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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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以脈辨之。
若脈實者,邪已入裡,則汗出潮熱,為陽明下證,宜與大承氣湯下之;若脈浮虛者,邪尚在表,則寒熱如瘧,仍屬太陽當汗之證也,宜與桂枝湯汗之。
【集注】程知曰:病患得汗後,煩熱解,太陽之邪,将盡未盡,其人複如瘧狀,日晡時發熱,則邪入陽明審矣。
然雖已入陽明,尚恐未離太陽,故必重辨其脈。
脈實者可下;若脈浮虛者,仍是陽明兼太陽,便宜汗而不宜下也。
太陽病,若吐、若下、若發汗後,微煩小便數,大便因硬者,與小承氣湯和之愈。
【注】太陽病,若吐、若下、若發汗後不解,入裡微煩者,乃栀子豉湯證也。
今小便數,大便因硬,是津液下奪也,當與小承氣湯和之。
以其結熱未甚,入裡未深也。
【集注】喻昌曰:微煩小便數,大便因硬,皆是邪漸入裡之機,故用小承氣湯和之。
程應旄曰:吐、下、汗後而見煩證,征之于大便硬,固非虛煩者比。
然煩既微而小便數,當由胃家失潤,燥氣客之使然,胃雖實非大實也。
以小承氣湯取其和也,非大攻也。
小承氣湯方 大黃(四兩)濃樸(去皮,炙,二兩)枳實(大者,炙,三枚) 以上三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溫二服。
初服湯當更衣;不爾者,盡飲之。
若更衣者,勿服之。
趺陽脈浮而澀,浮則胃氣強,澀則小便數,浮澀相搏,大便則硬,其脾為約,麻仁丸主之。
【注】趺陽,胃經脈也。
趺陽脈浮而澀,陽浮則胃氣強,陰澀則小便數,陰陽相搏,則熱盛而液竭矣,故大便則硬也。
其名為約者,謂脾為邪所約束,不能為胃行其津液,故名脾約也。
以麻仁丸主之,養液潤燥,清熱通幽,其不敢恣行承氣者,以脈澀故也。
【集注】程知曰:言胃脈浮澀,不可大攻,宜用麻仁丸潤法也。
趺陽,胃脈也。
在足跗上,動脈應手。
浮則陽熱盛而胃強,澀則陰津少而小便數。
脾主為胃行其津液者也,胃陽強則脾陰弱,不能為胃行其津液,故約其食物,如一二彈丸也。
此不當下而當潤之。
程應旄曰:麻仁丸潤燥通幽,傷寒不可恣行大承氣可知矣。
所以然者,以其為太陽陽明,非正陽陽明胃家實者比也。
推之少陽陽明,其不可以正陽明胃家實之法治之,更可知矣。
汪琥曰:以胃強脾弱為脾約作解,蓋以胃中之邪熱盛為陽強,故脈浮;脾家之津液少為陰弱,故脈澀。
用麻仁丸者,以瀉胃中之陽而扶脾之陰也。
麻仁丸方 麻仁(二升)芍藥(半斤)枳實(半斤)大黃(去皮,一斤)濃樸(去皮,一斤)杏仁(去皮尖,熬,别作脂,一升) 上六味,蜜合丸,如桐子大。
飲服十丸,日三服,漸加,以和為度。
【集解】方有執曰:麻子、杏仁能潤幹燥之堅,枳實、濃樸能導固結之滞,芍藥斂液以輔潤,大黃推陳以緻新,脾雖為約,此能疏之。
傷寒吐後,腹脹滿者,與調胃承氣湯。
【注】傷寒吐後,胸不脹滿而腹脹滿者,是表邪已盡,胃中壅熱故也。
宜與調胃承氣湯,下其熱而和之。
以無硬痛,故不用大小承氣也。
【集注】程知曰:言吐後腹脹滿宜調胃也,熱在上焦則吐,吐後腹脹滿,則邪不在胸,其為裡實可知。
然脹滿而不硬痛,自不宜用急下之法,但與調胃承氣,和其胃熱可耳!《内經》雲:諸脹腹大,皆屬于熱也。
程應旄曰:吐傷津液,燥氣不能下達,遂成土郁,是以腹脹滿,用調胃承氣,一奪其郁可耳! 調胃承氣湯方 大黃(去皮,酒浸,四兩)甘草(炙,二兩)芒硝(半升)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納芒硝,更煮兩沸,少少溫服之。
【方解】方名調胃承氣者,有調和承順胃氣之義,非若大小承氣專攻下也。
經曰:熱淫于内,治以鹹寒;火淫于内,治以苦寒。
君大黃之苦寒,臣芒硝之鹹寒,二味并舉,攻熱瀉火之力備矣。
恐其速下,故佐甘草之緩;又恐其過下,故少少溫服之,其意在不峻而和也。
陽明病,不吐不下,心煩者,可與調胃承氣湯。
【注】陽明病,謂已傳陽明,不吐、不下,心煩者,謂未經吐、下而心煩也,其為熱盛實煩可知。
