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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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感風邪,數十日不解,頭微痛,惡寒,時熱汗出,表未解也,雖有心下悶、幹嘔之裡,但有桂枝證在,可與陽旦湯解表可也。
陽旦湯,即桂枝湯加黃芩。
陽旦證,即桂枝證也。
【集注】沈明宗曰:上下三條,乃産後感冒證也。
世謂産後氣血兩虛,不論外感内傷,皆以補虛為主,而仲景拈傷寒中之風傷衛發熱,仍以表裡陰陽去邪為訓。
故雲:産後中風,數十日不解,頭微痛,惡寒,時時有熱,汗出,乃太陽表未解也,但心下悶幹嘔,是外邪入于胸中之裡。
太陽表裡有邪,謂之陽旦證,故以桂枝湯加黃芩而為陽旦湯。
以風邪在表,故用桂枝解肌,邪入胸膈之間,當以清涼解其内熱,故加黃芩,正謂不犯其虛,是益其餘,不補正而正自補,不驅邪而邪自散,斯為産後感冒入神之妙方也。
奈後人不察其理,反謂芍藥酸寒,能伐生生之氣,桂枝辛熱,恐傷其血,棄而不用,以緻病劇不解,隻因未窺仲景門牆耳!故《千金方》以此加饴糖、當歸,為當歸建中湯,治産後諸虛或外感病。
推仲景之意,嘗以此湯加減出入,治産後諸病,屢獲神效,故表出之。
尤怡曰:夫審證用藥,不拘日數,表裡既分,汗下斯判。
上條裡熱成實,雖産後七八日,與大承氣而不傷于峻;此條表不解,雖數十日之久,與陽旦湯而不慮其散,非通于權變者,未足語此也。
陽旦湯方 即桂枝湯内加黃芩(桂枝湯方見下利中) 産後中風,發熱面正赤,喘而頭痛,竹葉湯主之。
【按】“産後中風”之下,當有“病痙者”之三字,始與方合。
若無此三字,則人參、附子施之于中風發熱可乎?而又以竹葉命名者,何所謂也?且方内有“頸項強用大附子”之文,本篇有證無方,則可知必有脫簡。
【注】産後汗多,表虛而中風邪病痙者,主之竹葉湯,發散太陽、陽明兩經風邪。
用竹葉為君者,以發熱,面正赤,有熱也;用人參為臣者,以産後而喘,不足也;頸項強急,風邪之甚,故佐附子;嘔者氣逆,故加半夏也。
【集注】程林曰:産後血虛多汗出,喜中風,故令病痙,今證中未至背反張,而發熱面赤頭痛,亦風痙之漸也。
竹葉湯方 竹葉(一把)葛根(三兩)防風(一兩)桔梗桂枝人參甘草(各一兩)附子(炮,一枚)大棗(十五枚)生姜(三兩) 上十味,以水一鬥,煮取二升半,分溫三服,溫覆使汗出。
頸項強,用大附子一枚,破之如豆大,前藥揚去沫。
嘔者,加大半夏半升洗。
婦人乳中虛,煩亂,嘔逆,安中益氣,竹皮大丸主之。
【按】此條文義,證藥未詳。
竹皮大丸方 生竹茹(二分)石膏(二分)桂枝(一分)甘草(七分)白薇(一分) 上五味,末之,棗肉和丸,彈子大,以飲服一丸,日二夜二服。
有熱者,倍白薇。
喘者,加柏實一分。
【集解】《濟陰綱目》雲:中虛不可用石膏,煩亂不可用桂枝,此方以甘草七分,配衆藥六分,又以棗肉為丸,仍以一丸飲下,可想其立方之微,用藥之難,審虛實之不易也。
仍飲服者,尤慮夫虛虛之禍耳!用是方者,亦當深省。
産後下利及虛極,白頭翁加甘草阿膠湯主之。
