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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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淫亂無恥。
【注】雀之性淫,酒能亂性,妊娠當戒食之,古慎胎教也。
燕肉勿食,入水為蚊龍所啖。
【注】蚊龍嗜燕,人食燕者,不可入水。
雷公曰:海竭江枯,投遊波而立泛,以蚊龍嗜燕故也。
凡渡江海者,切不可食燕肉。
鳥獸有中毒箭死者,其肉有毒。
解之方: 大豆煮汁,及鹽汁,服之解。
【方解】箭傷有毒,凡鳥獸被箭死者,肉毒,人食之,先服鹽汁,次服豆汁,解不及者死。
魚頭正白如連珠至脊上,食之殺人。
魚頭中無腮者,不可食之,殺人。
魚無腸膽者,不可食之,三年陰不起,女子絕生。
魚頭似有角者,不可食之。
魚目合者,不可食之。
【注】以上皆怪異之形色,必有毒也。
六甲日勿食鱗甲之物。
【注】六甲值日,食鱗甲物犯其所忌,故曰勿食。
魚不可合雞肉食之。
【注】魚屬火,善動;雞屬木,生風。
風火相煽,故勿合食。
魚不得合鸬肉食之。
【注】鸬嗜魚,凡物相制相犯者,皆不可合食。
鯉魚不可合小豆藿食之,魚子不可合豬肝食之,害人。
(小豆藿即小豆葉也) 鯉魚不可合犬肉食之。
鲫魚不可合猴、雉肉食之。
醍魚合鹿肉生食,令人筋甲縮。
青魚不可合胡荽及生葵并麥醬食。
鳝不可合白犬血食之。
【注】以上六條,皆能助熱動風,合食俱不宜。
龜肉不可合酒果子食之。
【注】龜多神靈,不可輕食,若酒果合食,更非所宜也。
鼈目凹陷者,及腹下有王字形者,不可食之。
其肉不得合雞鴨食之。
【注】鼈無耳,以目為聽,目凹陷,及腹有王字形者,皆有毒,慎之。
性與雞鴨相反,故不可合食。
龜鼈肉不可合苋菜食之。
【注】龜鼈皆與苋菜相反,若合食之,必成鼈瘕。
蝦無須及腹下通黑,煮之反白者,不可食之。
【注】無須腹黑反白者,怪異之蝦也,故不可食。
食脍飲乳酪,令人腹中生蟲為瘕。
【注】脍乃牛、羊、魚之腥,聶而切之為脍,乳酪酸寒,與脍同食則生蟲為瘕,故戒合食。
脍食在胃不化,吐不出,速下除之,久成病,治之方:橘皮(一兩)大黃(二兩)樸硝(二兩) 上三味,以水一大升,煮至小升,頓服即消。
【方解】橘皮解魚毒,得硝黃使下從大便而出也。
食脍多不消,結為病。
治之方: 馬鞭草上一味,搗汁飲之。
或以姜葉汁飲之一升亦消,又可服吐藥吐之。
【方解】馬鞭草主治癖血瘕,破血殺蟲,姜葉解毒,皆可用之。
食魚後食毒兩種煩亂,治之方: 橘皮濃煎汁,服之即解。
【方解】橘皮味苦辛溫,下氣通神,故能解毒。
食魚中毒方 蘆根煮汁,服之即解。
【方解】即河豚魚,味美其腹腴,呼為西施乳。
頭無腮,身無鱗,其肝毒,血殺人,脂令舌麻,子令腹脹,眼令目花,惟蘆根汁能解之。
蟹目相向,足斑,目赤者,不可食之。
【注】蟹目相背,若目相向,足斑目赤者,有毒,故戒勿食。
食蟹中毒治之方 紫蘇煮汁飲之三升。
紫蘇子搗汁飲之亦良。
冬瓜汁飲三升,食冬瓜亦可。
【方解】紫蘇、冬瓜,俱能解蟹毒,故用之。
凡蟹未遇霜多毒,其熟者乃可食之。
【注】蟹未經霜有毒,不可生食,經霜則毒無。
蜘蛛落食中,有毒,勿食之。
【注】蜘蛛有毒,凡落食上不可食,有毒故也。
凡蜂蠅蟲蟻等多集食上,食之緻。
【注】蟲類有毒,凡蟲集食上者,食之則緻。
