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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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吐也。
【注】病患脈數,數為有熱,則當消谷引食,今食而反吐者,蓋以身熱脈數,誤為表熱而發其汗,因使其人陽氣微,膈氣虛也。
不知此脈之數,乃外邪客熱之數,非胃中實熱之數也,其不能消谷食而反吐者,乃胃中本虛冷故耳。
【集注】程知曰:此言汗後脈數吐食,當責胃之陽虛也。
陽受氣于胸中,發汗過多,令陽氣微,膈氣虛,客熱外越,故脈數也。
客熱不能消谷而吐者,當責其胃之虛冷,若因其數而投以清胃之藥,則左矣。
程應旄曰:見數脈而反吐者,數為熱脈,無力則為虛脈,隔虛陽客于上,不能下溫,故令胃中虛冷。
熱為客熱,寒為真寒,究其根由,隻由發汗令陽氣微。
然則陽氣之珍重何如而可誤汗乎?陽明病,不能食,攻其熱必哕。
所以然者,胃中虛冷故也。
以其人本虛,攻其熱必哕【注】陽明病不能食者,為中寒,即有脈數客熱,上條既戒以不可汗,此又言亦不可攻。
若攻其熱,則寒其胃陽,亦必作哕矣。
所以然者,客熱雖除,胃亦虛冷故也。
以其人本來胃虛,故攻其熱必哕。
哕,即幹嘔也。
【集注】方有執曰:攻熱皆寒藥,故知必哕。
胃中虛以不能食言,此亦戒謹之意。
林瀾曰:陽明谵語潮熱,不能食者,可攻,由燥屎在内也。
乃亦有胃中虛冷不能食者,須詳别之,未可便以不能食為實證也。
若誤攻之,熱去哕作矣。
然則安得以陽明概為宜下哉!若胃中虛冷,不能食者,飲水則哕。
【注】此承上條不攻亦哕之義也。
若其人胃中虛冷,不能食者,雖不攻其熱,飲水則哕,蓋以胃既虛冷,複得水寒,故哕也,宜理中湯加丁香吳茱萸,溫而降之可也。
【集注】喻昌曰:表熱裡寒,法當先救其裡,太陽經中亦用四逆湯,其在陽明更可知矣。
此條比前條虛寒更甚,故不但攻其熱必哕,即飲水亦哕也。
汪琥曰:若胃中虛冷不能食,飲水則水寒相抟,氣逆而亦為哕矣,法當大溫。
趺陽脈浮,浮則為虛,浮虛相抟,故令氣KT,言胃氣虛竭也。
脈滑則為哕,此為醫咎,責虛取實,守空迫血。
脈浮,鼻中燥者,必衄血也。
【注】誤攻飲冷,皆可緻KT,固矣。
今趺陽胃脈浮而不大,無力而虛,則是胃虛與邪相抟,即不誤下飲冷,亦令KT也。
若趺陽胃脈滑則為哕者,乃熱氣擁郁之KT,非胃氣虛竭之KT,醫何可取實責虛,以自取其咎耶!若趺陽胃脈浮而鼻中燥者,此熱據營分,營熱迫血妄行,必作衄也。
世有以哕為呃逆者,不知哕即幹嘔也,以其有哕哕之聲,故又名哕也。
觀今病呃逆之人,與飲冷水則氣自臍下沖上,退場門而作格兒格兒之聲,聲長時止者為實,可治;聲短不已者,為虛,難治。
【集注】方有執曰:此又出趺陽脈,而以哕與衄言,皆逼汗而不得汗之所緻也。
咎,過愆也。
責虛,言求病于虛。
取實,言反以虛為實而攻取之也。
血屬陰而為内守,故曰守空。
迫血,言劫汗也。
寸口脈浮大,而醫反下之,此為大逆。
浮則無血,大則為寒,寒氣相抟,則為腸鳴,醫乃不知,而反飲冷水,令汗大出,水得寒氣,冷必相抟,其人必KT。
【按】“令汗大出”四字,當是衍文。
【注】寸口脈浮大,指六脈皆浮大也。
六脈皆浮大,則非陽明按之大脈,乃太陽不按之大脈也。
醫反下之,此為大逆,則從前浮脈變而為無血之虛,大脈變而為胃冷之遲。
虛寒相抟,則為腸鳴,醫乃不知。
而反與飲冷水,其人得水寒之氣,冷與虛相抟于胃中,故必KT也。
KT者,氣結有聲,即今之呃逆也。
【集注】程知曰:言邪氣在表妄下之變也。
寸口浮大,而無硬滿髒熱之證,法應發汗,若反下之,此為大逆。
既經妄下,則所謂浮者,至于内空而無血;所謂大者,變為裡虛而有寒,虛寒相抟,則為腸鳴。
醫見脈大,以為有熱,飲以冷水,欲以水寒勝熱而作汗,裡先虛寒,又得冷水與之相抟,則冷結上焦,必至咽噎塞而氣逆矣。
傷寒哕而腹滿,視其前後,知何部不利,利之則愈。
【注】傷寒哕而不腹滿者,為正氣虛,吳茱萸湯證也。
哕而腹滿者,為邪氣實,視其二便何部不利,利之則愈也。
【集注】成無己曰:哕而腹滿,氣上而不下也。
視其前後有不利者,即利之以降其氣。
