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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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誤存疑篇
《金匮要略》一書,其世遠而就阙誤也,與《傷寒論》等。
如長“”字,與緩中補虛用大黃蟲丸主之之類,俱不可以為法。
爰加斟酌其改移删補諸式,與夫存疑之二十八條,悉仿《傷寒論》叙次雲。
卷八 正誤存疑篇 正誤 師曰:病患語聲寂然,喜驚呼者,骨節間病;語聲喑喑然不徹者,心膈間病;語聲啾啾然細而長者,頭〔腹〕中病。
【按】“頭中病”之“頭”字,當是“腹”字。
經中從無頭中病之文,且文義不屬,當改之。
師曰:吸而微數,其病在中焦。
實也,當下之即愈;虛者不治。
在上焦者,其吸促〔遠〕;在下焦者,其吸遠〔促〕。
此皆難治。
呼吸動搖振振者,不治。
【按】“吸促”之“促”字,當是“遠”字,“吸遠”之“遠”字,當是“促”字,方合病義,當移之。
問曰:寸脈沉大而滑,沉則為實,滑則為氣,實氣相抟,血〔厥〕氣入髒即死,入腑即愈,此為卒厥。
何謂也?師曰:唇口青,身冷,為入髒,即死;如身和,汗自出,為入腑,即愈。
【按】“寸脈沉大而滑,沉則為實,滑則為氣,實氣相抟”之十八字,文理不順,衍文也,當删之。
血氣入髒之“血”字,當是“厥”字,始與卒厥相合,當改之。
問曰:陽病十八,何謂也?師曰:頭痛,項、腰、脊、臂、腳掣痛。
陰病十八,何謂也?師曰:咳,上氣,喘,哕,咽,腸鳴,脹滿,心痛,拘急。
五髒病各有十八,合為九十病;人又有六微,微有十八病,合為一百八病。
五勞、七傷、六極,婦人三十六病,不在其中。
清邪居上,濁邪居下。
大邪中表,小邪中裡。
〔〕之邪,從口入者,宿食也。
五邪中人,各有法度:風中于前,寒中于暮,濕傷于下,霧傷于上;風令脈浮,寒令脈急,霧傷皮腠,濕流關節,食傷脾胃。
極寒傷經,極熱傷絡。
【按】字典無“”字,當是“”字。
音傾,側水也。
後之積聚門,氣之“”字,亦誤。
問曰:病有急當救裡救表者,何謂也?師曰:病,醫下之,續得下利清谷不止,身體疼痛者,急當救裡;後身體疼痛,清便自調者,急當救表也。
【按】此條注,詳見《傷寒論·太陰篇》内,故不複釋。
夫諸病在髒,欲攻之,當随其所得而攻之,如渴者(小便不利),與豬苓湯。
餘皆仿此。
【按】“如渴者”之下,當有“小便不利”四字。
必是遺失,當補之。
卷八 正誤存疑篇 正誤 病者,身熱足寒,頸項強急,惡寒,時頭熱,面赤,目赤,獨頭動搖,卒口噤,背反張者,痙病也。
若發其汗者,寒濕相抟,其表益虛,即惡寒甚。
發其汗已,其脈如蛇。
【按】“痙病也”之下諸句,與上文義不屬。
與後條之“為欲解,脈如故”諸句,文義相屬,宜分于彼。
太陽病,發熱無汗,反惡寒者,名曰剛痙。
【按】“反惡寒”之“反”字,衍文也。
