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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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臍傍;上關上,積在心下;微下關,積在少腹。
尺中,積在氣沖;脈出左,積在左;脈出右,積在右;脈兩出,積在中央。
各以其部處之。
(作解,見首篇。
) 【注】病有積、有聚、有氣,當别之也。
積者髒病,無時不有,不移其處也。
聚者腑病,發作有時,展轉痛移也。
為可治,謂腑病易治也。
氣者,飲積脅下痛也,按之則止,不按複痛,以水氣得按暫散,故痛暫止止也,此即其證而言之。
然諸積大法,尤當以診候之也,脈來沉伏附骨而細者,乃諸積之診也。
若見兩寸,積在胸中也;微出近魚際,積在喉中也。
兩關,積在臍傍也;上關近寸,積在心下也;微下近尺,積在少腹也。
尺中,積在氣沖也;脈出左,積在左;脈出右,積在右;脈兩出,謂左右俱見,積在中央也。
各以其部之處,而診積之所在也。
【集注】徐彬曰:積者迹也,病氣之屬陰者也。
髒屬陰,兩陰相得,故不移。
不移者,有專痛之處,而無遷改也。
聚則如市井之物,偶聚而已,病氣之屬陽者也。
腑屬陽,兩陽相比,則非如陰之凝,故寒氣感則發,否則已。
所謂有時也,既無定着,則痛無常處,故展轉痛移,其根不深,故比積為可治也。
李曰:積為髒病,深入在裡,故脈細而附骨也。
寸、關、尺,上下、左右,别積病之所在,皆指細而附骨之部分,即《内經》前以候前,後以候後。
上竟上者,胸喉中事也;下竟下者,少腹腰股膝胫足中事也。
卷三 驚悸吐衄下血胸滿瘀血病脈證并治第十二 寸口脈動而弱,動即為驚,弱則為悸。
【注】寸口通指三部也。
脈動而弱,主驚悸病也。
動即為驚,以驚為外觸而動也;弱即為悸,以悸為内生而怯也。
【集注】徐彬曰:驚為外邪襲心,故其寸口脈動。
動者,脈來亂動也。
悸乃神不自主,故其寸口脈弱。
弱者,脈沉無力也。
邪之所襲,因心之虛,故驚悸并見。
李曰:此寸口脈兼三部而言。
蓋驚自外至者也,驚則氣亂,故脈動而不甯;悸自内惕者也,悸因中虛,故脈弱而無力。
師曰:夫脈浮,目睛暈黃,衄未止,暈黃去,目睛慧了,知衄今止。
【注】浮脈主陽主表,若目睛清潔,主陽表病也;目睛暈黃,主血脈病也。
蓋以諸脈絡于目,而血熱則赤,血瘀則黃。
今目睛黃暈,知其衄未止也;若黃暈去,目睛慧了,知其衄已止,故曰:衄今止也。
又曰:從春至夏衄者,太陽;從秋至冬衄者,陽明。
【注】衄血,陽絡傷也。
下血,陰絡傷也。
太陽主外,春夏主外,故從春至夏衄血,屬太陽也。
陽明主内,秋冬主内,故從秋至冬衄血,屬陽明也。
【集注】李曰:衄血出于鼻。
手太陽經上抵鼻,目下為;足太陽經,從巅入絡腦,鼻與腦通;手陽明經挾鼻孔;足陽明經起鼻交額中。
四經皆循鼻分,故皆能緻衄。
太陽行身之表,經雲:太陽為開。
是春生夏長,陽氣在外有開之義,故春夏衄者太陽。
陽明行身之裡,經雲:陽明為阖。
是秋斂冬藏,陽氣在内,有藏之義,故秋冬衄者陽明。