故與調胃承氣湯瀉熱,而煩自除也。
【集注】成無己曰:吐後心煩謂之内煩,下後心煩謂之虛煩,今陽明病不吐不下心煩,則是胃有郁熱也,與調胃承氣湯以下其郁熱。
喻昌曰:胃氣及津液,既不由吐、下而傷,則心煩明系胃中熱熾,故可與調胃承氣湯。
陽明發熱汗多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注】陽明病,不大便,發熱汗多不止者,雖無内實,亦當急下之。
蓋因陽氣大蒸于内,恐緻陰液暴亡于外,故以全津液為急務也,宜大承氣湯下之。
【集注】喻昌曰:汗多則津液外滲,加以發熱,則津液盡随熱勢,蒸蒸騰達于外,更無他法以止其汗,惟有急下一法,引熱勢從大腸而出,庶津液不緻盡越于外耳。
程應旄曰:此等之下,皆為救陰而設,不在奪實。
奪實之下可緩,救陰之下不可緩。
沈明宗曰:陽明裡實,以潮熱微汗為正。
茲見發熱汗多,乃裡熱熾盛之極,蒸騰胃中津液,盡越于外,非亟奪其邪以救津液不可,故宜大承氣湯急下也。
大承氣湯方 大黃(酒洗,四兩)濃樸(炙,去皮,半斤)枳實(炙,五枚)芒硝(三合) 上四味,以水一鬥,先煮二物,取五升去滓,納大黃更煮;取二升去滓,納芒硝,更上微火一兩沸。
分溫再服,得下,餘勿服。
【方解】諸積熱結于裡而成滿痞燥實者,均以大承氣湯下之也。
滿者,腹脅滿急脹,故用濃樸以消氣壅;痞者,心下痞塞硬堅,故用枳實以破氣結;燥者,腸中燥屎幹結,故用芒硝潤燥軟堅;實者,腹痛大便不通,故用大黃攻積瀉熱。
然必審四證之輕重,四藥之多少适其宜,始可與也。
若邪重劑輕,則邪氣不服;邪輕劑重,則正氣轉傷,不可不慎也。
【集解】柯琴曰:諸病皆因于氣,穢物之不去,由于氣之不順也,故攻積之劑,必用氣分之藥,因以承氣名湯。
方分大小有二義焉。
濃樸倍大黃,是氣藥為君,名大承氣;大黃倍濃樸,是氣藥為臣,名小承氣。
味多性猛,制大其服,欲令大瀉下也,因名曰大;味寡性緩,制小其服,欲微和胃氣也,因名曰小。
且煎法更有妙義,大承氣用水一鬥煮樸、枳,取五升去滓,納大黃,再煮取二升,納芒硝,何哉?蓋生者氣銳而先行,熟者氣純而和緩,仲景欲使芒硝先化燥屎,大黃繼通地道,而後枳、樸除其痞滿。
若小承氣,以三味同煎,不分次第,同一大黃而煎法不同,此可見仲景微和之意也。
程知曰:調胃承氣,大黃用酒浸;大承氣,大黃用酒洗,皆為芒硝之鹹寒而以酒制之。
若小承氣,不用芒硝,則亦不事酒浸洗矣。
陽明病,下之,心中懊而煩,胃中有燥屎者,可攻,腹微滿,初頭硬,後必溏,不可攻之。
若有燥屎者,宜大承氣湯。
【注】陽明病,下之後,心中懊而煩者,若腹大滿,不大便,小便數,知胃中未盡之燥屎複硬也,乃可攻之。
若腹微滿,不可攻也。
誤攻必變脹滿不能食,飲水則哕等,逆矣。
若果有燥屎,宜下者,以大承氣湯下之。
【集注】方有執曰:可攻以上,以轉矢氣言。
懊,悔痛恨之意。
蓋藥力不足以勝病,燥硬欲行而不能,故曰:可攻。
言當更服湯以促之也。
腹微滿以下,以不轉矢氣言。
頭硬後溏裡熱輕也,故曰:不可攻之。
言當止湯勿服也。
程知曰:言有燥屎,即可大攻下也。
下後心中懊而煩者,虛煩也,當與栀子豉湯。
若胃有燥屎,則非虛煩,故可攻。
腹不甚滿,則無必攻之法,有燥屎則非先硬後溏者也,故可攻。
又曰:便硬與燥屎不同。
便硬者,大便實滿而硬;燥屎者,胃中宿食,因胃熱而結為燥丸之屎也。
故便硬,猶有用小承氣者;若燥屎,則無不用芒硝之鹹寒也。
程應旄曰:未句乃申可攻句,以決治法。
得病二三日,脈弱,無太陽柴胡證,煩躁心下硬,至四五日,雖能食,以小承氣湯,少少與微和之,令小安。
至六日,與承氣湯一升,若不大便六七日,小便少者,雖不能食,但初頭硬,後必溏,未定成硬,攻之必溏。
須小便利,屎定硬,乃可攻之,宜大承氣湯。
【注】得病二三日,無太陽、少陽證,煩躁心下硬,至四五日,不大便,若脈大,屬正陽陽明,胃實之證也,下之無疑。
今脈弱,雖胃和能食,不可輕下,隻可與小承氣湯,少少與而微和之,令其小安。
次日仍不大便,繼與小承氣湯促之。
若六七日竟不大便而小便少者,即不能食,亦屬胃中尚未幹燥,屎未定硬,如大攻之,初見硬複必溏也。
須待小便利,知屎定硬,乃可攻之,宜大承氣湯。
【集注】方有執曰:太陽不言藥,以有桂枝、麻黃之同也;少陽言藥,以專主柴胡也。
凡以此為文者,皆互發也。
