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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悸。
脈浮者,裡虛也。
【按】“脈浮者,裡虛也”句,當是衍文。
夫失精家,少腹弦急,陰頭寒,目眩,發洛,脈極虛、芤、遲,為清谷亡血失精。
脈得諸芤,動微緊,男子失精,女子夢交,桂枝龍骨牡蛎湯主之。
【按】此條“脈得諸芤……”五句,與上文義不屬,衍文也。
另分一條,在本門十二條之次。
脈弦而大,弦則為減,大則為芤;減則為寒,芤則為虛,虛寒相抟,此名為革。
婦人則半産漏下,男子則亡血失精。
【按】此條注詳見《傷寒論·辨脈篇》内,故不複釋。
五勞極虛,羸瘦,腹滿,不能飲食,(緩中補虛)。
食傷、憂傷、飲傷、房室傷、饑傷、勞傷、經絡營衛氣傷,内有幹血,肌膚甲錯,兩目黯黑,大黃蟲丸主之。
【按】“兩目黯黑”句下“緩中補虛”四字,當在不能飲食之下,必是傳寫之訛,當移之。
卷八 正誤存疑篇 正誤 問曰:病咳逆,脈之,何以知此為(肺痿)肺癰?當有膿血,吐之則死,其脈何類?師曰:寸口脈微〔浮〕而數,微〔浮〕則為風,數則為熱,微〔浮〕則汗出,數則惡寒。
風中于衛,呼氣不入;熱過于榮,吸而不出。
風傷皮毛,熱傷血脈。
風舍于肺,其人則咳,口幹,喘滿,咽燥不渴,時唾濁沫,時時振寒。
熱之所過,血為之凝滞,蓄結癰膿,吐如米粥。
始萌可救,膿成則死。
【按】“肺癰”之上,當有“肺痿”二字,不然本文論肺痿之義,則無着落,必是脫簡,當補之。
“脈微”之三“微”字,當是三“浮”字,始與文氣相屬,當改之。
大火〔逆〕上氣,咽喉不利,止逆下氣者,麥門冬湯主之。
【按】“大逆上氣”之“大”字,當是“火”字,文義病藥始相屬,當改之。
卷八 正誤存疑篇 正誤 腹滿時減,複如故,此為寒,當與溫藥。
(宜濃樸生姜甘草半夏人參湯主之)。
【按】此篇無治虛寒腹滿之方。
當與溫藥之下,當有“宜濃樸生姜甘草半夏人參湯主之”十四字,必是脫簡。
閱《傷寒論·太陰篇》自知,當補之。
病者痿黃,躁〔燥〕而不渴,胸〔胃〕中寒實而利不止者,死。
【按】“躁而不渴”當是“燥而不渴”,文氣通順。
“胸中寒實”當是“胃中寒實”,若是胸中寒實,如何曰下利不止者死,當改之。
其脈數而緊,乃弦,狀如弓弦,按之不移,脈數弦者。
脈緊大而遲者,必心下堅,(當下其寒)。
脈大而緊者,陽中有陰,可下之。
【按】“其脈數而緊,乃弦,狀如弓弦,按之不移,脈數弦者”之十九字,當是衍文,閱《傷寒論·辨脈法》自知,删之。
“當下其寒”四字,當在“必心下堅”之下,文義始屬,當移之。
脅下偏〔滿〕痛,發熱,其脈緊弦,此寒也,以溫藥下之,宜大黃附子湯。
【按】“脅下偏痛”之“偏”字,當是“滿”字,當改之。
按之心下滿痛、(有潮熱)者,此為實也,當下之,宜大柴胡湯。
【按】“按之心下滿痛”之下,當有“有潮熱”三字,若無此三字,則不當與大柴胡湯,當補之。
腹痛,脈弦而緊,弦則衛氣不行,即惡寒,緊則不欲食,邪正相抟,即為寒疝。
繞臍痛苦,發則白〔自〕汗出,手足厥冷其脈沉緊者,大烏頭煎主之。
【按】此條脈重出,下條有證無脈,“其脈沉緊者”五字,當在下條“裡急”之下。
然脈弦而緊,是勁急之甚,當屬寒疝之重者。
其白汗之“白”字,當是“自”字,改之。
下條“其脈沉緊者”,是裡痛之脈,當屬寒疝之輕者,當移之。
寒疝,腹中痛,及脅痛裡急,(其脈沉緊者),當歸生姜羊肉湯主之。
【按】“脅痛裡急”之下,當有上條“其脈沉緊者”五字。
寒疝,腹中痛,逆冷,手足不仁,若身疼痛,灸刺、諸藥不能治,抵當烏頭桂枝湯主之。
【按】“抵當”二字,衍文也。
問曰:人病有宿食,何以别之?師曰:寸口脈浮而大,按之反澀,尺中亦微〔大〕而澀,故知有縮食,大承氣湯主之。
【按】“尺中亦微而澀”之“微”字,當按《傷寒論》作“大”是字,當改之。