【按】此條文義、證藥不合,不釋。
白頭翁加甘草阿膠湯方 白頭翁甘草阿膠(各二兩)秦皮黃連柏皮(各三兩) 上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半,内膠,令消盡,分溫三服。
卷六 婦人雜病脈證并治第二十二 婦人之病,因虛、積冷、結氣,為諸經水斷絕,至有曆年,血寒積結胞門。
寒傷經絡,凝堅在上,嘔吐涎唾,久成肺癰,形體損分。
在中盤結,繞臍寒疝;或兩脅疼痛,與髒相連;或結熱中,痛在關元,脈數無瘡,肌若魚鱗。
時着男子,非止女身。
在下來多,經候不勻,令陰掣痛,少腹惡寒;或引腰脊,下根氣街,氣沖急痛,膝胫疼煩,奄忽眩冒,狀如厥癫;或有憂慘,悲傷多嗔。
此皆帶下,非有鬼神。
久則羸瘦,脈虛多寒。
三十六病,千變萬端,審脈陰陽,虛實緊弦,行其針藥,治危得安。
其雖同病,脈各異源,子當辨記,勿謂不然。
【按】此條為婦人雜病提綱,當冠篇首,以揭病情,在下來多之“來”字,當是“未”字。
本條皆經水斷絕之病,若系來多,則與上文不合,與下文經候不勻亦不合。
又本條内有“此皆帶下”一句,當在“非有鬼神”之下,文義相屬,是傳寫之訛。
【注】此條為婦女諸病綱領,其病之所以異于男子者,以其有月經也。
其月經緻病之根源,則多因虛損、積冷、結氣也。
三者一有所感,皆能使經水斷絕。
至有曆年寒積胞門,以緻血凝氣結而不行者。
先哲雲:女子以經調為無病,若經不調,則變病百出矣。
以下皆言三者阻經之變病。
其變病之不同,各因其人之髒腑、經絡、寒熱、虛實之異也。
如寒外傷經絡,其人上焦素寒,則凝堅在上,故上焦胸肺受病也。
形寒傷肺,則氣滞阻飲,故嘔吐涎唾也。
若其人上焦素熱,寒同其化,久則成熱,熱傷其肺,故成肺癰,而形體損瘦也。
若其人中焦素寒,則在中盤結,故繞臍疝痛也,或兩脅疼痛,是中焦之部,連及肝髒故也。
或其人中焦素熱,則不病寒疝,而病結熱于中矣。
中熱故不能為寒疝,而繞臍之痛,仍在關元也。
其人脈數當生瘡,若無瘡,則熱必灼陰,皮膚失潤,故肌粗若魚鱗也。
然此嘔吐涎唾,寒疝疼痛,肌若魚鱗等病,亦時着男子,非止女子病也。
在下未多,謂經候不勻,而血不多下也。
邪侵胞中,乃下焦之部,故病陰中掣痛,少腹惡寒也,或痛引腰脊,下根氣街急痛,腰膝疼煩,皆胞中沖任為病所必然也。
或痛極奄忽眩冒,狀如厥癫,亦痛甚之常狀也。
若其人或有憂慘悲傷多嗔之遇,而見此眩冒厥巅之證,實非有鬼神也。
凡此胞中沖任血病,皆能病帶,故諺曰:十女九帶也。
然帶下病久,津液必傷,形必羸瘦,診其脈虛,審其多寒。
豈止病此三十六病,而千變萬端矣。
雖千變萬端,然必審脈陰陽虛實緊弦,與病參究,行其針藥,治危得安也。
其有病雖同而脈不同者,則當詳加審辨,故曰:子當辨記,勿謂不然也。
婦人咽中如有炙脔,半夏濃樸湯主之。
【注】咽中如有炙脔,謂咽中有痰涎,如同炙肉,咯之不出,咽之不下者,即今之梅核氣病也。
此病得于七情郁氣,凝涎而生。
故用半夏、濃樸、生姜,辛以散結,苦以降逆,茯苓佐半夏,以利飲行涎,紫蘇芳香,以宣通郁氣,俾氣舒涎去,病自愈矣。
此證男子亦有,不獨婦人也。
【集注】尤怡曰:凝痰結氣,阻塞咽嗌之間,《千金》所謂咽中帖帖如有炙肉,吞之不下,吐之不出者是也。