以無太、少二經證,故知此屬陽明,以脈弱,故宜微和,至六日以下,乃曆叙可攻、不可攻之節度也。
程應旄曰:能食以結在腸間,而胃火自盛也。
先以小承氣湯少少與之,和胃中之火,令少安後,以前藥增至一升,去腸中之結。
既用小承氣矣,而又減去分數,接續投之,以脈弱之胃,其禀素虛,而為日又未久也。
張璐曰:此段之能食、不能食,全與辨風寒強弱無涉。
言能食者,不可以為胃強而輕下;不能食者,不可以為胃中有燥屎而輕下也。
陽明病,脈遲,雖汗出不惡寒者,其身必重,短氣,腹滿而喘,有潮熱者,此外欲解,可攻裡也,手足然汗出者,此大便已硬也,大承氣湯主之。
若汗多,微發熱惡寒者,外未解也,其熱不潮,未可與承氣湯,若腹大滿不通者,可與小承氣湯,微和胃氣,勿令大洩下。
【注】陽明病脈遲,雖汗出不惡寒,外證欲解而脈不實,尚未可攻也。
若其人身重,熱困于體也;短氣而喘,熱壅于上也;腹滿潮熱,熱聚于中也,手足然汗出,大便已硬,熱結于下也,斯為外邪已解,内實已成,始可攻之,主以大承氣湯可也。
若汗出,微發熱惡寒者,則外猶未解也,其熱不潮者,裡猶未實也,不可與承氣湯。
即有裡急、腹大滿、不通等證,亦隻宜與小承氣湯微和胃氣,勿令大洩下,蓋以脈遲故也。
【集注】方有執曰:潮熱,陽明旺于申酉戌,故熱作于此時,如潮之有信也。
手足然而汗出者,脾主四肢而胃為之合,胃中燥實而蒸蒸騰達于四肢,故曰:大便已硬也。
林瀾曰:此節辨脈遲内結之,或宜大承氣攻之,或但可以小承氣微和之也。
陽明病脈遲證,兼汗出不惡寒,身重短氣,腹滿而喘,似屬可攻。
然必有潮熱者,為外證已解,裡證已具,手足然汗出者,為大便已硬,主以大承氣湯攻之奚疑!若汗出雖多,猶見發熱惡寒,則表尚在也,其熱不潮,汗亦非手足然之汗,安可與承氣以攻之乎!即腹大滿不通,亦隻可與小承氣微和,勿令大洩下。
此何以故?脈遲便非必下之脈,雖内結亦豈大承氣所宜哉!陽明病,潮熱,大便微硬者,可與大承氣湯;不硬者,不可與之。
若不大便六七日,恐有燥屎,欲知之法,少與小承氣湯,湯入腹中,轉矢氣者,此有燥屎也,乃可攻之;若不轉矢氣者,此但初頭硬,後必溏,不可攻之,攻之必脹滿不能食也。
欲飲水者,與水則哕,其後發熱者,必大便複硬而少也,以小承氣湯和之。
不轉矢氣者,慎不可攻也。
【注】陽明病,潮熱大便微硬者,可與大承氣湯;不硬者,不可與之也。
若不大便六七日,恐有燥屎,欲知之法,少與小承氣湯,湯入腹中轉矢穢氣,則為有燥屎,乃可攻之。
若不轉矢穢氣,此但初頭硬後必溏,是尚未成硬也,不可攻之,攻之必寒氣乘虛上逆,脹滿不能食也。
欲飲水者,得水則哕,亦由虛寒之氣上逆,不能化水而下輸也。
若其後所發潮熱不退,必是大便再硬,但已經下後,所硬者無多,隻以小承氣湯和之可也。
故凡服承氣湯不轉矢氣者,慎不可攻也。
此蓋仲景戒人不可輕下之意。
【集注】方有執曰:此以潮熱、轉矢氣次第而詳言之,以決當下之候也。
轉矢氣,反屁出也。
脹滿,藥寒之過也。
哕,亦寒傷胃也。
複硬而少者,重下故也。
末句重緻叮咛之意。
喻昌曰:若腹中氣仍不轉,則不但用大承氣大差,即小承氣亦差矣。
程知曰:上條曰:外欲解,可攻裡;曰:外未解,未可與承氣;曰:可與小承氣,微和胃氣,勿令大洩下。
此條曰:可與;曰:不可與;曰:乃可攻之,不可攻之;曰:少與小承氣;曰:以小承氣和之,慎不可攻。
多少商量慎重之意。
故惟手足然汗出,大便燥硬者,始主之以大承氣,若小承氣,猶是微和胃氣之法也。
汪琥曰:轉矢氣,則知其人大便已硬,腸胃中燥熱之甚,故其氣不外宣,時轉而下;不轉矢氣,則腸胃中雖有熱,而滲孔未至于燥,此但初頭硬,後必溏也。
陽明病,谵語,發潮熱,脈滑而疾者,小承氣湯主之。
因與承氣湯一升,腹中轉失氣者,更服一升,若不轉矢氣者,勿更與之。
明日又不大便,脈反微澀者,裡虛也,為難治,不可更與承氣湯也。
【注】陽明病,谵語,潮熱,脈滑而疾者,是可攻之證脈也。
然無然之汗出,與小便數、大便硬燥實等證,則不可驟然攻之,宜先與小承氣湯一升試之。
若腹中轉矢穢氣,則知腸中燥屎已硬,以藥少未能遽下,所轉下者,但屎之氣耳!可更服一升促之,自可下也。
若不轉矢氣,則勿更與服,俟明日仍不大便,診其脈仍滑疾,則更服之。
今脈反見微澀,則是裡虛無氣,不能承送,故為難治,所以不可更與承氣湯也。
