柴胡之法也。
吳人駒曰:此證嘗見有誤作陰寒而施溫熱以緻大逆者,蓋因其惡寒,手足冷,脈細而沉,不究其證之始末由來也。
周揚俊曰:此條惡寒肢冷不欲食,脈細或沉,有似乎陰,最難辨晰,仲景特出“陽微結”三字,昭示千古。
以頭汗出為陽,陰不得有汗也。
至五六日頭痛發熱,證原屬陽也,故縱見少陰之脈,不得為少陰之病。
然獨未見少陽一證,何遽得為少陽病耶?此仲景所以又明言半在表半在裡也。
爾時裡證既多,不得純以表藥汗之;外證似陰,不得複以裡藥溫之,故取小柴胡提出其邪于表裡之半,而大便硬不了了者,則當下之得屎無疑也。
仲景恐人未明,自為詳辨,然後知手足冷微惡寒者,正因陽邪郁結,不外通于肢體,故獨頭汗出也。
傷寒陽脈澀,陰脈弦,法當腹中急痛者,先與小建中湯,不瘥者,與小柴胡湯主之。
【注】傷寒脈得浮澀,營衛不足也;脈得沉弦,木入土中也。
營衛不足則表虛,木入土中則裡急。
惟表虛裡急,腹中急痛,所以先用小建中湯,以其能補營衛兼緩中急,則痛可瘥也。
或不瘥,必邪尚滞于表。
知澀為營衛不通,弦為少陽本脈,故與小柴胡湯,按法施治也。
成無己去黃芩加芍藥,疏外調中,其說亦是。
【集注】汪琥曰:弦脈不除,痛猶未止者,為不瘥,此為少陽經有留邪也。
傷寒胸中有熱,胃中有邪氣,腹中痛,欲嘔吐者,黃連湯主之。
【注】傷寒未解欲嘔吐
而不名桂枝柴胡湯者,以太陽外證雖未去,而病機已見于少陽裡也。
故以柴胡冠桂枝之上,意在解少陽為主而散太陽為兼也。
支者,側也,小也。
支結者,即心下側之小結也。
【集注】方有執曰:支節,四肢骨節也。
支結,言支飲抟聚而結也。
發熱至微嘔,太陽之表也,故曰:外證未去。
程知曰:此邪入少陽,而太陽證未去者也。
發熱惡寒,支節煩疼,太陽證也;乃惡寒而微,但支節煩痛,而不頭項強痛,則太陽證亦稍減矣。
嘔而支結,少陽證也;乃嘔逆而微,但結于心下之偏旁,而不結于兩脅之間,則少陽亦尚淺也。
若此者,惟當以柴胡湯和解少陽,而加以桂枝湯發散太陽,此不易之法也。
柴胡桂枝湯方 柴胡(四兩)桂枝(一兩半)人參(一兩半)甘草(炙,一兩)半夏(洗,二合半)黃芩(一兩半)芍藥(一兩半)大棗(擘,六枚)生姜(切,一兩半) 上九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
【集解】柯琴曰:仲景書中最重柴、桂二方。
以桂枝解太陽肌表,又可以調諸經之肌表;小柴胡解少陽半表,亦可以和三陽之半表。
故于六經病外,獨有桂枝證、柴胡證之稱,見二方之任重不拘于經也。
如陽浮陰弱條,是仲景自為桂枝證之注釋;血弱氣盡條,是仲景自為柴胡證之注釋。
桂枝有壞病,柴胡亦有壞病。
桂枝有疑似證,柴胡亦有疑似證。
如病似桂枝證,腳攣急與胸中痞硬者,及病似柴胡證,本渴而飲水嘔,與但欲嘔胸中痛者是已。
此條言傷寒六七日,寒熱當退之時,反見發熱惡寒諸表證,更見心下支結諸裡證,表裡不解,法當表裡雙解之矣。
然惡寒微,則發熱亦微,可知支節煩疼,則一身骨節不疼;可知微嘔心下亦微結,故謂之支結,是表證雖不去而已輕,裡證雖已見而未甚。