卷七 果實菜谷禁忌并治第二十五 《内經》曰:天食人以五氣,地食人以五味。
果實菜谷皆地産也。
又雲:五谷為養,五果為助,五菜為充,是以草實曰,木實曰果。
禮雲:棗曰新之,栗曰撰之,桃曰膽之,梨曰攢之,則治果實有法矣。
烹葵斷壺,紀乎豳風,芥醬羹,以養父母,則用五菜有道矣。
牛宜,羊宜黍,豕宜稷,犬宜粱,雁宜麥,則配五谷有方,然其物有不宜常食者,有不宜食者。
經雲:陰之所生,本在五味,陰之五宮,傷在五味。
人安可不知其所禁忌乎?果子生食生瘡。
【注】果生之性,多濕多熱而有毒,或生食之,故令生瘡,腹脹作洩。
果子落地經宿,蟲蟻食之者,人大忌食之。
【注】凡果落地,隔夜尚不可食,而況蟲蟻食者乎?見之者切不可食。
生米停留多日,有損處,食之傷人。
【注】凡食之物停留多日,或隔夜者,若有損處,即蟲鼠所齧之餘,皆有毒傷人。
桃子多食,令人熱,仍不得入水浴,令人病寒熱淋瀝病。
【注】桃味甘酸性熱,若多食者,令人熱。
入水浴者,則濕與熱相抟,不得宣散,故令人外寒熱,内成癃症也。
杏、酪不熟傷人(一雲殺人)。
【注】杏味酸苦有毒,酪釀未熟,若食之,恐害人也。
梅多食,壞人齒。
【注】梅味苦酸,若多食者,令人齒損,齒者骨之餘也,因腎主液而合骨,故傷齒。
李不可多食,令人胪脹。
【注】李味酸澀,若多食,則中氣不舒,故令人腹脹。
林檎不可多食,令人百脈弱。
【注】林檎味酸澀,多食則令百脈不得宣,故脈弱。
橘柚多食,令人口爽,不知五味。
【注】《尚書》注:小曰橘、大曰柚。
二者其味皆酸而性寒,若過食,則口雖爽而五味不知焉。
梨不可多食,令人寒中。
金瘡、産婦亦不宜食。
【注】梨味甘酸性寒,若過食則令人中焦寒,金瘡、産婦更宜戒之。
櫻桃、杏,多食傷筋骨。
【注】櫻桃、杏味酸性寒,若過食則傷筋骨。
《内經》雲:酸則傷筋,寒主傷腎,故傷筋骨。
安石榴不可多食,損人肺。
【注
【注】雀之性淫,酒能亂性,妊娠當戒食之,古慎胎教也。
燕肉勿食,入水為蚊龍所啖。
【注】蚊龍嗜燕,人食燕者,不可入水。
雷公曰:海竭江枯,投遊波而立泛,以蚊龍嗜燕故也。
凡渡江海者,切不可食燕肉。
鳥獸有中毒箭死者,其肉有毒。
解之方: 大豆煮汁,及鹽汁,服之解。
【方解】箭傷有毒,凡鳥獸被箭死者,肉毒,人食之,先服鹽汁,次服豆汁,解不及者死。
魚頭正白如連珠至脊上,食之殺人。
魚頭中無腮者,不可食之,殺人。
魚無腸膽者,不可食之,三年陰不起,女子絕生。
魚頭似有角者,不可食之。
魚目合者,不可食之。
【注】以上皆怪異之形色,必有毒也。
六甲日勿食鱗甲之物。
【注】六甲值日,食鱗甲物犯其所忌,故曰勿食。
魚不可合雞肉食之。
【注】魚屬火,善動;雞屬木,生風。
風火相煽,故勿合食。
魚不得合鸬肉食之。
【注】鸬嗜魚,凡物相制相犯者,皆不可合食。
鯉魚不可合小豆藿食之,魚子不可合豬肝食之,害人。
(小豆藿即小豆葉也) 鯉魚不可合犬肉食之。
鲫魚不可合猴、雉肉食之。
醍魚合鹿肉生食,令人筋甲縮。
青魚不可合胡荽及生葵并麥醬食。
鳝不可合白犬血食之。
【注】以上六條,皆能助熱動風,合食俱不宜。
龜肉不可合酒果子食之。
【注】龜多神靈,不可輕食,若酒果合食,更非所宜也。
鼈目凹陷者,及腹下有王字形者,不可食之。
其肉不得合雞鴨食之。
【注】鼈無耳,以目為聽,目凹陷,及腹有王字形者,皆有毒,慎之。
性與雞鴨相反,故不可合食。
龜鼈肉不可合苋菜食之。
【注】龜鼈皆與苋菜相反,若合食之,必成鼈瘕。
