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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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少陽病脈證并治全篇 少陽主春,其氣半出地外,半在地中,人身之氣亦如之,故主半表半裡也。

    半表者,謂在外之太陽也;半裡者,謂在内之太陰也。

    邪入其間,陰陽相移,寒熱交作,邪正相持,進退互拒,此際汗、吐、下三法俱在所禁,故立小柴胡湯和解法,加減施治。

    然小柴胡加減法中,又有口不渴身有微熱者,加桂枝以取汗,及下後胸脅滿微結,小便不利,渴而不嘔,頭汗出,往來寒熱者,用柴胡桂枝幹姜湯汗之。

    又有柴胡證具,而反下之,心下滿而硬痛者,此為結胸也,大陷胸湯主之;及柴胡證仍在者,先與小柴胡湯。

    嘔不止心下急,郁郁微煩者,為未解也,與大柴胡湯下之。

    更有本柴胡證,醫以丸藥,下之微利,胸脅滿而嘔,日晡潮熱者,小柴胡加芒硝湯下之等法。

    是仲景亦有汗、下之法,惟在臨證詳察,因病施治,不可執一也。

     少陽之為病,口苦,咽幹,目眩也。

     【注】少陽者,膽經也。

    其脈起于目銳,從耳後入耳中,挾咽出頤颔中。

    邪傷其經,故口苦、咽幹、目眩也,口苦者,熱蒸膽氣上溢也;咽幹者,熱耗其津液也;目眩者,熱熏眼發黑也。

    此揭中風、傷寒邪傳少陽之總綱,凡篇中稱少陽中風、傷寒者,即具此證之謂也。

     【集注】林瀾曰:論中言少陽病,胸脅痛耳聾,往來寒熱,心煩喜嘔,胸脅痞硬,半表半裡之證詳矣。

     此何以曰口苦咽幹目眩也?大抵病于經絡者,此篇諸條已悉之矣,若膽熱腑自病,則又必有此證也。

     沈明宗曰:此雖少陽總證,然偏裡矣。

    少陽主膽,其脈循脅絡于耳,故胸脅痛而耳聾。

    仲景另出手眼,以補口苦、咽幹、目眩之裡證,乃括少陽風傷衛、寒傷榮,風寒兩傷而言也。

     吳人駒曰:少陽者,一陽也。

    少陽之上,相火主之。

    若從火化,火盛則幹,故口苦咽幹也。

    少陽屬木,木主肝,肝主目,故病則目眩也。

     魏荔彤曰:膽腑與少陽經為表裡,而非半表半裡之謂。

    半表者,對太陽之全表言;半裡者,對太陰之全裡言。

    故少陽在半表半裡之間,總以經絡之界為言。

    又曰:經中所謂不必悉具者,指或中餘證,而少陽經膽腑之主病,未有不悉具而遽可指為少陽病成者。

     少陽中風,兩耳無所聞,目赤,胸中滿而煩者,不可吐下,吐下則悸而驚。

     【注】少陽,即首條口苦、咽幹、目眩之謂也。

    中風,謂此少陽病,是從中風之邪傳來也。

    少陽之脈,起目銳,從耳後入耳中;其支者,會缺盆,下胸中,循脅。

    表邪傳其經,故目赤耳聾,胸中滿而煩也。

    然此乃少陽半表半裡之胸滿而煩,非太陽證具之邪陷胸滿而煩者比,故不可吐、下,若吐、下則虛其中,神志虛怯,則悸而驚也。

    此揭中風邪傳少陽之大綱也。

     【集注】程知曰:少陽惟宜和解,若吐之則虛其陽而悸,下之則虛其陰而驚。

     汪琥曰:少陽有吐下之禁,隻因煩滿,故誤行吐下之法。

    成注謂:吐則傷氣,氣虛者悸;下則亡血,血虛者驚。

    不知驚悸,皆主于心,誤吐且下,則津液衰耗,神志虛怯,故悸而驚也沈明宗曰:胸中煩滿似乎可吐,但在少陽,其邪已下胸循脅,吐之徒傷胸中之氣,使邪内并逼迫神明,則悸而驚也。