故取桂枝之半以散太陽未盡之邪,取柴胡之半以解少陽微結之證。
口不渴身有微熱者,法當去人參,以六七日邪雖未解,而正已虛,故仍用之。
外證雖在,而病機已見于裡,故方以柴胡冠桂枝之上,為雙解兩陽之輕劑也。
傷寒五六日,已發汗而複下之,胸脅滿微結,小便不利,渴而不嘔,但頭汗出,往來寒熱,心煩者,此為未解也,柴胡桂枝幹姜湯主之。
【注】傷寒五六日,已發其汗,表未解而複下之,若邪陷入陽明之裡,則必作結胸痞硬,協熱下利等證。
今邪陷入少陽之裡,故令胸脅滿微結也。
小便不利渴而不嘔者,非停水之故,乃汗下損其津液也。
論中有身無汗,獨頭汗出,發熱不惡寒心煩者,乃陽明表熱郁而不得外越之頭汗也。
今但頭汗出,往來寒熱,心煩者,無陽明證,知為少陽表熱,郁而不和,上蒸之頭汗也。
此為少陽表裡未解之證,故主柴胡桂枝幹姜湯,以專解半表之邪,兼散半裡之結也。
【集注】林瀾曰:五六日,已經汗下之後,則邪當解。
今胸脅滿微結,寒熱心煩者,是邪猶在半表半裡之間也。
小便不利而渴,乃汗下後亡津液内燥也。
若有熱飲,其人必嘔,今渴而不嘔,知非飲熱也。
傷寒汗出則和,今但頭汗出,餘處無汗者,津液不足而未和也,與柴胡桂枝幹姜湯,以解表裡而複津液也。
汪琥曰:傷寒頭汗出者,乃陽郁于表,非陽虛于上也。
柴胡桂枝幹姜湯方 柴胡(半斤)桂枝(三兩)幹姜(二兩)栝蒌根(四兩)黃芩(三兩)牡蛎(二兩)甘草(炙,二兩) 上七味,以水一鬥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初服微煩,複服汗出便愈。
【方解】少陽表裡未解,故以柴胡桂枝合劑而主之,即小柴胡湯之變法也。
去人參者,因其正氣不虛;減半夏者,以其不嘔,恐助燥也。
加栝蒌根,以其能止渴兼生津液也;倍柴胡加桂枝,以主少陽之表;加牡蛎,以軟少陽之結。
幹姜佐桂枝,以散往來之寒;黃芩佐柴胡,以除往來之熱,且可制幹姜不益心煩也。
諸藥寒溫不一,必需甘草以和之。
初服微煩,藥力未及;複服汗出即愈者,可知此證非汗出不解也。
服柴胡湯已,渴者,屬陽明,以法治之。
【注】風寒之邪從陽明而傳少陽,起初不渴,今服柴胡湯已,反渴者,是少陽轉屬陽明也。
以法治之,謂當分其經腑見證而治之也。
葛根、白虎、調胃間,各從其宜而用之可耳!【集注】方有執曰:已,畢也。
服柴胡湯已畢而渴,則非暫渴,其為熱已入胃亡津液而渴可知,故曰:屬陽明也。
沈明宗曰:服柴胡湯已渴者,乃少陽之邪不傳三陰,而轉入陽明矣,即當随陽明現證而治,故謂以法治之。
鄭重光曰:少陽、陽明之病機,在嘔渴中分,渴則轉屬陽明,嘔則仍在少陽。
如嘔多雖有陽明證,不可攻之,因病未離少陽也,服柴胡湯渴當止。
若服柴胡湯已加渴者,是熱入胃腑。
耗津消水,此屬陽明胃病也。
傷寒五六日,頭汗出,微惡寒,手足冷,心下滿,口不欲食,大便硬,脈細者,此為陽微結,必有表複有裡也,脈沉亦在裡也。