前部小便也,後部大便也。
程知曰:前部不利,後人治以五苓;後部不利,後人治以承氣是也。
沈明宗曰:邪傳于胃,胃氣壅遏,兩氣相抟,氣逆上沖,則為哕矣。
張錫駒曰:傷寒至哕,非胃氣敗,即胃中寒。
然亦有裡實不通,氣不得下洩,反上逆而為哕者,當詳辨之。
夫實則谵語,虛則鄭聲。
鄭聲者,重語也。
【注】谵語一證,有虛有實。
實則谵語,陽明熱甚,上乘于心,亂言無次,其聲高朗,邪氣實也。
虛則鄭聲,精神衰乏,不能自主,語言重複,其聲微短,正氣虛也。
【集注】戴元禮曰:谵語屬陽,鄭聲屬陰。
經曰:實則谵語,虛則鄭聲。
谵語者,颠倒錯亂,言出無倫,常對空獨語,如見鬼狀。
鄭聲者,鄭重頻煩,語雖謬而諄諄不已,老年人遇事則谇語不休,以陽氣虛不精明也。
此谵語、鄭聲虛實之所以不同也。
二者本不難辨,但陽盛裡實,與陰盛格陽,皆能錯語,須以他證别之,随證施治可也。
婁全善曰:餘用參、、歸、術等劑治谵語,得愈者甚多,豈可不分虛實,一概用黃連解毒、大小承氣等湯以治之乎?(按:其所雲亦鄭聲也。
) 張錫駒曰:實則谵語者,陽明燥熱甚而神昏氣亂,故不避親疏,妄言罵詈也。
虛則鄭聲者,神氣虛而不能自主,故聲音不正,而語言重複也。
傷寒四五日,脈沉而喘滿,沉為在裡,而反發其汗,津液越出,大便為難,表虛裡實,久則谵語。
【注】傷寒四五日,入裡之時也。
脈沉而喘滿,乃為在裡之喘滿,而反發其汗,津液越出,則表虛也,汗出胃幹,大便為難,則裡實也。
久則胃熱熾盛,必發谵語也。
【集注】方有執曰:越出謂枉道而出也。
張璐曰:傷寒四五日,正邪熱傳裡之時,況見脈沉在裡之喘滿,而反汗之,必緻燥結谵語矣。
蓋燥結谵語,頗似大承氣證,此以過汗傷津,而不緻大實大滿腹痛,隻宜小承氣為允當耳!陽明病,其人多汗,以津液外出,胃中燥,大便必硬,硬則谵語,小承氣湯主之。
若一服谵語止者,更莫複服。
【注】此詳上條以明其治也。
陽明病其人多汗,以津液外出,胃中幹燥,大便必硬,久則谵語,宜以小承氣湯主之,若一服利,谵語止,慎不可更服也。
【集注】張璐曰:多汗谵語,下證急矣。
以其人汗出既多,津液外耗,故不宜大下。
但當略與小承氣湯,和其胃氣,谵語自止,若過服反傷津液也。
沈明宗曰:此汗多胃燥,非同實治也。
汗出谵語者,以有燥屎在胃中,此為風也。
須下者,過經乃可下之。
下之若早,語言必亂,以表虛裡實故也。
下之愈,宜大承氣湯。
【注】病自汗出而谵語者,以素有燥屎在胃中,此為太陽風邪之所傳也,須當下之。
然必須太陽之邪,已過陽明之經,而入陽明之腑,乃可下之。
若下之早,則裡熱未結,不但熱去不盡,且虛其中,熱乘虛而上幹于心,語言必亂。
此表虛汗出,裡實谵語,所以必待過經入腑,而後下之則愈,宜大承氣湯。
【集注】方有執曰:過經,謂甯遲遲,非謂必待十三日後也。
程知曰:此言谵語不當下早也。
既出汗矣而谵語,則必有燥屎在胃,此當屬風。
風為陽邪,陽邪入裡,故谵語。
然須六七日乃可下之,下之早,則風邪未解于表,盡入于裡,裡邪燥實,語言更亂也。
陽明病,谵語有潮熱,反不能食者,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也;若能食者,但硬爾。
宜大承氣湯下之。
【按】“宜大承氣湯下之”句,應在“必有燥屎五六枚”之下,始合當用大承氣湯下之之義。
若但便硬而用大承氣湯下之,殊失仲景顧慮誤下、慎下之旨。
【注】陽明病谵語有潮熱,反不能食者,知胃中必有燥屎已結實也,宜大承氣湯下之。
若能食者,知胃将和,但大便硬耳!當導之,不可下也。
【集注】張璐曰:此以能食、不能食辨燥結之微甚也。
潮熱谵語,皆胃中熱甚所緻。
胃熱則能消谷,今反不能食,此必熱傷胃中津液,氣化不能下行,燥屎逆攻于胃之故,宜大承氣湯,急祛亢極之陽,以救垂絕之陰。
若能食者,胃中氣化自行,熱邪不盛,津液不緻大傷,大便雖硬,不久自行,不必用藥,反傷其氣也。
下利谵語者,有燥屎也,宜小承氣湯。
【注】下利裡虛,谵語裡實,若脈滑大,證兼裡急,知其中必有宿食也。
其下利之物,又必稠粘臭穢,知熱與宿食合而為之也,此可決其有燥屎也,宜以小承氣湯下之。
于此推之,可知燥屎不在大便硬與不硬,而在裡之急與不急,便之臭與不臭也。