半夏濃樸湯方 半夏(一升)濃樸(三兩)茯苓(四兩)生姜(五兩)幹蘇葉(二兩) 上五味,以水七升,煮取四升,分溫四服,日三夜一服。
婦人髒躁,喜悲傷欲哭,象如
陽旦湯,即桂枝湯加黃芩。
陽旦證,即桂枝證也。
【集注】沈明宗曰:上下三條,乃産後感冒證也。
世謂産後氣血兩虛,不論外感内傷,皆以補虛為主,而仲景拈傷寒中之風傷衛發熱,仍以表裡陰陽去邪為訓。
故雲:産後中風,數十日不解,頭微痛,惡寒,時時有熱,汗出,乃太陽表未解也,但心下悶幹嘔,是外邪入于胸中之裡。
太陽表裡有邪,謂之陽旦證,故以桂枝湯加黃芩而為陽旦湯。
以風邪在表,故用桂枝解肌,邪入胸膈之間,當以清涼解其内熱,故加黃芩,正謂不犯其虛,是益其餘,不補正而正自補,不驅邪而邪自散,斯為産後感冒入神之妙方也。
奈後人不察其理,反謂芍藥酸寒,能伐生生之氣,桂枝辛熱,恐傷其血,棄而不用,以緻病劇不解,隻因未窺仲景門牆耳!故《千金方》以此加饴糖、當歸,為當歸建中湯,治産後諸虛或外感病。
推仲景之意,嘗以此湯加減出入,治産後諸病,屢獲神效,故表出之。
尤怡曰:夫審證用藥,不拘日數,表裡既分,汗下斯判。
上條裡熱成實,雖産後七八日,與大承氣而不傷于峻;此條表不解,雖數十日之久,與陽旦湯而不慮其散,非通于權變者,未足語此也。
陽旦湯方 即桂枝湯内加黃芩(桂枝湯方見下利中) 産後中風,發熱面正赤,喘而頭痛,竹葉湯主之。
【按】“産後中風”之下,當有“病痙者”之三字,始與方合。
若無此三字,則人參、附子施之于中風發熱可乎?而又以竹葉命名者,何所謂也?且方内有“頸項強用大附子”之文,本篇有證無方,則可知必有脫簡。
【注】産後汗多,表虛而中風邪病痙者,主之竹葉湯,發散太陽、陽明兩經風邪。
用竹葉為君者,以發熱,面正赤,有熱也;用人參為臣者,以産後而喘,不足也;頸項強急,風邪之甚,故佐附子;嘔者氣逆,故加半夏也。
【集注】程林曰:産後血虛多汗出,喜中風,故令病痙,今證中未至背反張,而發熱面赤頭痛,亦風痙之漸也。
竹葉湯方 竹葉(一把)葛根(三兩)防風(一兩)桔梗桂枝人參甘草(各一兩)附子(炮,一枚)大棗(十五枚)生姜(三兩) 上十味,以水一鬥,煮取二升半,分溫三服,溫覆使汗出。
頸項強,用大附子一枚,破之如豆大,前藥揚去沫。
嘔者,加大半夏半升洗。
婦人乳中虛,煩亂,嘔逆,安中益氣,竹皮大丸主之。
【按】此條文義,證藥未詳。
竹皮大丸方 生竹茹(二分)石膏(二分)桂枝(一分)甘草(七分)白薇(一分) 上五味,末之,棗肉和丸,彈子大,以飲服一丸,日二夜二服。
有熱者,倍白薇。
喘者,加柏實一分。
【集解】《濟陰綱目》雲:中虛不可用石膏,煩亂不可用桂枝,此方以甘草七分,配衆藥六分,又以棗肉為丸,仍以一丸飲下,可想其立方之微,用藥之難,審虛實之不易也。
仍飲服者,尤慮夫虛虛之禍耳!用是方者,亦當深省。
産後下利及虛極,白頭翁加甘草阿膠湯主之。
【按】此條文義、證藥不合,不釋。
白頭翁加甘草阿膠湯方 白頭翁甘草阿膠(各二兩)秦皮黃連柏皮(各三兩) 上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半,内膠,令消盡,分溫三服。