尤怡曰:少陽之脈不入鼻額,故不主衄。
衄家不可汗,汗出必額上陷脈緊急,直視,不能,不得眠。
【注】衄,該吐血而言也,衄血吐血之家,陰已亡矣,若發其汗,汗出液竭,諸脈失養,則額角上陷中之脈為熱所灼,緊且急也。
目直視,目瞪不轉睛也。
不能,目睫不合也。
亦為熱灼其脈,引縮使然也。
不得眠,陽氣不能行于陰也。
凡此之病,皆陽盛陰微之危證,故衄家慎不可汗也。
【集注】趙良曰:足太陽經主表,上巅入額,貫目睛,衄則在上絡脈之血己脫,若更發汗,是重竭津液,津液竭則脈枯,故額上陷中脈緊而急,牽引其目,視不能合也。
無血陰虛,故不得眠。
病患面無血色,無寒熱,脈沉弦者,衄;脈浮弱,手按之絕者,下血;煩咳者,必吐血。
【按】脈沉,當是“脈浮”;脈浮,當是“脈沉”,文義始屬。
必傳寫之訛。
【注】赤色,血色也,面無血色,謂面白之人,純白而天赤;面黃之人,純黃而不紅也。
人有恐怖則面色脫白,其狀驚駭;人有愧心,乍白乍紅,其狀惶怯。
今無故而面天血色,則可知非驚愧緻氣亂血散也;且無寒熱病,又可知非虛損不生血少血也。
既非血散,又非血少,當詢之病患,必有失血之故。
診之于脈,必有吐衄、下血之因。
衄吐屬陽,故脈見浮弦,按之必芤,營血空也;下血屬陰,脈見沉弱,按之欲絕,營氣微也。
且脈色如斯,而證兼煩咳,是病在心肺,故必吐血也。
夫吐血,咳逆,上氣,其脈數,而有熱,不得卧者,死。
【注】吐血咳逆,肺大傷也;上氣,肺無降也;脈數有熱,火爍肺金也;不得卧者,陽不入陰,故曰死也。
【集注】趙良曰:脈數有熱,陽獨勝也;不能卧,陰已絕也。
陰既絕,陽豈獨生耶?故死。
若得卧者,陰未絕,未可言死。
程林曰:吐血、咳逆。
上氣,則肺髒傷矣。
脈數則虛熱不去,火來刑金矣。
陰血消亡,故不得卧,死可必矣。
夫酒客咳者,必緻吐血,此因極飲過度所緻也。
【注】酒性大熱,潰脈傷經,極飲過度,必緻咳嗽吐血也。
【集注】徐彬曰:此言吐血,不必由于氣不攝血,亦不必由于陰火熾盛。
其有酒客而緻咳,則肺傷已極,又為咳所擊動,必緻吐血,故曰:極飲過度所緻。
則治之者,當以清酒熱為主也。
亡血不可發其表,汗出則寒栗而振。
【注】凡失血之後,血氣未複為亡血也,皆不可發汗。
失血之初,固屬陽熱,亡血之後,熱随血去,熱雖消而氣逐血虛,陽亦微矣。
若發其汗,則陽氣衰微,力不能支,故身寒噤栗而振振聳動也。
發陰虛之汗,汗出則亡陰,即發吐衄之汗也,故見不得,不得眠,亡陰之病也。
發陽虛之汗,汗出則亡陽,即發亡血之汗也,故見寒栗而振,亡陽之病也。
【集注】李曰:奪血者無汗,以汗與血俱屬心液,血亡液竭,無複餘液作汗也。
今又發表,則陰虛且更亡陽,表間衛氣虛極,故寒栗而振。
吐血不止者,柏葉湯主之。
【注】吐血之病,熱傷陽絡,當清其熱;勞傷陽絡,當理其損。
今以柏葉湯溫散之品,而治吐血不止者,則必是熱伏陰分,用此宣發,使熱行陽分,血不為熱所迫,則自止矣。
柏葉湯方 柏葉幹姜(各三兩)艾(三把) 上三味,以水五升,取馬通汁一升合煮,取一升,分溫再服。
【集解】程林曰:《神農經》雲:柏葉主吐血,幹姜止唾血,艾葉止吐血。
馬通者,白馬尿也。