【集注】汪琥曰:下利者,腸胃之疾也。
若谵語,則胃家實,與厥陰無與,乃腸中有燥屎不得下也。
治宜小承氣湯者,此半利半結,隻須緩以攻之也。
又曰:或問既下利矣,則熱氣得以下洩,何由而緻谵語有燥屎也?答曰:此系陽明腑實大熱之證,胃中糟粕為邪所壅,留着于内,其未成硬者,或時得下,其已成硬者,終不得出,則燥屎為下利之根,燥屎不得出,則邪熱上乘于心,所以谵語。
要之此證,須以手按臍腹當必堅痛,方為有燥屎之征。
直視谵語,喘滿者死,下利者亦死。
【注】上條下利谵語為可治,此條下利谵語者死。
要知谵語不死于下利,而死于直視也。
直視者,精不注乎目也;谵語者,神不守乎心也,已屬惡候。
加之喘滿,陽上脫也,故曰死。
下利陰下脫也,故曰亦死也。
【集注】方有執曰:直視,精不榮于目也;谵語,神不主乎心也。
喘則陽争于上,利則陰争于下,胃中土也,陰陽争奪于上下,而中氣不守,故無法可治,而皆主死也。
發汗多,若重發汗者,亡其陽。
谵語,脈短者死;脈自和者不死。
【注】太陽病,發汗過多,不解,又複重發其汗,以緻氣液兩亡,熱邪乘燥傳入陽明而生谵語。
谵語者,胃熱陽也;脈短者,氣衰陰也。
陽病見陰脈,為陰勝于陽,故死也。
若脈不短,為陰陽自和,故不死也。
【集注】喻昌曰:方注以此為太陽經脫簡,不知太陽經無谵語之例,必日久而兼陽明、少陽,方有谵語。
故此言太陽經得病時,發汗過多,及傳陽明時,重發其汗,因有亡陽而谵語之一證也。
亡陽之人,所存者陰氣耳,故神魂不定,而妄見妄聞,與熱邪乘心之候不同。
脈短則陰陽不附。
脈和則陰陽未離,其生死但從脈定耳。
汪琥曰:谵語者,脈當大實或洪滑,為自和。
自和者,言脈與病不相背也,病雖甚不死。
若谵語脈短,為邪熱盛,正氣衰,乃陽證見陰脈也,無法可施。
發汗多,亡陽谵語者,不可下,與柴胡桂枝湯和其營衛,以通津液後自愈。
【注】此又承上條以出其治也。
谵語者,屬陽明熱實,可下之證也。
若發汗過多,大亡氣液而發谵語者,乃津枯緻燥之谵語,非熱甚内實之谵語,不可下也。
裡有熱,宜白虎加人參湯。
表不解,與柴胡桂枝湯和其營衛,以通津液後自愈也。
【按】發汗過多,亡陽谵語,以無大便硬滿痛,故不可下;以無身寒汗出惡寒,故不可溫。
于此可知發太陽汗出過多緻谵語者,必無發熱汗出惡寒也。
發陽明汗出過多緻谵語者,必有潮熱惡熱不大便也。
此則發少陽汗多緻谵語者,即論中少陽不可發汗,發汗則谵語是也。
然舍小柴胡湯别無治法,若隻用柴胡又恐升散,非亡陽所宜,故合桂枝和其營衛,通其津液自可愈也。
陽明中風,脈弦浮大而短氣,腹都滿,脅下及心痛,久按之氣不通,鼻幹,不得汗,嗜卧,一身及面目悉黃,小便難,有潮熱,時時哕,耳前後腫,刺之小瘥,外不解,病過十日,脈續浮者,與小柴胡湯。
脈但浮,無餘證者,與麻黃湯。
若不尿,腹滿加哕者,不治。
【按】續浮之“浮”字,當是“弦”字,始與文義相屬,則可與小柴胡湯。
若俱是“浮”字,則上之浮,既宜用小柴胡湯,下之浮又如何用麻黃湯耶?【注】中風傳陽明,病太陽未罷,脈當浮緩。
今脈弦浮大,弦,少陽脈也;浮,太陽脈也;大,陽明脈也,脈既兼見,證亦如之。
腹滿,太陽陽明證也;脅下及心痛,久按之不通快,少陽證也;鼻幹,陽明證也;不得汗,太陽證也;嗜卧,少陰證也;面目悉黃,太陰證也;小便難,太陽腑證也;潮熱,陽明裡證也;哕逆,胃敗證也;耳前後腫,少陽證也;短氣,氣衰證也,凡仲景立法無方之條,皆是此等陰陽錯雜,表裡混淆之證,但教人俟其病勢所向,乘機而施治也。
故用刺法,待其小瘥,若外病不解,已成危候。
如過十日,脈續弦不浮者,則邪機已向少陽,可與小柴胡湯和之,使陽明之邪從少陽而解。
若脈但浮不大,而無餘證者,則邪機已向太陽,當與麻黃湯汗之,使陽明之邪從太陽而解。
若已過十餘日,病勢不減,又不歸于胃而成實,更加不尿腹滿哕甚等逆,即有一二可下之證,胃氣已敗,不可治也。
【集注】程知曰:此條全是表證未解,而無汗出燥渴之證,故不可用白虎。
雖有潮熱,而無硬滿谵語汗出之證,故不可用承氣。
不如俟氣之自回,猶可漸引其邪從外出也。
程應旄曰:此條證以“不得汗”三字為主,故酌量于柴胡、麻黃二湯間,以通其久閉,總是要得汗耳!脈浮而芤,浮為陽,芤為陰,浮芤相搏,胃氣生熱,其陽則絕。