【集注】方有執曰:滑以候食,故為大便硬之診。
疾者,屬裡熱也。
微者,陽氣不充,無以營運。
澀者,陰血不足,無以潤送。
故曰:陽微不可下,無血不可下。
此之謂也。
張璐曰:此條脈滑而疾,有谵語、潮熱,而無硬滿實證,隻宜以小承氣湯下之,下之而脈反微澀,證變裡虛,故為難治。
傷寒若吐、若下後不解,不大便五六日,上至十餘日,日晡所發潮熱,不惡寒,獨語如見鬼狀。
若劇者,發則不識人,循衣摸床,惕而不安,微喘直視。
脈弦者生,澀者死。
微者,但發熱、谵語者,大承氣湯主之。
若一服利,則止後服。
【按】趙嗣真曰:《活人書》去:弦者,陽也;澀者,陰也。
陽病見陽脈者生,在仲景脈法中,弦澀屬陰不屬陽得無疑乎?今觀本文内,脈弦者生之“弦”字,當是“滑”字。
若是“弦”字,弦為陰負之脈,豈有必生之理?惟滑脈為陽,始有生理。
滑者通,澀者塞,凡物理皆以通為生,塞為死。
玩上條脈滑而疾者小承氣主之,脈微澀者,裡虛為難治,益見其誤。
【注】傷寒,若吐、若下後,津液已亡,而表不解,邪因入裡,不大便五六日,上至十餘日仍不大便,日晡所發潮熱,不惡寒者,此乃表邪悉罷,裡熱漸深也,仍宜大承湯,蕩盡餘邪,以存陰液,自可愈也。
若因循失下,以緻獨語如見鬼狀,病勢劇者,則不識人,循衣摸床,驚惕不安,微喘直視,見一切陽亢陰微,孤陽無根據,神明擾亂之象。
當此之際,惟診其脈滑者為實,堪下則生;澀者為虛,難下則死。
若病勢微者,但見潮熱、谵語、不大便之證,而無前神昏等劇者,宜以大承氣湯下之,若一服利,即止後服,蓋恐其過也。
【按】循衣摸床,危惡之候也。
一以陰氣未竭為可治,如太陽中風,火劫變逆,撚衣摸床,小便利者生,不利者死是也。
一以陽熱之極為可攻,如陽明裡熱成實,循衣摸床,脈滑者生,澀者死是也。
大抵此證,多生于汗、吐、下後,陽氣大虛,精神失守。
經曰:四肢者,諸陽之本也。
陽虛故四肢擾亂失所倚也,以獨參湯救之;汗多者,以參湯;厥冷者,以參附湯治之。
愈者不少,不可概謂陽極陰竭也。
【集注】喻昌曰:此條舉谵語之勢重者為言。
而勢重之中,複分二等:劇者主死;微者主生。
故以大承氣湯下之。
程知曰:婁全善治循衣摸床,每以補益得愈,亦因其脈證之不足也。
劉守真每以承氣治熱病,法雖祖于仲景,而辨證其未能如此詳悉,故開後人鹵莽之端。
又曰:喘則氣欲上脫;微喘者邪實于内,而又不能大喘也。
不識人循衣摸床,心欲絕也;動惕不安,肝欲絕也;微喘,肺欲絕也;直視,腎欲絕也。
《内經》所謂三陰三陽,五髒六腑皆受病,榮衛不行,髒腑不通,故脈澀者死也。
汪琥曰:日晡所發潮熱者,腑實燥甚,故當其經氣王時發潮熱也。
獨語者,即谵語也。
病患自言為谵,獨語如見鬼狀,乃陽明腑實而妄見妄聞。
劇者,甚也。
成注雲:熱甚昏冒正氣,故不識人。
循衣摸床者,陽熱偏勝而躁動于手也。
惕而不安者,胃熱沖膈,心神為之不甯也。
又胃熱甚而氣上逆則喘,直視則邪幹髒矣。
故其生死之機,須于脈候決之。
陽明病,本自汗出,醫更重發汗,病已瘥,尚微煩不了了者,此大便必硬故也。
以亡津液,胃中幹燥,故令大便硬,當問其小便日幾行,若本小便日三四行,今日再行,故知大便不久出。
今為小便數少,以津液當還入胃中,故知不久必大便也。
【注】陽明病,本應自汗出,醫誤以為風邪,更重發汗,病已瘥,尚微煩不了了者,此大便必硬故也。
然無或滿、或痛之苦者,以重汗亡津,胃中幹燥,故大便硬,本無宿食也。
則當問其小便日幾行,若本一日三四行,今日隻再行,可知大便不久則出。
蓋小便數少,則津液當還胃中,故知不久必大便自出,不須藥也。
【集注】方有執曰:水谷入胃,其精者為津液,粗者成渣滓。
水精滲出腸胃之外,清者為津液,濁者外而為汗,下而為小便。
故汗與小便過多者,皆能奪乎津液,所以渣滓之為大便者,幹燥結硬而難出也。
然二便者,水谷分行之道路,此通則彼塞,此塞則彼通,小便出少,則津液還停胃中,必大便潤而自出也。
陽明病,自汗出,若發汗,小便自利者,此為津液内竭,雖硬不可攻之,當須自欲大便,宜蜜煎導而通之。
若土瓜根及大豬膽汁,皆可為導。
【注】此承上條詳其義以明其治也。
陽明病,自汗出,或發汗、小便自利者,此為津液内竭,雖大便硬而無滿痛之苦,不可攻之,當待津液還胃,自欲大便,燥屎已至直腸,難出肛門之時,則用蜜煎潤竅滋燥,導而利之。