汗出為陽微,假令純陰結,不得複有外證,悉入在裡,此為半在裡半在外也。
脈雖沉緊,不得為少陰病,所以然者,陰不得有汗,今頭汗出,故知非少陰也,可與小柴胡湯。
設不了了者,得屎而解。
【按】脈細,當是“脈沉細”,觀本條下文,“脈沉亦在裡也”之“亦”字,自知。
脈雖沉緊之“緊”字,當是“細”字。
本條上文并無“緊”字,如何說脈雖沉緊,“雖”字何所謂耶?必是傳寫之誤。
【注】傷寒五六日,雖表有頭汗出,微惡寒之陽邪未罷,裡有心下滿,口不欲食,大便硬之陽結已形,但手足冷脈沉細,則陽邪所結殊微也,故曰,此為陽微結,必有表複有裡也。
然脈沉細,似乎裡陰盛,而頭汗出,則為表陽郁也。
假令純陰結,則不得複有頭汗出之外證,始合悉入在裡之純陰結矣。
夫既非悉入在裡之純陰結,此必為半在裡、半在表之陽微結也,故脈雖沉細,不得為少陰病。
所以然者,三陰不得有汗,今頭汗出,故知非少陰也。
可與小柴胡湯者,和其不通身汗出微惡寒也。
設不了了者,必大便之硬未除,自宜利其大便使得屎而解也。
【集注】喻昌曰:陽微結者,陽邪微結未盡散也。
舊注作陽氣衰微,故邪氣結聚大差。
果爾,則頭汗出為亡陽之證,非半表半裡之證矣;果爾,則陰結又是陰氣衰微矣。
玩本文假令純陰結,及陽邪若不微結,是純陰邪内結,則不得複有外證等語,其義甚明。
程知曰:此言少陽病有似少陰者,當細辨其脈證也。
程應旄曰:凡脈細、脈沉,皆陰脈也。
今與陽證同見,則為陽熱郁結之診,無關少陰也。
可見陽氣一經郁結,不但陽證似陰,并陽脈亦似陰矣。
沈明宗曰:得屎而解,當用大柴胡之法也。
吳人駒曰:此證嘗見有誤作陰寒而施溫熱以緻大逆者,蓋因其惡寒,手足冷,脈細而沉,不究其證之始末由來也。
周揚俊曰:此條惡寒肢冷不欲食,脈細或沉,有似乎陰,最難辨晰,仲景特出“陽微結”三字,昭示千古。
以頭汗出為陽,陰不得有汗也。
至五六日頭痛發熱,證原屬陽也,故縱見少陰之脈,不得為少陰之病。
然獨未見少陽一證,何遽得為少陽病耶?此仲景所以又明言半在表半在裡也。
爾時裡證既多,不得純以表藥汗之;外證似陰,不得複以裡藥溫之,故取小柴胡提出其邪于表裡之半,而大便硬不了了者,則當下之得屎無疑也。
仲景恐人未明,自為詳辨,然後知手足冷微惡寒者,正因陽邪郁結,不外通于肢體,故獨頭汗出也。
傷寒陽脈澀,陰脈弦,法當腹中急痛者,先與小建中湯,不瘥者,與小柴胡湯主之。
【注】傷寒脈得浮澀,營衛不足也;脈得沉弦,木入土中也。
營衛不足則表虛,木入土中則裡急。
惟表虛裡急,腹中急痛,所以先用小建中湯,以其能補營衛兼緩中急,則痛可瘥也。
或不瘥,必邪尚滞于表。
知澀為營衛不通,弦為少陽本脈,故與小柴胡湯,按法施治也。
成無己去黃芩加芍藥,疏外調中,其說亦是。
【集注】汪琥曰:弦脈不除,痛猶未止者,為不瘥,此為少陽經有留邪也。
傷寒胸中有熱,胃中有邪氣,腹中痛,欲嘔吐者,黃連湯主之。
【注】傷寒未解欲嘔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