【注】脈浮而芤,浮為陽盛,芤為陰虛。
陽盛則發熱,陰虛則汗出,二者相搏,則胃氣生熱愈盛,胃中津液立亡。
其陽則絕者,言陽亡津液絕也。
【集注】方有執曰:浮為氣上行,故曰陽;芤為血内損,故曰陽。
胃中生熱者,陰不足以和陽,津液幹而成枯燥也。
張璐曰:此言脾約當下不下,則浮澀轉為浮芤,津液竭而難下矣。
其陽則絕,即陽絕于裡,亡津液之互辭也。
趙良曰:胃中陽熱亢甚,脾無陰氣以和之,孤陽無偶,不至燔灼竭絕不止耳。
沈明宗曰:此辨陽明津竭之脈也。
浮為邪氣強,芤為陰血虛,陽邪盛而陰血虛,為浮芤相搏,胃氣生熱,故曰:其陽則絕。
即亡津液之互詞也。
若見此脈,當養津液,不可便攻也。
陽明病,反無汗,而小便利,二三日嘔而咳,手足厥者,必苦頭痛,若不咳不嘔,手足不厥者,頭不痛。
【注】陽明病,法多汗,反無汗而小便利,是寒氣内攻也。
至二三日嘔而咳,寒邪上逆也;手足厥者,寒氣見于四肢也;氣上逆,則咳而苦頭痛矣。
若不咳、不嘔、不厥,則頭不痛。
此證之頭痛者标也,咳逆、手足厥者本也。
【集注】程知曰:無汗小便利,嘔咳肢厥頭痛,曷不謂太陽病?蓋初起無頭痛諸表證也。
此頭痛是二三日後嘔咳而厥所緻,非因頭痛緻嘔咳而厥也。
嘔、咳二證,太陽、少陽俱有之,其表證未解,則屬太陽病;其寒熱往來者,則謂之少陽病也。
厥,則厥陰有之,但無嘔與咳也。
張璐曰:陽明無汗,嘔咳手足厥者,得之榮衛俱傷而邪入深也。
然小便利,則邪不在内而在外,不在下而在上,故知必苦頭痛,仍宜小青龍主之。
若不嘔、不咳、不厥而小便利者,邪必順水道而出,豈有逆攻巅頂之理哉!林瀾曰:須識陽明亦有手足厥證,胃主四肢,中虛氣寒所緻也。
然頭苦痛而咳,自與陰寒但厥者異矣。
此類數條最為難解。
吳人駒曰:嘔咳手足厥頭痛,皆由反無汗之故也。
陽明病,但頭眩,不惡寒,故能食而咳,其人咽必痛;若不咳者,咽不痛。
【注】陽明病,當惡熱不惡寒,若從傷寒傳來,則不能食,今從中風傳來,故能食也。
傷寒挾寒邪,則有頭痛證,今中風挾風邪,則有頭眩證,理固然也。
寒邪屬陰,若兼飲則咳而嘔,今不嘔而咽痛,則以風屬陽邪,風病則兼火,故咳而咽痛,以類相從也。
【集注】方有執曰:眩,風旋而目運也,風,故不惡寒能食。
咳,逆氣也。
咽門,胃之系也。
胃熱而氣逆攻咽,則咳而咽傷也。
程知曰:陰邪下行,故無汗而小便利;陽邪上行,故不惡寒而頭眩。
寒則嘔不能食,風則能食;寒則頭痛,風則咽痛,是風寒入胃之辨也。
程應旄曰:陽明以下行為順,逆則上行,故中寒則有頭痛證,中風則有頭眩證。
以不惡寒而能食,知其郁熱在裡也。
寒上攻能令咳,其咳兼嘔,故不能食而手足厥;熱上攻亦令咳,其咳不嘔,故能食而咽痛,以胃氣上通于肺,而咽為胃腑之門也。
夫咽痛惟少陰有之,今以咳傷緻痛,若不咳則咽不痛,況更有頭眩不惡寒之證,益可辨其為陽明之郁熱也。
病患有寒,複發汗,胃中冷,必吐蛔。
【注】病患有寒,謂胃中寒也。
複發汗,謂汗而複汗也。
胃寒複汗,陽氣愈微,胃中冷甚,蛔不能安,故必吐蛔也,宜理中湯送烏梅丸可也。
【集注】程應旄曰:汗生于谷精,胃中陽氣所釀也。
有寒複發汗,知胃陽不複存于内矣,蛔何能安?發汗後,水藥不得入口為逆,若更發汗,必吐下不止。
【按】必吐下不止之“下”字,當是衍文。
【注】此承上條誤而又誤,必變而成逆也。
胃中虛冷,本因誤汗,水藥不得入口,入口即吐而為逆也。
若更發其汗,則胃逆益甚,不能司納。
不特水藥入口方吐,且必無時而不吐逆也。
【集注】成無己曰:汗後水藥不得入口,為之吐逆。
發汗亡陽,胃中虛冷也;若更發汗,則愈損陽氣,胃氣大虛,故吐不止。
程應旄曰:發汗後見此者,由未汗之先,其人已是中虛而寒,故一誤不堪再誤也。
脈浮而遲,表熱裡寒,下利清谷者,四逆湯主之。
【注】陽明病,脈浮而遲,浮主表熱,遲主裡寒。
今其證下利清谷,則為裡寒太甚,法當溫之,宜四逆湯主之。
【集注】汪琥曰:陽明經病,脈當從長,今脈但浮,此在表之熱凝也。
腑病脈當從數,今脈過遲,此在裡之寒甚也,故見下利清谷。
其所利之谷食,色不變氣不臭,即完谷不化也。
此裡寒已極,故與四逆湯也。
陽明病,欲解時,從申至戌上。
【注】凡陽明病,無論在經在腑,必乘其旺時而解。
申、酉、戌,陽明旺時也。
經氣旺,則邪氣自退,故解也。