卷八 正誤存疑篇 正誤 肺中風者,口燥而喘,身〔頭〕運而重,冒〔風〕而腫脹。
【按】“身運而重”當是“頭運而身重”,“冒而腫脹”當是“冒風而腫脹”,乃與文義始為相屬,當改之補之。
肝中寒者,兩臂不舉,舌本燥,喜太息,胸中痛,不得轉側,食則吐而汗出也。
【按】“兩臂不舉,舌本燥”二句,“而汗出”三字,文義不屬,必是錯簡,不可為後世法,不釋。
肝着,其人常欲蹈其胸上,先未苦時,但欲飲熱,旋複花湯主之。
【按】“旋複花湯主之”六字,與肝着之病不合,當是衍文。
心傷者,其人勞倦,即頭面赤而下重,心中痛而自煩,發熱,當臍跳,其脈弦〔沉〕,此為心髒傷所緻也。
【按】“其脈弦”之“弦”字,當是“沉”字,沉為腎脈,文義相屬,當改之。
邪哭使魂魄不安者,血氣少也,血氣少者,屬于心。
心氣虛者,其人則畏,合目欲眠,夢遠行而精神離散,魂魄妄行。
陰氣衰者為癫〔狂〕,陽氣衰者為狂〔癫〕。
【按】“陰氣衰者為癫”之“癫”字,當是“狂”字;“陽氣衰者為狂”之“狂”字,當是“癫”字。
《内經》曰:重陰者癫,重陽者狂。
當改之。
跗陽脈浮而澀,浮則胃氣強,澀則小便數,浮澀相抟,大便則堅,其脾為約,麻子仁丸主之。
【按】此條注詳見《傷寒論·陽明篇》内,故不複釋。
問曰:病有積,有聚,有〔〕氣,何謂也?師曰:積者,髒病也,終不移;聚者,腑病也,發作有時,展轉痛移,為可治。
〔〕氣者,脅下痛,按之則愈,複發為〔〕氣。
諸積大法:脈來細而附骨者,乃積也。
寸口,積在胸中;微出寸口,積在喉中。
關上,積在臍傍;上關上,積在心下;微下關,積在少腹。
尺中,積在氣沖;脈出左,積在左;脈出右,積在右;脈兩出,積在中央,各以其部處之。
【按】作解,見首篇。
卷八 正誤存疑篇 正誤 病患面無血色,無寒熱,脈沉〔浮〕弦者,衄;脈浮〔沉〕弱,手按之絕者,下血;煩咳者,必吐血。
【按】脈沉當是“脈浮”,脈浮當是“脈沉”,文義始屬,當改之。
寸口脈弦而大,弦則為減,大則為芤;減則為寒,芤則為虛。
寒虛相抟,此名曰革
脈浮者,裡虛也。
【按】“脈浮者,裡虛也”句,當是衍文。
夫失精家,少腹弦急,陰頭寒,目眩,發洛,脈極虛、芤、遲,為清谷亡血失精。
脈得諸芤,動微緊,男子失精,女子夢交,桂枝龍骨牡蛎湯主之。
【按】此條“脈得諸芤……”五句,與上文義不屬,衍文也。
另分一條,在本門十二條之次。
脈弦而大,弦則為減,大則為芤;減則為寒,芤則為虛,虛寒相抟,此名為革。
婦人則半産漏下,男子則亡血失精。
【按】此條注詳見《傷寒論·辨脈篇》内,故不複釋。
五勞極虛,羸瘦,腹滿,不能飲食,(緩中補虛)。
食傷、憂傷、飲傷、房室傷、饑傷、勞傷、經絡營衛氣傷,内有幹血,肌膚甲錯,兩目黯黑,大黃蟲丸主之。
【按】“兩目黯黑”句下“緩中補虛”四字,當在不能飲食之下,必是傳寫之訛,當移之。
卷八 正誤存疑篇 正誤 問曰:病咳逆,脈之,何以知此為(肺痿)肺癰?當有膿血,吐之則死,其脈何類?師曰:寸口脈微〔浮〕而數,微〔浮〕則為風,數則為熱,微〔浮〕則汗出,數則惡寒。
風中于衛,呼氣不入;熱過于榮,吸而不出。
風傷皮毛,熱傷血脈。
風舍于肺,其人則咳,口幹,喘滿,咽燥不渴,時唾濁沫,時時振寒。
熱之所過,血為之凝滞,蓄結癰膿,吐如米粥。
始萌可救,膿成則死。
【按】“肺癰”之上,當有“肺痿”二字,不然本文論肺痿之義,則無着落,必是脫簡,當補之。
“脈微”之三“微”字,當是三“浮”字,始與文氣相屬,當改之。
大火〔逆〕上氣,咽喉不利,止逆下氣者,麥門冬湯主之。
【按】“大逆上氣”之“大”字,當是“火”字,文義病藥始相屬,當改之。
卷八 正誤存疑篇 正誤 腹滿時減,複如故,此為寒,當與溫藥。
(宜濃樸生姜甘草半夏人參湯主之)。
【按】此篇無治虛寒腹滿之方。
當與溫藥之下,當有“宜濃樸生姜甘草半夏人參湯主之”十四字,必是脫簡。
閱《傷寒論·太陰篇》自知,當補之。
病者痿黃,躁〔燥〕而不渴,胸〔胃〕中寒實而利不止者,死。