或土瓜根宣氣通燥,或豬膽汁清熱潤燥,皆可為引導法,擇而用之可也。
【集注】成無己曰:津液内竭,腸
若脈實者,邪已入裡,則汗出潮熱,為陽明下證,宜與大承氣湯下之;若脈浮虛者,邪尚在表,則寒熱如瘧,仍屬太陽當汗之證也,宜與桂枝湯汗之。
【集注】程知曰:病患得汗後,煩熱解,太陽之邪,将盡未盡,其人複如瘧狀,日晡時發熱,則邪入陽明審矣。
然雖已入陽明,尚恐未離太陽,故必重辨其脈。
脈實者可下;若脈浮虛者,仍是陽明兼太陽,便宜汗而不宜下也。
太陽病,若吐、若下、若發汗後,微煩小便數,大便因硬者,與小承氣湯和之愈。
【注】太陽病,若吐、若下、若發汗後不解,入裡微煩者,乃栀子豉湯證也。
今小便數,大便因硬,是津液下奪也,當與小承氣湯和之。
以其結熱未甚,入裡未深也。
【集注】喻昌曰:微煩小便數,大便因硬,皆是邪漸入裡之機,故用小承氣湯和之。
程應旄曰:吐、下、汗後而見煩證,征之于大便硬,固非虛煩者比。
然煩既微而小便數,當由胃家失潤,燥氣客之使然,胃雖實非大實也。
以小承氣湯取其和也,非大攻也。
小承氣湯方 大黃(四兩)濃樸(去皮,炙,二兩)枳實(大者,炙,三枚) 以上三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溫二服。
初服湯當更衣;不爾者,盡飲之。
若更衣者,勿服之。
趺陽脈浮而澀,浮則胃氣強,澀則小便數,浮澀相搏,大便則硬,其脾為約,麻仁丸主之。
【注】趺陽,胃經脈也。
趺陽脈浮而澀,陽浮則胃氣強,陰澀則小便數,陰陽相搏,則熱盛而液竭矣,故大便則硬也。
其名為約者,謂脾為邪所約束,不能為胃行其津液,故名脾約也。
以麻仁丸主之,養液潤燥,清熱通幽,其不敢恣行承氣者,以脈澀故也。
【集注】程知曰:言胃脈浮澀,不可大攻,宜用麻仁丸潤法也。
趺陽,胃脈也。
在足跗上,動脈應手。
浮則陽熱盛而胃強,澀則陰津少而小便數。
脾主為胃行其津液者也,胃陽強則脾陰弱,不能為胃行其津液,故約其食物,如一二彈丸也。
此不當下而當潤之。
程應旄曰:麻仁丸潤燥通幽,傷寒不可恣行大承氣可知矣。
所以然者,以其為太陽陽明,非正陽陽明胃家實者比也。
推之少陽陽明,其不可以正陽明胃家實之法治之,更可知矣。
汪琥曰:以胃強脾弱為脾約作解,蓋以胃中之邪熱盛為陽強,故脈浮;脾家之津液少為陰弱,故脈澀。
用麻仁丸者,以瀉胃中之陽而扶脾之陰也。
麻仁丸方 麻仁(二升)芍藥(半斤)枳實(半斤)大黃(去皮,一斤)濃樸(去皮,一斤)杏仁(去皮尖,熬,别作脂,一升) 上六味,蜜合丸,如桐子大。
飲服十丸,日三服,漸加,以和為度。
【集解】方有執曰:麻子、杏仁能潤幹燥之堅,枳實、濃樸能導固結之滞,芍藥斂液以輔潤,大黃推陳以緻新,脾雖為約,此能疏之。
傷寒吐後,腹脹滿者,與調胃承氣湯。
【注】傷寒吐後,胸不脹滿而腹脹滿者,是表邪已盡,胃中壅熱故也。
宜與調胃承氣湯,下其熱而和之。
以無硬痛,故不用大小承氣也。
【集注】程知曰:言吐後腹脹滿宜調胃也,熱在上焦則吐,吐後腹脹滿,則邪不在胸,其為裡實可知。
然脹滿而不硬痛,自不宜用急下之法,但與調胃承氣,和其胃熱可耳!《内經》雲:諸脹腹大,皆屬于熱也。
程應旄曰:吐傷津液,燥氣不能下達,遂成土郁,是以腹脹滿,用調胃承氣,一奪其郁可耳! 調胃承氣湯方 大黃(去皮,酒浸,四兩)甘草(炙,二兩)芒硝(半升)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納芒硝,更煮兩沸,少少溫服之。
【方解】方名調胃承氣者,有調和承順胃氣之義,非若大小承氣專攻下也。
經曰:熱淫于内,治以鹹寒;火淫于内,治以苦寒。
君大黃之苦寒,臣芒硝之鹹寒,二味并舉,攻熱瀉火之力備矣。
恐其速下,故佐甘草之緩;又恐其過下,故少少溫服之,其意在不峻而和也。
陽明病,不吐不下,心煩者,可與調胃承氣湯。
【注】陽明病,謂已傳陽明,不吐、不下,心煩者,謂未經吐、下而心煩也,其為熱盛實煩可知。
故與調胃承氣湯瀉熱,而煩自除也。
【集注】成無己曰:吐後心煩謂之内煩,下後心煩謂之虛煩,今陽明病不吐不下心煩,則是胃有郁熱也,與調胃承氣湯以下其郁熱。
喻昌曰:胃氣及津液,既不由吐、下而傷,則心煩明系胃中熱熾,故可與調胃承氣湯。