【集注】張志聰曰:經雲:日西而陽氣衰,陽明之所主也。
從申至戌上,乃陽明主氣之時,表裡之邪欲出,必随旺時而解。
【注】病患脈數,數為有熱,則當消谷引食,今食而反吐者,蓋以身熱脈數,誤為表熱而發其汗,因使其人陽氣微,膈氣虛也。
不知此脈之數,乃外邪客熱之數,非胃中實熱之數也,其不能消谷食而反吐者,乃胃中本虛冷故耳。
【集注】程知曰:此言汗後脈數吐食,當責胃之陽虛也。
陽受氣于胸中,發汗過多,令陽氣微,膈氣虛,客熱外越,故脈數也。
客熱不能消谷而吐者,當責其胃之虛冷,若因其數而投以清胃之藥,則左矣。
程應旄曰:見數脈而反吐者,數為熱脈,無力則為虛脈,隔虛陽客于上,不能下溫,故令胃中虛冷。
熱為客熱,寒為真寒,究其根由,隻由發汗令陽氣微。
然則陽氣之珍重何如而可誤汗乎?陽明病,不能食,攻其熱必哕。
所以然者,胃中虛冷故也。
以其人本虛,攻其熱必哕【注】陽明病不能食者,為中寒,即有脈數客熱,上條既戒以不可汗,此又言亦不可攻。
若攻其熱,則寒其胃陽,亦必作哕矣。
所以然者,客熱雖除,胃亦虛冷故也。
以其人本來胃虛,故攻其熱必哕。
哕,即幹嘔也。
【集注】方有執曰:攻熱皆寒藥,故知必哕。
胃中虛以不能食言,此亦戒謹之意。
林瀾曰:陽明谵語潮熱,不能食者,可攻,由燥屎在内也。
乃亦有胃中虛冷不能食者,須詳别之,未可便以不能食為實證也。
若誤攻之,熱去哕作矣。
然則安得以陽明概為宜下哉!若胃中虛冷,不能食者,飲水則哕。
【注】此承上條不攻亦哕之義也。
若其人胃中虛冷,不能食者,雖不攻其熱,飲水則哕,蓋以胃既虛冷,複得水寒,故哕也,宜理中湯加丁香吳茱萸,溫而降之可也。
【集注】喻昌曰:表熱裡寒,法當先救其裡,太陽經中亦用四逆湯,其在陽明更可知矣。
此條比前條虛寒更甚,故不但攻其熱必哕,即飲水亦哕也。
汪琥曰:若胃中虛冷不能食,飲水則水寒相抟,氣逆而亦為哕矣,法當大溫。
趺陽脈浮,浮則為虛,浮虛相抟,故令氣KT,言胃氣虛竭也。
脈滑則為哕,此為醫咎,責虛取實,守空迫血。
脈浮,鼻中燥者,必衄血也。
【注】誤攻飲冷,皆可緻KT,固矣。
今趺陽胃脈浮而不大,無力而虛,則是胃虛與邪相抟,即不誤下飲冷,亦令KT也。
若趺陽胃脈滑則為哕者,乃熱氣擁郁之KT,非胃氣虛竭之KT,醫何可取實責虛,以自取其咎耶!若趺陽胃脈浮而鼻中燥者,此熱據營分,營熱迫血妄行,必作衄也。
世有以哕為呃逆者,不知哕即幹嘔也,以其有哕哕之聲,故又名哕也。
觀今病呃逆之人,與飲冷水則氣自臍下沖上,退場門而作格兒格兒之聲,聲長時止者為實,可治;聲短不已者,為虛,難治。
【集注】方有執曰:此又出趺陽脈,而以哕與衄言,皆逼汗而不得汗之所緻也。
咎,過愆也。
責虛,言求病于虛。
取實,言反以虛為實而攻取之也。
血屬陰而為内守,故曰守空。
迫血,言劫汗也。
寸口脈浮大,而醫反下之,此為大逆。
浮則無血,大則為寒,寒氣相抟,則為腸鳴,醫乃不知,而反飲冷水,令汗大出,水得寒氣,冷必相抟,其人必KT。
【按】“令汗大出”四字,當是衍文。
【注】寸口脈浮大,指六脈皆浮大也。
六脈皆浮大,則非陽明按之大脈,乃太陽不按之大脈也。
醫反下之,此為大逆,則從前浮脈變而為無血之虛,大脈變而為胃冷之遲。
虛寒相抟,則為腸鳴,醫乃不知。
而反與飲冷水,其人得水寒之氣,冷與虛相抟于胃中,故必KT也。
KT者,氣結有聲,即今之呃逆也。
【集注】程知曰:言邪氣在表妄下之變也。
寸口浮大,而無硬滿髒熱之證,法應發汗,若反下之,此為大逆。
既經妄下,則所謂浮者,至于内空而無血;所謂大者,變為裡虛而有寒,虛寒相抟,則為腸鳴。
醫見脈大,以為有熱,飲以冷水,欲以水寒勝熱而作汗,裡先虛寒,又得冷水與之相抟,則冷結上焦,必至咽噎塞而氣逆矣。
傷寒哕而腹滿,視其前後,知何部不利,利之則愈。
【注】傷寒哕而不腹滿者,為正氣虛,吳茱萸湯證也。
哕而腹滿者,為邪氣實,視其二便何部不利,利之則愈也。
【集注】成無己曰:哕而腹滿,氣上而不下也。
視其前後有不利者,即利之以降其氣。
前部小便也,後部大便也。
程知曰:前部不利,後人治以五苓;後部不利,後人治以承氣是也。
沈明宗曰:邪傳于胃,胃氣壅遏,兩氣相抟,氣逆上沖,則為哕矣。
張錫駒曰:傷寒至哕,非胃氣敗,即胃中寒。