卷六 婦人雜病脈證并治第二十二 婦人之病,因虛、積冷、結氣,為諸經水斷絕,至有曆年,血寒積結胞門。
寒傷經絡,凝堅在上,嘔吐涎唾,久成肺癰,形體損分。
在中盤結,繞臍寒疝;或兩脅疼痛,與髒相連;或結熱中,痛在關元,脈數無瘡,肌若魚鱗。
時着男子,非止女身。
在下來多,經候不勻,令陰掣痛,少腹惡寒;或引腰脊,下根氣街,氣沖急痛,膝胫疼煩,奄忽眩冒,狀如厥癫;或有憂慘,悲傷多嗔。
此皆帶下,非有鬼神。
久則羸瘦,脈虛多寒。
三十六病,千變萬端,審脈陰陽,虛實緊弦,行其針藥,治危得安。
其雖同病,脈各異源,子當辨記,勿謂不然。
【按】此條為婦人雜病提綱,當冠篇首,以揭病情,在下來多之“來”字,當是“未”字。
本條皆經水斷絕之病,若系來多,則與上文不合,與下文經候不勻亦不合。
又本條内有“此皆帶下”一句,當在“非有鬼神”之下,文義相屬,是傳寫之訛。
【注】此條為婦女諸病綱領,其病之所以異于男子者,以其有月經也。
其月經緻病之根源,則多因虛損、積冷、結氣也。
三者一有所感,皆能使經水斷絕。
至有曆年寒積胞門,以緻血凝氣結而不行者。
先哲雲:女子以經調為無病,若經不調,則變病百出矣。
以下皆言三者阻經之變病。
其變病之不同,各因其人之髒腑、經絡、寒熱、虛實之異也。
如寒外傷經絡,其人上焦素寒,則凝堅在上,故上焦胸肺受病也。
形寒傷肺,則氣滞阻飲,故嘔吐涎唾也。
若其人上焦素熱,寒同其化,久則成熱,熱傷其肺,故成肺癰,而形體損瘦也。
若其人中焦素寒,則在中盤結,故繞臍疝痛也,或兩脅疼痛,是中焦之部,連及肝髒故也。
或其人中焦素熱,則不病寒疝,而病結熱于中矣。
中熱故不能為寒疝,而繞臍之痛,仍在關元也。
其人脈數當生瘡,若無瘡,則熱必灼陰,皮膚失潤,故肌粗若魚鱗也。
然此嘔吐涎唾,寒疝疼痛,肌若魚鱗等病,亦時着男子,非止女子病也。
在下未多,謂經候不勻,而血不多下也。
邪侵胞中,乃下焦之部,故病陰中掣痛,少腹惡寒也,或痛引腰脊,下根氣街急痛,腰膝疼煩,皆胞中沖任為病所必然也。
或痛極奄忽眩冒,狀如厥癫,亦痛甚之常狀也。
若其人或有憂慘悲傷多嗔之遇,而見此眩冒厥巅之證,實非有鬼神也。
凡此胞中沖任血病,皆能病帶,故諺曰:十女九帶也。
然帶下病久,津液必傷,形必羸瘦,診其脈虛,審其多寒。
豈止病此三十六病,而千變萬端矣。
雖千變萬端,然必審脈陰陽虛實緊弦,與病參究,行其針藥,治危得安也。
其有病雖同而脈不同者,則當詳加審辨,故曰:子當辨記,勿謂不然也。
婦人咽中如有炙脔,半夏濃樸湯主之。
【注】咽中如有炙脔,謂咽中有痰涎,如同炙肉,咯之不出,咽之不下者,即今之梅核氣病也。
此病得于七情郁氣,凝涎而生。
故用半夏、濃樸、生姜,辛以散結,苦以降逆,茯苓佐半夏,以利飲行涎,紫蘇芳香,以宣通郁氣,俾氣舒涎去,病自愈矣。
此證男子亦有,不獨婦人也。
【集注】尤怡曰:凝痰結氣,阻塞咽嗌之間,《千金》所謂咽中帖帖如有炙肉,吞之不下,吐之不出者是也。
半夏濃樸湯方 半夏(一升)濃樸(三兩)茯苓(四兩)生姜(五兩)幹蘇葉(二兩) 上五味,以水七升,煮取四升,分溫四服,日三夜一服。
婦人髒躁,喜悲傷欲哭,象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