陽明發熱汗多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注】陽明病,不大便,發熱汗多不止者,雖無内實,亦當急下之。
蓋因陽氣大蒸于内,恐緻陰液暴亡于外,故以全津液為急務也,宜大承氣湯下之。
【集注】喻昌曰:汗多則津液外滲,加以發熱,則津液盡随熱勢,蒸蒸騰達于外,更無他法以止其汗,惟有急下一法,引熱勢從大腸而出,庶津液不緻盡越于外耳。
程應旄曰:此等之下,皆為救陰而設,不在奪實。
奪實之下可緩,救陰之下不可緩。
沈明宗曰:陽明裡實,以潮熱微汗為正。
茲見發熱汗多,乃裡熱熾盛之極,蒸騰胃中津液,盡越于外,非亟奪其邪以救津液不可,故宜大承氣湯急下也。
大承氣湯方 大黃(酒洗,四兩)濃樸(炙,去皮,半斤)枳實(炙,五枚)芒硝(三合) 上四味,以水一鬥,先煮二物,取五升去滓,納大黃更煮;取二升去滓,納芒硝,更上微火一兩沸。
分溫再服,得下,餘勿服。
【方解】諸積熱結于裡而成滿痞燥實者,均以大承氣湯下之也。
滿者,腹脅滿急脹,故用濃樸以消氣壅;痞者,心下痞塞硬堅,故用枳實以破氣結;燥者,腸中燥屎幹結,故用芒硝潤燥軟堅;實者,腹痛大便不通,故用大黃攻積瀉熱。
然必審四證之輕重,四藥之多少适其宜,始可與也。
若邪重劑輕,則邪氣不服;邪輕劑重,則正氣轉傷,不可不慎也。
【集解】柯琴曰:諸病皆因于氣,穢物之不去,由于氣之不順也,故攻積之劑,必用氣分之藥,因以承氣名湯。
方分大小有二義焉。
濃樸倍大黃,是氣藥為君,名大承氣;大黃倍濃樸,是氣藥為臣,名小承氣。
味多性猛,制大其服,欲令大瀉下也,因名曰大;味寡性緩,制小其服,欲微和胃氣也,因名曰小。
且煎法更有妙義,大承氣用水一鬥煮樸、枳,取五升去滓,納大黃,再煮取二升,納芒硝,何哉?蓋生者氣銳而先行,熟者氣純而和緩,仲景欲使芒硝先化燥屎,大黃繼通地道,而後枳、樸除其痞滿。
若小承氣,以三味同煎,不分次第,同一大黃而煎法不同,此可見仲景微和之意也。
程知曰:調胃承氣,大黃用酒浸;大承氣,大黃用酒洗,皆為芒硝之鹹寒而以酒制之。
若小承氣,不用芒硝,則亦不事酒浸洗矣。
陽明病,下之,心中懊而煩,胃中有燥屎者,可攻,腹微滿,初頭硬,後必溏,不可攻之。
若有燥屎者,宜大承氣湯。
【注】陽明病,下之後,心中懊而煩者,若腹大滿,不大便,小便數,知胃中未盡之燥屎複硬也,乃可攻之。
若腹微滿,不可攻也。
誤攻必變脹滿不能食,飲水則哕等,逆矣。
若果有燥屎,宜下者,以大承氣湯下之。
【集注】方有執曰:可攻以上,以轉矢氣言。
懊,悔痛恨之意。
蓋藥力不足以勝病,燥硬欲行而不能,故曰:可攻。
言當更服湯以促之也。
腹微滿以下,以不轉矢氣言。
頭硬後溏裡熱輕也,故曰:不可攻之。
言當止湯勿服也。
程知曰:言有燥屎,即可大攻下也。
下後心中懊而煩者,虛煩也,當與栀子豉湯。
若胃有燥屎,則非虛煩,故可攻。
腹不甚滿,則無必攻之法,有燥屎則非先硬後溏者也,故可攻。
又曰:便硬與燥屎不同。
便硬者,大便實滿而硬;燥屎者,胃中宿食,因胃熱而結為燥丸之屎也。
故便硬,猶有用小承氣者;若燥屎,則無不用芒硝之鹹寒也。
程應旄曰:未句乃申可攻句,以決治法。
得病二三日,脈弱,無太陽柴胡證,煩躁心下硬,至四五日,雖能食,以小承氣湯,少少與微和之,令小安。
至六日,與承氣湯一升,若不大便六七日,小便少者,雖不能食,但初頭硬,後必溏,未定成硬,攻之必溏。
須小便利,屎定硬,乃可攻之,宜大承氣湯。
【注】得病二三日,無太陽、少陽證,煩躁心下硬,至四五日,不大便,若脈大,屬正陽陽明,胃實之證也,下之無疑。
今脈弱,雖胃和能食,不可輕下,隻可與小承氣湯,少少與而微和之,令其小安。
次日仍不大便,繼與小承氣湯促之。
若六七日竟不大便而小便少者,即不能食,亦屬胃中尚未幹燥,屎未定硬,如大攻之,初見硬複必溏也。
須待小便利,知屎定硬,乃可攻之,宜大承氣湯。
【集注】方有執曰:太陽不言藥,以有桂枝、麻黃之同也;少陽言藥,以專主柴胡也。
凡以此為文者,皆互發也。
以無太、少二經證,故知此屬陽明,以脈弱,故宜微和,至六日以下,乃曆叙可攻、不可攻之節度也。
程應旄曰:能食以結在腸間,而胃火自盛也。
先以小承氣湯少少與之,和胃中之火,令少安後,以前藥增至一升,去腸中之結。