玩痙病之條自知,當惡寒也。
宜删之。
(若發其汗者,寒濕相抟,其表益虛,即惡寒甚,發其汗已,其脈如蛇)。
暴腹脹大者,為欲解;脈如故,反伏弦者,痙。
【按】“暴腹脹大者”五字,衍文也,當删之。
卷八 正誤存疑篇 正誤 師曰:瘧脈自弦,弦數者多熱,弦遲者多寒。
弦小〔沉〕緊者下之瘥,弦遲者可溫之,弦(浮)緊者,可發汗針灸也,弦浮〔滑〕大者,可吐之,弦數者,風發也,以飲食消息止之。
【按】“弦小緊者”之“小”字,當是“沉”字,則有可下之理。
弦緊者,當是“弦浮緊”,則有可發汗之理。
弦浮大者,當是“弦滑大”,則有可吐之理。
且不遺本文瘧脈自弦之意,當改之補之。
師曰:陰氣孤絕,陽氣獨發,則熱而少氣、煩冤,手足熱而欲嘔,名曰瘅瘧;若但熱不寒者,邪氣内藏于心,外舍分肉之間,令人消铄肌肉。
【按】此言瘅瘧,其文脫簡,《内經》已詳,不複釋。
溫瘧者,其脈如平,身無寒,但熱,骨節疼煩,時嘔,白虎加桂枝湯主之。
【按】此言溫瘧,其文脫筒,《内經》已詳,不複釋。
瘧多寒者,名曰牝瘧,蜀漆散主之。
【按】此言牝瘧,其文脫簡,《内經》已詳,不複釋。
卷八 正誤存疑篇 正誤 (寸口脈遲〔浮〕而緩,遲〔浮〕則為寒〔風〕,緩則為虛;榮緩則為亡血,衛緩則為中風;邪氣中經,)浮者血虛,絡脈空虛,賊邪不瀉,或左或右;邪氣反緩,正氣即急,正氣引邪,僻不遂。
邪在于絡,肌膚不仁;邪在于經,即重不勝;邪入于腑,即不識人;邪入于髒,舌即難言,口吐涎。
【按】“寸口脈浮而緊,緊則為寒,浮則為虛,寒虛相抟,邪在皮膚”,此五句原文在本條之首,當在後條之首。
“寸口脈遲而緩,遲則為寒,緩則為虛;榮緩則為亡血,衛緩則為中風;邪氣中經”,此六句原文在後條,當在此條之首,文氣始各得相屬,必系錯簡,當移之。
其中有“浮者血虛”一句,必是衍文,當删之。
寸口脈遲而緩,遲則為寒,二“遲”字當是“浮”字,“寒”字當是“風”字,始得文義了然,且遲緩二脈不能并見,當改之。
(寸口脈浮而緊,緊則為寒,浮則為虛〔風〕,寒虛〔風〕相抟,邪在皮膚,)則身癢而瘾疹;心氣不足,邪氣入中,則胸滿而短氣。
【按】“浮則為虛,寒虛相抟”二“虛”字,應是“風”字,當改之。
味酸則傷筋,筋傷則緩,名曰洩;鹹則傷骨,骨傷則痿,名曰枯。
枯洩相抟,名曰斷洩〔絕〕,榮氣不通,衛不獨行,榮衛俱微,三焦無所禦,四屬斷絕,身體羸瘦。
獨足腫大,黃汗出,胫冷。
假令發熱,便為曆節也。
病曆節,不可屈伸,疼痛,烏頭湯主之。
【按】“名曰斷洩”之“洩”字,當是“絕”字,始與下文相屬,當改之。
諸肢節疼痛,身體羸,腳腫如脫,頭眩短氣,溫溫()欲吐,桂枝芍藥知母湯主之。
【按】溫溫應是“”,當改之。
卷八 正誤存疑篇 正誤 人年五六十,其病脈大者,痹俠背行,若腸鳴,馬刀,俠瘿〔瘰〕者,皆為勞得之。
【按】“若腸鳴”三字,與上下文不屬,必是錯簡,當删之。
俠瘿之“瘿”字。
當是“瘰”字,且先勞後瘰,先瘰後勞者有之,從未見勞瘿先後病也,當改之。