凡尿必達洞腸乃出,故曰通,亦微溫止吐血。
四味皆辛溫行陽之品,使血歸經,遵行隧道,而血自止,故吐血不止,以柏葉湯主之也。
心氣不足,吐血、衄血,瀉心湯主之。
【按】心氣“不足”二字,當是“有餘”二字,若是不足,如何用此方治之,必是傳寫之訛。
【注】心氣有餘,熱盛也,熱盛而傷陽絡,迫血妄行,為吐、為衄。
故以大黃、黃連、黃芩大苦大寒直瀉三焦之熱,熱去而吐衄自止矣。
瀉心湯方 大黃(二兩)黃連黃芩(各一兩)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頓服之。
病患胸滿唇痿,舌青口燥,但欲漱水不欲咽,無寒熱,脈微大來遲,腹不滿,其人言我滿,為有瘀血。
【注】表實無汗,胸滿而喘者,風寒之胸滿也;裡實便澀,胸滿煩熱者,熱壅之胸滿也;面目浮腫,胸滿喘不得卧者,停飲之胸滿也;呼吸不快,胸滿太息而稍寬者,氣滞之胸滿也。
今病患無寒熱他病,惟胸滿、唇痿、舌青、口燥,漱水不欲咽,乃瘀血之胸滿也。
唇、舌,血華之處也,血病不榮,故痿瘁色變也。
熱在血分,故口燥漱水不欲咽也。
脈微大來遲,陰凝之診,則當腹滿,今腹不滿,詢之其人,言我滿在胸在腹也,與上如是之證推之,為有瘀血也。
病者如熱狀,煩滿,口幹燥而渴,其脈反無熱,此為陰伏,是瘀血也。
當下之。
【注】此承上文互詳證脈,以明其治也。
如熱狀,即所謂心煩胸滿,口幹燥渴之熱證也。
其人當得數大之陽脈,今反見沉伏之陰脈,是為熱伏于陰,乃瘀血也。
血瘀者當下之,宜桃核承氣、抵當湯丸之類也。
【集注】李曰:血瘀内無實熱,故外證但如熱狀,而其脈不數疾,反元熱也。
煩滿者,血瘀經氣不舒;燥渴者,血瘀津液不布。
血屬陰,瘀則脈伏于内,故為陰伏。
當下之,以去瘀生新也。
下血,先便後血,此遠血也,黃土湯主之。
下血,先血後便,此近血也,赤小豆當歸散主之。
【注】先便後血,此遠血也,謂血在胃也,即古之所謂結陰,今之所謂便血也。
先血後便,此近血也,謂血在腸也,即古之所謂腸為痔下血,今之所謂髒毒、腸風下血也。
一用黃土湯以治結陰之血,從溫也;一用赤小豆當歸散以治髒毒之血,從清也。
【集注】趙良曰:腸胃陽明經也,以下血言,胃居大腸之上,若聚于胃,必先便後血,去肛門遠,故曰遠血,若聚大腸,去肛門近,故曰近血。
故治遠血黃土湯主之,治近血赤小豆當歸散主之。
黃土湯方 甘草幹地黃白術附子(炮)阿膠黃芩(各三兩)竈中黃土(半斤) 上七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分溫二服。
赤小豆當歸散方 (見狐惑) 寸口脈弦而大,弦則為減,大則為芤;減則為寒,芤則為虛。
寒虛相擊,此名曰革。
婦人則半産漏下,男子則亡血。
【注】詳見《傷寒·辨脈篇》内,不複釋。
火邪者,桂枝去芍藥加蜀漆牡蛎龍骨救逆湯主之。
【按】此方是治火逆驚狂者,與首條之脈動驚病不合,必是錯簡。
桂枝去芍藥加蜀漆牡蛎龍骨救逆湯方 桂枝(三兩)甘草(炙,二兩)生姜(三兩)牡蛎(熬,五兩)龍骨(四兩)大棗(十二枚)蜀漆(洗去腥,三兩) 上為末,以水一鬥二升,先煮蜀漆,減一升,内諸藥,煮三升,溫服一升。