既用小承氣矣,而又減去分數,接續投之,以脈弱之胃,其禀素虛,而為日又未久也。
張璐曰:此段之能食、不能食,全與辨風寒強弱無涉。
言能食者,不可以為胃強而輕下;不能食者,不可以為胃中有燥屎而輕下也。
陽明病,脈遲,雖汗出不惡寒者,其身必重,短氣,腹滿而喘,有潮熱者,此外欲解,可攻裡也,手足然汗出者,此大便已硬也,大承氣湯主之。
若汗多,微發熱惡寒者,外未解也,其熱不潮,未可與承氣湯,若腹大滿不通者,可與小承氣湯,微和胃氣,勿令大洩下。
【注】陽明病脈遲,雖汗出不惡寒,外證欲解而脈不實,尚未可攻也。
若其人身重,熱困于體也;短氣而喘,熱壅于上也;腹滿潮熱,熱聚于中也,手足然汗出,大便已硬,熱結于下也,斯為外邪已解,内實已成,始可攻之,主以大承氣湯可也。
若汗出,微發熱惡寒者,則外猶未解也,其熱不潮者,裡猶未實也,不可與承氣湯。
即有裡急、腹大滿、不通等證,亦隻宜與小承氣湯微和胃氣,勿令大洩下,蓋以脈遲故也。
【集注】方有執曰:潮熱,陽明旺于申酉戌,故熱作于此時,如潮之有信也。
手足然而汗出者,脾主四肢而胃為之合,胃中燥實而蒸蒸騰達于四肢,故曰:大便已硬也。
林瀾曰:此節辨脈遲内結之,或宜大承氣攻之,或但可以小承氣微和之也。
陽明病脈遲證,兼汗出不惡寒,身重短氣,腹滿而喘,似屬可攻。
然必有潮熱者,為外證已解,裡證已具,手足然汗出者,為大便已硬,主以大承氣湯攻之奚疑!若汗出雖多,猶見發熱惡寒,則表尚在也,其熱不潮,汗亦非手足然之汗,安可與承氣以攻之乎!即腹大滿不通,亦隻可與小承氣微和,勿令大洩下。
此何以故?脈遲便非必下之脈,雖内結亦豈大承氣所宜哉!陽明病,潮熱,大便微硬者,可與大承氣湯;不硬者,不可與之。
若不大便六七日,恐有燥屎,欲知之法,少與小承氣湯,湯入腹中,轉矢氣者,此有燥屎也,乃可攻之;若不轉矢氣者,此但初頭硬,後必溏,不可攻之,攻之必脹滿不能食也。
欲飲水者,與水則哕,其後發熱者,必大便複硬而少也,以小承氣湯和之。
不轉矢氣者,慎不可攻也。
【注】陽明病,潮熱大便微硬者,可與大承氣湯;不硬者,不可與之也。
若不大便六七日,恐有燥屎,欲知之法,少與小承氣湯,湯入腹中轉矢穢氣,則為有燥屎,乃可攻之。
若不轉矢穢氣,此但初頭硬後必溏,是尚未成硬也,不可攻之,攻之必寒氣乘虛上逆,脹滿不能食也。
欲飲水者,得水則哕,亦由虛寒之氣上逆,不能化水而下輸也。
若其後所發潮熱不退,必是大便再硬,但已經下後,所硬者無多,隻以小承氣湯和之可也。
故凡服承氣湯不轉矢氣者,慎不可攻也。
此蓋仲景戒人不可輕下之意。
【集注】方有執曰:此以潮熱、轉矢氣次第而詳言之,以決當下之候也。
轉矢氣,反屁出也。
脹滿,藥寒之過也。
哕,亦寒傷胃也。
複硬而少者,重下故也。
末句重緻叮咛之意。
喻昌曰:若腹中氣仍不轉,則不但用大承氣大差,即小承氣亦差矣。
程知曰:上條曰:外欲解,可攻裡;曰:外未解,未可與承氣;曰:可與小承氣,微和胃氣,勿令大洩下。
此條曰:可與;曰:不可與;曰:乃可攻之,不可攻之;曰:少與小承氣;曰:以小承氣和之,慎不可攻。
多少商量慎重之意。
故惟手足然汗出,大便燥硬者,始主之以大承氣,若小承氣,猶是微和胃氣之法也。
汪琥曰:轉矢氣,則知其人大便已硬,腸胃中燥熱之甚,故其氣不外宣,時轉而下;不轉矢氣,則腸胃中雖有熱,而滲孔未至于燥,此但初頭硬,後必溏也。
陽明病,谵語,發潮熱,脈滑而疾者,小承氣湯主之。
因與承氣湯一升,腹中轉失氣者,更服一升,若不轉矢氣者,勿更與之。
明日又不大便,脈反微澀者,裡虛也,為難治,不可更與承氣湯也。
【注】陽明病,谵語,潮熱,脈滑而疾者,是可攻之證脈也。
然無然之汗出,與小便數、大便硬燥實等證,則不可驟然攻之,宜先與小承氣湯一升試之。
若腹中轉矢穢氣,則知腸中燥屎已硬,以藥少未能遽下,所轉下者,但屎之氣耳!可更服一升促之,自可下也。
若不轉矢氣,則勿更與服,俟明日仍不大便,診其脈仍滑疾,則更服之。
今脈反見微澀,則是裡虛無氣,不能承送,故為難治,所以不可更與承氣湯也。
【集注】方有執曰:滑以候食,故為大便硬之診。
疾者,屬裡熱也。
微者,陽氣不充,無以營運。
澀者,陰血不足,無以潤送。
故曰:陽微不可下,無血不可下。
此之謂也。