然亦有裡實不通,氣不得下洩,反上逆而為哕者,當詳辨之。
夫實則谵語,虛則鄭聲。
鄭聲者,重語也。
【注】谵語一證,有虛有實。
實則谵語,陽明熱甚,上乘于心,亂言無次,其聲高朗,邪氣實也。
虛則鄭聲,精神衰乏,不能自主,語言重複,其聲微短,正氣虛也。
【集注】戴元禮曰:谵語屬陽,鄭聲屬陰。
經曰:實則谵語,虛則鄭聲。
谵語者,颠倒錯亂,言出無倫,常對空獨語,如見鬼狀。
鄭聲者,鄭重頻煩,語雖謬而諄諄不已,老年人遇事則谇語不休,以陽氣虛不精明也。
此谵語、鄭聲虛實之所以不同也。
二者本不難辨,但陽盛裡實,與陰盛格陽,皆能錯語,須以他證别之,随證施治可也。
婁全善曰:餘用參、、歸、術等劑治谵語,得愈者甚多,豈可不分虛實,一概用黃連解毒、大小承氣等湯以治之乎?(按:其所雲亦鄭聲也。
) 張錫駒曰:實則谵語者,陽明燥熱甚而神昏氣亂,故不避親疏,妄言罵詈也。
虛則鄭聲者,神氣虛而不能自主,故聲音不正,而語言重複也。
傷寒四五日,脈沉而喘滿,沉為在裡,而反發其汗,津液越出,大便為難,表虛裡實,久則谵語。
【注】傷寒四五日,入裡之時也。
脈沉而喘滿,乃為在裡之喘滿,而反發其汗,津液越出,則表虛也,汗出胃幹,大便為難,則裡實也。
久則胃熱熾盛,必發谵語也。
【集注】方有執曰:越出謂枉道而出也。
張璐曰:傷寒四五日,正邪熱傳裡之時,況見脈沉在裡之喘滿,而反汗之,必緻燥結谵語矣。
蓋燥結谵語,頗似大承氣證,此以過汗傷津,而不緻大實大滿腹痛,隻宜小承氣為允當耳!陽明病,其人多汗,以津液外出,胃中燥,大便必硬,硬則谵語,小承氣湯主之。
若一服谵語止者,更莫複服。
【注】此詳上條以明其治也。
陽明病其人多汗,以津液外出,胃中幹燥,大便必硬,久則谵語,宜以小承氣湯主之,若一服利,谵語止,慎不可更服也。
【集注】張璐曰:多汗谵語,下證急矣。
以其人汗出既多,津液外耗,故不宜大下。
但當略與小承氣湯,和其胃氣,谵語自止,若過服反傷津液也。
沈明宗曰:此汗多胃燥,非同實治也。
汗出谵語者,以有燥屎在胃中,此為風也。
須下者,過經乃可下之。
下之若早,語言必亂,以表虛裡實故也。
下之愈,宜大承氣湯。
【注】病自汗出而谵語者,以素有燥屎在胃中,此為太陽風邪之所傳也,須當下之。
然必須太陽之邪,已過陽明之經,而入陽明之腑,乃可下之。
若下之早,則裡熱未結,不但熱去不盡,且虛其中,熱乘虛而上幹于心,語言必亂。
此表虛汗出,裡實谵語,所以必待過經入腑,而後下之則愈,宜大承氣湯。
【集注】方有執曰:過經,謂甯遲遲,非謂必待十三日後也。
程知曰:此言谵語不當下早也。
既出汗矣而谵語,則必有燥屎在胃,此當屬風。
風為陽邪,陽邪入裡,故谵語。
然須六七日乃可下之,下之早,則風邪未解于表,盡入于裡,裡邪燥實,語言更亂也。
陽明病,谵語有潮熱,反不能食者,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也;若能食者,但硬爾。
宜大承氣湯下之。
【按】“宜大承氣湯下之”句,應在“必有燥屎五六枚”之下,始合當用大承氣湯下之之義。
若但便硬而用大承氣湯下之,殊失仲景顧慮誤下、慎下之旨。
【注】陽明病谵語有潮熱,反不能食者,知胃中必有燥屎已結實也,宜大承氣湯下之。
若能食者,知胃将和,但大便硬耳!當導之,不可下也。
【集注】張璐曰:此以能食、不能食辨燥結之微甚也。
潮熱谵語,皆胃中熱甚所緻。
胃熱則能消谷,今反不能食,此必熱傷胃中津液,氣化不能下行,燥屎逆攻于胃之故,宜大承氣湯,急祛亢極之陽,以救垂絕之陰。
若能食者,胃中氣化自行,熱邪不盛,津液不緻大傷,大便雖硬,不久自行,不必用藥,反傷其氣也。
下利谵語者,有燥屎也,宜小承氣湯。
【注】下利裡虛,谵語裡實,若脈滑大,證兼裡急,知其中必有宿食也。
其下利之物,又必稠粘臭穢,知熱與宿食合而為之也,此可決其有燥屎也,宜以小承氣湯下之。
于此推之,可知燥屎不在大便硬與不硬,而在裡之急與不急,便之臭與不臭也。
【集注】汪琥曰:下利者,腸胃之疾也。
若谵語,則胃家實,與厥陰無與,乃腸中有燥屎不得下也。
治宜小承氣湯者,此半利半結,隻須緩以攻之也。