蝦無須及腹下通黑,煮之反白者,不可食之。
【注】無須腹黑反白者,怪異之蝦也,故不可食。
食脍飲乳酪,令人腹中生蟲為瘕。
【注】脍乃牛、羊、魚之腥,聶而切之為脍,乳酪酸寒,與脍同食則生蟲為瘕,故戒合食。
脍食在胃不化,吐不出,速下除之,久成病,治之方:橘皮(一兩)大黃(二兩)樸硝(二兩) 上三味,以水一大升,煮至小升,頓服即消。
【方解】橘皮解魚毒,得硝黃使下從大便而出也。
食脍多不消,結為病。
治之方: 馬鞭草上一味,搗汁飲之。
或以姜葉汁飲之一升亦消,又可服吐藥吐之。
【方解】馬鞭草主治癖血瘕,破血殺蟲,姜葉解毒,皆可用之。
食魚後食毒兩種煩亂,治之方: 橘皮濃煎汁,服之即解。
【方解】橘皮味苦辛溫,下氣通神,故能解毒。
食魚中毒方 蘆根煮汁,服之即解。
【方解】即河豚魚,味美其腹腴,呼為西施乳。
頭無腮,身無鱗,其肝毒,血殺人,脂令舌麻,子令腹脹,眼令目花,惟蘆根汁能解之。
蟹目相向,足斑,目赤者,不可食之。
【注】蟹目相背,若目相向,足斑目赤者,有毒,故戒勿食。
食蟹中毒治之方 紫蘇煮汁飲之三升。
紫蘇子搗汁飲之亦良。
冬瓜汁飲三升,食冬瓜亦可。
【方解】紫蘇、冬瓜,俱能解蟹毒,故用之。
凡蟹未遇霜多毒,其熟者乃可食之。
【注】蟹未經霜有毒,不可生食,經霜則毒無。
蜘蛛落食中,有毒,勿食之。
【注】蜘蛛有毒,凡落食上不可食,有毒故也。
凡蜂蠅蟲蟻等多集食上,食之緻。
【注】蟲類有毒,凡蟲集食上者,食之則緻。
卷七 果實菜谷禁忌并治第二十五 《内經》曰:天食人以五氣,地食人以五味。
果實菜谷皆地産也。
又雲:五谷為養,五果為助,五菜為充,是以草實曰,木實曰果。
禮雲:棗曰新之,栗曰撰之,桃曰膽之,梨曰攢之,則治果實有法矣。
烹葵斷壺,紀乎豳風,芥醬羹,以養父母,則用五菜有道矣。
牛宜,羊宜黍,豕宜稷,犬宜粱,雁宜麥,則配五谷有方,然其物有不宜常食者,有不宜食者。
經雲:陰之所生,本在五味,陰之五宮,傷在五味。
人安可不知其所禁忌乎?果子生食生瘡。
【注】果生之性,多濕多熱而有毒,或生食之,故令生瘡,腹脹作洩。
果子落地經宿,蟲蟻食之者,人大忌食之。
【注】凡果落地,隔夜尚不可食,而況蟲蟻食者乎?見之者切不可食。
生米停留多日,有損處,食之傷人。
【注】凡食之物停留多日,或隔夜者,若有損處,即蟲鼠所齧之餘,皆有毒傷人。
桃子多食,令人熱,仍不得入水浴,令人病寒熱淋瀝病。
【注】桃味甘酸性熱,若多食者,令人熱。
入水浴者,則濕與熱相抟,不得宣散,故令人外寒熱,内成癃症也。
杏、酪不熟傷人(一雲殺人)。
【注】杏味酸苦有毒,酪釀未熟,若食之,恐害人也。
梅多食,壞人齒。
【注】梅味苦酸,若多食者,令人齒損,齒者骨之餘也,因腎主液而合骨,故傷齒。
李不可多食,令人胪脹。
【注】李味酸澀,若多食,則中氣不舒,故令人腹脹。
林檎不可多食,令人百脈弱。
【注】林檎味酸澀,多食則令百脈不得宣,故脈弱。
橘柚多食,令人口爽,不知五味。
【注】《尚書》注:小曰橘、大曰柚。
二者其味皆酸而性寒,若過食,則口雖爽而五味不知焉。
梨不可多食,令人寒中。
金瘡、産婦亦不宜食。
【注】梨味甘酸性寒,若過食則令人中焦寒,金瘡、産婦更宜戒之。
櫻桃、杏,多食傷筋骨。
【注】櫻桃、杏味酸性寒,若過食則傷筋骨。
《内經》雲:酸則傷筋,寒主傷腎,故傷筋骨。
安石榴不可多食,損人肺。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