     魏荔彤曰:此條論仲景不出方。

    小柴胡條中有心煩心下悸之證,想可無事他求也。

    汗、吐、下三法既不可行,則當和解之。

    小柴胡為少陽對證之藥,斯用之宜決耳!傷寒,脈弦細,頭痛發熱者,屬少陽。

    少陽不可發汗,發汗則谵語。

    此屬胃,胃和則愈,胃不和,則煩而悸。

     【注】不曰少陽傷寒,而曰傷寒,略言之也。

    謂此少陽病是從傷寒之邪傳來也。

    脈弦細,少陽之脈也。

    上條不言脈,此言脈者,補言之也。

    頭痛發熱無汗,傷寒之證也,又兼見口苦、咽幹、目眩少陽之證,故曰屬少陽也。

    蓋少陽之病已屬半裡,故不可發汗,若發汗,則益傷其津,而助其熱,必發谵語,既發谵語,則是轉屬胃矣。

    若其人津液素充,胃能自和,則或可愈;否則津幹熱結,胃不能和,不但谵語,且更煩而悸矣。

    此揭傷寒邪傳少陽之大綱也。

     【集注】王肯堂曰:凡頭痛、發熱俱為在表,惟此頭痛、發熱為少陽者何也?以其脈弦細,故知邪入少陽之界也。

     喻昌曰:少陽傷寒禁發汗,少陽中風禁吐、下,二義互舉,其旨益嚴。

    蓋傷寒之頭痛發熱,宜于發汗者,尚不可汗,則傷風之不可汗,更不待言矣。

    傷風之胸滿而煩,似可吐、下者,尚不可吐、下,則傷寒之不可吐、下,更不待言矣。

    脈弦細者,邪欲入裡,其在胃之津液已為熱耗,重複發汗,而驅其津液外出,安得不谵語乎?汪琥曰:誤發其汗,谵語者,奪其津液而胃幹,故言亂也。

    此少陽之邪,已轉屬胃。

    胃和則愈者,言當用藥以下胃中之熱,而使之和平也。

    胃不和,不但谵語,更加煩擾忪悸,此言胃熱上犯于心,故藏神不自甯也。

     傷寒五六日,中風,往來寒熱,胸脅苦滿,默默不欲飲食,心煩,喜嘔,或胸中煩而不嘔,或渴,或腹中痛,或脅下痞硬,或心下悸,小便不利,或不渴,身有微熱,或咳者,小柴胡湯主之。

     【注】此承上三條,互詳其證,以明其治也。

    傷寒中風三四日,見口苦、咽幹、目眩之證,與弦細之脈,知邪已傳少陽矣。

    若兼見耳聾目赤,胸滿而煩者,則知是從中風傳來也;若兼見頭痛發熱無汗者,則知是從傷寒傳來也。

    今五六日,更見往來寒熱,胸脅苦滿,默默不欲飲食,心煩喜嘔,則知是中風、傷寒兼見俱有之證也。

    少陽之邪,進可傳太陰之裡,退可還太陽之表,中處于半表半裡之間。

    其邪外并于表,半表不解則作寒,内并于裡,半裡不和則作熱;或表或裡無常,故往來寒熱不定也。

    少陽之脈,下胸循脅,邪湊其經,故胸脅苦滿也;少陽邪近乎陰,故默默也;少陽木邪病則妨土,故不欲飲食也;邪在胸脅,火無從洩,上逼于心,故心煩也;邪欲入裡,裡氣外拒,故嘔;嘔則木氣舒,故喜之也。

    此皆柴胡應有之證也。

    其餘諸證,時或有之,總宜以小柴胡湯主之,各随見證以加減治之可耳!然既分中風、傷寒之傳,而不分其治者何也?蓋以太陽有營衛之分,故風寒之辨宜嚴,及傳陽明、少陽則無營衛之分,且其邪皆化熱,故同歸一緻也。

     【集注】成無己曰:邪在表裡之間,謂之半表半裡。

    傷寒中風者,是或傷寒或中風,非傷寒再中風,中風複傷寒也。

    五六日,邪自表傳裡之時,邪在表則寒,在裡則熱,今在半表半裡之間,未有定處,故往來寒熱也。

     邪在表心腹不滿,邪在裡則心腹脹滿,今言胸脅苦滿,亦是在表裡之間也。

    邪在表呻吟不安,邪在裡則内煩。

     經雲:陽入之陰,則靜默默,由邪方自表之裡,在表裡之間也。

    邪在表則能食,邪在裡不能食,不欲食者,未至于必不能食,故亦為在表裡之間也。

    邪在表則不煩、不嘔,邪在裡則煩滿而嘔,煩而喜嘔者,邪在表方傳裡也。

    邪初入裡,未有定處,所傳不一,故有或見之證也。

     方有執曰:五六日,大約言也。

    往來寒熱者,邪入軀殼之裡,髒腑之外,兩界之隙地,所謂半表半裡,乃少陽所主之部位也。

    故入而并于陰則寒,出而并于陽則熱,出入無常,故寒熱間作也。

    太陽一經,有營衛之不同,所以風寒異治;陽明切近太陽,營衛之道在迩,風寒之辨尚嚴;少陽一經,越陽明去太陽遠矣,風寒無異治。

    經以傷寒、中風五六日,往來寒熱,交互為文者,發明風寒至此,同歸于一緻也。

     小柴胡湯方 柴胡(半斤)黃芩(三兩)人參(三兩)半夏(洗,半升)甘草(炙,三兩)生姜(切,三兩)大棗(擘,十二枚) 上七味,以水一鬥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加減法:若胸中煩而不嘔,去半夏、人參,加栝蒌實一枚。

    若渴,去半夏,加人參合前成四兩半,栝蒌根四兩。

    若腹中痛者,去黃芩加芍藥三兩。

    若脅下痞硬,去大棗加牡蛎四兩。

    若心下悸,小便不利者,去黃芩加茯苓四兩。

    若不渴,外有微熱者,去人參加桂枝三兩,溫服微汗愈。

    若咳者,去人參、大棗、生姜,加五味子半升,幹姜二兩。

     【方解】邪傳太陽、陽明,曰汗、曰吐、曰下,邪傳少陽惟宜和解,汗、吐、下三法皆在所禁,以其邪在半表半裡,而角于軀殼之内界。

    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