又曰:或問既下利矣,則熱氣得以下洩,何由而緻谵語有燥屎也?答曰:此系陽明腑實大熱之證,胃中糟粕為邪所壅,留着于内,其未成硬者,或時得下,其已成硬者,終不得出,則燥屎為下利之根,燥屎不得出,則邪熱上乘于心,所以谵語。
要之此證,須以手按臍腹當必堅痛,方為有燥屎之征。
直視谵語,喘滿者死,下利者亦死。
【注】上條下利谵語為可治,此條下利谵語者死。
要知谵語不死于下利,而死于直視也。
直視者,精不注乎目也;谵語者,神不守乎心也,已屬惡候。
加之喘滿,陽上脫也,故曰死。
下利陰下脫也,故曰亦死也。
【集注】方有執曰:直視,精不榮于目也;谵語,神不主乎心也。
喘則陽争于上,利則陰争于下,胃中土也,陰陽争奪于上下,而中氣不守,故無法可治,而皆主死也。
發汗多,若重發汗者,亡其陽。
谵語,脈短者死;脈自和者不死。
【注】太陽病,發汗過多,不解,又複重發其汗,以緻氣液兩亡,熱邪乘燥傳入陽明而生谵語。
谵語者,胃熱陽也;脈短者,氣衰陰也。
陽病見陰脈,為陰勝于陽,故死也。
若脈不短,為陰陽自和,故不死也。
【集注】喻昌曰:方注以此為太陽經脫簡,不知太陽經無谵語之例,必日久而兼陽明、少陽,方有谵語。
故此言太陽經得病時,發汗過多,及傳陽明時,重發其汗,因有亡陽而谵語之一證也。
亡陽之人,所存者陰氣耳,故神魂不定,而妄見妄聞,與熱邪乘心之候不同。
脈短則陰陽不附。
脈和則陰陽未離,其生死但從脈定耳。
汪琥曰:谵語者,脈當大實或洪滑,為自和。
自和者,言脈與病不相背也,病雖甚不死。
若谵語脈短,為邪熱盛,正氣衰,乃陽證見陰脈也,無法可施。
發汗多,亡陽谵語者,不可下,與柴胡桂枝湯和其營衛,以通津液後自愈。
【注】此又承上條以出其治也。
谵語者,屬陽明熱實,可下之證也。
若發汗過多,大亡氣液而發谵語者,乃津枯緻燥之谵語,非熱甚内實之谵語,不可下也。
裡有熱,宜白虎加人參湯。
表不解,與柴胡桂枝湯和其營衛,以通津液後自愈也。
【按】發汗過多,亡陽谵語,以無大便硬滿痛,故不可下;以無身寒汗出惡寒,故不可溫。
于此可知發太陽汗出過多緻谵語者,必無發熱汗出惡寒也。
發陽明汗出過多緻谵語者,必有潮熱惡熱不大便也。
此則發少陽汗多緻谵語者,即論中少陽不可發汗,發汗則谵語是也。
然舍小柴胡湯别無治法,若隻用柴胡又恐升散,非亡陽所宜,故合桂枝和其營衛,通其津液自可愈也。
陽明中風,脈弦浮大而短氣,腹都滿,脅下及心痛,久按之氣不通,鼻幹,不得汗,嗜卧,一身及面目悉黃,小便難,有潮熱,時時哕,耳前後腫,刺之小瘥,外不解,病過十日,脈續浮者,與小柴胡湯。
脈但浮,無餘證者,與麻黃湯。
若不尿,腹滿加哕者,不治。
【按】續浮之“浮”字,當是“弦”字,始與文義相屬,則可與小柴胡湯。
若俱是“浮”字,則上之浮,既宜用小柴胡湯,下之浮又如何用麻黃湯耶?【注】中風傳陽明,病太陽未罷,脈當浮緩。
今脈弦浮大,弦,少陽脈也;浮,太陽脈也;大,陽明脈也,脈既兼見,證亦如之。
腹滿,太陽陽明證也;脅下及心痛,久按之不通快,少陽證也;鼻幹,陽明證也;不得汗,太陽證也;嗜卧,少陰證也;面目悉黃,太陰證也;小便難,太陽腑證也;潮熱,陽明裡證也;哕逆,胃敗證也;耳前後腫,少陽證也;短氣,氣衰證也,凡仲景立法無方之條,皆是此等陰陽錯雜,表裡混淆之證,但教人俟其病勢所向,乘機而施治也。
故用刺法,待其小瘥,若外病不解,已成危候。
如過十日,脈續弦不浮者,則邪機已向少陽,可與小柴胡湯和之,使陽明之邪從少陽而解。
若脈但浮不大,而無餘證者,則邪機已向太陽,當與麻黃湯汗之,使陽明之邪從太陽而解。
若已過十餘日,病勢不減,又不歸于胃而成實,更加不尿腹滿哕甚等逆,即有一二可下之證,胃氣已敗,不可治也。
【集注】程知曰:此條全是表證未解,而無汗出燥渴之證,故不可用白虎。
雖有潮熱,而無硬滿谵語汗出之證,故不可用承氣。
不如俟氣之自回,猶可漸引其邪從外出也。
程應旄曰:此條證以“不得汗”三字為主,故酌量于柴胡、麻黃二湯間,以通其久閉,總是要得汗耳!脈浮而芤,浮為陽,芤為陰,浮芤相搏,胃氣生熱,其陽則絕。
【注】脈浮而芤,浮為陽盛,芤為陰虛。
陽盛則發熱,陰虛則汗出,二者相搏,則胃氣生熱愈盛,胃中津液立亡。
其陽則絕者,言陽亡津液絕也。
【集注】方有執曰:浮為氣上行,故曰陽;芤為血内損,故曰陽。
胃中生熱者,陰不足以和陽,津液幹而成枯燥也。