【按】“躁而不渴”當是“燥而不渴”,文氣通順。
“胸中寒實”當是“胃中寒實”,若是胸中寒實,如何曰下利不止者死,當改之。
其脈數而緊,乃弦,狀如弓弦,按之不移,脈數弦者。
脈緊大而遲者,必心下堅,(當下其寒)。
脈大而緊者,陽中有陰,可下之。
【按】“其脈數而緊,乃弦,狀如弓弦,按之不移,脈數弦者”之十九字,當是衍文,閱《傷寒論·辨脈法》自知,删之。
“當下其寒”四字,當在“必心下堅”之下,文義始屬,當移之。
脅下偏〔滿〕痛,發熱,其脈緊弦,此寒也,以溫藥下之,宜大黃附子湯。
【按】“脅下偏痛”之“偏”字,當是“滿”字,當改之。
按之心下滿痛、(有潮熱)者,此為實也,當下之,宜大柴胡湯。
【按】“按之心下滿痛”之下,當有“有潮熱”三字,若無此三字,則不當與大柴胡湯,當補之。
腹痛,脈弦而緊,弦則衛氣不行,即惡寒,緊則不欲食,邪正相抟,即為寒疝。
繞臍痛苦,發則白〔自〕汗出,手足厥冷其脈沉緊者,大烏頭煎主之。
【按】此條脈重出,下條有證無脈,“其脈沉緊者”五字,當在下條“裡急”之下。
然脈弦而緊,是勁急之甚,當屬寒疝之重者。
其白汗之“白”字,當是“自”字,改之。
下條“其脈沉緊者”,是裡痛之脈,當屬寒疝之輕者,當移之。
寒疝,腹中痛,及脅痛裡急,(其脈沉緊者),當歸生姜羊肉湯主之。
【按】“脅痛裡急”之下,當有上條“其脈沉緊者”五字。
寒疝,腹中痛,逆冷,手足不仁,若身疼痛,灸刺、諸藥不能治,抵當烏頭桂枝湯主之。
【按】“抵當”二字,衍文也。
問曰:人病有宿食,何以别之?師曰:寸口脈浮而大,按之反澀,尺中亦微〔大〕而澀,故知有縮食,大承氣湯主之。
【按】“尺中亦微而澀”之“微”字,當按《傷寒論》作“大”是字,當改之。
卷八 正誤存疑篇 正誤 肺中風者,口燥而喘,身〔頭〕運而重,冒〔風〕而腫脹。
【按】“身運而重”當是“頭運而身重”,“冒而腫脹”當是“冒風而腫脹”,乃與文義始為相屬,當改之補之。
肝中寒者,兩臂不舉,舌本燥,喜太息,胸中痛,不得轉側,食則吐而汗出也。
【按】“兩臂不舉,舌本燥”二句,“而汗出”三字,文義不屬,必是錯簡,不可為後世法,不釋。
肝着,其人常欲蹈其胸上,先未苦時,但欲飲熱,旋複花湯主之。
【按】“旋複花湯主之”六字,與肝着之病不合,當是衍文。
心傷者,其人勞倦,即頭面赤而下重,心中痛而自煩,發熱,當臍跳,其脈弦〔沉〕,此為心髒傷所緻也。
【按】“其脈弦”之“弦”字,當是“沉”字,沉為腎脈,文義相屬,當改之。
邪哭使魂魄不安者,血氣少也,血氣少者,屬于心。
心氣虛者,其人則畏,合目欲眠,夢遠行而精神離散,魂魄妄行。
陰氣衰者為癫〔狂〕,陽氣衰者為狂〔癫〕。
【按】“陰氣衰者為癫”之“癫”字,當是“狂”字;“陽氣衰者為狂”之“狂”字,當是“癫”字。
《内經》曰:重陰者癫,重陽者狂。
當改之。
跗陽脈浮而澀,浮則胃氣強,澀則小便數,浮澀相抟,大便則堅,其脾為約,麻子仁丸主之。
【按】此條注詳見《傷寒論·陽明篇》内,故不複釋。
問曰:病有積,有聚,有〔〕氣,何謂也?師曰:積者,髒病也,終不移;聚者,腑病也,發作有時,展轉痛移,為可治。
〔〕氣者,脅下痛,按之則愈,複發為〔〕氣。
諸積大法:脈來細而附骨者,乃積也。
寸口,積在胸中;微出寸口,積在喉中。
關上,積在臍傍;上關上,積在心下;微下關,積在少腹。
尺中,積在氣沖;脈出左,積在左;脈出右,積在右;脈兩出,積在中央,各以其部處之。
【按】作解,見首篇。
卷八 正誤存疑篇 正誤 病患面無血色,無寒熱,脈沉〔浮〕弦者,衄;脈浮〔沉〕弱,手按之絕者,下血;煩咳者,必吐血。
【按】脈沉當是“脈浮”,脈浮當是“脈沉”,文義始屬,當改之。
寸口脈弦而大,弦則為減,大則為芤;減則為寒,芤則為虛。
寒虛相抟,此名曰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