心下悸者,半夏麻黃丸主之。
【按】此方是治寒水心卞悸者,與首條之脈弱悸病不合,必是錯簡。
半夏麻黃丸方 半夏麻黃(等分) 上二味,末之,煉蜜和丸,小豆大,飲服三丸,日三服。
尺中,積在氣沖;脈出左,積在左;脈出右,積在右;脈兩出,積在中央。
各以其部處之。
(作解,見首篇。
) 【注】病有積、有聚、有氣,當别之也。
積者髒病,無時不有,不移其處也。
聚者腑病,發作有時,展轉痛移也。
為可治,謂腑病易治也。
氣者,飲積脅下痛也,按之則止,不按複痛,以水氣得按暫散,故痛暫止止也,此即其證而言之。
然諸積大法,尤當以診候之也,脈來沉伏附骨而細者,乃諸積之診也。
若見兩寸,積在胸中也;微出近魚際,積在喉中也。
兩關,積在臍傍也;上關近寸,積在心下也;微下近尺,積在少腹也。
尺中,積在氣沖也;脈出左,積在左;脈出右,積在右;脈兩出,謂左右俱見,積在中央也。
各以其部之處,而診積之所在也。
【集注】徐彬曰:積者迹也,病氣之屬陰者也。
髒屬陰,兩陰相得,故不移。
不移者,有專痛之處,而無遷改也。
聚則如市井之物,偶聚而已,病氣之屬陽者也。
腑屬陽,兩陽相比,則非如陰之凝,故寒氣感則發,否則已。
所謂有時也,既無定着,則痛無常處,故展轉痛移,其根不深,故比積為可治也。
李曰:積為髒病,深入在裡,故脈細而附骨也。
寸、關、尺,上下、左右,别積病之所在,皆指細而附骨之部分,即《内經》前以候前,後以候後。
上竟上者,胸喉中事也;下竟下者,少腹腰股膝胫足中事也。
卷三 驚悸吐衄下血胸滿瘀血病脈證并治第十二 寸口脈動而弱,動即為驚,弱則為悸。
【注】寸口通指三部也。
脈動而弱,主驚悸病也。
動即為驚,以驚為外觸而動也;弱即為悸,以悸為内生而怯也。
【集注】徐彬曰:驚為外邪襲心,故其寸口脈動。
動者,脈來亂動也。
悸乃神不自主,故其寸口脈弱。
弱者,脈沉無力也。
邪之所襲,因心之虛,故驚悸并見。
李曰:此寸口脈兼三部而言。
蓋驚自外至者也,驚則氣亂,故脈動而不甯;悸自内惕者也,悸因中虛,故脈弱而無力。
師曰:夫脈浮,目睛暈黃,衄未止,暈黃去,目睛慧了,知衄今止。
【注】浮脈主陽主表,若目睛清潔,主陽表病也;目睛暈黃,主血脈病也。
蓋以諸脈絡于目,而血熱則赤,血瘀則黃。
今目睛黃暈,知其衄未止也;若黃暈去,目睛慧了,知其衄已止,故曰:衄今止也。
又曰:從春至夏衄者,太陽;從秋至冬衄者,陽明。
【注】衄血,陽絡傷也。
下血,陰絡傷也。
太陽主外,春夏主外,故從春至夏衄血,屬太陽也。
陽明主内,秋冬主内,故從秋至冬衄血,屬陽明也。
【集注】李曰:衄血出于鼻。
手太陽經上抵鼻,目下為;足太陽經,從巅入絡腦,鼻與腦通;手陽明經挾鼻孔;足陽明經起鼻交額中。
四經皆循鼻分,故皆能緻衄。
太陽行身之表,經雲:太陽為開。
是春生夏長,陽氣在外有開之義,故春夏衄者太陽。
陽明行身之裡,經雲:陽明為阖。
是秋斂冬藏,陽氣在内,有藏之義,故秋冬衄者陽明。
尤怡曰:少陽之脈不入鼻額,故不主衄。
衄家不可汗,汗出必額上陷脈緊急,直視,不能,不得眠。
【注】衄,該吐血而言也,衄血吐血之家,陰已亡矣,若發其汗,汗出液竭,諸脈失養,則額角上陷中之脈為熱所灼,緊且急也。