張璐曰:此言脾約當下不下,則浮澀轉為浮芤,津液竭而難下矣。
其陽則絕,即陽絕于裡,亡津液之互辭也。
趙良曰:胃中陽熱亢甚,脾無陰氣以和之,孤陽無偶,不至燔灼竭絕不止耳。
沈明宗曰:此辨陽明津竭之脈也。
浮為邪氣強,芤為陰血虛,陽邪盛而陰血虛,為浮芤相搏,胃氣生熱,故曰:其陽則絕。
即亡津液之互詞也。
若見此脈,當養津液,不可便攻也。
陽明病,反無汗,而小便利,二三日嘔而咳,手足厥者,必苦頭痛,若不咳不嘔,手足不厥者,頭不痛。
【注】陽明病,法多汗,反無汗而小便利,是寒氣内攻也。
至二三日嘔而咳,寒邪上逆也;手足厥者,寒氣見于四肢也;氣上逆,則咳而苦頭痛矣。
若不咳、不嘔、不厥,則頭不痛。
此證之頭痛者标也,咳逆、手足厥者本也。
【集注】程知曰:無汗小便利,嘔咳肢厥頭痛,曷不謂太陽病?蓋初起無頭痛諸表證也。
此頭痛是二三日後嘔咳而厥所緻,非因頭痛緻嘔咳而厥也。
嘔、咳二證,太陽、少陽俱有之,其表證未解,則屬太陽病;其寒熱往來者,則謂之少陽病也。
厥,則厥陰有之,但無嘔與咳也。
張璐曰:陽明無汗,嘔咳手足厥者,得之榮衛俱傷而邪入深也。
然小便利,則邪不在内而在外,不在下而在上,故知必苦頭痛,仍宜小青龍主之。
若不嘔、不咳、不厥而小便利者,邪必順水道而出,豈有逆攻巅頂之理哉!林瀾曰:須識陽明亦有手足厥證,胃主四肢,中虛氣寒所緻也。
然頭苦痛而咳,自與陰寒但厥者異矣。
此類數條最為難解。
吳人駒曰:嘔咳手足厥頭痛,皆由反無汗之故也。
陽明病,但頭眩,不惡寒,故能食而咳,其人咽必痛;若不咳者,咽不痛。
【注】陽明病,當惡熱不惡寒,若從傷寒傳來,則不能食,今從中風傳來,故能食也。
傷寒挾寒邪,則有頭痛證,今中風挾風邪,則有頭眩證,理固然也。
寒邪屬陰,若兼飲則咳而嘔,今不嘔而咽痛,則以風屬陽邪,風病則兼火,故咳而咽痛,以類相從也。
【集注】方有執曰:眩,風旋而目運也,風,故不惡寒能食。
咳,逆氣也。
咽門,胃之系也。
胃熱而氣逆攻咽,則咳而咽傷也。
程知曰:陰邪下行,故無汗而小便利;陽邪上行,故不惡寒而頭眩。
寒則嘔不能食,風則能食;寒則頭痛,風則咽痛,是風寒入胃之辨也。
程應旄曰:陽明以下行為順,逆則上行,故中寒則有頭痛證,中風則有頭眩證。
以不惡寒而能食,知其郁熱在裡也。
寒上攻能令咳,其咳兼嘔,故不能食而手足厥;熱上攻亦令咳,其咳不嘔,故能食而咽痛,以胃氣上通于肺,而咽為胃腑之門也。
夫咽痛惟少陰有之,今以咳傷緻痛,若不咳則咽不痛,況更有頭眩不惡寒之證,益可辨其為陽明之郁熱也。
病患有寒,複發汗,胃中冷,必吐蛔。
【注】病患有寒,謂胃中寒也。
複發汗,謂汗而複汗也。
胃寒複汗,陽氣愈微,胃中冷甚,蛔不能安,故必吐蛔也,宜理中湯送烏梅丸可也。
【集注】程應旄曰:汗生于谷精,胃中陽氣所釀也。
有寒複發汗,知胃陽不複存于内矣,蛔何能安?發汗後,水藥不得入口為逆,若更發汗,必吐下不止。
【按】必吐下不止之“下”字,當是衍文。
【注】此承上條誤而又誤,必變而成逆也。
胃中虛冷,本因誤汗,水藥不得入口,入口即吐而為逆也。
若更發其汗,則胃逆益甚,不能司納。
不特水藥入口方吐,且必無時而不吐逆也。
【集注】成無己曰:汗後水藥不得入口,為之吐逆。
發汗亡陽,胃中虛冷也;若更發汗,則愈損陽氣,胃氣大虛,故吐不止。
程應旄曰:發汗後見此者,由未汗之先,其人已是中虛而寒,故一誤不堪再誤也。
脈浮而遲,表熱裡寒,下利清谷者,四逆湯主之。
【注】陽明病,脈浮而遲,浮主表熱,遲主裡寒。
今其證下利清谷,則為裡寒太甚,法當溫之,宜四逆湯主之。
【集注】汪琥曰:陽明經病,脈當從長,今脈但浮,此在表之熱凝也。
腑病脈當從數,今脈過遲,此在裡之寒甚也,故見下利清谷。
其所利之谷食,色不變氣不臭,即完谷不化也。
此裡寒已極,故與四逆湯也。
陽明病,欲解時,從申至戌上。
【注】凡陽明病,無論在經在腑,必乘其旺時而解。
申、酉、戌,陽明旺時也。
經氣旺,則邪氣自退,故解也。
【集注】張志聰曰:經雲:日西而陽氣衰,陽明之所主也。
從申至戌上,乃陽明主氣之時,表裡之邪欲出,必随旺時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