勞之為病,其脈浮大,手足煩,春夏劇,秋冬瘥,陰寒〔虛〕精自出,酸削不能行。
【按】“陰寒精自出”之“寒”字,應是“虛”字,當改之。
男子面色白者,主渴及亡血,卒喘
如長“”字,與緩中補虛用大黃蟲丸主之之類,俱不可以為法。
爰加斟酌其改移删補諸式,與夫存疑之二十八條,悉仿《傷寒論》叙次雲。
卷八 正誤存疑篇 正誤 師曰:病患語聲寂然,喜驚呼者,骨節間病;語聲喑喑然不徹者,心膈間病;語聲啾啾然細而長者,頭〔腹〕中病。
【按】“頭中病”之“頭”字,當是“腹”字。
經中從無頭中病之文,且文義不屬,當改之。
師曰:吸而微數,其病在中焦。
實也,當下之即愈;虛者不治。
在上焦者,其吸促〔遠〕;在下焦者,其吸遠〔促〕。
此皆難治。
呼吸動搖振振者,不治。
【按】“吸促”之“促”字,當是“遠”字,“吸遠”之“遠”字,當是“促”字,方合病義,當移之。
問曰:寸脈沉大而滑,沉則為實,滑則為氣,實氣相抟,血〔厥〕氣入髒即死,入腑即愈,此為卒厥。
何謂也?師曰:唇口青,身冷,為入髒,即死;如身和,汗自出,為入腑,即愈。
【按】“寸脈沉大而滑,沉則為實,滑則為氣,實氣相抟”之十八字,文理不順,衍文也,當删之。
血氣入髒之“血”字,當是“厥”字,始與卒厥相合,當改之。
問曰:陽病十八,何謂也?師曰:頭痛,項、腰、脊、臂、腳掣痛。
陰病十八,何謂也?師曰:咳,上氣,喘,哕,咽,腸鳴,脹滿,心痛,拘急。
五髒病各有十八,合為九十病;人又有六微,微有十八病,合為一百八病。
五勞、七傷、六極,婦人三十六病,不在其中。
清邪居上,濁邪居下。
大邪中表,小邪中裡。
〔〕之邪,從口入者,宿食也。
五邪中人,各有法度:風中于前,寒中于暮,濕傷于下,霧傷于上;風令脈浮,寒令脈急,霧傷皮腠,濕流關節,食傷脾胃。
極寒傷經,極熱傷絡。
【按】字典無“”字,當是“”字。
音傾,側水也。
後之積聚門,氣之“”字,亦誤。
問曰:病有急當救裡救表者,何謂也?師曰:病,醫下之,續得下利清谷不止,身體疼痛者,急當救裡;後身體疼痛,清便自調者,急當救表也。
【按】此條注,詳見《傷寒論·太陰篇》内,故不複釋。
夫諸病在髒,欲攻之,當随其所得而攻之,如渴者(小便不利),與豬苓湯。
餘皆仿此。
【按】“如渴者”之下,當有“小便不利”四字。
必是遺失,當補之。
卷八 正誤存疑篇 正誤 病者,身熱足寒,頸項強急,惡寒,時頭熱,面赤,目赤,獨頭動搖,卒口噤,背反張者,痙病也。
若發其汗者,寒濕相抟,其表益虛,即惡寒甚。
發其汗已,其脈如蛇。
【按】“痙病也”之下諸句,與上文義不屬。
與後條之“為欲解,脈如故”諸句,文義相屬,宜分于彼。
太陽病,發熱無汗,反惡寒者,名曰剛痙。
【按】“反惡寒”之“反”字,衍文也。
玩痙病之條自知,當惡寒也。
宜删之。
(若發其汗者,寒濕相抟,其表益虛,即惡寒甚,發其汗已,其脈如蛇)。
暴腹脹大者,為欲解;脈如故,反伏弦者,痙。
【按】“暴腹脹大者”五字,衍文也,當删之。
卷八 正誤存疑篇 正誤 師曰:瘧脈自弦,弦數者多熱,弦遲者多寒。