目直視,目瞪不轉睛也。
不能,目睫不合也。
亦為熱灼其脈,引縮使然也。
不得眠,陽氣不能行于陰也。
凡此之病,皆陽盛陰微之危證,故衄家慎不可汗也。
【集注】趙良曰:足太陽經主表,上巅入額,貫目睛,衄則在上絡脈之血己脫,若更發汗,是重竭津液,津液竭則脈枯,故額上陷中脈緊而急,牽引其目,視不能合也。
無血陰虛,故不得眠。
病患面無血色,無寒熱,脈沉弦者,衄;脈浮弱,手按之絕者,下血;煩咳者,必吐血。
【按】脈沉,當是“脈浮”;脈浮,當是“脈沉”,文義始屬。
必傳寫之訛。
【注】赤色,血色也,面無血色,謂面白之人,純白而天赤;面黃之人,純黃而不紅也。
人有恐怖則面色脫白,其狀驚駭;人有愧心,乍白乍紅,其狀惶怯。
今無故而面天血色,則可知非驚愧緻氣亂血散也;且無寒熱病,又可知非虛損不生血少血也。
既非血散,又非血少,當詢之病患,必有失血之故。
診之于脈,必有吐衄、下血之因。
衄吐屬陽,故脈見浮弦,按之必芤,營血空也;下血屬陰,脈見沉弱,按之欲絕,營氣微也。
且脈色如斯,而證兼煩咳,是病在心肺,故必吐血也。
夫吐血,咳逆,上氣,其脈數,而有熱,不得卧者,死。
【注】吐血咳逆,肺大傷也;上氣,肺無降也;脈數有熱,火爍肺金也;不得卧者,陽不入陰,故曰死也。
【集注】趙良曰:脈數有熱,陽獨勝也;不能卧,陰已絕也。
陰既絕,陽豈獨生耶?故死。
若得卧者,陰未絕,未可言死。
程林曰:吐血、咳逆。
上氣,則肺髒傷矣。
脈數則虛熱不去,火來刑金矣。
陰血消亡,故不得卧,死可必矣。
夫酒客咳者,必緻吐血,此因極飲過度所緻也。
【注】酒性大熱,潰脈傷經,極飲過度,必緻咳嗽吐血也。
【集注】徐彬曰:此言吐血,不必由于氣不攝血,亦不必由于陰火熾盛。
其有酒客而緻咳,則肺傷已極,又為咳所擊動,必緻吐血,故曰:極飲過度所緻。
則治之者,當以清酒熱為主也。
亡血不可發其表,汗出則寒栗而振。
【注】凡失血之後,血氣未複為亡血也,皆不可發汗。
失血之初,固屬陽熱,亡血之後,熱随血去,熱雖消而氣逐血虛,陽亦微矣。
若發其汗,則陽氣衰微,力不能支,故身寒噤栗而振振聳動也。
發陰虛之汗,汗出則亡陰,即發吐衄之汗也,故見不得,不得眠,亡陰之病也。
發陽虛之汗,汗出則亡陽,即發亡血之汗也,故見寒栗而振,亡陽之病也。
【集注】李曰:奪血者無汗,以汗與血俱屬心液,血亡液竭,無複餘液作汗也。
今又發表,則陰虛且更亡陽,表間衛氣虛極,故寒栗而振。
吐血不止者,柏葉湯主之。
【注】吐血之病,熱傷陽絡,當清其熱;勞傷陽絡,當理其損。
今以柏葉湯溫散之品,而治吐血不止者,則必是熱伏陰分,用此宣發,使熱行陽分,血不為熱所迫,則自止矣。
柏葉湯方 柏葉幹姜(各三兩)艾(三把) 上三味,以水五升,取馬通汁一升合煮,取一升,分溫再服。
【集解】程林曰:《神農經》雲:柏葉主吐血,幹姜止唾血,艾葉止吐血。
馬通者,白馬尿也。
凡尿必達洞腸乃出,故曰通,亦微溫止吐血。
四味皆辛溫行陽之品,使血歸經,遵行隧道,而血自止,故吐血不止,以柏葉湯主之也。
心氣不足,吐血、衄血,瀉心湯主之。