張璐曰:此條脈滑而疾,有谵語、潮熱,而無硬滿實證,隻宜以小承氣湯下之,下之而脈反微澀,證變裡虛,故為難治。
傷寒若吐、若下後不解,不大便五六日,上至十餘日,日晡所發潮熱,不惡寒,獨語如見鬼狀。
若劇者,發則不識人,循衣摸床,惕而不安,微喘直視。
脈弦者生,澀者死。
微者,但發熱、谵語者,大承氣湯主之。
若一服利,則止後服。
【按】趙嗣真曰:《活人書》去:弦者,陽也;澀者,陰也。
陽病見陽脈者生,在仲景脈法中,弦澀屬陰不屬陽得無疑乎?今觀本文内,脈弦者生之“弦”字,當是“滑”字。
若是“弦”字,弦為陰負之脈,豈有必生之理?惟滑脈為陽,始有生理。
滑者通,澀者塞,凡物理皆以通為生,塞為死。
玩上條脈滑而疾者小承氣主之,脈微澀者,裡虛為難治,益見其誤。
【注】傷寒,若吐、若下後,津液已亡,而表不解,邪因入裡,不大便五六日,上至十餘日仍不大便,日晡所發潮熱,不惡寒者,此乃表邪悉罷,裡熱漸深也,仍宜大承湯,蕩盡餘邪,以存陰液,自可愈也。
若因循失下,以緻獨語如見鬼狀,病勢劇者,則不識人,循衣摸床,驚惕不安,微喘直視,見一切陽亢陰微,孤陽無根據,神明擾亂之象。
當此之際,惟診其脈滑者為實,堪下則生;澀者為虛,難下則死。
若病勢微者,但見潮熱、谵語、不大便之證,而無前神昏等劇者,宜以大承氣湯下之,若一服利,即止後服,蓋恐其過也。
【按】循衣摸床,危惡之候也。
一以陰氣未竭為可治,如太陽中風,火劫變逆,撚衣摸床,小便利者生,不利者死是也。
一以陽熱之極為可攻,如陽明裡熱成實,循衣摸床,脈滑者生,澀者死是也。
大抵此證,多生于汗、吐、下後,陽氣大虛,精神失守。
經曰:四肢者,諸陽之本也。
陽虛故四肢擾亂失所倚也,以獨參湯救之;汗多者,以參湯;厥冷者,以參附湯治之。
愈者不少,不可概謂陽極陰竭也。
【集注】喻昌曰:此條舉谵語之勢重者為言。
而勢重之中,複分二等:劇者主死;微者主生。
故以大承氣湯下之。
程知曰:婁全善治循衣摸床,每以補益得愈,亦因其脈證之不足也。
劉守真每以承氣治熱病,法雖祖于仲景,而辨證其未能如此詳悉,故開後人鹵莽之端。
又曰:喘則氣欲上脫;微喘者邪實于内,而又不能大喘也。
不識人循衣摸床,心欲絕也;動惕不安,肝欲絕也;微喘,肺欲絕也;直視,腎欲絕也。
《内經》所謂三陰三陽,五髒六腑皆受病,榮衛不行,髒腑不通,故脈澀者死也。
汪琥曰:日晡所發潮熱者,腑實燥甚,故當其經氣王時發潮熱也。
獨語者,即谵語也。
病患自言為谵,獨語如見鬼狀,乃陽明腑實而妄見妄聞。
劇者,甚也。
成注雲:熱甚昏冒正氣,故不識人。
循衣摸床者,陽熱偏勝而躁動于手也。
惕而不安者,胃熱沖膈,心神為之不甯也。
又胃熱甚而氣上逆則喘,直視則邪幹髒矣。
故其生死之機,須于脈候決之。
陽明病,本自汗出,醫更重發汗,病已瘥,尚微煩不了了者,此大便必硬故也。
以亡津液,胃中幹燥,故令大便硬,當問其小便日幾行,若本小便日三四行,今日再行,故知大便不久出。
今為小便數少,以津液當還入胃中,故知不久必大便也。
【注】陽明病,本應自汗出,醫誤以為風邪,更重發汗,病已瘥,尚微煩不了了者,此大便必硬故也。
然無或滿、或痛之苦者,以重汗亡津,胃中幹燥,故大便硬,本無宿食也。
則當問其小便日幾行,若本一日三四行,今日隻再行,可知大便不久則出。
蓋小便數少,則津液當還胃中,故知不久必大便自出,不須藥也。
【集注】方有執曰:水谷入胃,其精者為津液,粗者成渣滓。
水精滲出腸胃之外,清者為津液,濁者外而為汗,下而為小便。
故汗與小便過多者,皆能奪乎津液,所以渣滓之為大便者,幹燥結硬而難出也。
然二便者,水谷分行之道路,此通則彼塞,此塞則彼通,小便出少,則津液還停胃中,必大便潤而自出也。
陽明病,自汗出,若發汗,小便自利者,此為津液内竭,雖硬不可攻之,當須自欲大便,宜蜜煎導而通之。
若土瓜根及大豬膽汁,皆可為導。
【注】此承上條詳其義以明其治也。
陽明病,自汗出,或發汗、小便自利者,此為津液内竭,雖大便硬而無滿痛之苦,不可攻之,當待津液還胃,自欲大便,燥屎已至直腸,難出肛門之時,則用蜜煎潤竅滋燥,導而利之。
或土瓜根宣氣通燥,或豬膽汁清熱潤燥,皆可為引導法,擇而用之可也。
【集注】成無己曰:津液内竭,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