弦小〔沉〕緊者下之瘥,弦遲者可溫之,弦(浮)緊者,可發汗針灸也,弦浮〔滑〕大者,可吐之,弦數者,風發也,以飲食消息止之。
【按】“弦小緊者”之“小”字,當是“沉”字,則有可下之理。
弦緊者,當是“弦浮緊”,則有可發汗之理。
弦浮大者,當是“弦滑大”,則有可吐之理。
且不遺本文瘧脈自弦之意,當改之補之。
師曰:陰氣孤絕,陽氣獨發,則熱而少氣、煩冤,手足熱而欲嘔,名曰瘅瘧;若但熱不寒者,邪氣内藏于心,外舍分肉之間,令人消铄肌肉。
【按】此言瘅瘧,其文脫簡,《内經》已詳,不複釋。
溫瘧者,其脈如平,身無寒,但熱,骨節疼煩,時嘔,白虎加桂枝湯主之。
【按】此言溫瘧,其文脫筒,《内經》已詳,不複釋。
瘧多寒者,名曰牝瘧,蜀漆散主之。
【按】此言牝瘧,其文脫簡,《内經》已詳,不複釋。
卷八 正誤存疑篇 正誤 (寸口脈遲〔浮〕而緩,遲〔浮〕則為寒〔風〕,緩則為虛;榮緩則為亡血,衛緩則為中風;邪氣中經,)浮者血虛,絡脈空虛,賊邪不瀉,或左或右;邪氣反緩,正氣即急,正氣引邪,僻不遂。
邪在于絡,肌膚不仁;邪在于經,即重不勝;邪入于腑,即不識人;邪入于髒,舌即難言,口吐涎。
【按】“寸口脈浮而緊,緊則為寒,浮則為虛,寒虛相抟,邪在皮膚”,此五句原文在本條之首,當在後條之首。
“寸口脈遲而緩,遲則為寒,緩則為虛;榮緩則為亡血,衛緩則為中風;邪氣中經”,此六句原文在後條,當在此條之首,文氣始各得相屬,必系錯簡,當移之。
其中有“浮者血虛”一句,必是衍文,當删之。
寸口脈遲而緩,遲則為寒,二“遲”字當是“浮”字,“寒”字當是“風”字,始得文義了然,且遲緩二脈不能并見,當改之。
(寸口脈浮而緊,緊則為寒,浮則為虛〔風〕,寒虛〔風〕相抟,邪在皮膚,)則身癢而瘾疹;心氣不足,邪氣入中,則胸滿而短氣。
【按】“浮則為虛,寒虛相抟”二“虛”字,應是“風”字,當改之。
味酸則傷筋,筋傷則緩,名曰洩;鹹則傷骨,骨傷則痿,名曰枯。
枯洩相抟,名曰斷洩〔絕〕,榮氣不通,衛不獨行,榮衛俱微,三焦無所禦,四屬斷絕,身體羸瘦。
獨足腫大,黃汗出,胫冷。
假令發熱,便為曆節也。
病曆節,不可屈伸,疼痛,烏頭湯主之。
【按】“名曰斷洩”之“洩”字,當是“絕”字,始與下文相屬,當改之。
諸肢節疼痛,身體羸,腳腫如脫,頭眩短氣,溫溫()欲吐,桂枝芍藥知母湯主之。
【按】溫溫應是“”,當改之。
卷八 正誤存疑篇 正誤 人年五六十,其病脈大者,痹俠背行,若腸鳴,馬刀,俠瘿〔瘰〕者,皆為勞得之。
【按】“若腸鳴”三字,與上下文不屬,必是錯簡,當删之。
俠瘿之“瘿”字。
當是“瘰”字,且先勞後瘰,先瘰後勞者有之,從未見勞瘿先後病也,當改之。
勞之為病,其脈浮大,手足煩,春夏劇,秋冬瘥,陰寒〔虛〕精自出,酸削不能行。
【按】“陰寒精自出”之“寒”字,應是“虛”字,當改之。
男子面色白者,主渴及亡血,卒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