【按】心氣“不足”二字,當是“有餘”二字,若是不足,如何用此方治之,必是傳寫之訛。
【注】心氣有餘,熱盛也,熱盛而傷陽絡,迫血妄行,為吐、為衄。
故以大黃、黃連、黃芩大苦大寒直瀉三焦之熱,熱去而吐衄自止矣。
瀉心湯方 大黃(二兩)黃連黃芩(各一兩)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頓服之。
病患胸滿唇痿,舌青口燥,但欲漱水不欲咽,無寒熱,脈微大來遲,腹不滿,其人言我滿,為有瘀血。
【注】表實無汗,胸滿而喘者,風寒之胸滿也;裡實便澀,胸滿煩熱者,熱壅之胸滿也;面目浮腫,胸滿喘不得卧者,停飲之胸滿也;呼吸不快,胸滿太息而稍寬者,氣滞之胸滿也。
今病患無寒熱他病,惟胸滿、唇痿、舌青、口燥,漱水不欲咽,乃瘀血之胸滿也。
唇、舌,血華之處也,血病不榮,故痿瘁色變也。
熱在血分,故口燥漱水不欲咽也。
脈微大來遲,陰凝之診,則當腹滿,今腹不滿,詢之其人,言我滿在胸在腹也,與上如是之證推之,為有瘀血也。
病者如熱狀,煩滿,口幹燥而渴,其脈反無熱,此為陰伏,是瘀血也。
當下之。
【注】此承上文互詳證脈,以明其治也。
如熱狀,即所謂心煩胸滿,口幹燥渴之熱證也。
其人當得數大之陽脈,今反見沉伏之陰脈,是為熱伏于陰,乃瘀血也。
血瘀者當下之,宜桃核承氣、抵當湯丸之類也。
【集注】李曰:血瘀内無實熱,故外證但如熱狀,而其脈不數疾,反元熱也。
煩滿者,血瘀經氣不舒;燥渴者,血瘀津液不布。
血屬陰,瘀則脈伏于内,故為陰伏。
當下之,以去瘀生新也。
下血,先便後血,此遠血也,黃土湯主之。
下血,先血後便,此近血也,赤小豆當歸散主之。
【注】先便後血,此遠血也,謂血在胃也,即古之所謂結陰,今之所謂便血也。
先血後便,此近血也,謂血在腸也,即古之所謂腸為痔下血,今之所謂髒毒、腸風下血也。
一用黃土湯以治結陰之血,從溫也;一用赤小豆當歸散以治髒毒之血,從清也。
【集注】趙良曰:腸胃陽明經也,以下血言,胃居大腸之上,若聚于胃,必先便後血,去肛門遠,故曰遠血,若聚大腸,去肛門近,故曰近血。
故治遠血黃土湯主之,治近血赤小豆當歸散主之。
黃土湯方 甘草幹地黃白術附子(炮)阿膠黃芩(各三兩)竈中黃土(半斤) 上七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分溫二服。
赤小豆當歸散方 (見狐惑) 寸口脈弦而大,弦則為減,大則為芤;減則為寒,芤則為虛。
寒虛相擊,此名曰革。
婦人則半産漏下,男子則亡血。
【注】詳見《傷寒·辨脈篇》内,不複釋。
火邪者,桂枝去芍藥加蜀漆牡蛎龍骨救逆湯主之。
【按】此方是治火逆驚狂者,與首條之脈動驚病不合,必是錯簡。
桂枝去芍藥加蜀漆牡蛎龍骨救逆湯方 桂枝(三兩)甘草(炙,二兩)生姜(三兩)牡蛎(熬,五兩)龍骨(四兩)大棗(十二枚)蜀漆(洗去腥,三兩) 上為末,以水一鬥二升,先煮蜀漆,減一升,内諸藥,煮三升,溫服一升。
心下悸者,半夏麻黃丸主之。
【按】此方是治寒水心卞悸者,與首條之脈弱悸病不合,必是錯簡。
半夏麻黃丸方 半夏麻黃(等分) 上二味,末之,煉蜜和丸,小豆大,飲服三丸,日三服。